昆一中度假区分校(金岸中学)
准备室、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确保师生在实验操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结合我校实验室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实验室、准备室及设备安全规定
(1)实验室和准备室是学校开展实验教学和研究的重要场所,必须保持清洁和通风,为师生提供良好的实验环境,确保师生的身心健康。
(2)各类仪器室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加强仪器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开设。
(3)实验室和准备室每室必须配备2只以上干粉灭火器,化学实验室和药品室要备灭火沙,定期对灭火器材进行检查,确保灭火器材有效。
(4)仪器和药品要分室存放,防止仪器被腐蚀,特别要注意贵重精密仪器的保养和维护,提高仪器的使用寿命。
(5)药品室必须设置必要的人身安全设施,要对易燃、易爆和有毒的物品实行地窖或专柜存放。
(6)化学实验室要配备应急防护用的药品箱(可自制自配),应急药品要定期检查和更换,确保应急药品随时有效。
2.实验室、准备室安全管理规定
(1)师生进入实验室、仪器室要严格执行上级下发的《仪器室规则》、《实验室规则》条款。
(2)分类做好仪器帐册,严格出借、回收登记,按规定程序报废仪器,做到帐物相符,防止仪器流失。
(3)对易燃、易爆和有毒的化学药品要专人保管、责任到人,并建立严密的管理制度,杜绝流人社会。
(4)对危险的实验,如易腐蚀、易燃、易爆和有毒的化学药品要充分估计实验的危险性,必须确保人身安全,有预防保护措施后,方可进行实验。
(5)学生分组实验用电时,实验室要装有保安器,有电源总控开关,学校要经常做好电气设备的维护以防漏电,保证用电安全。
3.安全责任
(1)仪器室、实验室工作由学校领导分管,仪器室有实验教师专人专管,各项制度齐全,《仪器室规则》、《实验室规则》张贴上墙。分管领导定期督查实验室安全工作。
(2)因仪器室缺少防盗、防火等安全设施和器材,造成失窃和安全事故的,将追究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3)实验操作过程中如发现安全事故预兆,课任教师和实验教师要积极配合,立即停止实验,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排除事故隐患或降低事故伤害,如因缺少应急防护药品和用电安全人为造成事故扩大的,将追究实验教师和当事人的责任。.
(4)如因管理失当和擅自将化学药品流人社会的,将追究实验教师和当事人的责任,如造成严重后果的,提交公安机关处理。
4、 对危险药品要严加管理
(1)危险药品必须存如入专用仓库或专柜,加锁防范。
(2)互相发生化学作用的药品应隔开存放。
(3)危险药品都要严加密封,并定期检查密封情况,高温、潮湿季节尤应注意。
(4)对剧毒、强腐蚀、易爆易燃药品,学校根据使用情况和库存量制定具体领用办法,并要定期清点。
(5)危险药品仓库(或柜)周围和内部严禁有火源。
(6) 教学用不上的危险药品,应及时调出,变质失效的要及时销毁,销毁时要注意安全,不得污染环境。
(7) 主动争取当地公安部门对危险药品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8) 二氯化钡、汞、苯胺、草酸、黄磷、钾、钠、碳化钙、二硫化碳、苯、乙醚、发烟硫酸、丙酮、乙酸、乙酯、甲苯、二甲苯正丁醇、过氧化钠、硝酸锶等非经常使用的危险药品,同一年级,各教学班在做完同一个实验后,剩余部分应及时存入危险药品库(或柜);在各教学班做同一实验的间歇时间,可暂存在化学药品室。
(9) 剧毒药品,用后剩余部分应随时存入危险药品库(或柜)。
(10)下列经常使用的危险药品,化学药品室可保存一瓶,重量不能超过规定限额,多余的应存放在危险药品库中(或柜)内;无水乙醇1000 g,氯酸钾、高锰酸钾、硝酸、硝酸钠等各500 g,溴100 g、浓硝酸和浓硫酸各1000 g,工业乙醇10 ㎏。
(11) 镁粉、镁带、铝粉、三氯化铝、甲酸、盐酸、氢氧化钠、重铬酸钾、五氯化二磷、亚硝酸钠、硝酸汞、硝酸铝、硝酸铜、硝酸镉、酚、甲醛、丙三醇等危险药品可存放在化学药品室。
(12) 以上未列出的其它危险药品,学校根据危险程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13) 凡已稀释和已配成溶液的危险药品以及学生分组实验瓶装的其它危险药品(如浓硫酸、浓硝酸、红磷、乙醇),可不存入危险药品仓库(或柜)。
昆一中度假区分校(金岸中学)
准备室、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确保师生在实验操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结合我校实验室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实验室、准备室及设备安全规定
(1)实验室和准备室是学校开展实验教学和研究的重要场所,必须保持清洁和通风,为师生提供良好的实验环境,确保师生的身心健康。
(2)各类仪器室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加强仪器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开设。
(3)实验室和准备室每室必须配备2只以上干粉灭火器,化学实验室和药品室要备灭火沙,定期对灭火器材进行检查,确保灭火器材有效。
(4)仪器和药品要分室存放,防止仪器被腐蚀,特别要注意贵重精密仪器的保养和维护,提高仪器的使用寿命。
(5)药品室必须设置必要的人身安全设施,要对易燃、易爆和有毒的物品实行地窖或专柜存放。
(6)化学实验室要配备应急防护用的药品箱(可自制自配),应急药品要定期检查和更换,确保应急药品随时有效。
2.实验室、准备室安全管理规定
(1)师生进入实验室、仪器室要严格执行上级下发的《仪器室规则》、《实验室规则》条款。
(2)分类做好仪器帐册,严格出借、回收登记,按规定程序报废仪器,做到帐物相符,防止仪器流失。
(3)对易燃、易爆和有毒的化学药品要专人保管、责任到人,并建立严密的管理制度,杜绝流人社会。
(4)对危险的实验,如易腐蚀、易燃、易爆和有毒的化学药品要充分估计实验的危险性,必须确保人身安全,有预防保护措施后,方可进行实验。
(5)学生分组实验用电时,实验室要装有保安器,有电源总控开关,学校要经常做好电气设备的维护以防漏电,保证用电安全。
3.安全责任
(1)仪器室、实验室工作由学校领导分管,仪器室有实验教师专人专管,各项制度齐全,《仪器室规则》、《实验室规则》张贴上墙。分管领导定期督查实验室安全工作。
(2)因仪器室缺少防盗、防火等安全设施和器材,造成失窃和安全事故的,将追究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3)实验操作过程中如发现安全事故预兆,课任教师和实验教师要积极配合,立即停止实验,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排除事故隐患或降低事故伤害,如因缺少应急防护药品和用电安全人为造成事故扩大的,将追究实验教师和当事人的责任。.
(4)如因管理失当和擅自将化学药品流人社会的,将追究实验教师和当事人的责任,如造成严重后果的,提交公安机关处理。
4、 对危险药品要严加管理
(1)危险药品必须存如入专用仓库或专柜,加锁防范。
(2)互相发生化学作用的药品应隔开存放。
(3)危险药品都要严加密封,并定期检查密封情况,高温、潮湿季节尤应注意。
(4)对剧毒、强腐蚀、易爆易燃药品,学校根据使用情况和库存量制定具体领用办法,并要定期清点。
(5)危险药品仓库(或柜)周围和内部严禁有火源。
(6) 教学用不上的危险药品,应及时调出,变质失效的要及时销毁,销毁时要注意安全,不得污染环境。
(7) 主动争取当地公安部门对危险药品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8) 二氯化钡、汞、苯胺、草酸、黄磷、钾、钠、碳化钙、二硫化碳、苯、乙醚、发烟硫酸、丙酮、乙酸、乙酯、甲苯、二甲苯正丁醇、过氧化钠、硝酸锶等非经常使用的危险药品,同一年级,各教学班在做完同一个实验后,剩余部分应及时存入危险药品库(或柜);在各教学班做同一实验的间歇时间,可暂存在化学药品室。
(9) 剧毒药品,用后剩余部分应随时存入危险药品库(或柜)。
(10)下列经常使用的危险药品,化学药品室可保存一瓶,重量不能超过规定限额,多余的应存放在危险药品库中(或柜)内;无水乙醇1000 g,氯酸钾、高锰酸钾、硝酸、硝酸钠等各500 g,溴100 g、浓硝酸和浓硫酸各1000 g,工业乙醇10 ㎏。
(11) 镁粉、镁带、铝粉、三氯化铝、甲酸、盐酸、氢氧化钠、重铬酸钾、五氯化二磷、亚硝酸钠、硝酸汞、硝酸铝、硝酸铜、硝酸镉、酚、甲醛、丙三醇等危险药品可存放在化学药品室。
(12) 以上未列出的其它危险药品,学校根据危险程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13) 凡已稀释和已配成溶液的危险药品以及学生分组实验瓶装的其它危险药品(如浓硫酸、浓硝酸、红磷、乙醇),可不存入危险药品仓库(或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