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
社会
治安
保险
介绍
第一部分
致 函
致:***
首先,我们真诚地感谢贵单位对我司的信任和支持,我司非常珍惜这次贵单位提供保险合作的机会。
其次,为响应省委、省政府“建设和谐平安江西”的号召,进一步深化平安建设,改善社会治安环境、促进社会和谐,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保险业参与平安建设的意见》的文件精神。也为了**的更好的和谐发展,我司将积极参与到我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我市提供《城乡社会治安保险》服务。
***公司
****年**月**日
第二部分
公司资质简介
第三部分
《城乡社会治安保险》介绍
城乡综治平安组合保险,是一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群防
群治的社会综合治理新机制,即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综治部门组织协调,以乡镇、村或者社区等基层组织机构和保险公司为主体,遵循合法自愿的原则,组织城乡居民参加财产保险、人身意外保险,通过签订保险合作协议和保险合同,明确治安联防和经济赔偿责任归属,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由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对受灾群众提供救助和补偿,帮助其及时恢复生产生活,促进百姓的安居乐业。 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
保障项目:
(一)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赔偿限额为5000元;
(二)室内财产:1、家用电器和文体娱乐用品;2、衣物和床上用品;
3、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赔偿限额为1800元;(三)存放于院内、室内的非机动农机具、农用工具及存放于室内的粮食;赔偿限额为1000元;
保险责任:
(一)火灾、爆炸;(二)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 家庭财产综合保险附加盗抢保险条款
保障项目:
(一)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赔偿限额为6000元;
(二)大牲畜(仅限于牛、马、驴、骡)。赔偿限额为800元;
保险责任:
由于遭受外来人员撬、砸门窗、翻墙掘壁,持械抢劫,并有明显现场痕迹经公安部门确认盗抢行为所致丢失、损毁的直接损失且三个月以内未能破案,保险人负责赔偿保险金。 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保障项目:(限额4000元)
(一)身故 ;(二)残疾 ;(三)烧伤致残 ;
保险责任:
(一)身故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残疾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一》)所列残疾程度之一的,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
(三)烧伤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二》)所列烧伤程度之一的,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烧伤保险金。 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
保障项目:意外伤害医疗费(限额500元)
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本人遭受意外伤害(释义见4.1),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释义见4.2)进行治疗,保险人按约定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
以上项目按以下标准执行
保险期限:一年
赔偿标准:扣减100元的起赔线,按80%的标准赔付。(赔详细见条款)
收费标准:以上收费40元每户。
城乡
社会
治安
保险
介绍
第一部分
致 函
致:***
首先,我们真诚地感谢贵单位对我司的信任和支持,我司非常珍惜这次贵单位提供保险合作的机会。
其次,为响应省委、省政府“建设和谐平安江西”的号召,进一步深化平安建设,改善社会治安环境、促进社会和谐,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保险业参与平安建设的意见》的文件精神。也为了**的更好的和谐发展,我司将积极参与到我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我市提供《城乡社会治安保险》服务。
***公司
****年**月**日
第二部分
公司资质简介
第三部分
《城乡社会治安保险》介绍
城乡综治平安组合保险,是一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群防
群治的社会综合治理新机制,即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综治部门组织协调,以乡镇、村或者社区等基层组织机构和保险公司为主体,遵循合法自愿的原则,组织城乡居民参加财产保险、人身意外保险,通过签订保险合作协议和保险合同,明确治安联防和经济赔偿责任归属,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由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对受灾群众提供救助和补偿,帮助其及时恢复生产生活,促进百姓的安居乐业。 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
保障项目:
(一)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赔偿限额为5000元;
(二)室内财产:1、家用电器和文体娱乐用品;2、衣物和床上用品;
3、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赔偿限额为1800元;(三)存放于院内、室内的非机动农机具、农用工具及存放于室内的粮食;赔偿限额为1000元;
保险责任:
(一)火灾、爆炸;(二)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 家庭财产综合保险附加盗抢保险条款
保障项目:
(一)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赔偿限额为6000元;
(二)大牲畜(仅限于牛、马、驴、骡)。赔偿限额为800元;
保险责任:
由于遭受外来人员撬、砸门窗、翻墙掘壁,持械抢劫,并有明显现场痕迹经公安部门确认盗抢行为所致丢失、损毁的直接损失且三个月以内未能破案,保险人负责赔偿保险金。 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保障项目:(限额4000元)
(一)身故 ;(二)残疾 ;(三)烧伤致残 ;
保险责任:
(一)身故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残疾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一》)所列残疾程度之一的,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
(三)烧伤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二》)所列烧伤程度之一的,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烧伤保险金。 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
保障项目:意外伤害医疗费(限额500元)
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本人遭受意外伤害(释义见4.1),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释义见4.2)进行治疗,保险人按约定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
以上项目按以下标准执行
保险期限:一年
赔偿标准:扣减100元的起赔线,按80%的标准赔付。(赔详细见条款)
收费标准:以上收费40元每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