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融资风险管理:在建工程抵押的法律问题

房地产融资风险管理: 房地产融资风险管理:在建工程抵押的法律问题 随着我国房地产也的迅速发展, 随着我国房地产也的迅速发展,在建工程房地产抵押已经成 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金融机构融通资金的一种举足轻重的 方式。在建工程抵押所涉及到的法律关系十分复杂, 方式。在建工程抵押所涉及到的法律关系十分复杂,在实践 操作过程中必须十分谨慎,以避免金融风险, 操作过程中必须十分谨慎,以避免金融风险,维护各方当事 人的合法权益。 人的合法权益。 一、 在建工程抵押的概念 日修订的《 根据建设部于 2001 年 8 月 15 日修订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管 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所谓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 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 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 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 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 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根据 房地一体 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根据“房地一体 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原则”,房地产转让、抵押时, 原则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必 须同时转让、抵押,因此, 须同时转让、抵押,因此,如当事人以在建工程已完工部分 设定抵押权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设定抵押权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二、在建工程抵押的特征 根据上述在建工程抵押的定义, 根据上述在建工程抵押的定义,我们可以看出, 我们可以看出,在建工程抵 押具有如下特点: 押具有如下特点: 1,抵押人为主债务人。由于在建工程抵押是贷款人取得金 ,抵押人为主债务人。 融机构继续建造资金的担保方式, 融机构继续建造资金的担保方式,因此抵押人为贷款合同的 债务人,同时也是在建工程所占用土地的使用权人。 , 债务人,同时也是在建工程所占用土地的使用权人。2,抵 押权人为具有贷款经营权的金融机构,一般是商业银行, 押权人为具有贷款经营权的金融机构,一般是商业银行,也

就是贷款合同的贷款人。 , 就是贷款合同的贷款人。 3,担保的债务是在建工程继续建 款合同的贷款人 造所需要的贷款,因此,很显然, 造所需要的贷款,因此,很显然,该贷款的通途是继续建造 工程。 ,抵押人必须已经取得在建工程占用土地的使用权。 抵押人必须已经取得在建工程占用土地的使用权。 工程。 4, 三、签订在建工程抵押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一)在签订合同之前注意审查抵押人

以其在建工程进行抵 押是否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押是否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或是否具有有关机构同意的决 议。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抵押权人对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 在建工程设定抵押权时应根据抵押人的企业性质的不同, 在建工程设定抵押权时应根据抵押人的企业性质的不同,分 别要求提交相应的文件: ,抵押人是国有企业、 别要求提交相应的文件: 1,抵押人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法人的,其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房地产抵押的, 法人的,其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房地产抵押的,应取得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 ,抵押人是集体所有制企业的, 抵押人是集体所有制企业的,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 2, 必须经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通过, 必须经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通过,并报其上 级主管机关备案。 ,抵押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 级主管机关备案。3,抵押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必须经过 董事会通过,但企业章程领有规定的除外。 , 董事会通过,但企业章程领有规定的除外。 4,抵押人是有 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通过, 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通过, 但公司章程领有规定的除外。 (二 但公司章程领有规定的除外。 二)双方当事人对在建工程 ( 的价值协商议定,或聘请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的价值协商议定,或聘请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三)在建工程抵押合同除必需房地产抵押合同的具备的条 款之外,还必须以下内容: 款之外,还必须以下内容: 1, 国有土地使用权》《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 , 国有土地使用权》《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国有土地使用权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 程规划许可证》编号;2,已经缴纳的土地使用出让金或需 划许可证 要交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数额; , 要交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数额;3,已投入在建工程的

工程款; ,施工进度及工程竣工日期; , 工程款;4,施工进度及工程竣工日期; 5,已完成的工作 量和工程量。 量和工程量。 (四)合同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应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 合同签订后, 押登记手续,否则抵押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 押登记手续,否则抵押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 四、在建工程字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领取房地产 在建工程字抵押期间竣工的, 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抵押登记。 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抵押登记。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房地产融资风险管理: 房地产融资风险管理:在建工程抵押的法律问题 随着我国房地产也的迅速发展, 随着我国房地产也的迅速发展,在建工程房地产抵押已经成 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金融机构融通资金的一种举足轻重的 方式。在建工程抵押所涉及到的法律关系十分复杂, 方式。在建工程抵押所涉及到的法律关系十分复杂,在实践 操作过程中必须十分谨慎,以避免金融风险, 操作过程中必须十分谨慎,以避免金融风险,维护各方当事 人的合法权益。 人的合法权益。 一、 在建工程抵押的概念 日修订的《 根据建设部于 2001 年 8 月 15 日修订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管 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所谓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 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 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 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 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 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根据 房地一体 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根据“房地一体 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原则”,房地产转让、抵押时, 原则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必 须同时转让、抵押,因此, 须同时转让、抵押,因此,如当事人以在建工程已完工部分 设定抵押权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设定抵押权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二、在建工程抵押的特征 根据上述在建工程抵押的定义, 根据上述在建工程抵押的定义,我们可以看出, 我们可以看出,在建工程抵 押具有如下特点: 押具有如下特点: 1,抵押人为主债务人。由于在建工程抵押是贷款人取得金 ,抵押人为主债务人。 融机构继续建造资金的担保方式, 融机构继续建造资金的担保方式,因此抵押人为贷款合同的 债务人,同时也是在建工程所占用土地的使用权人。 , 债务人,同时也是在建工程所占用土地的使用权人。2,抵 押权人为具有贷款经营权的金融机构,一般是商业银行, 押权人为具有贷款经营权的金融机构,一般是商业银行,也

就是贷款合同的贷款人。 , 就是贷款合同的贷款人。 3,担保的债务是在建工程继续建 款合同的贷款人 造所需要的贷款,因此,很显然, 造所需要的贷款,因此,很显然,该贷款的通途是继续建造 工程。 ,抵押人必须已经取得在建工程占用土地的使用权。 抵押人必须已经取得在建工程占用土地的使用权。 工程。 4, 三、签订在建工程抵押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一)在签订合同之前注意审查抵押人

以其在建工程进行抵 押是否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押是否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或是否具有有关机构同意的决 议。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抵押权人对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 在建工程设定抵押权时应根据抵押人的企业性质的不同, 在建工程设定抵押权时应根据抵押人的企业性质的不同,分 别要求提交相应的文件: ,抵押人是国有企业、 别要求提交相应的文件: 1,抵押人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法人的,其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房地产抵押的, 法人的,其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房地产抵押的,应取得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 ,抵押人是集体所有制企业的, 抵押人是集体所有制企业的,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 2, 必须经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通过, 必须经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通过,并报其上 级主管机关备案。 ,抵押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 级主管机关备案。3,抵押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必须经过 董事会通过,但企业章程领有规定的除外。 , 董事会通过,但企业章程领有规定的除外。 4,抵押人是有 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通过, 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通过, 但公司章程领有规定的除外。 (二 但公司章程领有规定的除外。 二)双方当事人对在建工程 ( 的价值协商议定,或聘请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的价值协商议定,或聘请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三)在建工程抵押合同除必需房地产抵押合同的具备的条 款之外,还必须以下内容: 款之外,还必须以下内容: 1, 国有土地使用权》《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 , 国有土地使用权》《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国有土地使用权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 程规划许可证》编号;2,已经缴纳的土地使用出让金或需 划许可证 要交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数额; , 要交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数额;3,已投入在建工程的

工程款; ,施工进度及工程竣工日期; , 工程款;4,施工进度及工程竣工日期; 5,已完成的工作 量和工程量。 量和工程量。 (四)合同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应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 合同签订后, 押登记手续,否则抵押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 押登记手续,否则抵押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 四、在建工程字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领取房地产 在建工程字抵押期间竣工的, 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抵押登记。 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抵押登记。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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