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港大厦D座16、17、18层及
其余各层电梯前室走廊
二次装修消防施工
甲方:深圳恒丰房地产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二路63号湖景居东三楼
邮政编码:518101
法定代表人:杨庆忠
联系电话:0755-27872888
传真:0755-27786128
电子邮件:
乙方:深圳市贵达鸿消防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赛格科技工业园区四栋中十楼西 邮政编码:518031
法定代表人:陈祖强
联系电话:[1**********]
联系人:陈先生
传真: 0755-83763766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
经过协商,由乙方承接甲方下述工程,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
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地点
1、工程名称:财富港大厦D座16、17、18层及其余各层电梯前室走廊二次装修消防施工合同
2、工程地点:深圳市宝安区宝源路财富港大厦
3、建筑面积:以结算图纸为准 。
第二条 工程内容、承包范围及工期
1、工程内容:财富港大厦D座16、17、18层及其余各层电梯前室走廊因二次装修,而需对原已验收的自动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及防排烟系统进行调整。甲方委托乙方配合二次装修图纸进行消防设计,出具消防施工图,并负责配合甲方通过消防报建。乙方根据该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并负责通过消防验收。
2、施工范围:根据乙方提供甲方确认并通过消防报建的的消防施工图。
3、工期:开工日期,乙方以甲方的正式书面通知为准。乙方确保消防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无质量问题。如因装饰等其它专业的原因影响工期滞后,乙方工期应顺延,消防工程完工日期与装饰工程同步完工。
第三条 合同价款
1、工程总造价(大写):暂定价三百万元
(小写):3000000元
清单项目综合单价:详见乙方的报价书(见附件一)
第四条 工程质量及承包方式
1、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消防验收合格标准。非乙方施工质量影响消防验收合格,如因装饰公司所用的材料不符合装饰验收规范,从
而影响消防整体验收通过,由甲方负责督促装饰公司整改,乙方仍需负责通过消防验收。
2、承包方式:包工期、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施工(合同造价外的增加,工程内容按相关条款另外结算)、包通过消防验收。
第五条 工程款支付和结算
1、本工程预付款;合同签订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本工程暂定价格的20%即60万元人民币。从乙方进场施工第二个月开始,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月完成的工程量进度款70%,以此类推。进度款与质量挂钩,乙方每月25日前报送工程进度报表时附质量进度报告,若所报工程的质量达不到验收规范要求,甲方有权暂缓支付该部分工程款。每期进度款支付审核价后的70%;本工程按实结算,以附件一的单价及双方确认施工完成工程量计算。增加的工程内容单价参照附件一,附件一中没有单价的,乙方应提前申报甲方确认单价。在工程通过消防验收后甲方收到乙方结算书即日起30日内办理完工程结算,并办理完工程结算后30日内,甲方付款至工程结算款的97%;工程结算款的3%作为保修金,甲方在竣工第一批验收之日起满两年后支付给乙方;保修期从整体工程竣工之日起开始计算(以上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足额发票)。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日期为次月25日,乙方在此日期之前,需办理好付款手续,否则延迟付款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2、甲方不提供消防施工图纸而委托乙方设计,以消防局批准的乙方设计的图纸为准,甲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支付乙方设计费,此项设计费包含在合同总造价内(设计费不够900元的按最低标准
900元收取)。
3、因甲方图纸设计修改或室内装修工程变更引起的消防专业增加内容,或现场签证、本合同范围变更引起的增加内容,或按甲方要求、消防审核意见、图纸会审意见增加的内容,都应视为本合同造价外增加的工程,在结算中另外计算造价。
第六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向乙方提供加盖甲方公章或甲方认可的加盖设计单位公章的完整装修施工图四套并对所提供的图纸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负责。
(2)向乙方提供现场施工场地,施工所需水、电送至施工楼层。
(3)向乙方提供施工工具和设备材料堆放场地。
(4)协调各施工单位的关系,避免直接或间接影响乙方施工进度。
(5)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向乙方办理付款。若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而影响工期或验收的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协助办理设计图纸报批和竣工验收。
(7)负责组织施工图会审及会审意见、消防审核意见、设计修改通知的落实工作。
(8)指派 姚永明 为现场项目经理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和其他必须的签证。
(9)配合乙方的消防设施的土建封堵,允许乙方使用现场脚手
架。
(10)协助乙方办理开具完工发票手续。
(11)甲方必须按消防局的图纸审核意见要求,要求装饰单位装修防火材料送检,送检的费用无需乙方承担。
2、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图纸和消防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保证按施工计划施工,确保按施工工期完成施工任务。
(3)按设计所用设备材料进行施工。
(4)按施工安全规范的规定,采取预防事故的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5)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保持现场的道路畅通。
(6)验收合格后,负责保修两年,起始日期从消防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7)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缺陷由乙方负责修复,如因乙方施工延误甲方工期,每延误壹日,按消防工程总造价的1‰赔偿甲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非乙方原因使工期延期的,工期顺延。
(2)非乙方原因使工程返工的,乙方不负责任且甲方需支付乙方因返工发生的费用,发生的费用按合同单价(合同中没有的按双方协商确定)方式计算。
(3)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由乙方负责。
(4)单方违约时相对当事人有权要求继续履行。
(5)验收不合格责任:
因装饰单位原因影响消防验收合格,造成工程没有获得消防验收通过或未按期完成,由甲方负责督促装饰单位整改,之后由乙方负责
通过消防验收(不追究乙方延期责任),乙方不得借故建筑改造(加楼板、楼板开洞等)原因通不过消防验收。最终消防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或拒绝办理工程款结算。
(6)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五条所列条款及时办理工程款支付或结算,如甲方未按条款执行,造成乙方停工或耽误甲方工期,乙方一概不负责,甲方应向乙方作出相应赔偿,甲方每迟付一日,按消防工程总造价的1‰赔偿给乙方。
第八条 合同解除与纠纷解决
(1)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任意中止或解除合同。否则,依照国家合同法规定,由毁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2)解除条件:
A:约定事项已全面履行;
B:单方违约造成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达成解除协议;
(3)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或调解,调解不成时可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它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执行完毕后自然失效。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深圳市贵达鸿消防设备
工程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财富港大厦D座16、17、18层及
其余各层电梯前室走廊
二次装修消防施工
甲方:深圳恒丰房地产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二路63号湖景居东三楼
邮政编码:518101
法定代表人:杨庆忠
联系电话:0755-27872888
传真:0755-27786128
电子邮件:
乙方:深圳市贵达鸿消防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赛格科技工业园区四栋中十楼西 邮政编码:518031
法定代表人:陈祖强
联系电话:[1**********]
联系人:陈先生
传真: 0755-83763766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
经过协商,由乙方承接甲方下述工程,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
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地点
1、工程名称:财富港大厦D座16、17、18层及其余各层电梯前室走廊二次装修消防施工合同
2、工程地点:深圳市宝安区宝源路财富港大厦
3、建筑面积:以结算图纸为准 。
第二条 工程内容、承包范围及工期
1、工程内容:财富港大厦D座16、17、18层及其余各层电梯前室走廊因二次装修,而需对原已验收的自动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及防排烟系统进行调整。甲方委托乙方配合二次装修图纸进行消防设计,出具消防施工图,并负责配合甲方通过消防报建。乙方根据该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并负责通过消防验收。
2、施工范围:根据乙方提供甲方确认并通过消防报建的的消防施工图。
3、工期:开工日期,乙方以甲方的正式书面通知为准。乙方确保消防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无质量问题。如因装饰等其它专业的原因影响工期滞后,乙方工期应顺延,消防工程完工日期与装饰工程同步完工。
第三条 合同价款
1、工程总造价(大写):暂定价三百万元
(小写):3000000元
清单项目综合单价:详见乙方的报价书(见附件一)
第四条 工程质量及承包方式
1、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消防验收合格标准。非乙方施工质量影响消防验收合格,如因装饰公司所用的材料不符合装饰验收规范,从
而影响消防整体验收通过,由甲方负责督促装饰公司整改,乙方仍需负责通过消防验收。
2、承包方式:包工期、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施工(合同造价外的增加,工程内容按相关条款另外结算)、包通过消防验收。
第五条 工程款支付和结算
1、本工程预付款;合同签订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本工程暂定价格的20%即60万元人民币。从乙方进场施工第二个月开始,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月完成的工程量进度款70%,以此类推。进度款与质量挂钩,乙方每月25日前报送工程进度报表时附质量进度报告,若所报工程的质量达不到验收规范要求,甲方有权暂缓支付该部分工程款。每期进度款支付审核价后的70%;本工程按实结算,以附件一的单价及双方确认施工完成工程量计算。增加的工程内容单价参照附件一,附件一中没有单价的,乙方应提前申报甲方确认单价。在工程通过消防验收后甲方收到乙方结算书即日起30日内办理完工程结算,并办理完工程结算后30日内,甲方付款至工程结算款的97%;工程结算款的3%作为保修金,甲方在竣工第一批验收之日起满两年后支付给乙方;保修期从整体工程竣工之日起开始计算(以上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足额发票)。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日期为次月25日,乙方在此日期之前,需办理好付款手续,否则延迟付款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2、甲方不提供消防施工图纸而委托乙方设计,以消防局批准的乙方设计的图纸为准,甲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支付乙方设计费,此项设计费包含在合同总造价内(设计费不够900元的按最低标准
900元收取)。
3、因甲方图纸设计修改或室内装修工程变更引起的消防专业增加内容,或现场签证、本合同范围变更引起的增加内容,或按甲方要求、消防审核意见、图纸会审意见增加的内容,都应视为本合同造价外增加的工程,在结算中另外计算造价。
第六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向乙方提供加盖甲方公章或甲方认可的加盖设计单位公章的完整装修施工图四套并对所提供的图纸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负责。
(2)向乙方提供现场施工场地,施工所需水、电送至施工楼层。
(3)向乙方提供施工工具和设备材料堆放场地。
(4)协调各施工单位的关系,避免直接或间接影响乙方施工进度。
(5)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向乙方办理付款。若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而影响工期或验收的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协助办理设计图纸报批和竣工验收。
(7)负责组织施工图会审及会审意见、消防审核意见、设计修改通知的落实工作。
(8)指派 姚永明 为现场项目经理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和其他必须的签证。
(9)配合乙方的消防设施的土建封堵,允许乙方使用现场脚手
架。
(10)协助乙方办理开具完工发票手续。
(11)甲方必须按消防局的图纸审核意见要求,要求装饰单位装修防火材料送检,送检的费用无需乙方承担。
2、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图纸和消防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保证按施工计划施工,确保按施工工期完成施工任务。
(3)按设计所用设备材料进行施工。
(4)按施工安全规范的规定,采取预防事故的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5)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保持现场的道路畅通。
(6)验收合格后,负责保修两年,起始日期从消防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7)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缺陷由乙方负责修复,如因乙方施工延误甲方工期,每延误壹日,按消防工程总造价的1‰赔偿甲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非乙方原因使工期延期的,工期顺延。
(2)非乙方原因使工程返工的,乙方不负责任且甲方需支付乙方因返工发生的费用,发生的费用按合同单价(合同中没有的按双方协商确定)方式计算。
(3)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由乙方负责。
(4)单方违约时相对当事人有权要求继续履行。
(5)验收不合格责任:
因装饰单位原因影响消防验收合格,造成工程没有获得消防验收通过或未按期完成,由甲方负责督促装饰单位整改,之后由乙方负责
通过消防验收(不追究乙方延期责任),乙方不得借故建筑改造(加楼板、楼板开洞等)原因通不过消防验收。最终消防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或拒绝办理工程款结算。
(6)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五条所列条款及时办理工程款支付或结算,如甲方未按条款执行,造成乙方停工或耽误甲方工期,乙方一概不负责,甲方应向乙方作出相应赔偿,甲方每迟付一日,按消防工程总造价的1‰赔偿给乙方。
第八条 合同解除与纠纷解决
(1)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任意中止或解除合同。否则,依照国家合同法规定,由毁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2)解除条件:
A:约定事项已全面履行;
B:单方违约造成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达成解除协议;
(3)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或调解,调解不成时可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它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执行完毕后自然失效。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深圳市贵达鸿消防设备
工程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