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忠实义务释解
董事的忠实义务又称信任义务、信托义务,指董事必须竭尽忠诚地为公司工作并诚实地履行职责。那么,以忠诚、良心为基础的董事的忠实义务的法理是什么,忠实义务又有哪些外在表现,该如何规范呢?本文将围绕着这些问题一一展开阐述。
一、董事忠实义务的法律基础
谈及董事的忠实义务,就不能不说董事在公司中的法律地位。董事的法律地位是董事权利和义务在法律上的体现,也是董事义务产生的理论基础。其实质就是董事与公司间存在何种法律关系。一般认为,董事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存在以下几种学说。
(一)信托关系说。信托关系起源于英国早期的合股公司,是依据衡平法上的信托方式而设立的这样一种历史事实。依据信托原理,董事是公司财产的受托人,而公司的股东即是公司财产的委托人又是公司财产的受益人。但是,明显的是,公司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公司的财产属于公司所有,是公司独立承担责任的基础。因此,“信托关系”说存在以下缺陷:首先,信托关系成立后,信托财产的所有权流转于受信托人,但公司的财产所有权只能属于公司,董事不享有公司的财产所有权;其次,依据信托法的“所有权与利益相分离”的原则,信托财产及其收益只能由受益人(股东)享有,这显然与公司立法实际不同;再次,受信托人的义务是对信托财产谨慎处置,尽量避免风险,而公司法中的董事的重要义务是通过合法的风险性交易,以使公司和股东获取利益。
(二)代理关系说。代理关系说建立在公司是拟制的法律主体的基础上,既然公司是一个拟制的主体,它本身就毫无行为能力可言,公司只有通过董事会的行为才能与第三人建立法律关系,从而取得权力承担义务。因此,董事、董事会也就自然地被视为是公司的代理人。作为公司的代理人,董事享有以公司名义同第三人从事交易、缔结契约的权力,对于董事此种权力的行使,公司需对第三人负责。由于代理关系说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信托关系说的缺陷,因此,代理关系说自19世纪后半世纪以来在英美法系至今一直是占主导地位的学说。但代理关系说同样存在缺陷。首先,公司的代理人(董事)是义务主体而非权利主体,董事对公司只承担义务,却不享有权利;其次,董事在代表公司时只代理合法行为,不代理非法行为,因而,侵权行为所引起的责任只能由代理人(董事)来承担;再次,代理关系是一种外部关系,董事不得处理公司的内部事务。再有,董事会除了有关任免和罢免以外,不在受别人的控制。在管理公司事务方面,董事有经营管理权,即使是股东会,非因法定缘由,也不能随意罢免董事。对于我国的法律环境来说,代理说无法解释董事的忠实义务、竞业禁止义务等,似不足取。
公司董事忠实义务释解
董事的忠实义务又称信任义务、信托义务,指董事必须竭尽忠诚地为公司工作并诚实地履行职责。那么,以忠诚、良心为基础的董事的忠实义务的法理是什么,忠实义务又有哪些外在表现,该如何规范呢?本文将围绕着这些问题一一展开阐述。
一、董事忠实义务的法律基础
谈及董事的忠实义务,就不能不说董事在公司中的法律地位。董事的法律地位是董事权利和义务在法律上的体现,也是董事义务产生的理论基础。其实质就是董事与公司间存在何种法律关系。一般认为,董事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存在以下几种学说。
(一)信托关系说。信托关系起源于英国早期的合股公司,是依据衡平法上的信托方式而设立的这样一种历史事实。依据信托原理,董事是公司财产的受托人,而公司的股东即是公司财产的委托人又是公司财产的受益人。但是,明显的是,公司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公司的财产属于公司所有,是公司独立承担责任的基础。因此,“信托关系”说存在以下缺陷:首先,信托关系成立后,信托财产的所有权流转于受信托人,但公司的财产所有权只能属于公司,董事不享有公司的财产所有权;其次,依据信托法的“所有权与利益相分离”的原则,信托财产及其收益只能由受益人(股东)享有,这显然与公司立法实际不同;再次,受信托人的义务是对信托财产谨慎处置,尽量避免风险,而公司法中的董事的重要义务是通过合法的风险性交易,以使公司和股东获取利益。
(二)代理关系说。代理关系说建立在公司是拟制的法律主体的基础上,既然公司是一个拟制的主体,它本身就毫无行为能力可言,公司只有通过董事会的行为才能与第三人建立法律关系,从而取得权力承担义务。因此,董事、董事会也就自然地被视为是公司的代理人。作为公司的代理人,董事享有以公司名义同第三人从事交易、缔结契约的权力,对于董事此种权力的行使,公司需对第三人负责。由于代理关系说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信托关系说的缺陷,因此,代理关系说自19世纪后半世纪以来在英美法系至今一直是占主导地位的学说。但代理关系说同样存在缺陷。首先,公司的代理人(董事)是义务主体而非权利主体,董事对公司只承担义务,却不享有权利;其次,董事在代表公司时只代理合法行为,不代理非法行为,因而,侵权行为所引起的责任只能由代理人(董事)来承担;再次,代理关系是一种外部关系,董事不得处理公司的内部事务。再有,董事会除了有关任免和罢免以外,不在受别人的控制。在管理公司事务方面,董事有经营管理权,即使是股东会,非因法定缘由,也不能随意罢免董事。对于我国的法律环境来说,代理说无法解释董事的忠实义务、竞业禁止义务等,似不足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