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疗效总评量表(CGI)
【项目和评定标准】 本量表共分SI 、GI 和EI 三项,分述于下。
1.病情严重程度(severity of illness,SI ),采用0~7分的8级记分法,根据具体病人的病情与同一研究的其它同类病人比较,作出评定:(0)无病;(1)基本无病;(2)极轻;(3)轻度;(4)中度;(5)偏重;(6)重度;(7)极重。
2.疗效总评(global improvement,GI):采用0~7分的8级记分法。根据被评者目前病情与入组时相比,作出评定。(0)未评;(1)显著进步;(2)进步;(3)稍进步;(4)无变化;(5)稍恶化;(6)恶化;(7)严重恶化。
3.疗效指数(efficacy index,EI):需综合治疗效果和治疗引起的副反应等,给予评定。这里仅指所研究的治疗本身所产生的疗效和副反应。疗效分4级:(4)“显效”,指症状完全或基本消失;(3)“有效”,指症状有肯定进步或部分症状消失;(2)“稍有效”,指症状略有减轻;(1)“无变化”或“恶化”,是指症状毫无减轻或恶化。副反应也分4级:(1)“无”,指没有副反应;(2)“轻”,指有些副反应,但并不影响病人的功能;(3)“中”,指副反应明显影响病人功能;(4)“重”,指发生了严重的甚至危及病人安全的副反应。疗效指数(EI )=疗效分/副反应分。亦可根据病人的疗效和副反应,先在表9-2相应格子中,圈出相应的编码,然后再根据表9-3折合成相应的疗效指数。
表9-2 疗效和副反应编码表
副反应 疗效 无(1) 轻(2) 中(3) 重(4)
01 02 显效(4)
05 06 有效(3)
09 10 稍有效(2)
13 14 无效或恶化(1)
表9-3 编码和疗效指数对照表
编码 疗效指数 编码 03 07 11 15 04 08 12 16 疗效指数 01 09 4.00 2.00
02 10 2.00 1.00
03 11 1.33 0.67
04 12 1.00 0.50
05 13 3.00 1.00
06 14 1.50 0.50
07 15 1.00 0.33
08 16 0.75 0.25
【评定注意事项】
1.需注意要根据上次评定后的情况直接评定;GI 及EI 则要将评定时间范围内的情况与入组时相比,然后作出评定。
2.评定时间范围:一般为2~4周。
3.SI 的评定在WHO 设计的老版本中,不分病种,不论研究对象的病情特征,而根据评定者的印象,把研究对象与一般精神病患者类比,作出判断。现介绍的版本,则根据和同类病人相比较,加以评定。例如研究对象是神经症性抑郁,则与神经症性抑郁相比较;研究对象为急性精神分裂症,则与急性精神分裂症者相比较,评定具体病人的严重程度。
4.GI 是疗效总评,而EI 也有疗效评定部分,两者有两点区别:第一,GI 评定疗效时,不论效果是否为研究的治疗所产生,一概包括在内;而EI 只评定所研究的治疗之疗效。第二,GI 中疗效分8级;而EI 中仅分4级。二者不要混淆。
5.副反应的有无和轻重,对EI 的影响极大。在评定副反应时,只评该治疗所引起者,而且标准从严掌握。
【统计指标】
1. 单项分SI (0~7),GI (0~7)。
2. 疗效指数EI (0~4.00)。
在药理学研究中,疗效指数1.0以上者所研究的药物方有价值。
临床疗效总评量表(CGI)
【项目和评定标准】 本量表共分SI 、GI 和EI 三项,分述于下。
1.病情严重程度(severity of illness,SI ),采用0~7分的8级记分法,根据具体病人的病情与同一研究的其它同类病人比较,作出评定:(0)无病;(1)基本无病;(2)极轻;(3)轻度;(4)中度;(5)偏重;(6)重度;(7)极重。
2.疗效总评(global improvement,GI):采用0~7分的8级记分法。根据被评者目前病情与入组时相比,作出评定。(0)未评;(1)显著进步;(2)进步;(3)稍进步;(4)无变化;(5)稍恶化;(6)恶化;(7)严重恶化。
3.疗效指数(efficacy index,EI):需综合治疗效果和治疗引起的副反应等,给予评定。这里仅指所研究的治疗本身所产生的疗效和副反应。疗效分4级:(4)“显效”,指症状完全或基本消失;(3)“有效”,指症状有肯定进步或部分症状消失;(2)“稍有效”,指症状略有减轻;(1)“无变化”或“恶化”,是指症状毫无减轻或恶化。副反应也分4级:(1)“无”,指没有副反应;(2)“轻”,指有些副反应,但并不影响病人的功能;(3)“中”,指副反应明显影响病人功能;(4)“重”,指发生了严重的甚至危及病人安全的副反应。疗效指数(EI )=疗效分/副反应分。亦可根据病人的疗效和副反应,先在表9-2相应格子中,圈出相应的编码,然后再根据表9-3折合成相应的疗效指数。
表9-2 疗效和副反应编码表
副反应 疗效 无(1) 轻(2) 中(3) 重(4)
01 02 显效(4)
05 06 有效(3)
09 10 稍有效(2)
13 14 无效或恶化(1)
表9-3 编码和疗效指数对照表
编码 疗效指数 编码 03 07 11 15 04 08 12 16 疗效指数 01 09 4.00 2.00
02 10 2.00 1.00
03 11 1.33 0.67
04 12 1.00 0.50
05 13 3.00 1.00
06 14 1.50 0.50
07 15 1.00 0.33
08 16 0.75 0.25
【评定注意事项】
1.需注意要根据上次评定后的情况直接评定;GI 及EI 则要将评定时间范围内的情况与入组时相比,然后作出评定。
2.评定时间范围:一般为2~4周。
3.SI 的评定在WHO 设计的老版本中,不分病种,不论研究对象的病情特征,而根据评定者的印象,把研究对象与一般精神病患者类比,作出判断。现介绍的版本,则根据和同类病人相比较,加以评定。例如研究对象是神经症性抑郁,则与神经症性抑郁相比较;研究对象为急性精神分裂症,则与急性精神分裂症者相比较,评定具体病人的严重程度。
4.GI 是疗效总评,而EI 也有疗效评定部分,两者有两点区别:第一,GI 评定疗效时,不论效果是否为研究的治疗所产生,一概包括在内;而EI 只评定所研究的治疗之疗效。第二,GI 中疗效分8级;而EI 中仅分4级。二者不要混淆。
5.副反应的有无和轻重,对EI 的影响极大。在评定副反应时,只评该治疗所引起者,而且标准从严掌握。
【统计指标】
1. 单项分SI (0~7),GI (0~7)。
2. 疗效指数EI (0~4.00)。
在药理学研究中,疗效指数1.0以上者所研究的药物方有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