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 暨创建“平安医院”专项行动方案 当前,医患矛盾成激化趋势,为维护医院、医务人员和就医患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医院工作有序开展,为患者提供安全、文明、优质、便捷、舒适的医疗服务,实现医患关系更加和谐,决定在全院开展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 暨创建“平安医院”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全面改善医疗服务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
提高全体医务人员对规章制度在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防范医疗纠纷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其次,要经常学习,熟练掌握、应用各种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规范科室和个人的医疗行为。
(2)加强专业技术培训,提高整体医疗水平
加大医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三基”训练和继续教育,鼓励医务人员钻研业务,提高技术水平,形成良好风气;组织人员外出进修,培养技术骨干,开展新技术、新疗法。
(3)严格履行首诊负责制和首问负责制
要求首诊医师必须把接诊病人妥善处理完毕,如遇特殊
情况首诊医师应请上级会诊,得出结论性意见,使病人有所归属,方能告一段落。首问负责制指患者向医院任意工作人员询问时,都要给予圆满答复,自己不能回答的要替患者问询,直至患者得到满意答复。
(4)严守病人隐私,尊重和维护病人的各项权利 医护人员在接诊时要热情主动,诊治过程中要换位思维、设身处地地为患者服务,同时为患者保守秘密。患者在医疗活动中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平等医疗权、知情同意权、隐私权、诉讼权、部分免责权。医务人员应充分了解和维护患者的各种权利、义务,避免不必要的医疗纠纷。
(5)充分履行告知义务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目前常用的有住院病人授权委托书、住院病人离院责任书、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同意书、特殊检查治疗申请同意书等。医生应向患者及家属交待各种操作可能发生的危险及履行签字手续,做好充分的防范措施和一旦发生意外的应急补救措施。临床中出现医师对同一疾不同病治疗方法或在学术上有争议的治疗方案一定要讲明利弊,充分征求患者及家属意见,尊重其选择权。
(6)重视医疗文件的书写和保管
各种医疗文件应按照有关规定、法规书写、保管,医护
人员不得随意变更、销毁。在病历修改时要更加慎重,应按时间顺序在病程记录中详细描述,不得在病历中涂改或插写。
二、坚持医疗纠纷先调解原则
形成投诉办主任负责制度,优化调解人员组成,落实保障措施,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规范调解程序,加强与市、区人民调解组织、法院的联系。医护人员要及时发现医患纠纷苗头,及时报告分管院领导及投诉办、保卫科相关负责人,以便抓住调解最佳时机,积极引导医患双方利用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解决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三、依法处理重大医疗纠纷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医疗纠纷应急处理方案,成立医疗纠纷应急处理小组,由一把手总负责,医务科、投诉办、保卫科、责任科室主任、护士长、直接责任人必须到场处理,并在24小时内报送上级主管部门,防止因医患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杜绝严重影响医院正常医疗秩序、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四、加强舆论宣传工作
宣传医学科学规律,增强群众对临床医学科学的高技术、高风险、复杂性的认识和理解。定期开办宣传栏大力宣
传广大医务工作者中好人好事,树立正面典型。促进患者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务人员的意识,引导群众理性对待可能发生的医患纠纷和医疗损害。
我院将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人民调解组织等相关机构工作,切实履行好内部治安保卫职责,确保医院工作正常进行,确保患者合法看病权益及医务工作者的合法人身权益不受侵犯。
卫生院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 暨创建“平安医院”专项行动方案 当前,医患矛盾成激化趋势,为维护医院、医务人员和就医患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医院工作有序开展,为患者提供安全、文明、优质、便捷、舒适的医疗服务,实现医患关系更加和谐,决定在全院开展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 暨创建“平安医院”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全面改善医疗服务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
提高全体医务人员对规章制度在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防范医疗纠纷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其次,要经常学习,熟练掌握、应用各种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规范科室和个人的医疗行为。
(2)加强专业技术培训,提高整体医疗水平
加大医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三基”训练和继续教育,鼓励医务人员钻研业务,提高技术水平,形成良好风气;组织人员外出进修,培养技术骨干,开展新技术、新疗法。
(3)严格履行首诊负责制和首问负责制
要求首诊医师必须把接诊病人妥善处理完毕,如遇特殊
情况首诊医师应请上级会诊,得出结论性意见,使病人有所归属,方能告一段落。首问负责制指患者向医院任意工作人员询问时,都要给予圆满答复,自己不能回答的要替患者问询,直至患者得到满意答复。
(4)严守病人隐私,尊重和维护病人的各项权利 医护人员在接诊时要热情主动,诊治过程中要换位思维、设身处地地为患者服务,同时为患者保守秘密。患者在医疗活动中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平等医疗权、知情同意权、隐私权、诉讼权、部分免责权。医务人员应充分了解和维护患者的各种权利、义务,避免不必要的医疗纠纷。
(5)充分履行告知义务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目前常用的有住院病人授权委托书、住院病人离院责任书、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同意书、特殊检查治疗申请同意书等。医生应向患者及家属交待各种操作可能发生的危险及履行签字手续,做好充分的防范措施和一旦发生意外的应急补救措施。临床中出现医师对同一疾不同病治疗方法或在学术上有争议的治疗方案一定要讲明利弊,充分征求患者及家属意见,尊重其选择权。
(6)重视医疗文件的书写和保管
各种医疗文件应按照有关规定、法规书写、保管,医护
人员不得随意变更、销毁。在病历修改时要更加慎重,应按时间顺序在病程记录中详细描述,不得在病历中涂改或插写。
二、坚持医疗纠纷先调解原则
形成投诉办主任负责制度,优化调解人员组成,落实保障措施,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规范调解程序,加强与市、区人民调解组织、法院的联系。医护人员要及时发现医患纠纷苗头,及时报告分管院领导及投诉办、保卫科相关负责人,以便抓住调解最佳时机,积极引导医患双方利用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解决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三、依法处理重大医疗纠纷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医疗纠纷应急处理方案,成立医疗纠纷应急处理小组,由一把手总负责,医务科、投诉办、保卫科、责任科室主任、护士长、直接责任人必须到场处理,并在24小时内报送上级主管部门,防止因医患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杜绝严重影响医院正常医疗秩序、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四、加强舆论宣传工作
宣传医学科学规律,增强群众对临床医学科学的高技术、高风险、复杂性的认识和理解。定期开办宣传栏大力宣
传广大医务工作者中好人好事,树立正面典型。促进患者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务人员的意识,引导群众理性对待可能发生的医患纠纷和医疗损害。
我院将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人民调解组织等相关机构工作,切实履行好内部治安保卫职责,确保医院工作正常进行,确保患者合法看病权益及医务工作者的合法人身权益不受侵犯。
卫生院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