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
安 全 监 理 工 作编制: 审核: 日期:
方 案
安全监理工作方案目录
一、工程概况 二、安全监理目标 三、监理依据
四、项目安全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五、安全监理范围和内容 六、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七、安全监理岗位设置和各级人员职责 八、安全监理制度和措施
九、较大危险源一览表和安全监理专项细则编写计划: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 2、工程名称:
3、建设地点:南通市江通路48号
4、质量标准:合格 5、计划工期:约 日历天 6、建设规模: 7、工程单体: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二、安全监理目标:
贯彻“安全第一,以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施工监控,以“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为载体,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落实到江苏商贸职业学院新校区扩建二期图文信息中心大楼工程中,将“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岗双责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全面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做到施工现场规划合理,物料堆放整齐,道路排水通畅,环境清洁文明,宣传标识明显;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安全培训教育持续有效,施工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杜绝重伤、死亡、火灾、设备、交通管线、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无重大安全隐患。 三、监理依据: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13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建筑施工安全统一技术规范》 GB50870-2013
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
5、《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及维修保养管理的通知》 通建安监[2014]10号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 7、《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JGJ88
8、《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2011 9、《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91 10、《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JGJ120-2012 11、监理委托合同; 12、施工安全协议文件;
13、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省及市政府安全生产法规; 14、行业安全生产规范文件、安全技术规范等;
15、其他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标准等。 四. 项目安全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五.安全监理范围和内容
A范围:
据建设工程监理委托合同的要求,本项目是施工阶段监理,主要是对施工单位在实施阶段的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监督工程队严格按施工合同、安全协议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程组织施工;协助建设单位在计划的目标内将本工程项目安全地、保质保量地建成投入使用。
B内容:
·安全监理准备阶段:
1.调查了解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情况;
2.告知建设单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并协助办理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手续等相关事宜;
3.编制监理规划、安全监理方案、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安全监理实施阶段:
1.审查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其合法有效性,以及相互间的安全协议;
2.审查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数量与资格其合法有效性;
3.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情况;
4.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其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5.审核工程队安全防务、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和应急救援预案措施合理性;
6.对工程队上报的危险性较大工程清单进行审查,并定期巡视检查工程队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监管和作业情况;
7.审查大型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请单,核查其主要设备、安全设施验收手续合法有效性;
8.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符合强制性标准否,并对照安全防护措施费用计划检查其使用情况;
9.审查并核准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工地的考核评分;
10.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采用监理手段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11.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安全监理总结阶段:
1.项目竣工后,项目监理机构编写安全监理工作总结; 2.将安全监理工作中的有关文件资料按规定立卷归档。
六、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七、安全监理岗位设置和各级人员职责: A.设置:
本工程总监负责制,分设土建及安装专业,现场设置监理工程师两名。
B.职责 :
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工作;
2、确立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岗位设置,明确各岗位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3、检查项目建立机构安全监理工作制度落实情况;
4、主持编制安全监理方案、安全监理规划,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5、主持编写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安全监理专题报告和安全监理工作总结; 6、主持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7、主持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
8、组织审核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 9、组织核查大型起重机械和主要设备、架手架设施验收手续; 10、组织核准施工单位安全质量标准达标工地考核评分; 11、签发工程工地暂停令,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
12、负责向本单位负责人及政府监管部门报告施工现场安全事故。
专业监理工程师工作职责
1、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参与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工作; 2、负责编制安全实施细则,参与编制安全监理方案、安全监理规划; 3、负责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分案和应急救援预案;
4、负责就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向相关监理人员交底,负责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的定期巡视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并参与处理; 5、提供与本职责有关的安全监理资料。
专业安全监理人员工作职责
1、在总监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项目监理机构日常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 2、参与编制安全监理方案和安全监理规划,主持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3、负责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两类人员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检查施工单位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情况,参与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
4、负责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危险性较大工程清单和需经项目监理机构核查的主要大型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设施的验收手续;
5、审查核准施工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评分; 6、协助审核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
7、负责抽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自查情况,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8、巡视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参与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的定期巡视检查,发现安全事故
隐患时及时提出、制止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10、填写监理日记中的安全监理工作记录,参与编写安全监理工作月报;管理安全资料、台账;
11、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处理施工现场安全事故中涉及监理的工作。
监理员职责
1、根据项目经理机构岗位职责安排,在分管业务范围内,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 2、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八、安全监理工作制度和措施: A制度:
1. 建立健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内容及专项安全方案的审查制度:
明确需编制的内容即:基坑围护,降水;土方开挖;模板工程的支模方案逐一审查,或以最不利的层高为重点,其中危险性较大部分要有专项的支撑体系的设计;起重设备的安装专项方案,包括塔吊物料提升机;脚手架工程;设备、脚手架工程的安装、拆除方案;临时用电施工专项方案;钢管柱的吊装等;没有编制方案的施工内容应书面令施工单位编制,若没有及时编制则应书面令其停止该分项工程的施工并通知建设单位和安全主管部门,所有通知,指令应留档备案,所发的指令应采用《江苏省第五版监理用表》的格式。
2.建立现场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制度:
及时完善安全方面的相关内业资料,监理组定期对项目部进行一次安全内业检查,对于每次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及时下发通报,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回复,在资料上要做到闭合,并形成正式的归档资料。项目监理部除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制度性和内业资料检查外,定期由项目监理部组织建设、施工单位对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检查,实体检查应按《建筑施工安全统一技术规范》 GB50870-2013及省、市政府发布的相关条文,予以客观评价,
将检查的结果向施工单位通报,并留有书面记录,对存在的隐患应下发工程隐患整改通知责令其整改。日常监理工作开展过程中应每日对现场的安全管理状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记载在监理日记中,对存在的隐患应下发整改通知,并对整改结果予以跟踪,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应书面向建设单位汇报,对于需要停工整改的应下发停工令,下发停工令时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将此记载在监理日记中,若施工单位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拒不整改,对于下发的停工指令拒不执行则应及时书面向安全监督站汇报,汇报的事项应记载在监理日记中,对于突发事件来不及书面汇报的,应以电话的形式汇报,但应将汇报的内容完整记载在监理日记中,必须包括时间、事项、通话人姓名、听到电话汇报时的其它人员姓名等。
3. 建立工地例会制度:
监理项目部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每周定期召开工程监理例会,让在一周中的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存在问题暴露在桌面,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排除、解决存在问题的根源,把存在安全、质量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事故发生。对专项方案要进行召开专题会议,必要时邀请专家到会进行论证(如:深基施工方案、高支模、悬挑架、超重量大型设备吊装等),项目监理部对每次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并整理后发送到各参加会议单位。工程竣工时按照有关规定把每次会议纪要整理归档。
4. 建立安全监理汇报制度:
工程中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而施工单位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拒不整改,对于下发的指令拒不执行则应及时书面向安全监督站汇报,项目监理部必须将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填写监理备忘录、监理报告,书面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汇报,送达的报告要有签收,要在监理日记中记载清楚并附送给建设单位一份。监理报告中有关现场安全管理架构的组成、现场的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隐患必须如实填写,同时要求附有当月监理下发的整改通知等文件。对于出现重大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填写监理报告报送安全监督站。当出现安全事故时应于24小时内分别以书面形式向总公司、建设单位、安全监督站汇报。对于安全监督站来工地检查下发的整改通知、监理部应跟踪整改落实的情况,并于整改时限期满时第一时间将整改的实际结果向安监站汇报。
5.建立法律、规程的学习培训制度
由项目总监定期组织集中学习,以提高安全监理的工作水平与业务技能,强化安全管理意识。学习的内容除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外,还应及时传达省、市有关的安全管理文件并给合现场的安全状况及时掌握现场安全生产信息,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第一时间发出整改指令。学习、培训的内容要记载在监理日记中。
6. 安全监理资料的归档整理制度
项目监理部应按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监理资料的日常管理工作。项目总监要检查资料的完整性及真实性,对于下发的有关安全内容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安监站的整改通知书、安全报告、安全专题会议纪要等文件均应归档管理,不得散失。做好安全管理资料的归档工作。
7. 定期、不定期巡查制度
公司将按制度要求不定期巡检,如发现不按制度要求监理的将按企业管理制度规定进行处罚。
B.措施:
(一)基坑施工监控要点:
基坑施工应按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要求进行;
深度超过2米的基坑临边设置防护;
坑壁支护应按方案实施,并按要求实施基坑环境监测,基坑变形最大值和日变形量不能超过规定的限值;
基坑施工应设置有效排水系统;
坑边荷载、堆土、机械设备距坑边距离符合方案规定要求;
上、下基坑必须设置可靠的登高措施;
进场施工机械需经验收,司机持证上岗,作业区设警戒线。
(二) 支撑系统监控要点:
钢管支撑材质符合规定,外径不得小于Φ48*3.6mm,无裂缝;
立柱稳定,包括支撑高度,立柱间水平支撑,纵横向剪力撑间距,立杆间距(纵向、横
向)等符合方案要求;
作业环境2米以上高处支模,作业人员要有可靠立足点,防护设施完善;
(三)施工用电监控要点:
临时用电现场布置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用电平面图;
高压线防护架按方案搭设;
支线架设高度应确保电缆线高度大于2.5米,架空线高度大于4米;
现场照明架设高度大于2.4米,危险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
电箱应统一编号,放置高度下口高于600mm;
动力开关电箱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用电设备、机械设备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
变配电装置符合规范要求,供电采用三相五线;配电间设示警牌、灭火机、绝缘毯、绝缘手套;
(四)“三宝、四口”防护监控要点:
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帽;
在建工程应采用合格安全网封闭;
2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楼梯口应设临边扶手,电梯井设防护门,电梯井内应每二层不超过10米设一道安全平网; 预留洞口、坑井设置可靠的防护措施;
通道口设置防护棚,施工层超过24米高度设置双层防护棚;
阳台、屋面等临边必须设置可靠的防护栏杆。
(五)脚手架搭设监控要点:
立杆基础应有排水系统;
架体与建筑物的拉结点、水平方向每二个立杆间距小于3.6米,垂直方向每3.6米设拉撑点;
防护栏杆及安全网应在第二步以上设置;
剪刀撑应每隔9米设一道,夹角为45~60度;
立杆间距(24米高脚手架)不大于1.8米,水平高度不大于2米;
每四步设置一层隔篱笆;
脚手架应设置登高斜道,出入口设置通道防护棚;
钢管脚手架四角设置保护接地及防雷接地。
(六)施工机具监控要点:
a、桩机施工控制:
打(压)桩机械证件齐全、有效;
打(压)桩机超高限位装置符合要求,作业区域5米内无高压线;
起吊钢缆绳润滑良好,无断丝超标现象;
桩机走车轨道铺设符合出厂说明书规定;
电动机械电源接线及控制系统接触可靠,连接电缆无破损;
b.塔吊的安装使用控制:
塔式起重机是建筑工程施工中最重要的施工机械之一,塔机的安装与验收,必须以《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及维修保养管理的通知 通建安监[2014]10号文及塔机自身的使用说明书等为依据,结合施工单位本身实际情况,严格、周密、有序地进行。
1.严格执行塔机的登记备案制度。施工单位已拥有的或新购置的塔机等垂直运输设备应尽早报请安全监督部门进行登记备案。严禁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合格证、粗制滥造、质量低劣的塔机进入施工现场安装使用,未经登记备案的塔机不得在施工现场使用。
2.严格履行塔机的年度技术检测、检验制度。塔机等垂直运输设备每个年度及每次新安装后必须进行检测检验,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不合格的塔机,必须停机整改,重新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禁止塔机带故障、带隐患运转。对工作十年以上、大修理出厂、钢结构损坏修复后的塔机,必须经有关部门技术鉴定合格后方才准予使用。
3.塔机的装拆作业必须由具有资质的队伍进行,必须有相对固定的管理机构和拆装作业人员,从事拆装作业和设备操作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操作证和安全上岗证,禁止无拆装备案的队伍和无证人员从事塔机的拆装和设备操作。安装作业时应先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统一指挥。协同作业,禁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冒险蛮干。
4.塔机安装(包括顶升加节)、拆卸前均应根据塔机自身特点、现场作业条件制订科学、
详细、可行的施工方案,内容包括:编制依据、人员配备、起重机械及索具配备、基础及附墙设计(有平面图和立面图)、地锚和预埋件设置、安装步骤、顶升加节程序、安全防护措施等,必要时增加顶升过程中的起重臂和平衡臂保持平衡的具体要求,禁止回转作业的可靠措施。施工方案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严格执行实施。
5.塔机安装后必须经现场调试、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塔机验收由施工单位设备部门、安全部门、装拆队伍、工程项目共同执行,严格按照验收单内容逐项检查验收。同时要进行技术检查、空载试验、载荷试验,保证塔机的安全使用。每次的附墙、顶升加节后也必须进行严格验收,保证附墙连接的可靠和塔身垂直度的要求。
6.建立完善的设备管理制度、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运转维修的登记统计制度、设备报废制度。对投入施工作业的塔机,要严格进行塔机的班前检查、安全运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维修保养、安全专项检查等,做好塔机安装前的检修工作,特别时对钢结构、起升、变幅、回转三大机构及液压顶升系统、力矩、重量限制器、钢丝绳、滑轮、吊索等关键、要害部位重点检查,保证塔机性能良好,不带故障、不留安全隐患进行施工作业。
7.落实以机长负责制为中心的“定人、定机、定岗”的岗位责任制,相关岗位人员的姓名要在塔机标牌上注明。司机、指挥均应经过专门培训取得操作证和安全上岗证,以保证塔机运转时信号准确、指挥到位。严格执行塔机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十不吊”原则,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8.塔机基础及附墙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及安装方案的要求进行制作。塔机基础应满足塔机本身的地基承载力和抗倾翻力矩的要求,并设可靠的排水措施。塔机超过一定高度后必须安装附墙装置,装置做到牢固可靠、安装准确,并满足塔身垂直度的要求。如由于工程特殊、场地限制等原因,基础面积或厚度不能满足要求时,应有加强技术措施,如增设桩基础或与建筑物大面积承台连通的做法等,并有基础的地基承载力和抗倾翻力矩的验算;安装附墙装置时,附墙角度不应过小或过大,杆件超过规定长度时,应有附墙的设计计算书。
9.塔机的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以及超高、变幅、回转、行走限位器是塔机安全使用的最关键的装置,各限制器和限位器必须齐全且灵敏可靠。塔机验收时必须严格根据塔机使用说明书对以上安全装置逐一进行调试合格,要求有具体量化验收内容。如力矩限制器标明幅度(m)和吊重量(t);重量限制器标明重、中、轻档各限制重量(t);超高限位器的限位距离(m)等,一经验收,任何个人不得随意改动,如需要改动时,仍必须按照验收程序进
行,且还必须保证在塔机的技术性能范围之内。有的单位验收时往往只调试力矩限制器,甚至任何限制器限位器都不做,在验收结果上也只笼统填写“灵敏可靠”或“合格”等,这都是不符合要求的,必要时验收过程中要拍照留档。
10.塔机吊钩保险装置、吊钩滑轮防脱绳装置、卷扬机滚保险装置、上人爬梯及护圈等必须齐全且符合要求。吊钩保险装置不可缺少,如损坏必须购买原厂产品,不得用其他配件或自制零件代替。上人爬梯及护圈必须完好、牢固、严密,对发生少圈、变形、锈蚀、开焊、固定不牢靠的应坚决予以整改修复。
11.塔机配备专用电箱,合理配置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做可靠的防雷接地。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必须符合有关要求,电缆线完好并固定牢靠。塔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的边缘与15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1.5m,当小于此距离时,应按要求搭设防护架,当塔机作业半径在架空线路上方经过时,线路上方应有防护措施。
12.施工现场或相邻工地有两台或两台以上的塔机作业,且塔机作业半径有重叠现象时,必须有可靠的防碰撞安全技术措施。
D、小型机具使用控制:
1、搅拌机与砂浆机必须设置专用开关箱,搭设操作防护棚,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验收合格牌;
2、木工平刨机、电锯应搭设防护棚,设置专用开关箱,安全装置齐全,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验收合格牌;
3、电焊机应配置专用开关箱二次空载降压装置,一次侧电源线,不超5米,外壳有可靠接地,进出线侧设防护罩,有防雨措施,挂验收合格牌;
4、手持电动工具应设置开关箱,有可靠接地装置。施工人员操作磨石子机一类手持工具和潜水泵等,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七)落地式操作平台监控要点:
1、底部坚实平整,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2、立杆、剪刀撑、拉结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拉结必须与建筑物连结;
3、操作施工作业面四周防护严密、可靠、安全;
4、登高扶梯齐全,进入作业面的通道牢固平整,无明显高低;
5、搭设完毕经项目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拉设验收合格牌;
(八)个人防护监控要点:
1、安全帽佩带正确,系好帽扣;
2、安全带完好无损,使用时高挂低用;
3、绝缘靴(鞋)、绝缘手套、电焊工面罩应完好并准确使用;
4、专业施工人员须持证上岗;
5、危险作业应有保护人员。
(九)特殊工种监控要点:
1、专职安全员须持建筑行业培训的上岗证;
2、电工、电焊工、架子工要持上岗证(外地培训发证的须在本地建设局复训);
3、塔吊、人货两用电梯、司索指挥须持证上岗;
4、小型机械,如木工机械、钢筋弯曲加、切断机等操作证,企业内部可以自行培训发证;
5、各类上岗证在有效期内使用。
(十)安全监理检查内容及方法
a、桩基工程沉桩阶段安全检查
1、打桩机行走道路必须平坦,坚实,必要时要铺设道渣,经压路机碾压密实,场地四周应挖排水沟以利排水,保证移动桩机时的安全;
2、在施工前应先全面检查机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检查后要进行试运转,严禁带病作业,机械应由专人操作并遵守安全操作技术要求。加强机械的维护保养,保证各项设备和部件的正常使用;
3、吊装就位时,起吊要慢,拉住溜绳,防止桩头冲击桩架,撞坏桩身。加强检查,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处理。
4、打桩过程中遇有地坪隆起或下陷时,应随时对机架及路轨调平或垫平。
5、机械司机在施工操作时要集中精力,服从指挥信号,不得随便离开岗位。随时注意机械运转情况,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纠正,要防止机械倾斜、倾倒、桩锤不工作时,突然下降等事故发生;
6、打桩时,桩头垫料严禁用手拨正,不要在桩锤未打到桩顶时即起锤或刹车,以免损坏桩机设备;
7、预制混凝土桩送桩入土后的桩孔要及时用砂子或其他材料填灌,以免发生入身事故;
8、不准任何人进入落锤区施工范围内,以防砸伤。
b、主体结构支模,搭设脚手架检查
使用脚手架杆配件及搭设模板支撑架和其他重载架时应按规范操作。
架子工必须熟悉脚手架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要求的规程操作,在搭设中要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脚手架的地基必须平坦夯实,有排水措施,一经搭设,其地基不准随意开挖。
钢管脚手架立杆的底脚应采用钢套管柱基,柱基应垂直稳放在砼垫块或厚度不小于5CM的木板上,并增设扫地杆。
立杆的设置必等距对直,基纵向间距不得大于2M。
小横杆垂直间距为1.8M底层步距不大于2M,小横杆挑出里外立杆的长度分别不小于30CM和15CM。
脚手架外侧每隔9M必须设一道剪刀撑与地面的夹角应控制在45°~60°之间,自下而上连续设置。
脚手架各类杆件的联结,钢管脚手架机件的扭力距应在4.5KG~5KG/米之间。钢管承插式脚手架的螺栓必须拧到根部。
8、大横杆应等距设置两根搁栅,底笆应铺满,不得留有空隙。底笆与大横杆的上部扎点不得小于4个,每点均用18#铅丝双股扎牢。
9、脚手架顶端必须按规程进行封顶,里立杆底于檐口50CM,外立杆高出檐口1M。
10、脚手架与主体结构之间必须有连结牢固的拉撑点,采用两根并联的10#~12#铅丝或其
他强度相等的材料。拉撑点的水平间距不得大于6M,垂直间距不得大于3.6M,拉结处的小横杆与建筑物间应加撑头与墙面抵紧。
11、脚手架的外侧,自第二步起,必须每步设1M高的护拦杆和40CM高挡脚板,顶排的扶手栏杆必须二道,高度分别为1.3M和0.9M。
12、操作人员上下架子必须有安全可靠的爬梯或坡道并设在脚手架外侧。
13、钢管脚手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电阻
14、施工荷载:砌筑脚手架
粉刷脚手架
15、严禁在脚手架上拉缆风绳和设置起重把杆,不准搁运料滑槽,搭设受料平台不准用斜拉,斜吊的方式从脚手架上进出料。
16脚手架的杆件、扣件、竹笆、拉墙铅丝严禁随意拆除,违者从严惩处。
17、健全脚手架的检查维修管理制度,专人负责监视保养,做好例保记录。梅雨、台风季节加强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加固。
18、脚手架拆除要有专人指挥,拆除要进行全面的检查并设围栏,专人警戒,并按搭设的逆顺序自上而下一步一清,不准同时拆除,不准高空抛掷。
19、脚手架搭设按照有关标准及施工专项方案每天进行巡查,且定期检查一次。
c.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检查:
1.机械设备的安装,必须有严格的验收制度,井架、卷扬机、混凝土搅拌机应由主管设备负责人会同机务、安全部门、操作人员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挂牌才能使用,并做好验收记录,未验收、未挂牌的机械设备不准使用。
2.各种安全防护装备应配置齐全、有效。严禁拆除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等装置。
3.严格执行定期保养计划,查出的问题要纳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限期整改。
4.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按有关标准、规定每天进行巡视检查及定期检查。
d.施工现场电气设备的检查:
1.各类电气装备实行专人负责制并按规程定期检查,确保运行正常。
2.未经动力部门检查合格的电气设备不准安装和使用。
3.低压电气设备和器材的绝缘电阻不得底于0.5兆欧,水淋、受潮的设备必须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4.电动机应装过截和短路保护装置,根据需要安装断相和失压保护装置,每台5.电机应用单独的操作开关。
6.移动机具:空压机、电焊机、平刨、园锯等应装随机控制的交流接触器或铁壳开关。
7.手持电动工具应有漏电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的漏电开关保护。
8.电焊机的外壳应完好,其一,二侧的接线桩应有保护罩保护,一次侧电源线应用橡套电缆线,长度不超过5M。
9.现场电器按照有关标准、规定每天进行巡查及定期检查。
e.施工现场配电箱使用检查
1.从现场总配电装置至各用电设备,应经过多级配电装置,各级配电装置的容量应与实际负载匹配,其结构形式、盘面布置和系统接线应规范。
2.箱内开关、熔断器、插座等齐全,完好。
3.配线,零部件排列整齐,压接牢固,操作面无电体外露。
4.总开关及分路开关上端设熔断器。
5.金属电箱外壳设接地保护,设接零排与接地排。
6.每个回路设漏电开关。
7.动力和照明分开控制,单独设置单相三眼不等距安全插座,上设漏电开关。
8.门锁齐全,有防雨措施。
9.·I型电源配电箱(下杆电箱)作为总配电装置后,第二节配电装置,应靠近用电集中处。
10.·Ⅱ型电源配电箱(分电箱)可直接向负载供电,应做到一闸一机,开关应采用与用电设备相匹配的漏电开关。
11.·Ⅲ型电源配电箱,作搅拌机、卷扬机等专用设备使用的第四级配电装置,应设在设备附近,箱内可设由漏电开关控制的备用插座,供维修时另接设备用。
12.拖线箱作为移动式配电装置,必须有可靠的防雨措施和接地保护。开关或分路熔断器必须与用电设备匹配,同一箱内不得用单相三眼和三相四眼不同电压的插座。
13.各类插座,插头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应保持完好,单相电源的设备,必须使用单相三眼插座,插座上方应有单独分路熔丝保护,插座的接电线不准串联。
14.电力容量在3千瓦以下的电源总开关可以采用瓷底胶木闸开关,直接控制操作设备时,应在刀闸出线侧加装瓷插入式熔断器保护,刀闸的静触头应接地,动触头接负载,严禁倒送电。
15.熔断器熔体应采用合格的铅合金熔丝,不准用铁丝,铝丝,不准用多股铝合金丝代替,一根较大的熔丝。60A以上用合格的铜熔丝。
16.各级配电箱明确专人负责,做好检查、维修、清洁工作,周围应保持通道通畅。
17.固定露天电箱、分电箱必须离地面50CM以上架设。
18.施工现场配电箱按照有关标准、规定每天进行巡查及定期检查。
f、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检查
1.为保障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必须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施工队在承建工程项目签定“工程合同”中必须有安全防火的内容,会同建设单位搞好防火工作。
2.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M2配备两只10公升灭火机,面积超过1200M2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沙箱等器材,周围不准堆物。
3.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每25M2应配置种类合适的灭火机。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机。
4.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一级动火由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批制度。
· 二级动火由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批。
· 三级动火由主管安全人员审批。
5.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焕发生器距离不少于10M,与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少于30M,
如达不到上述要求,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限的安全隔离措施。
6.乙焕发生器和氧气瓶存放之间距离不少于2M,使用时两者之间不少于5M,并且安全附件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7.现场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如下规定:
·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焊、割作业。
·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现场动火审批手续,不准焊、割。 ·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准焊、割。
·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准焊、割。
·可燃气体、易燃液体、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前,不准焊、割。
·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
·有压力或密封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未清理或采取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
·附近有与明火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与外部相联部位,明知存在危险未采取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
8.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进行不定期检查。
g、施工现场危险源监控的检查
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每天安全危险源挂牌情况以及对现场危险源实时监控情况及记录。(如:深基施工方案、高支模、悬挑架、超重量大型设备吊装等),项目监理部对每日、每次记录记入台帐,发现危险隐患立即汇报,组织各参建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商讨解决方案,消灭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h、施工单位安全资料的检查
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安全施工方案及各专项方案,检查各方案的编制是否合理,各项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规定。不定期的检查各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及三级教育记录。检查特殊工种上岗证与现场实际操作人员是否一致。
九、 危险性较大工程认定标准和安全监理专项细则编制计划:
a、危险性较大工程认定标准参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
控制项目和检查内容如下表:
b、安全监理专项细则编制计划:
1、临时用电监理专项细则编制;
2、桩基工程监理专项细则编制;
3、土方工程监理专项细则编制;
4、脚手架工程监理专项细则编制;
5、深基坑、降水工程监理专项细则编制;
6、高支模监理专项细则编制;
7、幕墙监理专项细则编制;
工程
安 全 监 理 工 作编制: 审核: 日期:
方 案
安全监理工作方案目录
一、工程概况 二、安全监理目标 三、监理依据
四、项目安全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五、安全监理范围和内容 六、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七、安全监理岗位设置和各级人员职责 八、安全监理制度和措施
九、较大危险源一览表和安全监理专项细则编写计划: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 2、工程名称:
3、建设地点:南通市江通路48号
4、质量标准:合格 5、计划工期:约 日历天 6、建设规模: 7、工程单体: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二、安全监理目标:
贯彻“安全第一,以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施工监控,以“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为载体,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落实到江苏商贸职业学院新校区扩建二期图文信息中心大楼工程中,将“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岗双责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全面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做到施工现场规划合理,物料堆放整齐,道路排水通畅,环境清洁文明,宣传标识明显;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安全培训教育持续有效,施工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杜绝重伤、死亡、火灾、设备、交通管线、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无重大安全隐患。 三、监理依据: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13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建筑施工安全统一技术规范》 GB50870-2013
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
5、《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及维修保养管理的通知》 通建安监[2014]10号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 7、《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JGJ88
8、《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2011 9、《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91 10、《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JGJ120-2012 11、监理委托合同; 12、施工安全协议文件;
13、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省及市政府安全生产法规; 14、行业安全生产规范文件、安全技术规范等;
15、其他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标准等。 四. 项目安全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五.安全监理范围和内容
A范围:
据建设工程监理委托合同的要求,本项目是施工阶段监理,主要是对施工单位在实施阶段的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监督工程队严格按施工合同、安全协议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程组织施工;协助建设单位在计划的目标内将本工程项目安全地、保质保量地建成投入使用。
B内容:
·安全监理准备阶段:
1.调查了解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情况;
2.告知建设单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并协助办理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手续等相关事宜;
3.编制监理规划、安全监理方案、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安全监理实施阶段:
1.审查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其合法有效性,以及相互间的安全协议;
2.审查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数量与资格其合法有效性;
3.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情况;
4.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其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5.审核工程队安全防务、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和应急救援预案措施合理性;
6.对工程队上报的危险性较大工程清单进行审查,并定期巡视检查工程队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监管和作业情况;
7.审查大型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请单,核查其主要设备、安全设施验收手续合法有效性;
8.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符合强制性标准否,并对照安全防护措施费用计划检查其使用情况;
9.审查并核准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工地的考核评分;
10.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采用监理手段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11.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安全监理总结阶段:
1.项目竣工后,项目监理机构编写安全监理工作总结; 2.将安全监理工作中的有关文件资料按规定立卷归档。
六、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七、安全监理岗位设置和各级人员职责: A.设置:
本工程总监负责制,分设土建及安装专业,现场设置监理工程师两名。
B.职责 :
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工作;
2、确立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岗位设置,明确各岗位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3、检查项目建立机构安全监理工作制度落实情况;
4、主持编制安全监理方案、安全监理规划,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5、主持编写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安全监理专题报告和安全监理工作总结; 6、主持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7、主持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
8、组织审核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 9、组织核查大型起重机械和主要设备、架手架设施验收手续; 10、组织核准施工单位安全质量标准达标工地考核评分; 11、签发工程工地暂停令,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
12、负责向本单位负责人及政府监管部门报告施工现场安全事故。
专业监理工程师工作职责
1、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参与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工作; 2、负责编制安全实施细则,参与编制安全监理方案、安全监理规划; 3、负责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分案和应急救援预案;
4、负责就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向相关监理人员交底,负责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的定期巡视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并参与处理; 5、提供与本职责有关的安全监理资料。
专业安全监理人员工作职责
1、在总监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项目监理机构日常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 2、参与编制安全监理方案和安全监理规划,主持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3、负责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两类人员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检查施工单位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情况,参与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
4、负责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危险性较大工程清单和需经项目监理机构核查的主要大型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设施的验收手续;
5、审查核准施工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评分; 6、协助审核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
7、负责抽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自查情况,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8、巡视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参与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的定期巡视检查,发现安全事故
隐患时及时提出、制止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10、填写监理日记中的安全监理工作记录,参与编写安全监理工作月报;管理安全资料、台账;
11、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处理施工现场安全事故中涉及监理的工作。
监理员职责
1、根据项目经理机构岗位职责安排,在分管业务范围内,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 2、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八、安全监理工作制度和措施: A制度:
1. 建立健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内容及专项安全方案的审查制度:
明确需编制的内容即:基坑围护,降水;土方开挖;模板工程的支模方案逐一审查,或以最不利的层高为重点,其中危险性较大部分要有专项的支撑体系的设计;起重设备的安装专项方案,包括塔吊物料提升机;脚手架工程;设备、脚手架工程的安装、拆除方案;临时用电施工专项方案;钢管柱的吊装等;没有编制方案的施工内容应书面令施工单位编制,若没有及时编制则应书面令其停止该分项工程的施工并通知建设单位和安全主管部门,所有通知,指令应留档备案,所发的指令应采用《江苏省第五版监理用表》的格式。
2.建立现场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制度:
及时完善安全方面的相关内业资料,监理组定期对项目部进行一次安全内业检查,对于每次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及时下发通报,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回复,在资料上要做到闭合,并形成正式的归档资料。项目监理部除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制度性和内业资料检查外,定期由项目监理部组织建设、施工单位对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检查,实体检查应按《建筑施工安全统一技术规范》 GB50870-2013及省、市政府发布的相关条文,予以客观评价,
将检查的结果向施工单位通报,并留有书面记录,对存在的隐患应下发工程隐患整改通知责令其整改。日常监理工作开展过程中应每日对现场的安全管理状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记载在监理日记中,对存在的隐患应下发整改通知,并对整改结果予以跟踪,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应书面向建设单位汇报,对于需要停工整改的应下发停工令,下发停工令时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将此记载在监理日记中,若施工单位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拒不整改,对于下发的停工指令拒不执行则应及时书面向安全监督站汇报,汇报的事项应记载在监理日记中,对于突发事件来不及书面汇报的,应以电话的形式汇报,但应将汇报的内容完整记载在监理日记中,必须包括时间、事项、通话人姓名、听到电话汇报时的其它人员姓名等。
3. 建立工地例会制度:
监理项目部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每周定期召开工程监理例会,让在一周中的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存在问题暴露在桌面,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排除、解决存在问题的根源,把存在安全、质量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事故发生。对专项方案要进行召开专题会议,必要时邀请专家到会进行论证(如:深基施工方案、高支模、悬挑架、超重量大型设备吊装等),项目监理部对每次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并整理后发送到各参加会议单位。工程竣工时按照有关规定把每次会议纪要整理归档。
4. 建立安全监理汇报制度:
工程中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而施工单位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拒不整改,对于下发的指令拒不执行则应及时书面向安全监督站汇报,项目监理部必须将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填写监理备忘录、监理报告,书面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汇报,送达的报告要有签收,要在监理日记中记载清楚并附送给建设单位一份。监理报告中有关现场安全管理架构的组成、现场的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隐患必须如实填写,同时要求附有当月监理下发的整改通知等文件。对于出现重大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填写监理报告报送安全监督站。当出现安全事故时应于24小时内分别以书面形式向总公司、建设单位、安全监督站汇报。对于安全监督站来工地检查下发的整改通知、监理部应跟踪整改落实的情况,并于整改时限期满时第一时间将整改的实际结果向安监站汇报。
5.建立法律、规程的学习培训制度
由项目总监定期组织集中学习,以提高安全监理的工作水平与业务技能,强化安全管理意识。学习的内容除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外,还应及时传达省、市有关的安全管理文件并给合现场的安全状况及时掌握现场安全生产信息,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第一时间发出整改指令。学习、培训的内容要记载在监理日记中。
6. 安全监理资料的归档整理制度
项目监理部应按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监理资料的日常管理工作。项目总监要检查资料的完整性及真实性,对于下发的有关安全内容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安监站的整改通知书、安全报告、安全专题会议纪要等文件均应归档管理,不得散失。做好安全管理资料的归档工作。
7. 定期、不定期巡查制度
公司将按制度要求不定期巡检,如发现不按制度要求监理的将按企业管理制度规定进行处罚。
B.措施:
(一)基坑施工监控要点:
基坑施工应按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要求进行;
深度超过2米的基坑临边设置防护;
坑壁支护应按方案实施,并按要求实施基坑环境监测,基坑变形最大值和日变形量不能超过规定的限值;
基坑施工应设置有效排水系统;
坑边荷载、堆土、机械设备距坑边距离符合方案规定要求;
上、下基坑必须设置可靠的登高措施;
进场施工机械需经验收,司机持证上岗,作业区设警戒线。
(二) 支撑系统监控要点:
钢管支撑材质符合规定,外径不得小于Φ48*3.6mm,无裂缝;
立柱稳定,包括支撑高度,立柱间水平支撑,纵横向剪力撑间距,立杆间距(纵向、横
向)等符合方案要求;
作业环境2米以上高处支模,作业人员要有可靠立足点,防护设施完善;
(三)施工用电监控要点:
临时用电现场布置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用电平面图;
高压线防护架按方案搭设;
支线架设高度应确保电缆线高度大于2.5米,架空线高度大于4米;
现场照明架设高度大于2.4米,危险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
电箱应统一编号,放置高度下口高于600mm;
动力开关电箱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用电设备、机械设备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
变配电装置符合规范要求,供电采用三相五线;配电间设示警牌、灭火机、绝缘毯、绝缘手套;
(四)“三宝、四口”防护监控要点:
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帽;
在建工程应采用合格安全网封闭;
2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楼梯口应设临边扶手,电梯井设防护门,电梯井内应每二层不超过10米设一道安全平网; 预留洞口、坑井设置可靠的防护措施;
通道口设置防护棚,施工层超过24米高度设置双层防护棚;
阳台、屋面等临边必须设置可靠的防护栏杆。
(五)脚手架搭设监控要点:
立杆基础应有排水系统;
架体与建筑物的拉结点、水平方向每二个立杆间距小于3.6米,垂直方向每3.6米设拉撑点;
防护栏杆及安全网应在第二步以上设置;
剪刀撑应每隔9米设一道,夹角为45~60度;
立杆间距(24米高脚手架)不大于1.8米,水平高度不大于2米;
每四步设置一层隔篱笆;
脚手架应设置登高斜道,出入口设置通道防护棚;
钢管脚手架四角设置保护接地及防雷接地。
(六)施工机具监控要点:
a、桩机施工控制:
打(压)桩机械证件齐全、有效;
打(压)桩机超高限位装置符合要求,作业区域5米内无高压线;
起吊钢缆绳润滑良好,无断丝超标现象;
桩机走车轨道铺设符合出厂说明书规定;
电动机械电源接线及控制系统接触可靠,连接电缆无破损;
b.塔吊的安装使用控制:
塔式起重机是建筑工程施工中最重要的施工机械之一,塔机的安装与验收,必须以《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及维修保养管理的通知 通建安监[2014]10号文及塔机自身的使用说明书等为依据,结合施工单位本身实际情况,严格、周密、有序地进行。
1.严格执行塔机的登记备案制度。施工单位已拥有的或新购置的塔机等垂直运输设备应尽早报请安全监督部门进行登记备案。严禁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合格证、粗制滥造、质量低劣的塔机进入施工现场安装使用,未经登记备案的塔机不得在施工现场使用。
2.严格履行塔机的年度技术检测、检验制度。塔机等垂直运输设备每个年度及每次新安装后必须进行检测检验,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不合格的塔机,必须停机整改,重新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禁止塔机带故障、带隐患运转。对工作十年以上、大修理出厂、钢结构损坏修复后的塔机,必须经有关部门技术鉴定合格后方才准予使用。
3.塔机的装拆作业必须由具有资质的队伍进行,必须有相对固定的管理机构和拆装作业人员,从事拆装作业和设备操作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操作证和安全上岗证,禁止无拆装备案的队伍和无证人员从事塔机的拆装和设备操作。安装作业时应先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统一指挥。协同作业,禁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冒险蛮干。
4.塔机安装(包括顶升加节)、拆卸前均应根据塔机自身特点、现场作业条件制订科学、
详细、可行的施工方案,内容包括:编制依据、人员配备、起重机械及索具配备、基础及附墙设计(有平面图和立面图)、地锚和预埋件设置、安装步骤、顶升加节程序、安全防护措施等,必要时增加顶升过程中的起重臂和平衡臂保持平衡的具体要求,禁止回转作业的可靠措施。施工方案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严格执行实施。
5.塔机安装后必须经现场调试、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塔机验收由施工单位设备部门、安全部门、装拆队伍、工程项目共同执行,严格按照验收单内容逐项检查验收。同时要进行技术检查、空载试验、载荷试验,保证塔机的安全使用。每次的附墙、顶升加节后也必须进行严格验收,保证附墙连接的可靠和塔身垂直度的要求。
6.建立完善的设备管理制度、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运转维修的登记统计制度、设备报废制度。对投入施工作业的塔机,要严格进行塔机的班前检查、安全运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维修保养、安全专项检查等,做好塔机安装前的检修工作,特别时对钢结构、起升、变幅、回转三大机构及液压顶升系统、力矩、重量限制器、钢丝绳、滑轮、吊索等关键、要害部位重点检查,保证塔机性能良好,不带故障、不留安全隐患进行施工作业。
7.落实以机长负责制为中心的“定人、定机、定岗”的岗位责任制,相关岗位人员的姓名要在塔机标牌上注明。司机、指挥均应经过专门培训取得操作证和安全上岗证,以保证塔机运转时信号准确、指挥到位。严格执行塔机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十不吊”原则,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8.塔机基础及附墙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及安装方案的要求进行制作。塔机基础应满足塔机本身的地基承载力和抗倾翻力矩的要求,并设可靠的排水措施。塔机超过一定高度后必须安装附墙装置,装置做到牢固可靠、安装准确,并满足塔身垂直度的要求。如由于工程特殊、场地限制等原因,基础面积或厚度不能满足要求时,应有加强技术措施,如增设桩基础或与建筑物大面积承台连通的做法等,并有基础的地基承载力和抗倾翻力矩的验算;安装附墙装置时,附墙角度不应过小或过大,杆件超过规定长度时,应有附墙的设计计算书。
9.塔机的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以及超高、变幅、回转、行走限位器是塔机安全使用的最关键的装置,各限制器和限位器必须齐全且灵敏可靠。塔机验收时必须严格根据塔机使用说明书对以上安全装置逐一进行调试合格,要求有具体量化验收内容。如力矩限制器标明幅度(m)和吊重量(t);重量限制器标明重、中、轻档各限制重量(t);超高限位器的限位距离(m)等,一经验收,任何个人不得随意改动,如需要改动时,仍必须按照验收程序进
行,且还必须保证在塔机的技术性能范围之内。有的单位验收时往往只调试力矩限制器,甚至任何限制器限位器都不做,在验收结果上也只笼统填写“灵敏可靠”或“合格”等,这都是不符合要求的,必要时验收过程中要拍照留档。
10.塔机吊钩保险装置、吊钩滑轮防脱绳装置、卷扬机滚保险装置、上人爬梯及护圈等必须齐全且符合要求。吊钩保险装置不可缺少,如损坏必须购买原厂产品,不得用其他配件或自制零件代替。上人爬梯及护圈必须完好、牢固、严密,对发生少圈、变形、锈蚀、开焊、固定不牢靠的应坚决予以整改修复。
11.塔机配备专用电箱,合理配置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做可靠的防雷接地。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必须符合有关要求,电缆线完好并固定牢靠。塔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的边缘与15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1.5m,当小于此距离时,应按要求搭设防护架,当塔机作业半径在架空线路上方经过时,线路上方应有防护措施。
12.施工现场或相邻工地有两台或两台以上的塔机作业,且塔机作业半径有重叠现象时,必须有可靠的防碰撞安全技术措施。
D、小型机具使用控制:
1、搅拌机与砂浆机必须设置专用开关箱,搭设操作防护棚,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验收合格牌;
2、木工平刨机、电锯应搭设防护棚,设置专用开关箱,安全装置齐全,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验收合格牌;
3、电焊机应配置专用开关箱二次空载降压装置,一次侧电源线,不超5米,外壳有可靠接地,进出线侧设防护罩,有防雨措施,挂验收合格牌;
4、手持电动工具应设置开关箱,有可靠接地装置。施工人员操作磨石子机一类手持工具和潜水泵等,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七)落地式操作平台监控要点:
1、底部坚实平整,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2、立杆、剪刀撑、拉结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拉结必须与建筑物连结;
3、操作施工作业面四周防护严密、可靠、安全;
4、登高扶梯齐全,进入作业面的通道牢固平整,无明显高低;
5、搭设完毕经项目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拉设验收合格牌;
(八)个人防护监控要点:
1、安全帽佩带正确,系好帽扣;
2、安全带完好无损,使用时高挂低用;
3、绝缘靴(鞋)、绝缘手套、电焊工面罩应完好并准确使用;
4、专业施工人员须持证上岗;
5、危险作业应有保护人员。
(九)特殊工种监控要点:
1、专职安全员须持建筑行业培训的上岗证;
2、电工、电焊工、架子工要持上岗证(外地培训发证的须在本地建设局复训);
3、塔吊、人货两用电梯、司索指挥须持证上岗;
4、小型机械,如木工机械、钢筋弯曲加、切断机等操作证,企业内部可以自行培训发证;
5、各类上岗证在有效期内使用。
(十)安全监理检查内容及方法
a、桩基工程沉桩阶段安全检查
1、打桩机行走道路必须平坦,坚实,必要时要铺设道渣,经压路机碾压密实,场地四周应挖排水沟以利排水,保证移动桩机时的安全;
2、在施工前应先全面检查机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检查后要进行试运转,严禁带病作业,机械应由专人操作并遵守安全操作技术要求。加强机械的维护保养,保证各项设备和部件的正常使用;
3、吊装就位时,起吊要慢,拉住溜绳,防止桩头冲击桩架,撞坏桩身。加强检查,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处理。
4、打桩过程中遇有地坪隆起或下陷时,应随时对机架及路轨调平或垫平。
5、机械司机在施工操作时要集中精力,服从指挥信号,不得随便离开岗位。随时注意机械运转情况,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纠正,要防止机械倾斜、倾倒、桩锤不工作时,突然下降等事故发生;
6、打桩时,桩头垫料严禁用手拨正,不要在桩锤未打到桩顶时即起锤或刹车,以免损坏桩机设备;
7、预制混凝土桩送桩入土后的桩孔要及时用砂子或其他材料填灌,以免发生入身事故;
8、不准任何人进入落锤区施工范围内,以防砸伤。
b、主体结构支模,搭设脚手架检查
使用脚手架杆配件及搭设模板支撑架和其他重载架时应按规范操作。
架子工必须熟悉脚手架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要求的规程操作,在搭设中要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脚手架的地基必须平坦夯实,有排水措施,一经搭设,其地基不准随意开挖。
钢管脚手架立杆的底脚应采用钢套管柱基,柱基应垂直稳放在砼垫块或厚度不小于5CM的木板上,并增设扫地杆。
立杆的设置必等距对直,基纵向间距不得大于2M。
小横杆垂直间距为1.8M底层步距不大于2M,小横杆挑出里外立杆的长度分别不小于30CM和15CM。
脚手架外侧每隔9M必须设一道剪刀撑与地面的夹角应控制在45°~60°之间,自下而上连续设置。
脚手架各类杆件的联结,钢管脚手架机件的扭力距应在4.5KG~5KG/米之间。钢管承插式脚手架的螺栓必须拧到根部。
8、大横杆应等距设置两根搁栅,底笆应铺满,不得留有空隙。底笆与大横杆的上部扎点不得小于4个,每点均用18#铅丝双股扎牢。
9、脚手架顶端必须按规程进行封顶,里立杆底于檐口50CM,外立杆高出檐口1M。
10、脚手架与主体结构之间必须有连结牢固的拉撑点,采用两根并联的10#~12#铅丝或其
他强度相等的材料。拉撑点的水平间距不得大于6M,垂直间距不得大于3.6M,拉结处的小横杆与建筑物间应加撑头与墙面抵紧。
11、脚手架的外侧,自第二步起,必须每步设1M高的护拦杆和40CM高挡脚板,顶排的扶手栏杆必须二道,高度分别为1.3M和0.9M。
12、操作人员上下架子必须有安全可靠的爬梯或坡道并设在脚手架外侧。
13、钢管脚手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电阻
14、施工荷载:砌筑脚手架
粉刷脚手架
15、严禁在脚手架上拉缆风绳和设置起重把杆,不准搁运料滑槽,搭设受料平台不准用斜拉,斜吊的方式从脚手架上进出料。
16脚手架的杆件、扣件、竹笆、拉墙铅丝严禁随意拆除,违者从严惩处。
17、健全脚手架的检查维修管理制度,专人负责监视保养,做好例保记录。梅雨、台风季节加强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加固。
18、脚手架拆除要有专人指挥,拆除要进行全面的检查并设围栏,专人警戒,并按搭设的逆顺序自上而下一步一清,不准同时拆除,不准高空抛掷。
19、脚手架搭设按照有关标准及施工专项方案每天进行巡查,且定期检查一次。
c.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检查:
1.机械设备的安装,必须有严格的验收制度,井架、卷扬机、混凝土搅拌机应由主管设备负责人会同机务、安全部门、操作人员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挂牌才能使用,并做好验收记录,未验收、未挂牌的机械设备不准使用。
2.各种安全防护装备应配置齐全、有效。严禁拆除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等装置。
3.严格执行定期保养计划,查出的问题要纳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限期整改。
4.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按有关标准、规定每天进行巡视检查及定期检查。
d.施工现场电气设备的检查:
1.各类电气装备实行专人负责制并按规程定期检查,确保运行正常。
2.未经动力部门检查合格的电气设备不准安装和使用。
3.低压电气设备和器材的绝缘电阻不得底于0.5兆欧,水淋、受潮的设备必须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4.电动机应装过截和短路保护装置,根据需要安装断相和失压保护装置,每台5.电机应用单独的操作开关。
6.移动机具:空压机、电焊机、平刨、园锯等应装随机控制的交流接触器或铁壳开关。
7.手持电动工具应有漏电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的漏电开关保护。
8.电焊机的外壳应完好,其一,二侧的接线桩应有保护罩保护,一次侧电源线应用橡套电缆线,长度不超过5M。
9.现场电器按照有关标准、规定每天进行巡查及定期检查。
e.施工现场配电箱使用检查
1.从现场总配电装置至各用电设备,应经过多级配电装置,各级配电装置的容量应与实际负载匹配,其结构形式、盘面布置和系统接线应规范。
2.箱内开关、熔断器、插座等齐全,完好。
3.配线,零部件排列整齐,压接牢固,操作面无电体外露。
4.总开关及分路开关上端设熔断器。
5.金属电箱外壳设接地保护,设接零排与接地排。
6.每个回路设漏电开关。
7.动力和照明分开控制,单独设置单相三眼不等距安全插座,上设漏电开关。
8.门锁齐全,有防雨措施。
9.·I型电源配电箱(下杆电箱)作为总配电装置后,第二节配电装置,应靠近用电集中处。
10.·Ⅱ型电源配电箱(分电箱)可直接向负载供电,应做到一闸一机,开关应采用与用电设备相匹配的漏电开关。
11.·Ⅲ型电源配电箱,作搅拌机、卷扬机等专用设备使用的第四级配电装置,应设在设备附近,箱内可设由漏电开关控制的备用插座,供维修时另接设备用。
12.拖线箱作为移动式配电装置,必须有可靠的防雨措施和接地保护。开关或分路熔断器必须与用电设备匹配,同一箱内不得用单相三眼和三相四眼不同电压的插座。
13.各类插座,插头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应保持完好,单相电源的设备,必须使用单相三眼插座,插座上方应有单独分路熔丝保护,插座的接电线不准串联。
14.电力容量在3千瓦以下的电源总开关可以采用瓷底胶木闸开关,直接控制操作设备时,应在刀闸出线侧加装瓷插入式熔断器保护,刀闸的静触头应接地,动触头接负载,严禁倒送电。
15.熔断器熔体应采用合格的铅合金熔丝,不准用铁丝,铝丝,不准用多股铝合金丝代替,一根较大的熔丝。60A以上用合格的铜熔丝。
16.各级配电箱明确专人负责,做好检查、维修、清洁工作,周围应保持通道通畅。
17.固定露天电箱、分电箱必须离地面50CM以上架设。
18.施工现场配电箱按照有关标准、规定每天进行巡查及定期检查。
f、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检查
1.为保障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必须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施工队在承建工程项目签定“工程合同”中必须有安全防火的内容,会同建设单位搞好防火工作。
2.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M2配备两只10公升灭火机,面积超过1200M2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沙箱等器材,周围不准堆物。
3.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每25M2应配置种类合适的灭火机。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机。
4.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一级动火由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批制度。
· 二级动火由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批。
· 三级动火由主管安全人员审批。
5.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焕发生器距离不少于10M,与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少于30M,
如达不到上述要求,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限的安全隔离措施。
6.乙焕发生器和氧气瓶存放之间距离不少于2M,使用时两者之间不少于5M,并且安全附件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7.现场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如下规定:
·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焊、割作业。
·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现场动火审批手续,不准焊、割。 ·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准焊、割。
·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准焊、割。
·可燃气体、易燃液体、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前,不准焊、割。
·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
·有压力或密封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未清理或采取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
·附近有与明火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与外部相联部位,明知存在危险未采取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
8.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进行不定期检查。
g、施工现场危险源监控的检查
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每天安全危险源挂牌情况以及对现场危险源实时监控情况及记录。(如:深基施工方案、高支模、悬挑架、超重量大型设备吊装等),项目监理部对每日、每次记录记入台帐,发现危险隐患立即汇报,组织各参建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商讨解决方案,消灭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h、施工单位安全资料的检查
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安全施工方案及各专项方案,检查各方案的编制是否合理,各项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规定。不定期的检查各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及三级教育记录。检查特殊工种上岗证与现场实际操作人员是否一致。
九、 危险性较大工程认定标准和安全监理专项细则编制计划:
a、危险性较大工程认定标准参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
控制项目和检查内容如下表:
b、安全监理专项细则编制计划:
1、临时用电监理专项细则编制;
2、桩基工程监理专项细则编制;
3、土方工程监理专项细则编制;
4、脚手架工程监理专项细则编制;
5、深基坑、降水工程监理专项细则编制;
6、高支模监理专项细则编制;
7、幕墙监理专项细则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