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心得体会
“8句,只有8句!”这是我看到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时的第一反应。让人不禁想起“三大纪律八项注意”,非常简单明了。然而,读上几遍,一个感受越来越强烈,那就是——简约而不简单!
一是修订动因明确。一方面,对廉政准则进行修订,就是直面现实、顺应形势。细看近年查处的腐败案件,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根子在于理想信念蜕化、宗旨意识丧失、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严峻复杂的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需要与时俱进修订党内基础性法规。另一方面,廉政准则自身的局限性亟需修订,以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譬如,现行《准则》的适用对象过窄,仅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规范,未能涵盖8700多万党员;其内容“8个禁止”“52个不准”均为负面清单,缺少正面倡导,一些内容甚至与“廉洁”主题没有直接关联,主题不够突出,等等。总之,《准则》修订坚持了问题导向,顺应了形势需要。
二是架构表述明快。大道至简。新《准则》删繁就简、变化也大,只有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3个部分,从现行的3600余字准则精简成了281字。捧而观之,架构简洁清晰;阅而诵之,词句明畅易懂。细细研读,可察觉这样一些大变化:名称上,由《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适用对象上,由针对“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面向全体党员;要求范围上,由“廉洁从政”扩展为“廉洁自律”;条款内容上,由负面清单转变为正面倡导(现行“8个禁止”“52个不准”负面清单内容移入了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由“廉洁从政”扩展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方面。这部简约至极的廉洁自律规范,可谓易懂、易记、易执行。
三是目标主题明朗。《准则》修订,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向善。与现行《准则》相比,新《准则》紧盯“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目标,紧扣“廉洁自律”主题,坚持依规治党、以德治党,覆盖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为全体党员确立了一条看得见、够得着的“高线”。这份“正面清单”,通篇贯穿着“全面”与“从严”两个关键词,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
四是主旨内容明了。新《准则》条款字数少了,但微言大义,很有“经典感”。主要内容,可概括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四个必须”为导语部分,主要重申党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道德情操,是原则性要求。“八条规范”是为主体部分,“前四条”针对全体党员,围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提出“四个坚持”。其精神内涵可以概括为两点:一是先后问题,公私方面,先公后私,吃苦与享受方面,吃苦在前;二是取舍问题,崇“廉”拒“腐”,尚“俭”戒“奢”。“后四条”针对党员领导干部,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提出“四个自觉”。其精神内涵,简而言之,就是:从政,就要当公仆;用权,就要为人民利益;修身,就要提升境界;齐家,就要是养成良好家风。上述规范,既是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示,又是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
五是影响必将明远。新《准则》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号角,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但是,纪律靠执行,规矩靠遵从。贯彻执行好新《准则》,关键还是要做到“学好、思深、践实、悟透”。“学好”就是要既学习法规文本,又领会其中深意,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遵守、率先垂范;“思深”就是要将现阶段工作实际与准则要求“对表”同步,认真谋划,理清新要求下的工作思路;“践实”就是要在工作实践中认真贯彻准则精神,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悟透”就是要在“学、思、践”中深刻领会,融会贯通,创造性抓好贯彻执行,真正发挥出新《准则》的强大正能量。
学习新修订《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中共中央又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通过近期的学习,我充分认识到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贯彻落实好这两项法规,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廉洁自律准则》共8条、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党纪处分条例》共3编11章133条,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现就学习两项法规谈谈自己的几点体会:
第一,要认真学习,增强纪律观念。共产党员增强纪律观念,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本环节,而关键的问题是要正确认识党的纪律的重要性。每一个党员都应懂得,是否遵守党的纪律,是检验党员党性强弱的重要标志之一。一个没有党的纪律观念,一个不把党的纪律放在眼里的人,不可能是合格的党员,也不可能是合格的领导干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纪律观念在一部分党员、干部包括某些领导干部中有所淡漠,和模糊认识的错误思想。这些模糊认识和错误思想,正是近些年来纪律松弛的根源所在,也是加强党员纪律修养的思想障碍,必须坚决予以清除。全镇广大共产党员要做遵守党的纪律的模范,必须从加强纪律观念、树立纪律观念做起,为自觉维护和遵守党的纪律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第二,要从我做起,模范遵守党纪。共产党员要做遵守纪律的模范,仅仅具有觉悟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身体力行,体现在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特别是要有“怕”的意识。这里所说的“怕”,不是胆小怕事,而是要求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对国家法律法规要从心底里敬畏,并用这种“怕”约束自己,在遇到可能违犯党纪政纪的时候,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由此可见,这种“怕”,不是谨小慎微,而是政治上坚定和成熟的表现。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特别是一些党员干部置党纪、国法、制度于不顾,全不放在眼里,任凭自己的欲望恶性膨胀,最终跌进了深渊,其教训不可谓不深。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共产党人时常要面对金钱、名利、美色等种种诱惑,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成为诱惑的俘虏。因此,我们必须警钟长鸣,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要用党的纪律来约束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
第三,要严格执纪,发挥党纪作用。凡事重视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是我们党的一个优良传统。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同样如此。我们党的纪律有个鲜明的特征,就是它的平等性。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应平等地接受党纪国法的约束和监督,党内绝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党员。严格地遵守党的纪律是每一个共产党员的义务,党员领导干部也不例外,谁违犯了,就会受到党纪制裁。现实生活中,确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的纪律,要求别人做的,他自己偏偏不做;要求别人不要做的,他自己做得挺来劲儿。这样的行径,对党的纪律建设具有极大的杀伤力。所以,党员干部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在遵守纪律、执行纪律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头维护党的纪律。
第四,既敢于负责,强化主体意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有些党员虽然对党内不良现象心存不满,但缺乏坚持原则和敢于斗争的勇气。有些党员满足于洁身自好,觉得只要自己遵纪守法就行了,别人的行为好坏与己无关;个别党员干部对违纪现象麻木不仁,这些现象,不仅影响了党的纪律的严肃性,而且容易给不正之风以滋生蔓延的机会。如果对违法乱纪的行为不能大声说“不”,那党纪的尊严和权威就无法得到保证。因此,每一个党员都要站在党性立场上对待这个问题,不仅自己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而且还要坚决同形形色色的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同时还要敢于和善于支持那些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的同志。作为镇纪委书记,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对党内同志要敢抓、真抓、真管。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树立党章权威、扎紧制度笼子,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新时期的基层党员干部,要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底线、不越红线,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时刻牢记党的纪律,做党领导伟大事业的坚定基石。
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心得体会
“8句,只有8句!”这是我看到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时的第一反应。让人不禁想起“三大纪律八项注意”,非常简单明了。然而,读上几遍,一个感受越来越强烈,那就是——简约而不简单!
一是修订动因明确。一方面,对廉政准则进行修订,就是直面现实、顺应形势。细看近年查处的腐败案件,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根子在于理想信念蜕化、宗旨意识丧失、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严峻复杂的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需要与时俱进修订党内基础性法规。另一方面,廉政准则自身的局限性亟需修订,以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譬如,现行《准则》的适用对象过窄,仅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规范,未能涵盖8700多万党员;其内容“8个禁止”“52个不准”均为负面清单,缺少正面倡导,一些内容甚至与“廉洁”主题没有直接关联,主题不够突出,等等。总之,《准则》修订坚持了问题导向,顺应了形势需要。
二是架构表述明快。大道至简。新《准则》删繁就简、变化也大,只有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3个部分,从现行的3600余字准则精简成了281字。捧而观之,架构简洁清晰;阅而诵之,词句明畅易懂。细细研读,可察觉这样一些大变化:名称上,由《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适用对象上,由针对“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面向全体党员;要求范围上,由“廉洁从政”扩展为“廉洁自律”;条款内容上,由负面清单转变为正面倡导(现行“8个禁止”“52个不准”负面清单内容移入了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由“廉洁从政”扩展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方面。这部简约至极的廉洁自律规范,可谓易懂、易记、易执行。
三是目标主题明朗。《准则》修订,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向善。与现行《准则》相比,新《准则》紧盯“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目标,紧扣“廉洁自律”主题,坚持依规治党、以德治党,覆盖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为全体党员确立了一条看得见、够得着的“高线”。这份“正面清单”,通篇贯穿着“全面”与“从严”两个关键词,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
四是主旨内容明了。新《准则》条款字数少了,但微言大义,很有“经典感”。主要内容,可概括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四个必须”为导语部分,主要重申党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道德情操,是原则性要求。“八条规范”是为主体部分,“前四条”针对全体党员,围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提出“四个坚持”。其精神内涵可以概括为两点:一是先后问题,公私方面,先公后私,吃苦与享受方面,吃苦在前;二是取舍问题,崇“廉”拒“腐”,尚“俭”戒“奢”。“后四条”针对党员领导干部,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提出“四个自觉”。其精神内涵,简而言之,就是:从政,就要当公仆;用权,就要为人民利益;修身,就要提升境界;齐家,就要是养成良好家风。上述规范,既是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示,又是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
五是影响必将明远。新《准则》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号角,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但是,纪律靠执行,规矩靠遵从。贯彻执行好新《准则》,关键还是要做到“学好、思深、践实、悟透”。“学好”就是要既学习法规文本,又领会其中深意,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遵守、率先垂范;“思深”就是要将现阶段工作实际与准则要求“对表”同步,认真谋划,理清新要求下的工作思路;“践实”就是要在工作实践中认真贯彻准则精神,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悟透”就是要在“学、思、践”中深刻领会,融会贯通,创造性抓好贯彻执行,真正发挥出新《准则》的强大正能量。
学习新修订《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中共中央又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通过近期的学习,我充分认识到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贯彻落实好这两项法规,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廉洁自律准则》共8条、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党纪处分条例》共3编11章133条,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现就学习两项法规谈谈自己的几点体会:
第一,要认真学习,增强纪律观念。共产党员增强纪律观念,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本环节,而关键的问题是要正确认识党的纪律的重要性。每一个党员都应懂得,是否遵守党的纪律,是检验党员党性强弱的重要标志之一。一个没有党的纪律观念,一个不把党的纪律放在眼里的人,不可能是合格的党员,也不可能是合格的领导干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纪律观念在一部分党员、干部包括某些领导干部中有所淡漠,和模糊认识的错误思想。这些模糊认识和错误思想,正是近些年来纪律松弛的根源所在,也是加强党员纪律修养的思想障碍,必须坚决予以清除。全镇广大共产党员要做遵守党的纪律的模范,必须从加强纪律观念、树立纪律观念做起,为自觉维护和遵守党的纪律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第二,要从我做起,模范遵守党纪。共产党员要做遵守纪律的模范,仅仅具有觉悟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身体力行,体现在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特别是要有“怕”的意识。这里所说的“怕”,不是胆小怕事,而是要求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对国家法律法规要从心底里敬畏,并用这种“怕”约束自己,在遇到可能违犯党纪政纪的时候,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由此可见,这种“怕”,不是谨小慎微,而是政治上坚定和成熟的表现。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特别是一些党员干部置党纪、国法、制度于不顾,全不放在眼里,任凭自己的欲望恶性膨胀,最终跌进了深渊,其教训不可谓不深。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共产党人时常要面对金钱、名利、美色等种种诱惑,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成为诱惑的俘虏。因此,我们必须警钟长鸣,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要用党的纪律来约束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
第三,要严格执纪,发挥党纪作用。凡事重视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是我们党的一个优良传统。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同样如此。我们党的纪律有个鲜明的特征,就是它的平等性。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应平等地接受党纪国法的约束和监督,党内绝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党员。严格地遵守党的纪律是每一个共产党员的义务,党员领导干部也不例外,谁违犯了,就会受到党纪制裁。现实生活中,确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的纪律,要求别人做的,他自己偏偏不做;要求别人不要做的,他自己做得挺来劲儿。这样的行径,对党的纪律建设具有极大的杀伤力。所以,党员干部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在遵守纪律、执行纪律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头维护党的纪律。
第四,既敢于负责,强化主体意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有些党员虽然对党内不良现象心存不满,但缺乏坚持原则和敢于斗争的勇气。有些党员满足于洁身自好,觉得只要自己遵纪守法就行了,别人的行为好坏与己无关;个别党员干部对违纪现象麻木不仁,这些现象,不仅影响了党的纪律的严肃性,而且容易给不正之风以滋生蔓延的机会。如果对违法乱纪的行为不能大声说“不”,那党纪的尊严和权威就无法得到保证。因此,每一个党员都要站在党性立场上对待这个问题,不仅自己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而且还要坚决同形形色色的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同时还要敢于和善于支持那些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的同志。作为镇纪委书记,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对党内同志要敢抓、真抓、真管。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树立党章权威、扎紧制度笼子,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新时期的基层党员干部,要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底线、不越红线,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时刻牢记党的纪律,做党领导伟大事业的坚定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