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服务费
问题:有个代建项目,预算还未出正式稿,现业主提出部分主材(面砖、门等)需要甲供,施工还是由该项目中标单位施工:
1、那么需要计算给施工方的是总包服务费,还是配合费呢?
2、这部分费用该如何计取,是否取税费?
3、这部分费用是否可并入该预算总价,如何在预算书中体现呢?
4、总包服务费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计取?如上所述,需要甲供的材料,应该计取什么费用给施工方呢
答案:(一)
1、首先需要明确的量,你说的是材料需要甲供,但施工还是施工方施工,这是属于甲供材,而不是甲分包项目,可以计取总承包服务费;
2、甲分包,是将部分工程项目整个分包给另一施工队,总包队不负责施工,只是配合,那么甲方可以计取总承包服务费,一般是按分包项目的合同总价的百分数来计取,看双方协商,一般是1%-3%之间的居多;
3、你说的这种甲供材的情况,一般是预算时都计入主材,按甲供的材料价计入,待结算时直接扣除甲供量;也有的不这样操作,因为这样操作其实就是扣了超供了,如果材料损耗远大于定额给定的损耗量的话,那施工方要扣许多超供,也许挣的人工费比扣的材料费少多了,那施工方还不如不干这项活;为了避免这种情况,也可甲供材不计材料费,仅计人工及其他辅材费,用时要甲方领,这样施工方风险还小些;
3、甲供材不但计总包服务费,还要计取甲供材采保费,一般是2%-3%;
4、总包服务费与总承包服务费一般是没有太大区别,但细致的区别也是有的:
(1)总承包服务费是指总承包单位对于由业主提供的材料,或者业主指定分包的专业项目,对业主进行收取的协调\服务的取费,一般在1-3%;
(2)总包服务费,是指总包单位,对自行选择的分包单位的管理费用,一般在3-5%之间.
5、总包配合费,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发包人除具有按时足额支付工程价款的法定义务外,还应承担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施工条件的义务。因此,当发包人采取总包加平行发包模式时,也就是我们一般所说的由发包人指定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项目,其施工条件往往需要总承包人配合才能满足,此时,发包人会与总承包人签订就总包人提供的配合工作(例如脚手架、垂直运输等)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总承包人在切实提供了这些配合工作后,向发包人收取的一定费用,有时双方在合同约定中往往也将其称之为总包管理费,但是,其实质是收取的是总包配合费。
答案:(二)
1.总包服务费是甲方付给总包单位的。计算技术是整个工程直接费,分包配合费是因为某些项目甲方分包,需要付给施工单位的配合费用,计算基数是分包项目造价
2甲供材记取管理费 利润 规费及税金 采保费
3.应该计入总价
答案:(三)
1.总承包服务费:是在工程建设施工阶段实行施工总时,当招标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工程进行分包和自行采购供应部分设备、材料时,要求总承包提供相关服务(如分包人使用总包人脚手架、水电接剥等)和施工现场管理等所需的费用。
2.如果业主与总包的合同中有总包服务费的约定,按约定办,如果没有,那业主与总包协商出来的总包服务费应当由业主出钱,当然业主也可以把该费用打在指定分包的总价中,由指定分包向总包支付。 答案:(四)
1.总包服务费是分包方付给总包单位的。计算基数是分包项目的整体造价,总包服务费的系数是2%-4%
2甲供材记取管理费 利润 规费及税金 采保费
3.应该计入总价
补充:总包服务费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计取?
在有分包施工队的情况下记取。
如上所述,需要甲供的材料,应该计取 管理费 利润 规费及税金 采保费给施工方。
答案:(五)
1、那么需要计算给施工方的是总包服务费,还是配合费呢?
答:甲供材是甲方花钱供应,一般不走施工方帐,一般不计取总包服务费、配合费,只计算采保费是2%-3%。
2、这部分费用该如何计取,是否取税费?
答:如果甲方内部不好走账,则需要计算税金,同时双方协商一个管理费率。
3、这部分费用是否可并入该预算总价,如何在预算书中体现呢? 答:应该计入总价,单列。
4、总包服务费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计取?
答:当有业主指定分包的项目时,需要计取总包服务费。
总包服务费
问题:有个代建项目,预算还未出正式稿,现业主提出部分主材(面砖、门等)需要甲供,施工还是由该项目中标单位施工:
1、那么需要计算给施工方的是总包服务费,还是配合费呢?
2、这部分费用该如何计取,是否取税费?
3、这部分费用是否可并入该预算总价,如何在预算书中体现呢?
4、总包服务费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计取?如上所述,需要甲供的材料,应该计取什么费用给施工方呢
答案:(一)
1、首先需要明确的量,你说的是材料需要甲供,但施工还是施工方施工,这是属于甲供材,而不是甲分包项目,可以计取总承包服务费;
2、甲分包,是将部分工程项目整个分包给另一施工队,总包队不负责施工,只是配合,那么甲方可以计取总承包服务费,一般是按分包项目的合同总价的百分数来计取,看双方协商,一般是1%-3%之间的居多;
3、你说的这种甲供材的情况,一般是预算时都计入主材,按甲供的材料价计入,待结算时直接扣除甲供量;也有的不这样操作,因为这样操作其实就是扣了超供了,如果材料损耗远大于定额给定的损耗量的话,那施工方要扣许多超供,也许挣的人工费比扣的材料费少多了,那施工方还不如不干这项活;为了避免这种情况,也可甲供材不计材料费,仅计人工及其他辅材费,用时要甲方领,这样施工方风险还小些;
3、甲供材不但计总包服务费,还要计取甲供材采保费,一般是2%-3%;
4、总包服务费与总承包服务费一般是没有太大区别,但细致的区别也是有的:
(1)总承包服务费是指总承包单位对于由业主提供的材料,或者业主指定分包的专业项目,对业主进行收取的协调\服务的取费,一般在1-3%;
(2)总包服务费,是指总包单位,对自行选择的分包单位的管理费用,一般在3-5%之间.
5、总包配合费,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发包人除具有按时足额支付工程价款的法定义务外,还应承担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施工条件的义务。因此,当发包人采取总包加平行发包模式时,也就是我们一般所说的由发包人指定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项目,其施工条件往往需要总承包人配合才能满足,此时,发包人会与总承包人签订就总包人提供的配合工作(例如脚手架、垂直运输等)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总承包人在切实提供了这些配合工作后,向发包人收取的一定费用,有时双方在合同约定中往往也将其称之为总包管理费,但是,其实质是收取的是总包配合费。
答案:(二)
1.总包服务费是甲方付给总包单位的。计算技术是整个工程直接费,分包配合费是因为某些项目甲方分包,需要付给施工单位的配合费用,计算基数是分包项目造价
2甲供材记取管理费 利润 规费及税金 采保费
3.应该计入总价
答案:(三)
1.总承包服务费:是在工程建设施工阶段实行施工总时,当招标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工程进行分包和自行采购供应部分设备、材料时,要求总承包提供相关服务(如分包人使用总包人脚手架、水电接剥等)和施工现场管理等所需的费用。
2.如果业主与总包的合同中有总包服务费的约定,按约定办,如果没有,那业主与总包协商出来的总包服务费应当由业主出钱,当然业主也可以把该费用打在指定分包的总价中,由指定分包向总包支付。 答案:(四)
1.总包服务费是分包方付给总包单位的。计算基数是分包项目的整体造价,总包服务费的系数是2%-4%
2甲供材记取管理费 利润 规费及税金 采保费
3.应该计入总价
补充:总包服务费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计取?
在有分包施工队的情况下记取。
如上所述,需要甲供的材料,应该计取 管理费 利润 规费及税金 采保费给施工方。
答案:(五)
1、那么需要计算给施工方的是总包服务费,还是配合费呢?
答:甲供材是甲方花钱供应,一般不走施工方帐,一般不计取总包服务费、配合费,只计算采保费是2%-3%。
2、这部分费用该如何计取,是否取税费?
答:如果甲方内部不好走账,则需要计算税金,同时双方协商一个管理费率。
3、这部分费用是否可并入该预算总价,如何在预算书中体现呢? 答:应该计入总价,单列。
4、总包服务费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计取?
答:当有业主指定分包的项目时,需要计取总包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