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管理科学
劳务派遣与业务外包对比分析
唐天兵
(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分公司,黑龙江哈尔滨150000)
摘要:本文对劳务派遣与业务外包的定义进行了论述,并针对目前所实行的《劳动合同法》,对二者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了详细的对比分析,提出企业合理利用业务外包的经营策略可以有效整合企业外部优秀资源,规避用工法律风险。
关键词:劳务派遣;业务外包;法律风险
务人员需遵守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这本属正常,但有的用人单位对劳1概述
《劳动合同法》的施行,使得劳动关系受到了法律的严格保护,这给务人员任意安排加班加点,工作时间大大超过国家规定,并且不按规定企业增加了很大的风险。鉴于灵活使用不同的用工形式,可以使得劳动支付加班工资,还把违章责任推卸给劳务型企业。劳务型企业为与用人
不敢帮劳务人员维权。用工风险大大降低,因此,本文对劳务派遣与业务外包存在的法律风险单位维持劳务派遣关系,(6)员工结构不合理。一
进行了详细的对比分析,从用工观念入手,探求合理用工形式,以避免些经济欠发地区的劳务型公司,以劳务派遣形式,大量向沿海经济发达
“低价”劳务人员,造成这些企业用人结构出现正式员产生不必要的成本,缓解劳动合同法带来的冲击。城市的企业派遣
工少、2定义劳务人员多的不正常现象。(7)可承接岗位有限制。劳务派遣一般
2.1劳务派遣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临时性,是指用工单劳务派遣是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位的工作岗位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辅助性,是指用工单位的工作岗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位为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合同制职工在该岗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位上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可由被派遣的劳动者替代工作。
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4.1.2劳务派遣适用的法律条文。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实际用工单位)之间。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
2.2业务外包(《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一条)标准执行。
业务外包是企业利用专业化分工优势,将日常经营中的部分业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1)执行委托给本企业以外的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承包方)完成的经国家劳动标准,)告知被派遣劳动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2
营行为。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
(4业务外包的其本质是把自己做不了、做不好或别人做得更好、更全相关的福利待遇;)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
家的事交由别人去做,准确一点讲,业务外包是一种管理策略,它是某训;(5)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一公司(称为发包方),通过与外部其他企业(称承包方)签订契约,将一
些传统上由公司内部人员负责的业务或机能外包给专业、高效的服务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提供商的经营形式。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3区别与联系
劳务派遣与业务外包织工会,劳务派遣是用工形式,业务外包是经营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四条)
的共同之处是,用工单位或发包单位都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它们的之间区别是:(1)适用的法律不同。业务外包适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
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按双方合同承担权利义务,发包单位对承包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单位的员工基本上不承担责任;劳务派遣中,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按《劳动合同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业务外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九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设立的法人实体。)(3)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十二条
不同。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发包企业对业务外包单位的员工不进行4.2业务外包
4.2.1业务外包存在的法律风险:(1)外包范围和价格确定不合理,直接管理,其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由业务外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劳务
可能导致企业遭受损失。派遣单位的员工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确定的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进行劳承包方选择不当,(2)业务外包监控不严、服务
动。(4)业务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根据业务外包单位完成质量低劣,可能导致企业难以发挥业务外包的优势。(3)业务外包存在的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劳务派遣一般是按照派遣的时商业贿赂等舞弊行为,可能导致企业相关人员涉案。
间和费用标准,根据约定派遣的人数结算费用,其合同标的一般是4.2.2业务外包使用的法律条文。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人”。或者说,业务外包下,发包方买的是“劳务”,而劳务派遣下,用工单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位买的是“劳动力”。(《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赔偿责任。
4法律风险及适用法规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
4.1劳务派遣另有约定的除外。(《劳动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4.1.1劳务派遣存在的法律风险。(1)劳动关系不清晰。劳务型公司5结论
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用人单位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基于业务外包中的员工并不是企业自己的员工,因此,对于这些人同,造成劳动者劳动关系和工作岗位分别属于两家单位的情况。(2)工员,企业无须承担劳动法上用人单位的义务(如:签定劳动合同、缴纳社资支付不透明。由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和工作岗位分属两家,出现部分会保险、支付工资等),企业只需按照外包合同的约定对外包公司承担劳务型企业及用人单位随意克扣工资,不按月发放工资、不按规定结付相应的合同法上的义务即可。如此一来,企业既实现了满足自己用工需加班工资等情况,劳动者的权益受侵害后责任主体不明确。(3)社会保求的目的,又大大规避了劳动法上的风险。因此建议企业合理利用业务险不参加。有的用人单位利用劳务派遣用人形式,逃避社会保险义务,外包的经营策略以整合企业外部优秀资源,规避用工法律风险。而劳务型公司又不为劳务人员办理参保手续,不缴纳社保费,或者是让参考文献
劳务人员自己承担缴纳全部的社保费。(4)同等劳动不同报酬。劳务人[1]徐洪亮.解析企业管理实践中的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J].中国电力教员在用人单位往往成为另类,从事的是苦、脏、累、重的工作,报酬待遇育,2010(7).
低,不享受用人单位的奖金和福利等。(5)工作时间不规范。被派遣的劳[2]王振荣.啤酒企业中劳务外包的引进[J].
·200·管理科学
劳务派遣与业务外包对比分析
唐天兵
(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分公司,黑龙江哈尔滨150000)
摘要:本文对劳务派遣与业务外包的定义进行了论述,并针对目前所实行的《劳动合同法》,对二者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了详细的对比分析,提出企业合理利用业务外包的经营策略可以有效整合企业外部优秀资源,规避用工法律风险。
关键词:劳务派遣;业务外包;法律风险
务人员需遵守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这本属正常,但有的用人单位对劳1概述
《劳动合同法》的施行,使得劳动关系受到了法律的严格保护,这给务人员任意安排加班加点,工作时间大大超过国家规定,并且不按规定企业增加了很大的风险。鉴于灵活使用不同的用工形式,可以使得劳动支付加班工资,还把违章责任推卸给劳务型企业。劳务型企业为与用人
不敢帮劳务人员维权。用工风险大大降低,因此,本文对劳务派遣与业务外包存在的法律风险单位维持劳务派遣关系,(6)员工结构不合理。一
进行了详细的对比分析,从用工观念入手,探求合理用工形式,以避免些经济欠发地区的劳务型公司,以劳务派遣形式,大量向沿海经济发达
“低价”劳务人员,造成这些企业用人结构出现正式员产生不必要的成本,缓解劳动合同法带来的冲击。城市的企业派遣
工少、2定义劳务人员多的不正常现象。(7)可承接岗位有限制。劳务派遣一般
2.1劳务派遣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临时性,是指用工单劳务派遣是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位的工作岗位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辅助性,是指用工单位的工作岗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位为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合同制职工在该岗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位上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可由被派遣的劳动者替代工作。
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4.1.2劳务派遣适用的法律条文。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实际用工单位)之间。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
2.2业务外包(《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一条)标准执行。
业务外包是企业利用专业化分工优势,将日常经营中的部分业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1)执行委托给本企业以外的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承包方)完成的经国家劳动标准,)告知被派遣劳动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2
营行为。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
(4业务外包的其本质是把自己做不了、做不好或别人做得更好、更全相关的福利待遇;)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
家的事交由别人去做,准确一点讲,业务外包是一种管理策略,它是某训;(5)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一公司(称为发包方),通过与外部其他企业(称承包方)签订契约,将一
些传统上由公司内部人员负责的业务或机能外包给专业、高效的服务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提供商的经营形式。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3区别与联系
劳务派遣与业务外包织工会,劳务派遣是用工形式,业务外包是经营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四条)
的共同之处是,用工单位或发包单位都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它们的之间区别是:(1)适用的法律不同。业务外包适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
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按双方合同承担权利义务,发包单位对承包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单位的员工基本上不承担责任;劳务派遣中,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按《劳动合同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业务外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九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设立的法人实体。)(3)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十二条
不同。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发包企业对业务外包单位的员工不进行4.2业务外包
4.2.1业务外包存在的法律风险:(1)外包范围和价格确定不合理,直接管理,其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由业务外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劳务
可能导致企业遭受损失。派遣单位的员工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确定的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进行劳承包方选择不当,(2)业务外包监控不严、服务
动。(4)业务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根据业务外包单位完成质量低劣,可能导致企业难以发挥业务外包的优势。(3)业务外包存在的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劳务派遣一般是按照派遣的时商业贿赂等舞弊行为,可能导致企业相关人员涉案。
间和费用标准,根据约定派遣的人数结算费用,其合同标的一般是4.2.2业务外包使用的法律条文。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人”。或者说,业务外包下,发包方买的是“劳务”,而劳务派遣下,用工单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位买的是“劳动力”。(《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赔偿责任。
4法律风险及适用法规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
4.1劳务派遣另有约定的除外。(《劳动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4.1.1劳务派遣存在的法律风险。(1)劳动关系不清晰。劳务型公司5结论
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用人单位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基于业务外包中的员工并不是企业自己的员工,因此,对于这些人同,造成劳动者劳动关系和工作岗位分别属于两家单位的情况。(2)工员,企业无须承担劳动法上用人单位的义务(如:签定劳动合同、缴纳社资支付不透明。由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和工作岗位分属两家,出现部分会保险、支付工资等),企业只需按照外包合同的约定对外包公司承担劳务型企业及用人单位随意克扣工资,不按月发放工资、不按规定结付相应的合同法上的义务即可。如此一来,企业既实现了满足自己用工需加班工资等情况,劳动者的权益受侵害后责任主体不明确。(3)社会保求的目的,又大大规避了劳动法上的风险。因此建议企业合理利用业务险不参加。有的用人单位利用劳务派遣用人形式,逃避社会保险义务,外包的经营策略以整合企业外部优秀资源,规避用工法律风险。而劳务型公司又不为劳务人员办理参保手续,不缴纳社保费,或者是让参考文献
劳务人员自己承担缴纳全部的社保费。(4)同等劳动不同报酬。劳务人[1]徐洪亮.解析企业管理实践中的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J].中国电力教员在用人单位往往成为另类,从事的是苦、脏、累、重的工作,报酬待遇育,2010(7).
低,不享受用人单位的奖金和福利等。(5)工作时间不规范。被派遣的劳[2]王振荣.啤酒企业中劳务外包的引进[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