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中共天桥区委讲师团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区直各部门:
为适应新的历史条件下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形势政策教育工作的要求,深入推进全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不断提升全区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及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理论修养和执政能力,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对广大群众的感染力和引领力,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普及化、大众化,加强基层理论宣讲队伍建设,丰富理论教育内容和形式,经研究,决定成立中共天桥区委讲师团。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不断增强理论宣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党员领导干部,用先进的知识提升干部素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理论普及和形势政策教育,进一步拓展基层理论教育阵地,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更好地满足全区党员干部群众理论学习的需要,把理论武装工作落实到基层。
二、主要职责
1、开展党员领导干部理论教育
按照上级要求和基层党员干部的需要,采取上党课、组织报告会、座谈会、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党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专题教育。
2、开展形势政策宣传教育
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针对干部群众的思想状况,开展有说服力的形势政策宣传教育,并和有关部门配合,举办各种类型的形势政策宣传报告会。
3、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
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工作,为领导决策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服务。坚持深入基层调研,摸准干部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提高理论宣讲的质量。
三、组织机构
区委讲师团由区委宣传部代管。
区委讲师团设团长1名、副团长3名,团长由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兼任,副团长由区文明办副主任、区直机关工委副书记和区委党校副校长担任。
讲师团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委宣传部理论科,具体负责讲师团宣讲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四、授课教师
讲师团成员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技能;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应变能力和实际
操作能力;来源于基层群众的讲师团成员应有较为突出的个人事迹或作出突出贡献,在群众中威信较高。
讲师团讲师由区直相关部门领导干部及业务骨干;区委党校专职教师;基层群众先进代表;驻区单位专家学者等组成。(讲师团成员名单附后)
区直相关部门领导干部及业务骨干;区委党校专职教师为常设成员;其他成员采取聘任制,一年一聘,经区委领导批准后聘任。
五、考评机制
讲师团开展宣讲工作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案例分析、操作演示、经验传授和解决实际问题。对讲师团成员开展宣讲的情况办公室将进行随堂问卷调查,由听讲人对主讲人课题内容、讲授效果、授课技巧、语言表达、课件制作等方面进行评分。区委宣传部每年根据讲师团成员的宣讲课题、宣讲次数、听讲人满意度等,给予评先评优(优秀讲师和优秀宣讲课),同时确定次年是否继续聘用。
六、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天桥区委讲师团是我区推进基层理论教育,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工作的一项新举措。对于进一步推进我区理论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促进全区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干部及群众性理论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讲师团成员单位要积极支持、
配合讲师团的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科学安排,充分发挥好讲师团的作用。
2、提高宣讲质量。讲师团成员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调查研究,根据基层的需要,及时充实和调整宣讲内容,提高宣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做好服务保障。办公室要围绕深入推进全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总体规划和讲师团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积极发挥组织协调服务的职能,为讲师团顺利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2010年7月6日
附件:1、天桥区委讲师团组织机构及领导名单
2、天桥区委讲师团2010年成员名单
关于成立中共天桥区委讲师团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区直各部门:
为适应新的历史条件下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形势政策教育工作的要求,深入推进全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不断提升全区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及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理论修养和执政能力,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对广大群众的感染力和引领力,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普及化、大众化,加强基层理论宣讲队伍建设,丰富理论教育内容和形式,经研究,决定成立中共天桥区委讲师团。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不断增强理论宣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党员领导干部,用先进的知识提升干部素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理论普及和形势政策教育,进一步拓展基层理论教育阵地,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更好地满足全区党员干部群众理论学习的需要,把理论武装工作落实到基层。
二、主要职责
1、开展党员领导干部理论教育
按照上级要求和基层党员干部的需要,采取上党课、组织报告会、座谈会、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党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专题教育。
2、开展形势政策宣传教育
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针对干部群众的思想状况,开展有说服力的形势政策宣传教育,并和有关部门配合,举办各种类型的形势政策宣传报告会。
3、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
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工作,为领导决策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服务。坚持深入基层调研,摸准干部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提高理论宣讲的质量。
三、组织机构
区委讲师团由区委宣传部代管。
区委讲师团设团长1名、副团长3名,团长由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兼任,副团长由区文明办副主任、区直机关工委副书记和区委党校副校长担任。
讲师团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委宣传部理论科,具体负责讲师团宣讲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四、授课教师
讲师团成员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技能;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应变能力和实际
操作能力;来源于基层群众的讲师团成员应有较为突出的个人事迹或作出突出贡献,在群众中威信较高。
讲师团讲师由区直相关部门领导干部及业务骨干;区委党校专职教师;基层群众先进代表;驻区单位专家学者等组成。(讲师团成员名单附后)
区直相关部门领导干部及业务骨干;区委党校专职教师为常设成员;其他成员采取聘任制,一年一聘,经区委领导批准后聘任。
五、考评机制
讲师团开展宣讲工作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案例分析、操作演示、经验传授和解决实际问题。对讲师团成员开展宣讲的情况办公室将进行随堂问卷调查,由听讲人对主讲人课题内容、讲授效果、授课技巧、语言表达、课件制作等方面进行评分。区委宣传部每年根据讲师团成员的宣讲课题、宣讲次数、听讲人满意度等,给予评先评优(优秀讲师和优秀宣讲课),同时确定次年是否继续聘用。
六、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天桥区委讲师团是我区推进基层理论教育,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工作的一项新举措。对于进一步推进我区理论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促进全区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干部及群众性理论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讲师团成员单位要积极支持、
配合讲师团的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科学安排,充分发挥好讲师团的作用。
2、提高宣讲质量。讲师团成员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调查研究,根据基层的需要,及时充实和调整宣讲内容,提高宣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做好服务保障。办公室要围绕深入推进全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总体规划和讲师团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积极发挥组织协调服务的职能,为讲师团顺利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2010年7月6日
附件:1、天桥区委讲师团组织机构及领导名单
2、天桥区委讲师团2010年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