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存在的问题
镍冶炼厂于2015年3月4日至6日,对各车间、科室进行了三标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审核发现质量管理体系问题14项,要求车间要针对存在的问题逐项查明原因,并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认真组织整改,并于2015年3月18日前,将质量管理体系整改情况说明(电子版)通过Gocom上传至技术质量室。
A组
一、 闪速炉车间
1.抽取闪速炉车间技术操作规程(Q/YSJC06—JSA02—2012)变更审批表,于2014年10月9日审批。调取《厂技术操作规程使用管理办法》
第五条第四款规定:“工艺参数变更生效后,根据变更内容车间下达技术指令指导岗位操作”。而车间没有相关指令下发,与此条不符合。
2.抽取J06—02—01—01车间精矿干燥控制室原始记录,2015年2月17日混风室出口13:00~17:00(每小时记录一次)烟气温度在694~675℃之间,与提供的2014年10月9日变更审批后的工艺参数条件不符(变更前800~1000℃,变更后700~1000℃)。
二、高锍磨浮车间
1.抽取《厂质量目标分解及管理办法》,车间对质量目标进行了分解,但对目标完成情况车间没有相关的月检查记录,与文件4.2要求不符合(4.2车间对质量目标完成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2.抽取车间鄂式破碎机岗位点检表(Ⅰ)(受控号:J06—03—57—01),2015年2月26日8:00~20:00Ⅰ系统停车,但点检记录显示班组在26日
8:00、14:00仍然进行了点检工作。
三、镍电解二车间
抽取镍电解二车间2015年2月份化验台账,2015年2月9日8:00—20:00丙班新液含Cd0.00035 g/L,2015年2月16日8:00—20:00丁班新液含Cd0.00028 g/L,与提供的工艺参数变更审批后的工艺控制参数条件不符(变更前:新液成分中对Cd元素无要求,变更后:新液成分中要求:Cd≤0.0002g/L)。
四、硫磺车间
1.抽取硫磺技术操作规程(Q/YSJC06—JSA11—2013)熔硫岗位1.2.1.2生产作业参数,要求镍阳极泥处理能力5.0~6.0 t /h ,提供硫磺车间生产调度台账(JC06—11—01—01)显示:2015年1月1日~15日,熔硫釜开3~4台,镍阳极泥处理量控制在13.73~53.01吨/班(相当于1.15~4.42 t /h),与参数要求处理能力不符,没有任何说明。
2.抽取技术操作规程(Q/YSJC06—JSA11—2013)修订变更审批表(熔硫岗位),于2013年7月17日审批。查《厂技术操作规程使用管理办法》
第五条第四款规定:工艺参数变更生效后,根据变更内容车间下达技术指令指导岗位操作。而车间没有相关指令下发,与此条不符合。同时《厂技术操作规程使用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七款规定:变更时效不得超过一年,超过一年需要重新审批,与此条也不符合。(不符合项)
B组
一、共性问题
1.车间能够根据厂产品质量目标分解及管理办法,制定出本车间的目
标分解及管理办法,但是没有以纸质文件形式将目标分解到相应班组,多以口头传达的形式下达。
2.测量设备台账和特种设备台账中设备编号与技术档案中注册编号不一致。
二、顶吹炉车间
2014年12月30日6:00~22:00顶吹炉车间对电炉东侧捞渣机头轮更换检修作业,但是设备点检卡中2014年12月30日8:00~20:00点检记录中设备运行情况均记录正常,与停车检修不一致。
三、镍电解三车间
审核发现加压釜原始记录编号为J06-22-16-01,工作手册中给的车间代码为08,记录编码不对。
四、原料预处理车间
1.设备没有受控记录清单,所有设备记录没有编号。(不符合项)
2.抽查2015年2月份成品液台账,发现Cl在0.8~2.62 g/L,不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的Cl≤0.1 g/L范围之内,未提供采取的纠正、预防措施等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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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质量室
2015年3月6日
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存在的问题
镍冶炼厂于2015年3月4日至6日,对各车间、科室进行了三标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审核发现质量管理体系问题14项,要求车间要针对存在的问题逐项查明原因,并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认真组织整改,并于2015年3月18日前,将质量管理体系整改情况说明(电子版)通过Gocom上传至技术质量室。
A组
一、 闪速炉车间
1.抽取闪速炉车间技术操作规程(Q/YSJC06—JSA02—2012)变更审批表,于2014年10月9日审批。调取《厂技术操作规程使用管理办法》
第五条第四款规定:“工艺参数变更生效后,根据变更内容车间下达技术指令指导岗位操作”。而车间没有相关指令下发,与此条不符合。
2.抽取J06—02—01—01车间精矿干燥控制室原始记录,2015年2月17日混风室出口13:00~17:00(每小时记录一次)烟气温度在694~675℃之间,与提供的2014年10月9日变更审批后的工艺参数条件不符(变更前800~1000℃,变更后700~1000℃)。
二、高锍磨浮车间
1.抽取《厂质量目标分解及管理办法》,车间对质量目标进行了分解,但对目标完成情况车间没有相关的月检查记录,与文件4.2要求不符合(4.2车间对质量目标完成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2.抽取车间鄂式破碎机岗位点检表(Ⅰ)(受控号:J06—03—57—01),2015年2月26日8:00~20:00Ⅰ系统停车,但点检记录显示班组在26日
8:00、14:00仍然进行了点检工作。
三、镍电解二车间
抽取镍电解二车间2015年2月份化验台账,2015年2月9日8:00—20:00丙班新液含Cd0.00035 g/L,2015年2月16日8:00—20:00丁班新液含Cd0.00028 g/L,与提供的工艺参数变更审批后的工艺控制参数条件不符(变更前:新液成分中对Cd元素无要求,变更后:新液成分中要求:Cd≤0.0002g/L)。
四、硫磺车间
1.抽取硫磺技术操作规程(Q/YSJC06—JSA11—2013)熔硫岗位1.2.1.2生产作业参数,要求镍阳极泥处理能力5.0~6.0 t /h ,提供硫磺车间生产调度台账(JC06—11—01—01)显示:2015年1月1日~15日,熔硫釜开3~4台,镍阳极泥处理量控制在13.73~53.01吨/班(相当于1.15~4.42 t /h),与参数要求处理能力不符,没有任何说明。
2.抽取技术操作规程(Q/YSJC06—JSA11—2013)修订变更审批表(熔硫岗位),于2013年7月17日审批。查《厂技术操作规程使用管理办法》
第五条第四款规定:工艺参数变更生效后,根据变更内容车间下达技术指令指导岗位操作。而车间没有相关指令下发,与此条不符合。同时《厂技术操作规程使用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七款规定:变更时效不得超过一年,超过一年需要重新审批,与此条也不符合。(不符合项)
B组
一、共性问题
1.车间能够根据厂产品质量目标分解及管理办法,制定出本车间的目
标分解及管理办法,但是没有以纸质文件形式将目标分解到相应班组,多以口头传达的形式下达。
2.测量设备台账和特种设备台账中设备编号与技术档案中注册编号不一致。
二、顶吹炉车间
2014年12月30日6:00~22:00顶吹炉车间对电炉东侧捞渣机头轮更换检修作业,但是设备点检卡中2014年12月30日8:00~20:00点检记录中设备运行情况均记录正常,与停车检修不一致。
三、镍电解三车间
审核发现加压釜原始记录编号为J06-22-16-01,工作手册中给的车间代码为08,记录编码不对。
四、原料预处理车间
1.设备没有受控记录清单,所有设备记录没有编号。(不符合项)
2.抽查2015年2月份成品液台账,发现Cl在0.8~2.62 g/L,不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的Cl≤0.1 g/L范围之内,未提供采取的纠正、预防措施等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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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质量室
201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