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咸宁廉政网 时间:2014-10-13 09:32:25
咸安区严格依纪依法依程序办案,坚持做到“三个注重”,办案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今年来,共立案67件,其中查办副科级以上干部9人,“两规”12人,“两指”1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9人。
注重组织协调。一是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视和支持。重大复杂案件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案件检查工作的领导和支持。二是整合办案资源,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反腐败职能。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组织协调,密切配合,优势互补,合力攻坚,形成整体办案合力。重大案件,公、检、法提前介入,以保证力量,集中突破大案要案。三是委局班子亲临一线,加强案件查办组织领导。遇重大案件查办时,一律成立专案组,区纪委书记总协调,分管案件副书记任专案组长直接参与案件查办,对大要案件的突破发挥了重要作用。
注重拓宽案件线索。一是重视主渠道作用,筛选案件线索。对群众来信来访认真受理,热情接待,对群众电话举报详细记录。对来信来访来电反映的问题详细排查,认真筛选,特别是对反映职级较高或问题严重的信访件,由领导亲自阅批,以保证不漏掉一个案件线索。对已掌握的案件线索,认真梳理,区分轻重缓急,为初核做好充分准备。二是主动出击,捕捉案件线索。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自身优势,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政策的出台,重要决策的实施,组织力量,深入一线,对案件多发区、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开展执法监察、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三是细查深挖,扩大案件线索。对每一起案件,不就案件查案件,因事论事,认真研究案件的每个细节,从中发现新的案件线索,挖掘出“串案”、“窝案”,查处“案中案”,“大要案”。
注重依纪依法依程序办案。一是严格办案程序确保案件调查规范进行。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和“二十四字”方针,建立健全办案业务流程,进一步细化办案各环节的程序规定,用严密的程序保证办案工作依纪依法进行。把规范案件调查贯穿于每一个案件和查办案件的每一个环节,在线索受理、初核、立案、调查、移送审理等过程中,重点把好程序关、审批关、执行关。案件检查工作所走的每一套程序必须合法,每一步手续必须完备,彼此之间相辅相承,相互交织,缺一不可。二是灵活运用调查措施保证案件调查顺利开展。善用纪委初核权取得违纪事实的关键证据。对案件线索反复斟酌,初核期间,选择从外围薄弱点入手,采取审计查账获取书证物证、把涉案“小人物”作为突破案件的首攻对象、“先打弱小、后攻强敌”等办案方法,综合运用多种办案措施收集证据,突破案件。三是维护被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切实做到保障被调查人的知情权、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树立惩治腐败与保护党员的合法权利并重的意识。对被调查人平等相待,维护被调查人自尊,实行“人性化”管理,严禁打骂和侮辱,切实做到“四要”,即人格上要尊重、称呼上要亲切、言语上要随和、方式上要文明;“四不”,即不言语伤害、不刑讯逼供、不变相体罚、不滥用司法手段。(咸安区纪委监察局 周桂林)
来源:咸宁廉政网 时间:2014-10-13 09:32:25
咸安区严格依纪依法依程序办案,坚持做到“三个注重”,办案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今年来,共立案67件,其中查办副科级以上干部9人,“两规”12人,“两指”1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9人。
注重组织协调。一是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视和支持。重大复杂案件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案件检查工作的领导和支持。二是整合办案资源,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反腐败职能。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组织协调,密切配合,优势互补,合力攻坚,形成整体办案合力。重大案件,公、检、法提前介入,以保证力量,集中突破大案要案。三是委局班子亲临一线,加强案件查办组织领导。遇重大案件查办时,一律成立专案组,区纪委书记总协调,分管案件副书记任专案组长直接参与案件查办,对大要案件的突破发挥了重要作用。
注重拓宽案件线索。一是重视主渠道作用,筛选案件线索。对群众来信来访认真受理,热情接待,对群众电话举报详细记录。对来信来访来电反映的问题详细排查,认真筛选,特别是对反映职级较高或问题严重的信访件,由领导亲自阅批,以保证不漏掉一个案件线索。对已掌握的案件线索,认真梳理,区分轻重缓急,为初核做好充分准备。二是主动出击,捕捉案件线索。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自身优势,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政策的出台,重要决策的实施,组织力量,深入一线,对案件多发区、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开展执法监察、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三是细查深挖,扩大案件线索。对每一起案件,不就案件查案件,因事论事,认真研究案件的每个细节,从中发现新的案件线索,挖掘出“串案”、“窝案”,查处“案中案”,“大要案”。
注重依纪依法依程序办案。一是严格办案程序确保案件调查规范进行。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和“二十四字”方针,建立健全办案业务流程,进一步细化办案各环节的程序规定,用严密的程序保证办案工作依纪依法进行。把规范案件调查贯穿于每一个案件和查办案件的每一个环节,在线索受理、初核、立案、调查、移送审理等过程中,重点把好程序关、审批关、执行关。案件检查工作所走的每一套程序必须合法,每一步手续必须完备,彼此之间相辅相承,相互交织,缺一不可。二是灵活运用调查措施保证案件调查顺利开展。善用纪委初核权取得违纪事实的关键证据。对案件线索反复斟酌,初核期间,选择从外围薄弱点入手,采取审计查账获取书证物证、把涉案“小人物”作为突破案件的首攻对象、“先打弱小、后攻强敌”等办案方法,综合运用多种办案措施收集证据,突破案件。三是维护被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切实做到保障被调查人的知情权、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树立惩治腐败与保护党员的合法权利并重的意识。对被调查人平等相待,维护被调查人自尊,实行“人性化”管理,严禁打骂和侮辱,切实做到“四要”,即人格上要尊重、称呼上要亲切、言语上要随和、方式上要文明;“四不”,即不言语伤害、不刑讯逼供、不变相体罚、不滥用司法手段。(咸安区纪委监察局 周桂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