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际合作协议书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邮编: 联系电话: 邮编:
为进一步推进落实甲方建设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实施工作,深化甲乙双方人才培
养体制改革,甲方与乙方经协商结为校际专业建设合作伙伴。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以“创新、合作、多元、共赢”为原则,达成合作协议,双方承诺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总则
合作原则:平等 诚信 合作 共享
合作目标:通过合作,甲乙双方在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专业
建设、课程设置等方面互通有无,实现各类教育教学资源的共享。
合作期限: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合作期限为:自 2013 年 9月 1 日起至2015 年 8 月 31 日止。
二、合作项目
通过协商,甲乙双方以师资培养、专业与课程建设等方面开展合作,实现上述合作
目标。
1、师资培养
⑴ 甲乙双方共同拟定师资培养方案,保证双方合作工作顺利进行。
⑵ 甲乙双方采用对口交流、教育教学培训等形式进行师资培养方面的合作。
2、专业与课程建设
⑴双方协商制定重点(特色)专业建设规划和方案、核心课程体系改革方案等,以提高双方相关专业与课程建设水平。
⑵双方根据学院发展实际情况和教学安排适当修改调整后,落实相关建设方案。
三、合作的方式、内容
(一)合作方式
1. 师资培养方面:甲方通过对口交流开展培训、讲座、座谈等形式与乙方开展合作。
2. 专业与课程建设方面:甲乙两方通过相互参与双方相关专业建设与课程体系改革形式开展合作。
(二)合作内容
经协商,双方达成:甲方的国家骨干重点建设专业(群) 与乙方 专业对接为纽带,甲乙双方自2013年9月始至2015年8月的两个年度内,在教学师资培养、专业与课程建设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度、有效合作,合作培养 专业学生。
四、合作保障:为从组织上保证合作共建工作的顺利实施,甲乙双方落实“校际合作协议”实施的负责人员,双方可对合作未尽事宜友好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其他补充事项: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校际合作协议书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邮编: 联系电话: 邮编:
为进一步推进落实甲方建设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实施工作,深化甲乙双方人才培
养体制改革,甲方与乙方经协商结为校际专业建设合作伙伴。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以“创新、合作、多元、共赢”为原则,达成合作协议,双方承诺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总则
合作原则:平等 诚信 合作 共享
合作目标:通过合作,甲乙双方在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专业
建设、课程设置等方面互通有无,实现各类教育教学资源的共享。
合作期限: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合作期限为:自 2013 年 9月 1 日起至2015 年 8 月 31 日止。
二、合作项目
通过协商,甲乙双方以师资培养、专业与课程建设等方面开展合作,实现上述合作
目标。
1、师资培养
⑴ 甲乙双方共同拟定师资培养方案,保证双方合作工作顺利进行。
⑵ 甲乙双方采用对口交流、教育教学培训等形式进行师资培养方面的合作。
2、专业与课程建设
⑴双方协商制定重点(特色)专业建设规划和方案、核心课程体系改革方案等,以提高双方相关专业与课程建设水平。
⑵双方根据学院发展实际情况和教学安排适当修改调整后,落实相关建设方案。
三、合作的方式、内容
(一)合作方式
1. 师资培养方面:甲方通过对口交流开展培训、讲座、座谈等形式与乙方开展合作。
2. 专业与课程建设方面:甲乙两方通过相互参与双方相关专业建设与课程体系改革形式开展合作。
(二)合作内容
经协商,双方达成:甲方的国家骨干重点建设专业(群) 与乙方 专业对接为纽带,甲乙双方自2013年9月始至2015年8月的两个年度内,在教学师资培养、专业与课程建设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度、有效合作,合作培养 专业学生。
四、合作保障:为从组织上保证合作共建工作的顺利实施,甲乙双方落实“校际合作协议”实施的负责人员,双方可对合作未尽事宜友好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其他补充事项: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