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人口发〔2011〕5号
高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表彰2010年度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 计划生育服务站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乡镇计生办、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高人口领发〔2010〕11号文件精神,业务线经年终检查和综合考核评估,经局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对工作扎实、成绩显著的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计划生育服务站先进单位及先进工作者表彰如下。
一、工作特别突出单位 文江镇计划生育办公室
二、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计划生育服务站先进单位 月江镇计划生育办公室 庆符镇计划生育办公室 大窝镇计划生育办公室 庆岭乡计划生育办公室 文江计划生育服务站 月江计划生育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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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计划生育服务站 三、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
双河乡计划生育办公室 复兴镇计划生育办公室 四、宣传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大窝镇计划生育办公室 蕉村镇计划生育办公室 五、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先进单位
双河乡计划生育办公室 羊田乡计划生育办公室 六、先进计划生育工作者 万重锔 杨旭元 周 强
廖 静
陶 维
刘贵香 罗 洁
廖 季 李 蓉
陈 平 骆 津
徐鹏飞 姚建中 罗咏梅
朱利平 黄夕华
蒋华明 严贤书
黄 莉 寇 鑫
曾中华 陈志超 易建伟 沈公瑜 王玉强 张成秀 吴海燕 罗家贵 曾立欢 严冬林 廖家纯 赵光君 江中俊 黄宗前
罗 强
曾龙虎 刘汉芬 张小琴 沈晓蓉
孙兴才 朱国琪 罗泽美 李云莲
七、奖励办法
(一)工作特别突出单位奖励2000元。
(二)计划生育办公室、计划生育服务站先进单位各奖励1000元。
(三)依法行政、宣传信息、社抚费征收工作先进单位各奖励800元。
(四)先进计划生育工作者授予荣誉证书和奖品。 (五)希获奖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未获奖单位和个人迎头赶上,在2011年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作出新贡献,创造新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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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一年元月十八日
主题词:计生工作 表彰 通知
抄送:市人口计生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局机关各股室。 高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1年1月18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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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人口发〔2011〕5号
高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表彰2010年度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 计划生育服务站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乡镇计生办、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高人口领发〔2010〕11号文件精神,业务线经年终检查和综合考核评估,经局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对工作扎实、成绩显著的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计划生育服务站先进单位及先进工作者表彰如下。
一、工作特别突出单位 文江镇计划生育办公室
二、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计划生育服务站先进单位 月江镇计划生育办公室 庆符镇计划生育办公室 大窝镇计划生育办公室 庆岭乡计划生育办公室 文江计划生育服务站 月江计划生育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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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计划生育服务站 三、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
双河乡计划生育办公室 复兴镇计划生育办公室 四、宣传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大窝镇计划生育办公室 蕉村镇计划生育办公室 五、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先进单位
双河乡计划生育办公室 羊田乡计划生育办公室 六、先进计划生育工作者 万重锔 杨旭元 周 强
廖 静
陶 维
刘贵香 罗 洁
廖 季 李 蓉
陈 平 骆 津
徐鹏飞 姚建中 罗咏梅
朱利平 黄夕华
蒋华明 严贤书
黄 莉 寇 鑫
曾中华 陈志超 易建伟 沈公瑜 王玉强 张成秀 吴海燕 罗家贵 曾立欢 严冬林 廖家纯 赵光君 江中俊 黄宗前
罗 强
曾龙虎 刘汉芬 张小琴 沈晓蓉
孙兴才 朱国琪 罗泽美 李云莲
七、奖励办法
(一)工作特别突出单位奖励2000元。
(二)计划生育办公室、计划生育服务站先进单位各奖励1000元。
(三)依法行政、宣传信息、社抚费征收工作先进单位各奖励800元。
(四)先进计划生育工作者授予荣誉证书和奖品。 (五)希获奖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未获奖单位和个人迎头赶上,在2011年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作出新贡献,创造新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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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一年元月十八日
主题词:计生工作 表彰 通知
抄送:市人口计生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局机关各股室。 高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1年1月18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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