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监理单位工程文件归档范围及要求的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规范江苏省监理单位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及要求,统一全省监理资料归档标准,提高、规范监理企业档案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江苏省监理企业工程文件的整理、归档及主管部门对监理企业档案的检查。
第三条: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要求及《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现场用表》(现行第四版)整理而成。 第四条:监理企业在执行本规定同时,尚应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文件资料归档的规定。
第五条:本规定为监理单位工程文件归档最低要求。
第六条:监理企业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对工程建设监理的重要活动、主要过程及反映监理作为的文件均应收集、整理齐全,以备追溯。工程竣工验收后2个月内项目监理部本公司档案室移交一套完整资料。
第七条: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如为复印件则应在复印件右上角注明原件存放处. 第八条:监理归档文件保管期限分为长期、短期及暂存期。长期指归档文件保存期为该工程使用寿命;短期指归档文件保存期为10年;暂存期指归档文件保存期为5年。
第九条:本规定未尽要求执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的规定。
第十条:监理文件归档时宜同时提供所有文件电子归档光盘(word文件、扫描文件),监理日记除外。
附监理单位工程文件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
江苏省监理单位工程文件归档范围及要求的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规范江苏省监理单位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及要求,统一全省监理资料归档标准,提高、规范监理企业档案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江苏省监理企业工程文件的整理、归档及主管部门对监理企业档案的检查。
第三条: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要求及《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现场用表》(现行第四版)整理而成。 第四条:监理企业在执行本规定同时,尚应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文件资料归档的规定。
第五条:本规定为监理单位工程文件归档最低要求。
第六条:监理企业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对工程建设监理的重要活动、主要过程及反映监理作为的文件均应收集、整理齐全,以备追溯。工程竣工验收后2个月内项目监理部本公司档案室移交一套完整资料。
第七条: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如为复印件则应在复印件右上角注明原件存放处. 第八条:监理归档文件保管期限分为长期、短期及暂存期。长期指归档文件保存期为该工程使用寿命;短期指归档文件保存期为10年;暂存期指归档文件保存期为5年。
第九条:本规定未尽要求执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的规定。
第十条:监理文件归档时宜同时提供所有文件电子归档光盘(word文件、扫描文件),监理日记除外。
附监理单位工程文件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