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岩 试 样 采 样 要 求
1.采样目的
测试煤层及其围岩层的物理力学性能并进行冲击倾向性鉴定。 2.采样基本要求
为了保证试验结果具有代表性,应分2个地方采取每一个煤层及围岩的煤、岩样各一份。 2.1煤层取样
根据煤层厚度分层取样,煤厚3.0m 以下,采一组煤样;5.0以下,采两组煤样,一组靠近煤层顶板取样;另一组靠近煤层底板取样。煤层厚度大于5.0m ,应分上、中、下采取三组煤样;如煤厚大于10m ,可根据煤厚度,分更多层次采取煤样或用钻机采取煤样。 2.2 岩样取样
1)在煤层顶板30m 以内的岩层中,分别取不同岩性,单层厚度大于2m 的各分岩层为1组采取岩样。
2)煤层直接底板厚度大于2.0m 采取一组底板岩样;底板厚度小于1.0m ,采取两组不同岩性底板岩样。
3)如煤层中有夹矸层,采取夹矸作为一组岩样。
4)岩样每组4块,煤样每组7块。所采的岩块与煤块的规格大体为长×宽×高=25cm ×25cm ×20cm 的六面体,其高度方位应垂直煤、岩层的层理面。所采集的岩(煤) 样不得有明显裂隙。
5)如煤体强度较低、解理和裂隙发育或为软岩采不出上述大块煤、岩样,可采取较小煤、岩块,其最小尺寸不得小于(长×宽×高
=)15cm ×15cm ×15cm 的六面体。 3. 采样方法 3.1 巷道采样
可在新掘出的穿层巷道或石门中用煤电钻或风镐采样;如在老巷道应在松动圈以外,采用掘窝或用钻机采集煤、岩样。 3.2 单一中厚煤层取样
在单一中厚煤层中可回采、或综掘工作面选采取新冒落、没有裂隙并其清楚层位的煤、岩块作为试件, 3.3 钻机采样
1)当用地质钻机采取煤、岩芯作为试样时,至少打两个钻孔,取两组岩芯;钻取的煤、岩芯直径不得小于70mm ;钻机应垂直岩层层理钻取岩芯。
2)钻机采取岩芯深度,应根据煤层综合柱状图,在煤层顶板30m 以内的岩层中,分别钻取不同岩性,单层厚度大于2m 的各分岩层的岩样。
3.4 弯曲强度试件取样
在做岩层冲击倾向性鉴定试验中需测试该岩层弯曲强度,要求试件长轴平行岩层层面,最好采取岩块做试件;如用钻机,应平行岩层层面钻取岩芯,岩芯直径大于50mm 。 4. 采样记录与编号 4.1 采样记录
采样时设专人做岩(煤) 样描述记录与编号工作。描述采样点的岩
性,如节理、层理、裂隙、破碎度等情况;记录采样地点、采样日期、采样方法等内容。在记录中,煤、岩样的编号应与煤、岩样一一对应,否则将严重影响试验的准确性。 4.2 采样编号
采样后应用红油漆对岩(煤) 样进行编号,用1-1-1、2-2-3…等标记,第一数据表示第几个采样地点;第二个数字表示岩层 (从上向下,老顶中由上向下各分层岩样、直接顶、上层煤、夹矸层、下层煤、直接底分别用1-1、1- 2或2-3表示;第三个数字表示该组的第几块。例如:编号为2-3-4煤、岩样应表明此块煤样采自第二个采样地点;如其上已采取了老顶、直接顶,则3表明该煤样取自上层煤,4则是取自该上层煤的第4块煤样。编号用红漆写在岩(煤) 样上,同时用箭头符号标明层理方向,箭头指向为垂直层理向上。 5. 封固与装箱要求 5.1 密封
岩(煤) 样采好后,在井下应用塑料纸或袋包好,将标明该煤、岩样的取样地点、编号等说明卡片放入塑料包装内,外边用宽胶带将其捆扎紧,起到密封煤、岩样的作用。塑料纸或袋应有足够的强度与厚度,如没有可用多层塑料纸或袋包裹煤、岩样。 5.2 装箱
岩(煤) 样封固后需用人工或专人专车运上地面指定地点,装入木箱中,四周及上下用木屑填实,木箱用铁丝扎紧,并写明编号。装箱时填写“岩(煤) 样送验单”(附表一) 及“岩(煤) 样装箱编号对照表”(附
表二) 各一式两份,一份随箱寄送,一份单位留底。木箱尺寸不宜过大,一般为50cm ×50cm ×40cm 。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北京开采所
煤和岩石物理力学性质测定的采样一般规定
MT38—87 代替MT38—80
1 煤和岩石采样工作的完善与否,是决定煤和岩石物理力学性质测定结果正确性和可靠性的重要因素。在选择采样方法时,以及在采样操作过程中,应使试样原有的结构和状态尽可能不受破坏,以便最大限度地保持岩(岩)样原有的物理力学性质。一般采用钻机采样,也可在巷道中或回采工作面采空区及煤壁直接采样。
2 采样地点应符合研究目的的要求,并应特别注意岩(煤)样的代表性。在研究某一局部地点的岩石性质时,应在所研究地点附近,找具有代表性的采样点采样;在研究较大范围内的岩石性质时,应根据岩性变化情况,分别在几个具有代表性的采样点采样;沿层厚岩性变化较大时应分别在上、中、下不同部位采样。每组岩(煤)样应采自岩性相同的同一层位。对岩性变化很大的岩层,禁止将在不同地点和不同部位采取的岩(煤)样编为一组。 3 钻孔采样应尽量垂直层面打钻,偏斜不大于5°。有特殊困难(如倾角大的岩层在地面打钻时)不能做到上述要求时,应注明偏斜角度。
尽量不采用爆破方法采样,以防产生大量人为裂隙。如只能用爆破方法采样时,也应降低炮眼的装药量,以减少其影响。所采煤块和岩石块的规格大体为长×宽×高=20cm×20cm ×15cm 的六面体。
4 采样时应由专人做好岩(煤)样描述记录和编号工作(描述内容见附录A 注)。岩块岩样编号方式可采用(
1 2Ⅱ
),()„„等标记,其中罗马字表示煤层别,前一个阿拉伯Ⅱ2-1
字表示煤层顶板(或底板)之第几层,后一个阿拉伯字表示该岩层之第几块岩样。煤块煤样编号方式可采用(Ⅱ-1),(Ⅱ-2),罗马字表示煤层别,阿拉伯字表示第几块煤样。钻孔采样时应附柱状图,岩芯岩(煤)样编号可采用柱状图上的岩层层序号。编号用颜色漆写在岩(煤)样上,同时在岩(煤)样上用符号“↑”标明其层理方向(前头垂直层理面如下图所示)。
5 每组煤样或岩样的数量,应满足试样制备的需要,按要求测定的项目确定。各项试验所
需标准试样尺寸和最低数量如下表所示。考虑到加工中的损耗以及偏离度大于20%时试样数量要适当增高等因素,采样时一般应按表中所列数量的两倍采取。对于软岩、采样的数量还应更大一些。
6 煤样或岩样采好后,迅即用纸包好,写上编号,运到井上后立即浸蜡整体封固。对松软易吸水风化的煤和岩石最好能在井下立即包装封固。
7 试样封固后装入上、下及四周均填塞木屑的木箱内,木箱用铅丝扎紧,并编上号码,发运到试验单位。在装箱时应填写“岩(煤)样送验单”(见附录A )及“岩(煤)样装箱编号对照表”(见附表B )各一式两份,一份寄给试验单位,一份由委托单位留底。
8 试验单位制备试件剩余的大块岩(煤)样,自试验结果提交委托单位之日起保存20d (天)。 9 “煤样或岩样说明书”及“送验单”等应与试验原始记录及结果一并归档,作为长期资料保存。
10 煤炭资源勘探中煤和岩石物理力学性质试验的采样由有关主管部门另行制订补充规定。
附表一
岩(煤) 样送验单
附表二
岩(煤) 样装箱编号对照表
煤、岩 试 样 采 样 要 求
1.采样目的
测试煤层及其围岩层的物理力学性能并进行冲击倾向性鉴定。 2.采样基本要求
为了保证试验结果具有代表性,应分2个地方采取每一个煤层及围岩的煤、岩样各一份。 2.1煤层取样
根据煤层厚度分层取样,煤厚3.0m 以下,采一组煤样;5.0以下,采两组煤样,一组靠近煤层顶板取样;另一组靠近煤层底板取样。煤层厚度大于5.0m ,应分上、中、下采取三组煤样;如煤厚大于10m ,可根据煤厚度,分更多层次采取煤样或用钻机采取煤样。 2.2 岩样取样
1)在煤层顶板30m 以内的岩层中,分别取不同岩性,单层厚度大于2m 的各分岩层为1组采取岩样。
2)煤层直接底板厚度大于2.0m 采取一组底板岩样;底板厚度小于1.0m ,采取两组不同岩性底板岩样。
3)如煤层中有夹矸层,采取夹矸作为一组岩样。
4)岩样每组4块,煤样每组7块。所采的岩块与煤块的规格大体为长×宽×高=25cm ×25cm ×20cm 的六面体,其高度方位应垂直煤、岩层的层理面。所采集的岩(煤) 样不得有明显裂隙。
5)如煤体强度较低、解理和裂隙发育或为软岩采不出上述大块煤、岩样,可采取较小煤、岩块,其最小尺寸不得小于(长×宽×高
=)15cm ×15cm ×15cm 的六面体。 3. 采样方法 3.1 巷道采样
可在新掘出的穿层巷道或石门中用煤电钻或风镐采样;如在老巷道应在松动圈以外,采用掘窝或用钻机采集煤、岩样。 3.2 单一中厚煤层取样
在单一中厚煤层中可回采、或综掘工作面选采取新冒落、没有裂隙并其清楚层位的煤、岩块作为试件, 3.3 钻机采样
1)当用地质钻机采取煤、岩芯作为试样时,至少打两个钻孔,取两组岩芯;钻取的煤、岩芯直径不得小于70mm ;钻机应垂直岩层层理钻取岩芯。
2)钻机采取岩芯深度,应根据煤层综合柱状图,在煤层顶板30m 以内的岩层中,分别钻取不同岩性,单层厚度大于2m 的各分岩层的岩样。
3.4 弯曲强度试件取样
在做岩层冲击倾向性鉴定试验中需测试该岩层弯曲强度,要求试件长轴平行岩层层面,最好采取岩块做试件;如用钻机,应平行岩层层面钻取岩芯,岩芯直径大于50mm 。 4. 采样记录与编号 4.1 采样记录
采样时设专人做岩(煤) 样描述记录与编号工作。描述采样点的岩
性,如节理、层理、裂隙、破碎度等情况;记录采样地点、采样日期、采样方法等内容。在记录中,煤、岩样的编号应与煤、岩样一一对应,否则将严重影响试验的准确性。 4.2 采样编号
采样后应用红油漆对岩(煤) 样进行编号,用1-1-1、2-2-3…等标记,第一数据表示第几个采样地点;第二个数字表示岩层 (从上向下,老顶中由上向下各分层岩样、直接顶、上层煤、夹矸层、下层煤、直接底分别用1-1、1- 2或2-3表示;第三个数字表示该组的第几块。例如:编号为2-3-4煤、岩样应表明此块煤样采自第二个采样地点;如其上已采取了老顶、直接顶,则3表明该煤样取自上层煤,4则是取自该上层煤的第4块煤样。编号用红漆写在岩(煤) 样上,同时用箭头符号标明层理方向,箭头指向为垂直层理向上。 5. 封固与装箱要求 5.1 密封
岩(煤) 样采好后,在井下应用塑料纸或袋包好,将标明该煤、岩样的取样地点、编号等说明卡片放入塑料包装内,外边用宽胶带将其捆扎紧,起到密封煤、岩样的作用。塑料纸或袋应有足够的强度与厚度,如没有可用多层塑料纸或袋包裹煤、岩样。 5.2 装箱
岩(煤) 样封固后需用人工或专人专车运上地面指定地点,装入木箱中,四周及上下用木屑填实,木箱用铁丝扎紧,并写明编号。装箱时填写“岩(煤) 样送验单”(附表一) 及“岩(煤) 样装箱编号对照表”(附
表二) 各一式两份,一份随箱寄送,一份单位留底。木箱尺寸不宜过大,一般为50cm ×50cm ×40cm 。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北京开采所
煤和岩石物理力学性质测定的采样一般规定
MT38—87 代替MT38—80
1 煤和岩石采样工作的完善与否,是决定煤和岩石物理力学性质测定结果正确性和可靠性的重要因素。在选择采样方法时,以及在采样操作过程中,应使试样原有的结构和状态尽可能不受破坏,以便最大限度地保持岩(岩)样原有的物理力学性质。一般采用钻机采样,也可在巷道中或回采工作面采空区及煤壁直接采样。
2 采样地点应符合研究目的的要求,并应特别注意岩(煤)样的代表性。在研究某一局部地点的岩石性质时,应在所研究地点附近,找具有代表性的采样点采样;在研究较大范围内的岩石性质时,应根据岩性变化情况,分别在几个具有代表性的采样点采样;沿层厚岩性变化较大时应分别在上、中、下不同部位采样。每组岩(煤)样应采自岩性相同的同一层位。对岩性变化很大的岩层,禁止将在不同地点和不同部位采取的岩(煤)样编为一组。 3 钻孔采样应尽量垂直层面打钻,偏斜不大于5°。有特殊困难(如倾角大的岩层在地面打钻时)不能做到上述要求时,应注明偏斜角度。
尽量不采用爆破方法采样,以防产生大量人为裂隙。如只能用爆破方法采样时,也应降低炮眼的装药量,以减少其影响。所采煤块和岩石块的规格大体为长×宽×高=20cm×20cm ×15cm 的六面体。
4 采样时应由专人做好岩(煤)样描述记录和编号工作(描述内容见附录A 注)。岩块岩样编号方式可采用(
1 2Ⅱ
),()„„等标记,其中罗马字表示煤层别,前一个阿拉伯Ⅱ2-1
字表示煤层顶板(或底板)之第几层,后一个阿拉伯字表示该岩层之第几块岩样。煤块煤样编号方式可采用(Ⅱ-1),(Ⅱ-2),罗马字表示煤层别,阿拉伯字表示第几块煤样。钻孔采样时应附柱状图,岩芯岩(煤)样编号可采用柱状图上的岩层层序号。编号用颜色漆写在岩(煤)样上,同时在岩(煤)样上用符号“↑”标明其层理方向(前头垂直层理面如下图所示)。
5 每组煤样或岩样的数量,应满足试样制备的需要,按要求测定的项目确定。各项试验所
需标准试样尺寸和最低数量如下表所示。考虑到加工中的损耗以及偏离度大于20%时试样数量要适当增高等因素,采样时一般应按表中所列数量的两倍采取。对于软岩、采样的数量还应更大一些。
6 煤样或岩样采好后,迅即用纸包好,写上编号,运到井上后立即浸蜡整体封固。对松软易吸水风化的煤和岩石最好能在井下立即包装封固。
7 试样封固后装入上、下及四周均填塞木屑的木箱内,木箱用铅丝扎紧,并编上号码,发运到试验单位。在装箱时应填写“岩(煤)样送验单”(见附录A )及“岩(煤)样装箱编号对照表”(见附表B )各一式两份,一份寄给试验单位,一份由委托单位留底。
8 试验单位制备试件剩余的大块岩(煤)样,自试验结果提交委托单位之日起保存20d (天)。 9 “煤样或岩样说明书”及“送验单”等应与试验原始记录及结果一并归档,作为长期资料保存。
10 煤炭资源勘探中煤和岩石物理力学性质试验的采样由有关主管部门另行制订补充规定。
附表一
岩(煤) 样送验单
附表二
岩(煤) 样装箱编号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