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4S店培训材料

机动车辆保险

(一)定义:机动车辆保险,简称车险。保险标的为机动车辆。

它是以机动车辆为保险标的,承担其因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造成车辆本身及相关利益的损失和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依法应付的民事赔偿责任损失的一种保险。

(二)机动车辆保险产品体系:

1、机动车辆保险产品体系包括: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机动车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车险)两类。

2、交强险:交强险属于强制保险,除了投保强制性的交强险外,投保人可自由选择投保商业车险。

3、商业险:目前人保财险销售的商业车险条款共有48个,其中主险条款15个,附加险条款33个。其中主要包括车辆损失险、商业三者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盗抢险、不计免赔率特约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损失险和可选免赔额特约险等8个行业险种产品。

下面,详细介绍一下保险的基本险种的含义。

一、交强险

1.产品概述

交强险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简称,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强险是由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强制投保的法定险种,其产品开发和管理由国家有关部门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2. 保险责任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4)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交强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止时间为准。

3. 责任免除

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2)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

失;

(4)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的有: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2)驾驶人醉酒的;

(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浮动规则为:

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向下浮动10% ;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向下浮动20%;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最低向下浮动30%; 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的不浮动; 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向上 10%。

4. 产品卖点

(1)国家强制。未参加投保的车辆,将无法在车管所登记,也无法通过车辆年检;违规上路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扣留车辆,并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按规定投保,还要处以应缴纳保费的2倍罚款。

(2)无责赔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也进行赔偿,而且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责任风险,且不设免赔率与免赔额。

(3)抢救费用垫付。在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驾驶人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情况下,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

二、机动车商业保险

(一)产品概述

公司目前的机动车商业保险分为常规产品、电销产品、特色产品、汽车金融产品四类,具体如下: 1. 常规产品

机动车商业保险常规产品一览表

2. 电销产品

电话营销专用车险产品是以直销形式由保险公司自主通过电话营销模式经营,且只能用于承保分散性的个人业务的车险产品。其条款和普通车险条款基本一致,但标准费率比普通车险低15%,且最高优惠30%。

3. 汽车金融产品

是公司针对汽车金融产业开发的专属产品,目前有3种产品,分别是:自用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营业用客车贷款保证保险、营业用货车贷款保证保险。

(二)机动车辆商业险主要产品介绍 A. 机动车车辆损失险

机动车辆损失险包括: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非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

其中针对4S 店车辆使用的性质来说,主要为家庭自用汽车损失险 保险责任: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 碰撞、倾覆、坠落; -- 火灾、爆炸; -- 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 暴风、龙卷风;

-- 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 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 载运被保险机动车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驾驶人随船的情形)。 此外,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B.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 1. 保险责任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负责赔偿。

2. 第三者的定义:

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和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的人员。

C. 机动车盗抢保险 保险责任: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机动车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 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经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明,满60天未查明下落的全车损失;

-- 被保险机动车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 被保险机动车在被抢劫、抢夺过程中,受到损坏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D. 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 保险责任: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车上人员遭受人身伤亡,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E. 机动车辆商业险主要附加险

1. 玻璃单独破碎险

被保险机动车风挡玻璃或车窗玻璃的单独破碎,保险人负责赔偿。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的的机动车,可投保该附加险。

投保人与保险人可协商选择按进口或国产玻璃投保。保险人根据协商选择的投保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可选免赔额特约条款

是减收保险费的险种。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机动车损失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保险人在按照机动车损失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赔款后,扣减本特约条款约定的免赔额。

3. 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

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对应投保的险种规定的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人负责赔偿。

4. 自燃损失险

因被保险机动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供气系统发生故障或所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造成本车的损失;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

投保了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的机动车,可投保该附加险。 5. 发动机特别损失险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机动车在使用过程中,因下列原因导致发动机进水而造成发动机的直接损毁,保险人负责赔偿:

(1)被保险机动车在积水路面涉水行驶; (2)被保险机动车在水中启动;

(3)发生上述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对被保险机动车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三、电销和直销的区别

近几年电子商务这种新型的销售模式由其成本低、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已成为市场上的新宠。为顺应时代发展,公司总裁室审时度势提出了发展新兴渠道业务的战略,进行了电销渠道的建设,构建了决策集中、后台共享、分部运营的电网销经营管理模式,用了3年时间创造了竞争对手7年时间实现的保费规模,创下了业界奇迹。

1. 电销产品概述

电销机动车辆保险为家庭自用机动车保险产品,涵盖普通车险产品所有常见保险险种,

2、电销产品和直销产品的区别

交强险与普通车险使用交强险条款费率相同,商业险使用电话营销专用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费率在普通商业车险基础上享受15%优惠。

3. 电销渠道优势(以下各项服务内容以各地区具体实施情况为准)

四、为什么4S 店要求客户在店里投保

4S 店要求客户在4S 店投保,本身也是为了方便客户,对车主日后的理赔有好处。首先,在维修时,可以保证投保在4S 店的客户优先享受服务;其次,保证维修零件部件是原件和价格无差异。另外,保险服务对于4S 店来说也是延伸的服务,希望通过服务好车主,从而带动新车的持续销售。

五、在店投保的优势:

(一)、提车即买保险,一站式服务,无需专门去保险公司投保

保户在买车后,在4S 投保时,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车辆的合格证、购车发票,就可以迅速办理保险,为保户提供方便,避免合格证、购车发票的遗失。

(二)、专业的投保方案设计

了解客户的需要,提供专业的保险咨询顾问,贴心设计完善的保险方案。 (三)、高品质的维修质量 1、采用专业的维修设备

2、经过统一的系统培训、经验丰富的优秀技师。 (四)、省时又方便的理赔 1、专业的理赔顾问

2、协助与代办理赔事宜,使保户理赔无忧

3、最核心的优势:最核心的优势体现在定损环节上。通过4S 店投放车险的车辆在出现事故时,在车辆定损上会参考4S 店维修的标准,使理赔省心。

小事故,4S 店会教保户快速处理的方法,如需交警界定责任,4S 店售后人员会到现场协助保户处理交警部门、保险理赔的各项手续。在4S 店投保,会方便、省心很多。

六、续保的作用:

1、保险期内未出险,续保有优惠折扣。

2、在购车4S 店续保,对上一年的车辆状况有详细的记录,可以有针对性的选择续保险种。

3、4S 店的维修顾问可以根据客户的驾驶水平、车辆状况为客户提供最合适的续保方案。

4、4S 店为指定的定损中心,服务快捷方便。

5、品牌4S 店,维修水平明显高于其他修理厂,并且使用原厂配件。 6、代替客户进行定损、理赔等手续,客户省心又省力。 7、续保客户出险时可以在最短时间内获得理赔金

七、为什么要与大保险公司合作。

车主在4S 店选择保险公司的时候,首先看到的是公司的实力、车险结案率、结案周期、定损技能、保险理赔服务的质量等指标来选择。同时,大型的保险公司能够建立比较完善的理赔网络,也有比较成熟的理赔服务,对于我们人保公司来说,理赔网络覆盖广,一旦出现能够再最短的时间赶到现场查勘,协助理赔事故。小公司规模小、网点少,合作商户维修水平差,反而会给车主带来不少的理赔难题。

我们人保公司具有市场优势、品牌优势、人才优势、产品优势、技术优势、网络优势和服务优势。

市场优势

中国人保财险始终主导着国内市场的发展,处于市场领先水平。 品牌优势

中国人保财险PICC 品牌是新中国历史最久、知名度最高的保险品牌。2005年9月15日公司与北京奥组委签署协议,正式成为北京2008年奥运会保险合作伙伴,承担起服务奥运和弘扬奥运文化的历史使命,更加彰显了公司的品牌实力、社会地位和行业责任。

人才优势

中国人保财险秉承“专家治司、技能致胜”的人才战略,培养了大批具有丰富经验的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拥有一支掌握核心技能且爱岗敬业、团结奋进的员工队伍。

产品优势

中国人保财险拥有完善的产品研发体系、强大的产品开发能力、门类齐全的在售产品种类。

技术优势

中国人保财险在产品开发、承保、理赔、和再保险等核心技术领域处于国内非寿险业领先水平,成熟的信息技术平台和完善的客户信息资源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技术保障。

网络优势

中国人保财险拥有遍及全国的机构网点,包括4500多个分支机构,324个地、市级承保、理赔、财务中心,形成了强大的销售和服务网络,对全国范围的“通保通赔”与“异地出险、就地理赔”等保险增值服务提供着强大支持。

服务优势

中国人保财险率先在国内第一家开通365天24小时服务专线95518和e-picc 电子商务平台,向客户提供“快、优、全、广”的咨询、投诉、回访、救援、预约投保等多功能、个性化保险服务。

机动车辆保险

(一)定义:机动车辆保险,简称车险。保险标的为机动车辆。

它是以机动车辆为保险标的,承担其因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造成车辆本身及相关利益的损失和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依法应付的民事赔偿责任损失的一种保险。

(二)机动车辆保险产品体系:

1、机动车辆保险产品体系包括: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机动车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车险)两类。

2、交强险:交强险属于强制保险,除了投保强制性的交强险外,投保人可自由选择投保商业车险。

3、商业险:目前人保财险销售的商业车险条款共有48个,其中主险条款15个,附加险条款33个。其中主要包括车辆损失险、商业三者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盗抢险、不计免赔率特约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损失险和可选免赔额特约险等8个行业险种产品。

下面,详细介绍一下保险的基本险种的含义。

一、交强险

1.产品概述

交强险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简称,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强险是由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强制投保的法定险种,其产品开发和管理由国家有关部门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2. 保险责任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4)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交强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止时间为准。

3. 责任免除

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2)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

失;

(4)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的有: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2)驾驶人醉酒的;

(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浮动规则为:

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向下浮动10% ;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向下浮动20%;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最低向下浮动30%; 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的不浮动; 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向上 10%。

4. 产品卖点

(1)国家强制。未参加投保的车辆,将无法在车管所登记,也无法通过车辆年检;违规上路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扣留车辆,并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按规定投保,还要处以应缴纳保费的2倍罚款。

(2)无责赔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也进行赔偿,而且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责任风险,且不设免赔率与免赔额。

(3)抢救费用垫付。在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驾驶人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情况下,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

二、机动车商业保险

(一)产品概述

公司目前的机动车商业保险分为常规产品、电销产品、特色产品、汽车金融产品四类,具体如下: 1. 常规产品

机动车商业保险常规产品一览表

2. 电销产品

电话营销专用车险产品是以直销形式由保险公司自主通过电话营销模式经营,且只能用于承保分散性的个人业务的车险产品。其条款和普通车险条款基本一致,但标准费率比普通车险低15%,且最高优惠30%。

3. 汽车金融产品

是公司针对汽车金融产业开发的专属产品,目前有3种产品,分别是:自用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营业用客车贷款保证保险、营业用货车贷款保证保险。

(二)机动车辆商业险主要产品介绍 A. 机动车车辆损失险

机动车辆损失险包括: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非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

其中针对4S 店车辆使用的性质来说,主要为家庭自用汽车损失险 保险责任: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 碰撞、倾覆、坠落; -- 火灾、爆炸; -- 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 暴风、龙卷风;

-- 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 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 载运被保险机动车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驾驶人随船的情形)。 此外,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B.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 1. 保险责任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负责赔偿。

2. 第三者的定义:

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和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的人员。

C. 机动车盗抢保险 保险责任: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机动车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 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经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明,满60天未查明下落的全车损失;

-- 被保险机动车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 被保险机动车在被抢劫、抢夺过程中,受到损坏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D. 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 保险责任: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车上人员遭受人身伤亡,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E. 机动车辆商业险主要附加险

1. 玻璃单独破碎险

被保险机动车风挡玻璃或车窗玻璃的单独破碎,保险人负责赔偿。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的的机动车,可投保该附加险。

投保人与保险人可协商选择按进口或国产玻璃投保。保险人根据协商选择的投保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可选免赔额特约条款

是减收保险费的险种。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机动车损失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保险人在按照机动车损失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赔款后,扣减本特约条款约定的免赔额。

3. 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

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对应投保的险种规定的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人负责赔偿。

4. 自燃损失险

因被保险机动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供气系统发生故障或所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造成本车的损失;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

投保了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的机动车,可投保该附加险。 5. 发动机特别损失险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机动车在使用过程中,因下列原因导致发动机进水而造成发动机的直接损毁,保险人负责赔偿:

(1)被保险机动车在积水路面涉水行驶; (2)被保险机动车在水中启动;

(3)发生上述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对被保险机动车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三、电销和直销的区别

近几年电子商务这种新型的销售模式由其成本低、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已成为市场上的新宠。为顺应时代发展,公司总裁室审时度势提出了发展新兴渠道业务的战略,进行了电销渠道的建设,构建了决策集中、后台共享、分部运营的电网销经营管理模式,用了3年时间创造了竞争对手7年时间实现的保费规模,创下了业界奇迹。

1. 电销产品概述

电销机动车辆保险为家庭自用机动车保险产品,涵盖普通车险产品所有常见保险险种,

2、电销产品和直销产品的区别

交强险与普通车险使用交强险条款费率相同,商业险使用电话营销专用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费率在普通商业车险基础上享受15%优惠。

3. 电销渠道优势(以下各项服务内容以各地区具体实施情况为准)

四、为什么4S 店要求客户在店里投保

4S 店要求客户在4S 店投保,本身也是为了方便客户,对车主日后的理赔有好处。首先,在维修时,可以保证投保在4S 店的客户优先享受服务;其次,保证维修零件部件是原件和价格无差异。另外,保险服务对于4S 店来说也是延伸的服务,希望通过服务好车主,从而带动新车的持续销售。

五、在店投保的优势:

(一)、提车即买保险,一站式服务,无需专门去保险公司投保

保户在买车后,在4S 投保时,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车辆的合格证、购车发票,就可以迅速办理保险,为保户提供方便,避免合格证、购车发票的遗失。

(二)、专业的投保方案设计

了解客户的需要,提供专业的保险咨询顾问,贴心设计完善的保险方案。 (三)、高品质的维修质量 1、采用专业的维修设备

2、经过统一的系统培训、经验丰富的优秀技师。 (四)、省时又方便的理赔 1、专业的理赔顾问

2、协助与代办理赔事宜,使保户理赔无忧

3、最核心的优势:最核心的优势体现在定损环节上。通过4S 店投放车险的车辆在出现事故时,在车辆定损上会参考4S 店维修的标准,使理赔省心。

小事故,4S 店会教保户快速处理的方法,如需交警界定责任,4S 店售后人员会到现场协助保户处理交警部门、保险理赔的各项手续。在4S 店投保,会方便、省心很多。

六、续保的作用:

1、保险期内未出险,续保有优惠折扣。

2、在购车4S 店续保,对上一年的车辆状况有详细的记录,可以有针对性的选择续保险种。

3、4S 店的维修顾问可以根据客户的驾驶水平、车辆状况为客户提供最合适的续保方案。

4、4S 店为指定的定损中心,服务快捷方便。

5、品牌4S 店,维修水平明显高于其他修理厂,并且使用原厂配件。 6、代替客户进行定损、理赔等手续,客户省心又省力。 7、续保客户出险时可以在最短时间内获得理赔金

七、为什么要与大保险公司合作。

车主在4S 店选择保险公司的时候,首先看到的是公司的实力、车险结案率、结案周期、定损技能、保险理赔服务的质量等指标来选择。同时,大型的保险公司能够建立比较完善的理赔网络,也有比较成熟的理赔服务,对于我们人保公司来说,理赔网络覆盖广,一旦出现能够再最短的时间赶到现场查勘,协助理赔事故。小公司规模小、网点少,合作商户维修水平差,反而会给车主带来不少的理赔难题。

我们人保公司具有市场优势、品牌优势、人才优势、产品优势、技术优势、网络优势和服务优势。

市场优势

中国人保财险始终主导着国内市场的发展,处于市场领先水平。 品牌优势

中国人保财险PICC 品牌是新中国历史最久、知名度最高的保险品牌。2005年9月15日公司与北京奥组委签署协议,正式成为北京2008年奥运会保险合作伙伴,承担起服务奥运和弘扬奥运文化的历史使命,更加彰显了公司的品牌实力、社会地位和行业责任。

人才优势

中国人保财险秉承“专家治司、技能致胜”的人才战略,培养了大批具有丰富经验的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拥有一支掌握核心技能且爱岗敬业、团结奋进的员工队伍。

产品优势

中国人保财险拥有完善的产品研发体系、强大的产品开发能力、门类齐全的在售产品种类。

技术优势

中国人保财险在产品开发、承保、理赔、和再保险等核心技术领域处于国内非寿险业领先水平,成熟的信息技术平台和完善的客户信息资源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技术保障。

网络优势

中国人保财险拥有遍及全国的机构网点,包括4500多个分支机构,324个地、市级承保、理赔、财务中心,形成了强大的销售和服务网络,对全国范围的“通保通赔”与“异地出险、就地理赔”等保险增值服务提供着强大支持。

服务优势

中国人保财险率先在国内第一家开通365天24小时服务专线95518和e-picc 电子商务平台,向客户提供“快、优、全、广”的咨询、投诉、回访、救援、预约投保等多功能、个性化保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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