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城市总体规划

汉中城市总体规划

前言

汉中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996年经国务院批准撤地建市,相应城市范围扩大,城市在市域社会和经济发展中的中心地位和作用产也发生了变化。省委、省政府对汉中市的城市规划和建设十分重视?1996年时任陕西省省长程安东在汉中考察时就明确提出汉中市要建设百公里“条带型”、“串珠式”城镇群的发展思路。1997年程省长在听取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汇报时,提出建设陕西“明星城市”和大城市的规划构想,汉中市根据省领导批示精神,制定了《汉中市总体规划框架方案》,并于1997年3月正式委托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承担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任务。规划组于3月27日下现场踏勘、收集资料,5月外出调研。在此基础上,规划组针对汉中市总体规划涉及的主要问题进行了研究探索,提出了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的14个专题研究报告。7月25日汉中市邀请建设部、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和陕西省内的著名专家及工程技术人员对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有关问题进行了研讨。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规划组编制了《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1997年12月由汉中市人民政府主持召开了有建设部、重庆建大和省内部分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审查通过了《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依据审定的《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规划组于1998年初完成了《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1998年4月由陕西省建设厅和汉中市人民政府共同主持,由中国规划院、重庆建大、西安建大、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院等单位的专家、教授组成评审委员

会,对总体规划成果进行了评审并获得通过。

规划组在进行总体规划方案的编制和深化过程中,广泛征求了汉中市建委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并经省规划院技术委员会进行了技术审查。

在评审会之后,又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了必要的修改和补充,2002年10月根据2000年3月省长办公会议精神,对规划成果再次修改、完善形成最后成果。 从资料收集到各阶段方案意见交换以及规划成果完成,整个规划工作受到汉中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关心,市建委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一并表示衷心感谢。

第一章总则

第1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3、原汉中地区“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

4、汉中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5、国务院国函(1996)11号《关于汉中撤地设市的通知》

第2条指导思想

1、坚持两个根本转变,以开放促开发,以开发求发展,促进汉中经济社会、协调、快速发展。

2、以大区域观点,分析汉中在全省乃至全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明确汉中市在区域发展中的地位和职能。

3、贯彻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战略,合理确定城市规模,节约用地,重视环境保

护。

4、树立生态城市的观点,加强城市绿化,突出陕南地方特色。

5、贯彻弹性规划原则,立足于可操作性,着眼于超前性。

第3条规划目标

1、城市具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发达的公用事业,为加快城市经济发展、加大城市建设步伐提供条件。

2、城市具有合理的布局结构,适宜的用地安排,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3、城市具有优美的田园风光,良好的生态系统,为市民提供优越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4、历史文化名城得到妥善保护,创造整洁、美观、独具特色的城市形象。

5、城市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为创建陕西省“明星”城市提供“软”“硬”条件。

第4条规划期限

近期2001年-2005年

中期2006年-2010年

远期2011年-2015年

第5条规划范围

1、规划区范围:东至南郑山口子-铺镇东界-河东店一线,北至石门水库水磨坪,西以连城山-褒河-龙岗寺-南湖-红寺坝水库西为界;南至红寺坝水库南-汉山-圣水寺一线,包括城区8个办事处及16个镇(乡)全部或部分辖区。天台山一哑姑山风景区以“飞地”形式纳入规划区范围进行控制。规划区总面积457平方公里。

2、规划用地范围:中心区含老城区、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大河坎和褒河车站,其用地范围包括8个办事处及10个村,规划用地面积62平方公里,2000年底人口316819人;褒城区含褒城和河东店两片,其用地包括2个城区及5个村范围,规划用地面积6.5平方公里,人口30035人;铺镇区包括城区及联丰等5个村范围,规划用地面积5平方公里,人口21678人;周家坪区用地包括周家坪城区及周家坪等7个村范围,规划用地面积4.5平方公里,人口32425人;圣水区包括南华等5个村范围,规划用地面积4平方公里,人口12918人。城市规划用地总面积82平方公里,人口413875人。

第二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6条预测全市总人口2005年为382万人,2010年395万人,2015年405万人。

第7条全市城市化水平2005年为35%,2010年为40-43%,2015年为50-55%.

第8条城镇发展战略:以108国道沿线为城镇发展主轴,210、316国道和319省道、阳安铁路沿线为次轴,有重点地发展中心城镇。规划期内,汉中发展为大城市,城固、勉县(定军山)发展为中等城市,略阳、洋县(洋州)、西乡发展为小城市。形成以汉中为中心,城固、勉县(定军山)为副中心,其他建制市和沿江、沿路建制镇为骨干,带动其他建制镇和主要集镇有序发展、结构合理的城镇体系。

第9条城镇空间布局:市域分为3大经济片区:东部片区包括城固、洋县、佛坪、西乡、镇巴五县(市、区),中心城市为城固;西部片区包括勉县、略阳、宁强三县(市、区),中心城市为定军山;中部片区包括汉台、南郑、留坝三县(区),中心城市为汉中。

第10条重点发展5条城镇带:108国道沿线为一级轴带,形成百公里“串珠式”城镇群;勉县-略阳-(甘肃康县)、(宝鸡)-留坝-汉中-周家坪-(四川南江)、城固-西乡-(安康)、西乡-镇巴-(四川万县)为二级轴带。

汉台区与南郑县合并为市区,周家坪为市区南部副中心;褒城与河东店合为褒城区,组成市区北部的副中心。

第11条职能结构:“功能在区域,明星在市区”,有污染的工业布置在市区以外城镇。汉江经济带上和中部区城镇工业职能具有综合性;西部区城镇具有采矿、化工、冶金等工业职能;东部城镇以轻工业为主;南北山区城镇以林、特产品加工为主。汉中、勉县(定军山)、城固、略阳、龙亭、堰口、留侯(庙台子)、温泉等旅游职能比较突出;汉中、勉县(定军山)、城固、略阳、西乡、阳平关、大安、河东店、胥水、巴山具有突出的交通职能。

第12条规模结构:人口规模,到规划期末,汉中市中心市区人口为61万,其中非农业人口52万,步入大城市行列;城固、定军山发展为中等城市;略阳、洋州、西乡为小城市。

第13条用地规模:平坝地区城镇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80-90平方米,丘陵地区为75-85平方米,山区为80平方米以下。

第14条城镇网络:以108国道为基柱,几条主要公路和铁路线为支柱,形成枝状为主的布局。以汉中为辐射全市的主中心,城固、定军山为副中心,略阳、洋州、西乡及各县县城为支撑点,一般建制镇和主要集镇为联系广大农村的纽带,共同构成布局合理,职能结构完整,规模等级结构健全的城镇体系网络。

第15条发展时序:2005年前,建议城固、定军山(勉县)建市(区),2005-2010

年建议略阳建市,2010-2015年建议洋州(洋县)、西乡建市。

第16条战略安排:汉中市为陕西省重点发展城市;镇巴、留坝、佛坪、新集、文川、柳林、新街、龙亭、沙河坎、阳平关为陕西省重点发展建制镇;城固、定军山(勉县)、略阳为汉中市重点发展市(区);龙江、宗营、武乡、梁山、阳春、老道寺、长林、上元观、老庄、崔家山、谢村、马畅、胥水、堰口、大安、横现河、郭镇、留侯、陈家坝、渔渡为汉中市重点发展建制镇;洋州、西乡为汉中市积极发展城市;宁强为汉中市促进发展城市(规划期后建市);汉中市积极发展和促进发展城镇分别为50个和75个。

第三章城市经济发展

第17条发展战略

1、充分利用国家投资重点向中西部转移的新形势,抓住机遇,招商引资,吸引人才;2、充分利用地缘优势,抢占区域经贸交流中心的制高点;3、充分利用军工、机械工业优越,找到军工和民用、国家和地方工业最佳结合点;4、加强国有经济的资产重组,调动私营经济活力,发展复式经济结构;5、充分利用本地资源,优化产业布局和产品结构;完善并利用市场体系,强化外向型经济。

第18条产业结构调整:巩固第一产业基础地位,以建设城郊型和创汇型农业为导向,形成专业化生产基地;第二产业向技术型、外向型工业升级,大力发展高科技产业,向无污染和少污染方向良性发展;第三产业重点加强交通运输和商业服务业,发展旅游业。

第四章城市性质和规模

第19条汉中市城市性质为:陕、甘、川经济交往的纽带,陕西西南部中心城市,

以发展商贸、旅游、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生态良好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第20条城市各组团主要职能

1、中心区承担着城市商贸、旅游、服务、金融、文教、行政、办公、居住等综合职能,为城市核心区;2、褒城区是以文教、商贸、居住为主,服务于石门风景旅游的市区北部副中心;3、周家坪区是区级行政、文化中心,主要以发展商业服务业、居住和农副产品加工业为主,承担市区南部副中心职能;4、铺镇区是以发展农副产品加工、电子工业为主,商贸业发达的中心市区东部组团;5、圣水区是以发展耗水量大的工业为主的城市东南组团。

第21条城市人口规模:2005年45.71万,2010年51.6万,2015年61万,其中:中心区46万(老城区36万,鑫源2.5万,褒河车站1.5万,大河坎6万),褒城区4.5万;铺镇3.5万;周家坪5万;圣水区2万。

第22条城市用地规模:2005年城市建设总用地3988.48公顷,人均87.25平方米;2010年城市建设总用地4705.68公顷,人均91.14平方米;2015城市建设总用地5740.31公顷,人均94.1平方米。

第五章城市用地及布局结构形态

第23条中心市区用地分为三类,即适宜建设用地;改造后可建设用地;不宜建设用地。不宜建设用地分布在汉江河道等地段,占总用地的14%.第24条老城区南北两片、大河坎桥头、鑫源南部土地经济效益较高,属城市一等用地;老城区腹地、大河坎和鑫源周围地区,属二等用地;老城区和开发区之间属三等用地;零星分布在三等用地之间暂不能建设的地块为四等用地;汉江河道为不可使用地块。

第25条城市建设用地主要选择在老城区南部地段,其次是大河坎和鑫源以及周

家坪,褒城、河东店、圣水、铺镇、褒河车站地区。近期以改造、提高现建成区基础设施服务水平和居民生活质量为主,到2010年城市主要发展江南大河坎和鑫源,以完善中心区用地结构。城市远景用地发展方向应为向南、向东发展。

第26条布局原则

1、充分考虑城市做为区域经济的载体作用,使规划布局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

2、从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角度出发,以建设生态城市为目标,合理布置城市各项建设用地。

3、充分利用优越的自然条件,融现代化城市于自然环境之中,为市民创造生活舒适,交通便捷,环境优美的生活与工作环境。

4、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率,节约用地,紧凑布局。

5、挖掘城市的历史文化内涵,保护汉中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

第27条布局结构形态

1、老城区、大河坎、鑫源、褒河车站组成市中心区,与褒城区、铺镇区、周家坪区、圣水区四个外围组团共同构成城市中心市区。形成“一城五区”的城市结构形态。

2、城市中心区具有汉中独特形象的“风车”形态,体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动态和生态城市特点。

第六章城市总体布局

第28条城市中心区功能结构由九个功能区、一条主轴线、一个中心、两个分中心、六个社区中心组成。

第29条九个功能区:商贸金融区,位于中心广场和北大街步行商业街区域及中

央大道中段部分;行政办公区,位于民主街附近;科研文教区,位于老城区东部;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以西汉三遗址所在地段为主;汉江生态景观区,位于汉江两岸;鑫源区;大河坎综合区;褒河车站仓储区;居住区,位于城市不同地段。

第30条一条主轴线:宝汉路-汉中路-汉桂路形成一条贯通全城的南北天汉大道。与人民路、北大街、梁山路组成独具特色的双路双轴主轴线。

第31条两个城市分中心:大河坎综合区中心和鑫源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中 心。

第32条六个社区中心:分别位于城东北、东南、西北、西南及大河坎东、西部。

第33条中心区居住用地:集中开发六个居住区,每个居住区约2平方公里,形成规范的新型居住社区,逐步改造现有居住区。提高环境质量。规划居住用地面积1242公顷。

第34条中心区行政办公用地:布置在民主街、中山街地段,大河坎布置少量办公区。用地面积46公顷。

第35条中心区商贸金融用地:以中心广场商贸区、人民路商业街和两个分中心为主,同时在各社区中心及城市主要街道也相应布置,设10处批发市场,用地面积276公顷。

第36条中心区文化娱乐用地:结合城市商业中心,分中心,社区中心及滨江路布置,用地总面积18.4公顷。

第37条中心区体育用地:在老城区东北处设大型体育场,大河坎东北部新增设体育场用地。用地面积46公顷。

第38条医疗卫生用地:除保留现有医院用地外,新设市级医院2所,区级医院

3所,休疗养院一所,并设急救中心及专科医院等。总用地面积46公顷。

第39条中心区教育科研设计用地:依托汉中师院集中布置,规划用地面积112.24公顷。

第40条中心区工业用地:鑫源布置食品、农副产品加工业及其他一类工业,城区内现有三类工业应改造、转产,玛钢厂、滨江水泥厂、石灰氮厂、造纸厂、收获机械厂、面粉厂、第二木材公司、饲料公司、汉运司、气象站等有污染工业及建设环境发生变化的单位搬出城区。规划工业用地面积552公顷。

第41条中心区仓储用地:集中布置于褒河车站,汉中火车站北部布置少量三级转运仓库用地。易燃、易爆及危险品仓库布置在褒河车站北部较远地带。用地面积96.6公顷。

第42条褒城区建设用地主要向南发展。河东店以工业、商贸、服务为主,河西(褒城)以文教、居住为主。居住用地130.5公顷;公共设施用地75.6公顷,教育科研设计用地15.75公顷;工业用地90公顷;公共绿地36公顷。

第43条铺镇区用地发展向北为主,适当向南发展。南部以商贸为主,北部为行政、文教中心,工业用地分东北、西南两片布置。铺镇区居住用地面积112公顷,公共设施用地58公顷,工业用地60公顷,公共绿地面积40公顷。

第44条周家坪区发展用地在南环路以北,形成行政办公、科教、工业和居住四个功能区。周家坪居住用地面积144公顷,公共设施用地72.9公顷,工业用地45公顷,公共绿地面积45公顷。

第45条圣水区用地向北发展,南部和西部为工业和仓储用地,东部以商业、行政、居住为主。成本居住用地面积59公顷,公共设施用地20公顷;工业用地面积

汉中城市总体规划

前言

汉中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996年经国务院批准撤地建市,相应城市范围扩大,城市在市域社会和经济发展中的中心地位和作用产也发生了变化。省委、省政府对汉中市的城市规划和建设十分重视?1996年时任陕西省省长程安东在汉中考察时就明确提出汉中市要建设百公里“条带型”、“串珠式”城镇群的发展思路。1997年程省长在听取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汇报时,提出建设陕西“明星城市”和大城市的规划构想,汉中市根据省领导批示精神,制定了《汉中市总体规划框架方案》,并于1997年3月正式委托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承担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任务。规划组于3月27日下现场踏勘、收集资料,5月外出调研。在此基础上,规划组针对汉中市总体规划涉及的主要问题进行了研究探索,提出了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的14个专题研究报告。7月25日汉中市邀请建设部、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和陕西省内的著名专家及工程技术人员对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有关问题进行了研讨。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规划组编制了《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1997年12月由汉中市人民政府主持召开了有建设部、重庆建大和省内部分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审查通过了《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依据审定的《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规划组于1998年初完成了《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1998年4月由陕西省建设厅和汉中市人民政府共同主持,由中国规划院、重庆建大、西安建大、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院等单位的专家、教授组成评审委员

会,对总体规划成果进行了评审并获得通过。

规划组在进行总体规划方案的编制和深化过程中,广泛征求了汉中市建委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并经省规划院技术委员会进行了技术审查。

在评审会之后,又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了必要的修改和补充,2002年10月根据2000年3月省长办公会议精神,对规划成果再次修改、完善形成最后成果。 从资料收集到各阶段方案意见交换以及规划成果完成,整个规划工作受到汉中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关心,市建委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一并表示衷心感谢。

第一章总则

第1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3、原汉中地区“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

4、汉中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5、国务院国函(1996)11号《关于汉中撤地设市的通知》

第2条指导思想

1、坚持两个根本转变,以开放促开发,以开发求发展,促进汉中经济社会、协调、快速发展。

2、以大区域观点,分析汉中在全省乃至全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明确汉中市在区域发展中的地位和职能。

3、贯彻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战略,合理确定城市规模,节约用地,重视环境保

护。

4、树立生态城市的观点,加强城市绿化,突出陕南地方特色。

5、贯彻弹性规划原则,立足于可操作性,着眼于超前性。

第3条规划目标

1、城市具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发达的公用事业,为加快城市经济发展、加大城市建设步伐提供条件。

2、城市具有合理的布局结构,适宜的用地安排,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3、城市具有优美的田园风光,良好的生态系统,为市民提供优越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4、历史文化名城得到妥善保护,创造整洁、美观、独具特色的城市形象。

5、城市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为创建陕西省“明星”城市提供“软”“硬”条件。

第4条规划期限

近期2001年-2005年

中期2006年-2010年

远期2011年-2015年

第5条规划范围

1、规划区范围:东至南郑山口子-铺镇东界-河东店一线,北至石门水库水磨坪,西以连城山-褒河-龙岗寺-南湖-红寺坝水库西为界;南至红寺坝水库南-汉山-圣水寺一线,包括城区8个办事处及16个镇(乡)全部或部分辖区。天台山一哑姑山风景区以“飞地”形式纳入规划区范围进行控制。规划区总面积457平方公里。

2、规划用地范围:中心区含老城区、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大河坎和褒河车站,其用地范围包括8个办事处及10个村,规划用地面积62平方公里,2000年底人口316819人;褒城区含褒城和河东店两片,其用地包括2个城区及5个村范围,规划用地面积6.5平方公里,人口30035人;铺镇区包括城区及联丰等5个村范围,规划用地面积5平方公里,人口21678人;周家坪区用地包括周家坪城区及周家坪等7个村范围,规划用地面积4.5平方公里,人口32425人;圣水区包括南华等5个村范围,规划用地面积4平方公里,人口12918人。城市规划用地总面积82平方公里,人口413875人。

第二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6条预测全市总人口2005年为382万人,2010年395万人,2015年405万人。

第7条全市城市化水平2005年为35%,2010年为40-43%,2015年为50-55%.

第8条城镇发展战略:以108国道沿线为城镇发展主轴,210、316国道和319省道、阳安铁路沿线为次轴,有重点地发展中心城镇。规划期内,汉中发展为大城市,城固、勉县(定军山)发展为中等城市,略阳、洋县(洋州)、西乡发展为小城市。形成以汉中为中心,城固、勉县(定军山)为副中心,其他建制市和沿江、沿路建制镇为骨干,带动其他建制镇和主要集镇有序发展、结构合理的城镇体系。

第9条城镇空间布局:市域分为3大经济片区:东部片区包括城固、洋县、佛坪、西乡、镇巴五县(市、区),中心城市为城固;西部片区包括勉县、略阳、宁强三县(市、区),中心城市为定军山;中部片区包括汉台、南郑、留坝三县(区),中心城市为汉中。

第10条重点发展5条城镇带:108国道沿线为一级轴带,形成百公里“串珠式”城镇群;勉县-略阳-(甘肃康县)、(宝鸡)-留坝-汉中-周家坪-(四川南江)、城固-西乡-(安康)、西乡-镇巴-(四川万县)为二级轴带。

汉台区与南郑县合并为市区,周家坪为市区南部副中心;褒城与河东店合为褒城区,组成市区北部的副中心。

第11条职能结构:“功能在区域,明星在市区”,有污染的工业布置在市区以外城镇。汉江经济带上和中部区城镇工业职能具有综合性;西部区城镇具有采矿、化工、冶金等工业职能;东部城镇以轻工业为主;南北山区城镇以林、特产品加工为主。汉中、勉县(定军山)、城固、略阳、龙亭、堰口、留侯(庙台子)、温泉等旅游职能比较突出;汉中、勉县(定军山)、城固、略阳、西乡、阳平关、大安、河东店、胥水、巴山具有突出的交通职能。

第12条规模结构:人口规模,到规划期末,汉中市中心市区人口为61万,其中非农业人口52万,步入大城市行列;城固、定军山发展为中等城市;略阳、洋州、西乡为小城市。

第13条用地规模:平坝地区城镇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80-90平方米,丘陵地区为75-85平方米,山区为80平方米以下。

第14条城镇网络:以108国道为基柱,几条主要公路和铁路线为支柱,形成枝状为主的布局。以汉中为辐射全市的主中心,城固、定军山为副中心,略阳、洋州、西乡及各县县城为支撑点,一般建制镇和主要集镇为联系广大农村的纽带,共同构成布局合理,职能结构完整,规模等级结构健全的城镇体系网络。

第15条发展时序:2005年前,建议城固、定军山(勉县)建市(区),2005-2010

年建议略阳建市,2010-2015年建议洋州(洋县)、西乡建市。

第16条战略安排:汉中市为陕西省重点发展城市;镇巴、留坝、佛坪、新集、文川、柳林、新街、龙亭、沙河坎、阳平关为陕西省重点发展建制镇;城固、定军山(勉县)、略阳为汉中市重点发展市(区);龙江、宗营、武乡、梁山、阳春、老道寺、长林、上元观、老庄、崔家山、谢村、马畅、胥水、堰口、大安、横现河、郭镇、留侯、陈家坝、渔渡为汉中市重点发展建制镇;洋州、西乡为汉中市积极发展城市;宁强为汉中市促进发展城市(规划期后建市);汉中市积极发展和促进发展城镇分别为50个和75个。

第三章城市经济发展

第17条发展战略

1、充分利用国家投资重点向中西部转移的新形势,抓住机遇,招商引资,吸引人才;2、充分利用地缘优势,抢占区域经贸交流中心的制高点;3、充分利用军工、机械工业优越,找到军工和民用、国家和地方工业最佳结合点;4、加强国有经济的资产重组,调动私营经济活力,发展复式经济结构;5、充分利用本地资源,优化产业布局和产品结构;完善并利用市场体系,强化外向型经济。

第18条产业结构调整:巩固第一产业基础地位,以建设城郊型和创汇型农业为导向,形成专业化生产基地;第二产业向技术型、外向型工业升级,大力发展高科技产业,向无污染和少污染方向良性发展;第三产业重点加强交通运输和商业服务业,发展旅游业。

第四章城市性质和规模

第19条汉中市城市性质为:陕、甘、川经济交往的纽带,陕西西南部中心城市,

以发展商贸、旅游、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生态良好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第20条城市各组团主要职能

1、中心区承担着城市商贸、旅游、服务、金融、文教、行政、办公、居住等综合职能,为城市核心区;2、褒城区是以文教、商贸、居住为主,服务于石门风景旅游的市区北部副中心;3、周家坪区是区级行政、文化中心,主要以发展商业服务业、居住和农副产品加工业为主,承担市区南部副中心职能;4、铺镇区是以发展农副产品加工、电子工业为主,商贸业发达的中心市区东部组团;5、圣水区是以发展耗水量大的工业为主的城市东南组团。

第21条城市人口规模:2005年45.71万,2010年51.6万,2015年61万,其中:中心区46万(老城区36万,鑫源2.5万,褒河车站1.5万,大河坎6万),褒城区4.5万;铺镇3.5万;周家坪5万;圣水区2万。

第22条城市用地规模:2005年城市建设总用地3988.48公顷,人均87.25平方米;2010年城市建设总用地4705.68公顷,人均91.14平方米;2015城市建设总用地5740.31公顷,人均94.1平方米。

第五章城市用地及布局结构形态

第23条中心市区用地分为三类,即适宜建设用地;改造后可建设用地;不宜建设用地。不宜建设用地分布在汉江河道等地段,占总用地的14%.第24条老城区南北两片、大河坎桥头、鑫源南部土地经济效益较高,属城市一等用地;老城区腹地、大河坎和鑫源周围地区,属二等用地;老城区和开发区之间属三等用地;零星分布在三等用地之间暂不能建设的地块为四等用地;汉江河道为不可使用地块。

第25条城市建设用地主要选择在老城区南部地段,其次是大河坎和鑫源以及周

家坪,褒城、河东店、圣水、铺镇、褒河车站地区。近期以改造、提高现建成区基础设施服务水平和居民生活质量为主,到2010年城市主要发展江南大河坎和鑫源,以完善中心区用地结构。城市远景用地发展方向应为向南、向东发展。

第26条布局原则

1、充分考虑城市做为区域经济的载体作用,使规划布局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

2、从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角度出发,以建设生态城市为目标,合理布置城市各项建设用地。

3、充分利用优越的自然条件,融现代化城市于自然环境之中,为市民创造生活舒适,交通便捷,环境优美的生活与工作环境。

4、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率,节约用地,紧凑布局。

5、挖掘城市的历史文化内涵,保护汉中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

第27条布局结构形态

1、老城区、大河坎、鑫源、褒河车站组成市中心区,与褒城区、铺镇区、周家坪区、圣水区四个外围组团共同构成城市中心市区。形成“一城五区”的城市结构形态。

2、城市中心区具有汉中独特形象的“风车”形态,体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动态和生态城市特点。

第六章城市总体布局

第28条城市中心区功能结构由九个功能区、一条主轴线、一个中心、两个分中心、六个社区中心组成。

第29条九个功能区:商贸金融区,位于中心广场和北大街步行商业街区域及中

央大道中段部分;行政办公区,位于民主街附近;科研文教区,位于老城区东部;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以西汉三遗址所在地段为主;汉江生态景观区,位于汉江两岸;鑫源区;大河坎综合区;褒河车站仓储区;居住区,位于城市不同地段。

第30条一条主轴线:宝汉路-汉中路-汉桂路形成一条贯通全城的南北天汉大道。与人民路、北大街、梁山路组成独具特色的双路双轴主轴线。

第31条两个城市分中心:大河坎综合区中心和鑫源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中 心。

第32条六个社区中心:分别位于城东北、东南、西北、西南及大河坎东、西部。

第33条中心区居住用地:集中开发六个居住区,每个居住区约2平方公里,形成规范的新型居住社区,逐步改造现有居住区。提高环境质量。规划居住用地面积1242公顷。

第34条中心区行政办公用地:布置在民主街、中山街地段,大河坎布置少量办公区。用地面积46公顷。

第35条中心区商贸金融用地:以中心广场商贸区、人民路商业街和两个分中心为主,同时在各社区中心及城市主要街道也相应布置,设10处批发市场,用地面积276公顷。

第36条中心区文化娱乐用地:结合城市商业中心,分中心,社区中心及滨江路布置,用地总面积18.4公顷。

第37条中心区体育用地:在老城区东北处设大型体育场,大河坎东北部新增设体育场用地。用地面积46公顷。

第38条医疗卫生用地:除保留现有医院用地外,新设市级医院2所,区级医院

3所,休疗养院一所,并设急救中心及专科医院等。总用地面积46公顷。

第39条中心区教育科研设计用地:依托汉中师院集中布置,规划用地面积112.24公顷。

第40条中心区工业用地:鑫源布置食品、农副产品加工业及其他一类工业,城区内现有三类工业应改造、转产,玛钢厂、滨江水泥厂、石灰氮厂、造纸厂、收获机械厂、面粉厂、第二木材公司、饲料公司、汉运司、气象站等有污染工业及建设环境发生变化的单位搬出城区。规划工业用地面积552公顷。

第41条中心区仓储用地:集中布置于褒河车站,汉中火车站北部布置少量三级转运仓库用地。易燃、易爆及危险品仓库布置在褒河车站北部较远地带。用地面积96.6公顷。

第42条褒城区建设用地主要向南发展。河东店以工业、商贸、服务为主,河西(褒城)以文教、居住为主。居住用地130.5公顷;公共设施用地75.6公顷,教育科研设计用地15.75公顷;工业用地90公顷;公共绿地36公顷。

第43条铺镇区用地发展向北为主,适当向南发展。南部以商贸为主,北部为行政、文教中心,工业用地分东北、西南两片布置。铺镇区居住用地面积112公顷,公共设施用地58公顷,工业用地60公顷,公共绿地面积40公顷。

第44条周家坪区发展用地在南环路以北,形成行政办公、科教、工业和居住四个功能区。周家坪居住用地面积144公顷,公共设施用地72.9公顷,工业用地45公顷,公共绿地面积45公顷。

第45条圣水区用地向北发展,南部和西部为工业和仓储用地,东部以商业、行政、居住为主。成本居住用地面积59公顷,公共设施用地20公顷;工业用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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