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高中德育学分管理制度(试行)
一、实施《德育学分制》的意义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学校是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主阵地,这给学校的德育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在现行的社会文化背景之下,尤其是新课程改革形势下,学校对学生的教育不仅要着眼于升学的成功,更着重于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其目的就在于使学生将来能更好地融入社会,最大限度地施展自己的才华,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高中阶段是形成审美观、价值观和人生观的关键期,现在有部分学生由于长期以来缺乏对自己的严格要求,规则意识淡薄,纪律涣散,在行为习惯、思想道德、价值观念等方面存在不少的问题。尤其是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施学分制的今天,将学校德育工作纳入学校实施新课程的框架下,进行统一思考,构建德育学分的教育机制是提高德育工作针对性、实效性的积极探索。德育学分是根据德育要求和中学阶段的特点,结合学校德育工作的实际情况,把德育的管理过程和结果学分化,把学生在校内外的实践活动、行为规范等方面的表现学分化,把学生的表现和班集体的成长结合起来学分化,由此构建德育学分评价机制。学校实施《德育学分制》,既是为了增强学生的规则意识,懂得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同时也是为了更好的引导学生为自我发展做积极准备,懂得先成“人”后成“材”的道理,逐步铸就诚信、积极、独立、和谐的个性。
让学生在生活中学会克制、学会生活、激励自我,学会分析判断和选择,成为一个受欢迎和尊重的人、一个发展进步的人、一个追求幸福的人,从而成为建构自我有意义人生的主体。这是我校实施《德育学分制》的根本目的之所在。 二、实施《德育学分制》的原则
《德育学分制》是用学分来反映学校德育的要求和评价学生的思想道德、行为规范的一种德育管理制度。它把隐性的道德尽可能显性化,给学生的日常行为、参与社会实践等作量化评价,让问题的长期效应在短期内有所反映,从而建立长效的德育管理机制。将德育量化成学分,便于把口头说教变成行为教育,有利于学生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一定要遵循以下原则:
1、强调过程原则。德育学分制以常规分评价为依据,将德育的过程和结果量化,通过对学生《一日常规》、《教室管理制度》、《寝室管理制度》、《体育运动规范》等常规管理制度的综合考评来实施。达到规定的德育学分是学生毕业、评选、奖(助)学金和贫困生资助的必备条件之一。
2、教育为主原则。教育是目的,扣分是手段,不能以扣分代替教育过程。如学生自习讲闲话,第一次提醒,第二次批评教育,第三次不仅要批评教育,同时还将扣德育分0.5分,以后自习课每出现一次讲闲话扣德育学分0.5分,以此累加。
3、公开公正原则。德育学分制由学校德育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在政教处的指导下,由班主任具体操作。班主任建立《三峡高中学生日常行为记载表》,结合平时的巡查,值日教师、任课教师、生活辅导老师、全员德育制导扶老师和学生会干部的检查结果,详细记载每个学生的日常表现,并依据本方案第三条实行德育扣分。学生违纪扣分程序是:由班主任通过填写《三峡高中学生德育学分扣分申请单》报告给政教处后再扣分,重大违纪由政教处直接扣分,同时通过填写《三峡高中学生德育学分扣分通知单》将学生德育扣分情况书面反映给学生家长,所有学生的德育得分情况也将同步更新并公布在《三峡高中校园网》上和记录到《学生成长档案袋》中。 三、学生德育学分计分与处理办法
1.学生德育学分每学年满分为12分,高中三年德育平均学分按一年级30%、二年级30%、三年级40%计入学生档案,其中三年德育学分底线为6分, 否则不予毕业。
2.每学年学生德育学分累积扣分达到2分,学校将给予警告处分(矫正期为三个月,下同);累积扣分达到4分,将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三个月);累积扣分达到6分,将给予记过处分(六个月);累积扣分达到8分,将给予记大过处分(六个月);累积扣分达到10分,将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一年);累积扣分达到12分,将给予开除学籍、勒令退学处分。矫正期结束后因表现较好,可申请取消处分,同时所扣德育学分减半记入档案。德育学分累积扣分不大于4分,由班主任约见家长;扣分不大于6分,由年级主任约见学生和家长;扣分不大于8分,由政教处主任约见学生和家长;扣分不大于10分,由学校副校长约见学生和家长;扣分超过10分,由校长直接约见学生和家长。
3.每学年学生德育学分得分及高中三年德育平均学分得分<6时,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评为待评定,“交流与合作”定为D 等;若6≤得分<10时,“交流与合作”定为C 等;若得分≥10时,“交流与合作”可以定为B 等,若符合申报A 等条件,可以申报A 等。
4.被评为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学生德育学分整体上浮10%。优秀团员(干部)、三好学生(标兵)和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德育学分应不低于11分;若德育累积扣分超过2分,将取消奖(助)学金和贫困生补助资格,取消大学推荐、保送资格。 四、考核细则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第一次提醒、第二次批评教育、三次及三次以上在批评教育的同时扣德育学分0.5分。
(1)自习、就寝讲闲话,看课外书籍,行为拖拉;同一学科无故欠交作业、抄作业;上课不专心听讲,受到老师点名批评的。
(2)仪表不端庄、衣着不得体(穿拖鞋、背心,女生穿高跟鞋等) 、谈吐不文明;乱丢废弃物,攀摘瓜果枝,乱钉、乱贴、乱画;行为不文明。
(3)不按要求整理寝室内务、打扫教室和环境卫生,不积极参加大扫除等公益劳动;在教寝室高声喧哗、疯赶打闹或从事体育、文艺活动;将熟食带入教寝室;无故在规定的时间以外让家长送饭。
(4)不认真做广播操和眼保健操,上操迟到或无故不上操、课外活动;不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体育节、艺术节。
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德育学分1分。 (1)将手机、mp3(4)等带进校园。
(2)染头发(染黑除外)、烫发、理怪发、染指甲、纹身、化妆、佩戴饰物(手链、手镯、项链、护身符等);男生蓄长发(标准:头发不盖过双眉,不碰耳尖,不留鬓发)。
(3)教寝室违规使用火种、电器,私接电线。 (4)旷课达2课时以上者(含2课时,下同)。 3.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德育学分2分。 (1)有故意损坏公物的行为(还需照价赔偿)。 (2)白天不假外出上网、去游戏厅等娱乐性公共场所。 (3)作伪证。
(4)旷课达5课时以上者。
4.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德育学分4分。
(1)在公共场合男女生勾肩搭背、有过分亲呢的举动。 (2)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促使事态恶化者或直接参与打架。 (3)不服从管理,干扰教学秩序,粗语顶撞师长。 (4)旷课达10课时以上者。
5.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德育学分6分。 (1)在校园内参与吸烟、喝酒、赌博。
(2)故意损坏公物,造成恶劣影响(还需照价赔偿)。 (3)考试作弊或协同作弊(该科成绩计为0分) 。 (4)旷课达20课时以上者。
6.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德育学分8分。
(1)私自携带公安机关禁带的凶器(如管制刀具、管制枪械等)。 (2)有偷窃行为(包括偷开水瓶)。 (3)策划打架,动手打人致伤他人。 (4)旷课达30课时以上者。
7.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德育学分10分。 (1)深夜不假外出上网或夜不归宿。 (2)有明确的早恋行为。
(3)拒不接受教育,辱骂教职工。 (4)旷课达40课时以上者。
8.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德育学分12分。 (1)被处以管制、拘役、徒刑等刑事处罚者。
(2)有诈骗、抢夺、抢劫行为;参与聚众斗殴,邀集他人(含校外人员)威胁报复打人。 (3)有明确的早恋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者。 (4)旷课50课时以上者。 五、说明:
1.学生违纪后,若能及时认识问题、勇于承认错误并有改正错误的决心,或在事态发生过程中有立功表现,可以减少德育扣分,但不能低于应扣分的50%。
2.德育学分制与处分存在着关联性。学生因违纪先扣除相应的德育学分,然后给予相应的处分。处分程序是:第一步,班委会根据本方案填写《三峡高中学生违纪处理报告单》,并签署班委会意见后交班主任;第二步,班主任根据该生的平时表现、认错态度,并结合本方案签署班主任后交政教处;第三步,政教处提请学校召开德育领导小组会议形成处理结果;第四步,政教处以《三峡高中学生违纪处理通知单》的形式通知给班主任和学生家长,并在公告栏张贴《布告》;第五步,班委会以班会的形式向全班学生公布学校处理意见,违纪学生谈对违纪问题的认识和今后的矫正措施,全班同学对其进行帮扶并通过交流提高认识,最后将班会记录及学生发言稿一并交政教处存档。
3.德育学分制与受奖存在着关联性。德育学分制不设奖励分,仅作为学生学生毕业、评选、奖(助)学金和贫困生资助的必备条件之一。
4.实施本制度的关键要素有两点:一是班主任必须公开、公正、详实地记载学生的日常行为,并严格按本制度实施德育学分管理;二是学校必须公开、公正、严厉地执行本制度。
5.本制度的解释权在学校德育领导小组。
6.本制度自2011年3月1日开始试行,4月1日正式实行。
三峡高中德育领导小组 2011年2月21日
三峡高中德育学分管理制度(试行)
一、实施《德育学分制》的意义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学校是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主阵地,这给学校的德育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在现行的社会文化背景之下,尤其是新课程改革形势下,学校对学生的教育不仅要着眼于升学的成功,更着重于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其目的就在于使学生将来能更好地融入社会,最大限度地施展自己的才华,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高中阶段是形成审美观、价值观和人生观的关键期,现在有部分学生由于长期以来缺乏对自己的严格要求,规则意识淡薄,纪律涣散,在行为习惯、思想道德、价值观念等方面存在不少的问题。尤其是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施学分制的今天,将学校德育工作纳入学校实施新课程的框架下,进行统一思考,构建德育学分的教育机制是提高德育工作针对性、实效性的积极探索。德育学分是根据德育要求和中学阶段的特点,结合学校德育工作的实际情况,把德育的管理过程和结果学分化,把学生在校内外的实践活动、行为规范等方面的表现学分化,把学生的表现和班集体的成长结合起来学分化,由此构建德育学分评价机制。学校实施《德育学分制》,既是为了增强学生的规则意识,懂得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同时也是为了更好的引导学生为自我发展做积极准备,懂得先成“人”后成“材”的道理,逐步铸就诚信、积极、独立、和谐的个性。
让学生在生活中学会克制、学会生活、激励自我,学会分析判断和选择,成为一个受欢迎和尊重的人、一个发展进步的人、一个追求幸福的人,从而成为建构自我有意义人生的主体。这是我校实施《德育学分制》的根本目的之所在。 二、实施《德育学分制》的原则
《德育学分制》是用学分来反映学校德育的要求和评价学生的思想道德、行为规范的一种德育管理制度。它把隐性的道德尽可能显性化,给学生的日常行为、参与社会实践等作量化评价,让问题的长期效应在短期内有所反映,从而建立长效的德育管理机制。将德育量化成学分,便于把口头说教变成行为教育,有利于学生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一定要遵循以下原则:
1、强调过程原则。德育学分制以常规分评价为依据,将德育的过程和结果量化,通过对学生《一日常规》、《教室管理制度》、《寝室管理制度》、《体育运动规范》等常规管理制度的综合考评来实施。达到规定的德育学分是学生毕业、评选、奖(助)学金和贫困生资助的必备条件之一。
2、教育为主原则。教育是目的,扣分是手段,不能以扣分代替教育过程。如学生自习讲闲话,第一次提醒,第二次批评教育,第三次不仅要批评教育,同时还将扣德育分0.5分,以后自习课每出现一次讲闲话扣德育学分0.5分,以此累加。
3、公开公正原则。德育学分制由学校德育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在政教处的指导下,由班主任具体操作。班主任建立《三峡高中学生日常行为记载表》,结合平时的巡查,值日教师、任课教师、生活辅导老师、全员德育制导扶老师和学生会干部的检查结果,详细记载每个学生的日常表现,并依据本方案第三条实行德育扣分。学生违纪扣分程序是:由班主任通过填写《三峡高中学生德育学分扣分申请单》报告给政教处后再扣分,重大违纪由政教处直接扣分,同时通过填写《三峡高中学生德育学分扣分通知单》将学生德育扣分情况书面反映给学生家长,所有学生的德育得分情况也将同步更新并公布在《三峡高中校园网》上和记录到《学生成长档案袋》中。 三、学生德育学分计分与处理办法
1.学生德育学分每学年满分为12分,高中三年德育平均学分按一年级30%、二年级30%、三年级40%计入学生档案,其中三年德育学分底线为6分, 否则不予毕业。
2.每学年学生德育学分累积扣分达到2分,学校将给予警告处分(矫正期为三个月,下同);累积扣分达到4分,将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三个月);累积扣分达到6分,将给予记过处分(六个月);累积扣分达到8分,将给予记大过处分(六个月);累积扣分达到10分,将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一年);累积扣分达到12分,将给予开除学籍、勒令退学处分。矫正期结束后因表现较好,可申请取消处分,同时所扣德育学分减半记入档案。德育学分累积扣分不大于4分,由班主任约见家长;扣分不大于6分,由年级主任约见学生和家长;扣分不大于8分,由政教处主任约见学生和家长;扣分不大于10分,由学校副校长约见学生和家长;扣分超过10分,由校长直接约见学生和家长。
3.每学年学生德育学分得分及高中三年德育平均学分得分<6时,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评为待评定,“交流与合作”定为D 等;若6≤得分<10时,“交流与合作”定为C 等;若得分≥10时,“交流与合作”可以定为B 等,若符合申报A 等条件,可以申报A 等。
4.被评为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学生德育学分整体上浮10%。优秀团员(干部)、三好学生(标兵)和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德育学分应不低于11分;若德育累积扣分超过2分,将取消奖(助)学金和贫困生补助资格,取消大学推荐、保送资格。 四、考核细则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第一次提醒、第二次批评教育、三次及三次以上在批评教育的同时扣德育学分0.5分。
(1)自习、就寝讲闲话,看课外书籍,行为拖拉;同一学科无故欠交作业、抄作业;上课不专心听讲,受到老师点名批评的。
(2)仪表不端庄、衣着不得体(穿拖鞋、背心,女生穿高跟鞋等) 、谈吐不文明;乱丢废弃物,攀摘瓜果枝,乱钉、乱贴、乱画;行为不文明。
(3)不按要求整理寝室内务、打扫教室和环境卫生,不积极参加大扫除等公益劳动;在教寝室高声喧哗、疯赶打闹或从事体育、文艺活动;将熟食带入教寝室;无故在规定的时间以外让家长送饭。
(4)不认真做广播操和眼保健操,上操迟到或无故不上操、课外活动;不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体育节、艺术节。
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德育学分1分。 (1)将手机、mp3(4)等带进校园。
(2)染头发(染黑除外)、烫发、理怪发、染指甲、纹身、化妆、佩戴饰物(手链、手镯、项链、护身符等);男生蓄长发(标准:头发不盖过双眉,不碰耳尖,不留鬓发)。
(3)教寝室违规使用火种、电器,私接电线。 (4)旷课达2课时以上者(含2课时,下同)。 3.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德育学分2分。 (1)有故意损坏公物的行为(还需照价赔偿)。 (2)白天不假外出上网、去游戏厅等娱乐性公共场所。 (3)作伪证。
(4)旷课达5课时以上者。
4.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德育学分4分。
(1)在公共场合男女生勾肩搭背、有过分亲呢的举动。 (2)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促使事态恶化者或直接参与打架。 (3)不服从管理,干扰教学秩序,粗语顶撞师长。 (4)旷课达10课时以上者。
5.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德育学分6分。 (1)在校园内参与吸烟、喝酒、赌博。
(2)故意损坏公物,造成恶劣影响(还需照价赔偿)。 (3)考试作弊或协同作弊(该科成绩计为0分) 。 (4)旷课达20课时以上者。
6.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德育学分8分。
(1)私自携带公安机关禁带的凶器(如管制刀具、管制枪械等)。 (2)有偷窃行为(包括偷开水瓶)。 (3)策划打架,动手打人致伤他人。 (4)旷课达30课时以上者。
7.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德育学分10分。 (1)深夜不假外出上网或夜不归宿。 (2)有明确的早恋行为。
(3)拒不接受教育,辱骂教职工。 (4)旷课达40课时以上者。
8.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德育学分12分。 (1)被处以管制、拘役、徒刑等刑事处罚者。
(2)有诈骗、抢夺、抢劫行为;参与聚众斗殴,邀集他人(含校外人员)威胁报复打人。 (3)有明确的早恋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者。 (4)旷课50课时以上者。 五、说明:
1.学生违纪后,若能及时认识问题、勇于承认错误并有改正错误的决心,或在事态发生过程中有立功表现,可以减少德育扣分,但不能低于应扣分的50%。
2.德育学分制与处分存在着关联性。学生因违纪先扣除相应的德育学分,然后给予相应的处分。处分程序是:第一步,班委会根据本方案填写《三峡高中学生违纪处理报告单》,并签署班委会意见后交班主任;第二步,班主任根据该生的平时表现、认错态度,并结合本方案签署班主任后交政教处;第三步,政教处提请学校召开德育领导小组会议形成处理结果;第四步,政教处以《三峡高中学生违纪处理通知单》的形式通知给班主任和学生家长,并在公告栏张贴《布告》;第五步,班委会以班会的形式向全班学生公布学校处理意见,违纪学生谈对违纪问题的认识和今后的矫正措施,全班同学对其进行帮扶并通过交流提高认识,最后将班会记录及学生发言稿一并交政教处存档。
3.德育学分制与受奖存在着关联性。德育学分制不设奖励分,仅作为学生学生毕业、评选、奖(助)学金和贫困生资助的必备条件之一。
4.实施本制度的关键要素有两点:一是班主任必须公开、公正、详实地记载学生的日常行为,并严格按本制度实施德育学分管理;二是学校必须公开、公正、严厉地执行本制度。
5.本制度的解释权在学校德育领导小组。
6.本制度自2011年3月1日开始试行,4月1日正式实行。
三峡高中德育领导小组 2011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