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仓库管理制度
1、学校仓库实行专人管制,负责教学、办公、卫生等物品的保管。非仓库管理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出入仓库,或私自领取物品。
2、仓库管理人员要严格做好物品入库验收工作。入库前,应仔细核对单据和实物,确认无误后方可入库并在单据上签字;入库后,要填写仓库存货分类账,并将物品归类存放;对不能入库的大型物品,要到现场查看验收,方可在单据上签字,检验不合格的不准入库。
3、合理安排物品在仓库的存放次序,按物品种类分开存放,保持仓库整洁。仓库管理员应对库存物品心中有数,了如指掌。
4、对仓库所有物品应加强防潮、防压、通风等保管措施,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要按规定,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保管,避免发生意外。如因保管不善等失职行为造成的损失,视情节轻重赔偿。
5、物品出库要有领用人填写仓库的《物品领取登记薄》包括时间、领取物品名称、领取数量、领取人签字,物品领发时,要准确核对物品数量,并及时登记入账。
6、因工作需要借用物品的,需填写《物品借用登记薄》,注明借用的时间和具体归还的时间。在借用期间,如造成物品的损坏或丢失,要按实际情况做出赔偿。
7、仓库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值班时间和行为纪律,
不得迟到,早退,中途离岗。
8、利用仓库管理员身份之便,私自发放物品、借用物品且不予归还,私自出售仓库内物品,将正常物品以报残的方式收为己用的,一经发现,立即严惩。
9、仓库管理人员要定期盘点,每月一小盘,每学期一大盘,做到日结月清,账务相符。盘点后需要购买的物品,将物品名称及数量报给后勤主任以便及时购买,真正做到服务于学校。
10、对因现代教育的需求,却需淘汰或报废的物品,需先向后勤部提出申请,经核查后报校领导同意,方可销账,报废或淘汰的物品可以出售的,所获款项必须上交财务。
学校仓库管理制度
1、学校仓库实行专人管制,负责教学、办公、卫生等物品的保管。非仓库管理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出入仓库,或私自领取物品。
2、仓库管理人员要严格做好物品入库验收工作。入库前,应仔细核对单据和实物,确认无误后方可入库并在单据上签字;入库后,要填写仓库存货分类账,并将物品归类存放;对不能入库的大型物品,要到现场查看验收,方可在单据上签字,检验不合格的不准入库。
3、合理安排物品在仓库的存放次序,按物品种类分开存放,保持仓库整洁。仓库管理员应对库存物品心中有数,了如指掌。
4、对仓库所有物品应加强防潮、防压、通风等保管措施,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要按规定,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保管,避免发生意外。如因保管不善等失职行为造成的损失,视情节轻重赔偿。
5、物品出库要有领用人填写仓库的《物品领取登记薄》包括时间、领取物品名称、领取数量、领取人签字,物品领发时,要准确核对物品数量,并及时登记入账。
6、因工作需要借用物品的,需填写《物品借用登记薄》,注明借用的时间和具体归还的时间。在借用期间,如造成物品的损坏或丢失,要按实际情况做出赔偿。
7、仓库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值班时间和行为纪律,
不得迟到,早退,中途离岗。
8、利用仓库管理员身份之便,私自发放物品、借用物品且不予归还,私自出售仓库内物品,将正常物品以报残的方式收为己用的,一经发现,立即严惩。
9、仓库管理人员要定期盘点,每月一小盘,每学期一大盘,做到日结月清,账务相符。盘点后需要购买的物品,将物品名称及数量报给后勤主任以便及时购买,真正做到服务于学校。
10、对因现代教育的需求,却需淘汰或报废的物品,需先向后勤部提出申请,经核查后报校领导同意,方可销账,报废或淘汰的物品可以出售的,所获款项必须上交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