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合作意向书
甲方:巴州旅游局
乙方:石河子市旅游局
甲乙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和特色,加强区域旅游资源、产品和线路整合,强化市场营销,共同打造区域旅游整体形象和品牌;进一步推进旅游企业紧密合作,加强区域旅游人才、信息、技术交流,全面促进两地旅游产业的优化升级,最终形成资源共享、客源互动、共同发展的新格局,为此双方就旅游发展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意向:
一、 共同打造“巴州—石河子市”两地旅游品牌。积极组织两地旅游企业共同营销这一旅游品牌,共同开发、策划、包装适销对路的旅游产品,合力打造旅游品牌,不断提升两地旅游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互为宣传促销提供便利,联手开拓客源市场。积极组织互为客源市场的宣传促销和市场推广活动。双方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鼓励和推动双向旅游友好往来。
三、信息互通,共享旅游资讯。双方在旅游信息、旅游政策、宣传促销等方面应加强合作,双方应充分发挥各自网站营销平台优势,建立起便捷的网络互动营销机制,增强宣传效果。
四、交流互动,共谋发展。积极组织邀请双方旅游业界
考察团互访调研、考察、研讨、交流,及时总结完善两地旅游协作的经验、措施和成果,并以两地的互动对接周边地区以及国外旅游客源市场,不断扩大两地旅游协作内容,实现两地旅游产业“共赢”目标。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2009年 6 月30 2009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年 6 月30 日日
旅游合作意向书
甲方:巴州旅游局
乙方:石河子市旅游局
甲乙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和特色,加强区域旅游资源、产品和线路整合,强化市场营销,共同打造区域旅游整体形象和品牌;进一步推进旅游企业紧密合作,加强区域旅游人才、信息、技术交流,全面促进两地旅游产业的优化升级,最终形成资源共享、客源互动、共同发展的新格局,为此双方就旅游发展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意向:
一、 共同打造“巴州—石河子市”两地旅游品牌。积极组织两地旅游企业共同营销这一旅游品牌,共同开发、策划、包装适销对路的旅游产品,合力打造旅游品牌,不断提升两地旅游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互为宣传促销提供便利,联手开拓客源市场。积极组织互为客源市场的宣传促销和市场推广活动。双方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鼓励和推动双向旅游友好往来。
三、信息互通,共享旅游资讯。双方在旅游信息、旅游政策、宣传促销等方面应加强合作,双方应充分发挥各自网站营销平台优势,建立起便捷的网络互动营销机制,增强宣传效果。
四、交流互动,共谋发展。积极组织邀请双方旅游业界
考察团互访调研、考察、研讨、交流,及时总结完善两地旅游协作的经验、措施和成果,并以两地的互动对接周边地区以及国外旅游客源市场,不断扩大两地旅游协作内容,实现两地旅游产业“共赢”目标。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2009年 6 月30 2009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年 6 月30 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