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昆明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缴纳流程

一、社保新增、停缴与补缴

新增

首次新增: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份;

2、户口册复印件2份(户主页+本人页);

3、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十张;

4、身份证明(失业证、报到证、暂住证、农民工名工手册任选一样)。

调入/续保: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份;

2、户口册复印件2份(户主页+本人页);

3、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十张;

4、身份证明(失业证、报到证、暂住证、农民工名工手册任选一样);

5、医保本复印件;

6、养老保险手册。

停缴

1、企业与参保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表;

3、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补缴

不可跨年补缴。

二、公积金新增、停缴与补缴

新增

首次新增:身份证复印件。

停缴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补缴

补缴期限:按照劳动合同签订日期操作。

所需资料: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登记表。

报销流程

一、养老待遇申请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1、企业职工男同志年满60周岁,女职工管理岗位年满55周岁, 女职工工人岗位年满50周岁。

2、正常缴纳社保。

申领报销时限

1、时限:退休批准后的次月开始领取养老金。

2、周期: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10内审批完毕。

所需资料

1、本人档案;

2、。

办理流程

每年第四季度由从业人员所在单位或档案托管代办养老保险的单位(以个人身份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由参统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对下一年度符合退休条件的人员按照预报内容填写进行审批预报

二、医疗报销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1、本地住院:在当地指定医疗机构使用医保卡直接结算,其他特殊情况视情况而定。

2、异地住院:

(1)长期驻外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地点需填写驻外地点,得提前做异地医院备案;

(2)经医保中心批准的转外就医;

(3)出差或探亲期间突发疾病(需提供抢救证明或病危通知书)。

申领报销时限

1、时限:报销需2个月内报销。

2、周期:受理后2-3个月划款。

所需资料

基本资料:

(1)费用收据、费用结算单、费用明细清单、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出院小结;

(2)医疗费个人结算审批表、情况说明,医院等级证明等;

(3)如系外伤,需到医院复印住院病历;除以上基本资料情况另需提供:

异地报销:

1、备案报销:

(1)《五华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人员登记表》;

(2)劳动合同原件。

(3)报销时还需填写一份《昆明市五华区医保中心医疗费个人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

2、手工报销:

(1)单位出差证明;

(2)差旅费用报销单;

(3)探亲需提供当地居委会或社区加盖公章的证明。

办理流程

填写《五华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人员登记表》(网上下载)到医保中心进行备案,并且备案报销医院地点需与签订合同时所填地点填写一致(一式三份)、合同原件。

三、工伤报销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1、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2、工伤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后遵循就近抢救的原则,在非工伤协议医院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即工伤发生当日的门(急)诊、工伤发生当日起7天内的住院费用;

3、工伤保险参保人因公出差、公派学习、长驻异地工作,在境内本统筹区外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申领报销时限

时限:在市劳鉴中心批准的工伤医疗期或康复期终结后一年内。

周期:20个工作日内。

所需资料

工伤认定: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报销:

1、《社会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申请表》一式一份;

2、《工伤认定决定书》或经认定的《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即退回);

3、财税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收据(发票)原件(背面需有工伤职工或家属签名);

4、与财税部门印制的专用收据(发票)金额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住院、

门诊均须提供,上面须详细列明具体明细项目及其数量、金额),手写明细清单须盖医院财务公章;

5、门(急)诊病历、出院小结(记录)复印件(病历须复印封面);

6、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单位三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工伤经办机构上报(职工康复出院)→凭劳动部门的工伤认定、发票、出入院证明、清单填制相应的审批表→工伤、生育科制拨付单→由单位经办人到财务科划款。

四、失业待遇申请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或者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要求登记的。

申领报销时限

1、时限: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内。

2、周期:次月逐月发放。

所需资料

1、失业证;

2、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3、失业登记;

4、身份证。

办理流程

携带上述资料到当地社保局失业办理窗口办理即可。

五、生育报销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1、参保次月可享受,需在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报销;

2、按政策规定生育的参保职工。

申领报销时限

1、时限:产后一个月内;

2、周期:1个月。

所需资料

1、由单位填写《参保人员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一式两份。

2、提交的材料:

⑴生育的需同时提供《生育证》、《出生证》、《出院证》或《病情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对后返还);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⑵计划生育手术的提供《病情证明》、医疗费用发票原件;《结婚证》、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妊娠7个月以上的提供《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男职工申领未就业配偶生育待遇的,同时提供男女双方《结婚证》和配偶未就业证明、身份证。

办理流程

带齐资料到社保局办理即可。

六、公积金申领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提取条件:

1、昆明户口从离职停缴公积金之日起封存两年以后方可提取;

2、昆明户口以外的从离职停缴公积金之日起即可提取;

3、在职员工需提取公积金需满足购房还贷、装修等条件才可提取。

贷款条件:

1、申请的贷款必须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借款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及单位按规定,按时、足额为职工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并在申请贷款时,开立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满十二个月,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

5、借款人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借款人必须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产权人或共有产权人;

6、借款人同意用本市产权明晰的房产作抵押,借款人用所购买的期房作抵押的,要有符合规定条件并具备担保资格的法人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或以第三人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7、借款人办理质押的,应用国库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金融债券、AAA 级企业债券和个人定期储蓄存单;

8、借款人购首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占购房总价款的比例为: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90平方米的)不得低于20%;9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不得低于30%(若国家政策规定变更,按变更的政策规定执行);借款人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占购房总价款比例不得低于60%。

申领报销时限

时间:自购房付款之日起一年内可提取一次。

周期:提取的可实时到账,贷款需要10个工作日内到账。

所需资料

提取基本资料:

1、个人住房公积金使用申请表;

2、身份证;

3、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折。

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本人有效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二手房买卖合同、契税完税证、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

2、单位提取证明提供原件,其他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同时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的单位证明原件。

分期付款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本人有效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购房合同、分期付款发票。

2、单位提取证明提供原件,其他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同时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的单位证明原件。

贷款基本资料:

1、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

2、申请人及配偶户口薄;

3、申请人婚姻关系证明;

4、购房首付款发票;

5、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账号证明;

6、收入证明。

购买商品房贷款:

1、共有人及配偶身份证;

2、保证人身份证、保证人户口薄;

3、保证人收入证明;

4、《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购销合同》;

5、抵(质)押物凭证及评估报告。

购买二手房贷款:《二手房买卖合同》及公证书

1、抵(质)押物凭证及评估报告;

2、产权处收件收据;

3、保证人收入证明、保证人户口薄、共有人及配偶身份证、共有人婚姻关系证明。

办理流程

1、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提供材料→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 审核→申请人持批复等到承办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2、己委托银行办理的业务可以直接到开户银行办理。

关系转移

一、社保关系转移

转入

1、跨省转入:

(1)转出地社保局打印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转入地社保局收到参保凭证,转入地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3)转出地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及历史缴费及个人账户

记账信息清单,同时划转相关资金→转入地接收到相关表格和资金后办理接续手续。

2、省内转入:持转入单位出具的接受涵,到原参保地社保局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表》及《转出通知单》交至我公司或本人到社保局进行办理转入。

转出

1、跨省转出:

(1)转出地社保局开具《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转入地社保局收到参保凭证,转入地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3)转出地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及历史缴费及个人账户记账信息清单,同时划转相关资金→转入地接收到相关表格和资金后办理接续手续。

2、省内转出:持转入单位出具的接受涵,本人省份证及新签劳动合同到社保局办理。

二、公积金关系转移

转入

1、身份证复印件;

2、公积金接收函,到原参缴单位办理转出。

转出

1、提供“职工个人账户转移申请表”3份;

2、转出单位提供:转出证明、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3、接受单位提供:转入证明;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持以上材料至转出单位开户银行办理。

昆明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缴纳流程

一、社保新增、停缴与补缴

新增

首次新增: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份;

2、户口册复印件2份(户主页+本人页);

3、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十张;

4、身份证明(失业证、报到证、暂住证、农民工名工手册任选一样)。

调入/续保: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份;

2、户口册复印件2份(户主页+本人页);

3、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十张;

4、身份证明(失业证、报到证、暂住证、农民工名工手册任选一样);

5、医保本复印件;

6、养老保险手册。

停缴

1、企业与参保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表;

3、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补缴

不可跨年补缴。

二、公积金新增、停缴与补缴

新增

首次新增:身份证复印件。

停缴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补缴

补缴期限:按照劳动合同签订日期操作。

所需资料: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登记表。

报销流程

一、养老待遇申请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1、企业职工男同志年满60周岁,女职工管理岗位年满55周岁, 女职工工人岗位年满50周岁。

2、正常缴纳社保。

申领报销时限

1、时限:退休批准后的次月开始领取养老金。

2、周期: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10内审批完毕。

所需资料

1、本人档案;

2、。

办理流程

每年第四季度由从业人员所在单位或档案托管代办养老保险的单位(以个人身份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由参统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对下一年度符合退休条件的人员按照预报内容填写进行审批预报

二、医疗报销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1、本地住院:在当地指定医疗机构使用医保卡直接结算,其他特殊情况视情况而定。

2、异地住院:

(1)长期驻外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地点需填写驻外地点,得提前做异地医院备案;

(2)经医保中心批准的转外就医;

(3)出差或探亲期间突发疾病(需提供抢救证明或病危通知书)。

申领报销时限

1、时限:报销需2个月内报销。

2、周期:受理后2-3个月划款。

所需资料

基本资料:

(1)费用收据、费用结算单、费用明细清单、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出院小结;

(2)医疗费个人结算审批表、情况说明,医院等级证明等;

(3)如系外伤,需到医院复印住院病历;除以上基本资料情况另需提供:

异地报销:

1、备案报销:

(1)《五华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人员登记表》;

(2)劳动合同原件。

(3)报销时还需填写一份《昆明市五华区医保中心医疗费个人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

2、手工报销:

(1)单位出差证明;

(2)差旅费用报销单;

(3)探亲需提供当地居委会或社区加盖公章的证明。

办理流程

填写《五华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人员登记表》(网上下载)到医保中心进行备案,并且备案报销医院地点需与签订合同时所填地点填写一致(一式三份)、合同原件。

三、工伤报销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1、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2、工伤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后遵循就近抢救的原则,在非工伤协议医院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即工伤发生当日的门(急)诊、工伤发生当日起7天内的住院费用;

3、工伤保险参保人因公出差、公派学习、长驻异地工作,在境内本统筹区外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申领报销时限

时限:在市劳鉴中心批准的工伤医疗期或康复期终结后一年内。

周期:20个工作日内。

所需资料

工伤认定: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报销:

1、《社会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申请表》一式一份;

2、《工伤认定决定书》或经认定的《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即退回);

3、财税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收据(发票)原件(背面需有工伤职工或家属签名);

4、与财税部门印制的专用收据(发票)金额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住院、

门诊均须提供,上面须详细列明具体明细项目及其数量、金额),手写明细清单须盖医院财务公章;

5、门(急)诊病历、出院小结(记录)复印件(病历须复印封面);

6、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单位三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工伤经办机构上报(职工康复出院)→凭劳动部门的工伤认定、发票、出入院证明、清单填制相应的审批表→工伤、生育科制拨付单→由单位经办人到财务科划款。

四、失业待遇申请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或者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要求登记的。

申领报销时限

1、时限: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内。

2、周期:次月逐月发放。

所需资料

1、失业证;

2、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3、失业登记;

4、身份证。

办理流程

携带上述资料到当地社保局失业办理窗口办理即可。

五、生育报销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1、参保次月可享受,需在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报销;

2、按政策规定生育的参保职工。

申领报销时限

1、时限:产后一个月内;

2、周期:1个月。

所需资料

1、由单位填写《参保人员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一式两份。

2、提交的材料:

⑴生育的需同时提供《生育证》、《出生证》、《出院证》或《病情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对后返还);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⑵计划生育手术的提供《病情证明》、医疗费用发票原件;《结婚证》、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妊娠7个月以上的提供《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男职工申领未就业配偶生育待遇的,同时提供男女双方《结婚证》和配偶未就业证明、身份证。

办理流程

带齐资料到社保局办理即可。

六、公积金申领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提取条件:

1、昆明户口从离职停缴公积金之日起封存两年以后方可提取;

2、昆明户口以外的从离职停缴公积金之日起即可提取;

3、在职员工需提取公积金需满足购房还贷、装修等条件才可提取。

贷款条件:

1、申请的贷款必须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借款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及单位按规定,按时、足额为职工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并在申请贷款时,开立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满十二个月,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

5、借款人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借款人必须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产权人或共有产权人;

6、借款人同意用本市产权明晰的房产作抵押,借款人用所购买的期房作抵押的,要有符合规定条件并具备担保资格的法人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或以第三人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7、借款人办理质押的,应用国库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金融债券、AAA 级企业债券和个人定期储蓄存单;

8、借款人购首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占购房总价款的比例为: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90平方米的)不得低于20%;9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不得低于30%(若国家政策规定变更,按变更的政策规定执行);借款人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占购房总价款比例不得低于60%。

申领报销时限

时间:自购房付款之日起一年内可提取一次。

周期:提取的可实时到账,贷款需要10个工作日内到账。

所需资料

提取基本资料:

1、个人住房公积金使用申请表;

2、身份证;

3、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折。

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本人有效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二手房买卖合同、契税完税证、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

2、单位提取证明提供原件,其他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同时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的单位证明原件。

分期付款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本人有效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购房合同、分期付款发票。

2、单位提取证明提供原件,其他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同时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的单位证明原件。

贷款基本资料:

1、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

2、申请人及配偶户口薄;

3、申请人婚姻关系证明;

4、购房首付款发票;

5、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账号证明;

6、收入证明。

购买商品房贷款:

1、共有人及配偶身份证;

2、保证人身份证、保证人户口薄;

3、保证人收入证明;

4、《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购销合同》;

5、抵(质)押物凭证及评估报告。

购买二手房贷款:《二手房买卖合同》及公证书

1、抵(质)押物凭证及评估报告;

2、产权处收件收据;

3、保证人收入证明、保证人户口薄、共有人及配偶身份证、共有人婚姻关系证明。

办理流程

1、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提供材料→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 审核→申请人持批复等到承办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2、己委托银行办理的业务可以直接到开户银行办理。

关系转移

一、社保关系转移

转入

1、跨省转入:

(1)转出地社保局打印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转入地社保局收到参保凭证,转入地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3)转出地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及历史缴费及个人账户

记账信息清单,同时划转相关资金→转入地接收到相关表格和资金后办理接续手续。

2、省内转入:持转入单位出具的接受涵,到原参保地社保局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表》及《转出通知单》交至我公司或本人到社保局进行办理转入。

转出

1、跨省转出:

(1)转出地社保局开具《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转入地社保局收到参保凭证,转入地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3)转出地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及历史缴费及个人账户记账信息清单,同时划转相关资金→转入地接收到相关表格和资金后办理接续手续。

2、省内转出:持转入单位出具的接受涵,本人省份证及新签劳动合同到社保局办理。

二、公积金关系转移

转入

1、身份证复印件;

2、公积金接收函,到原参缴单位办理转出。

转出

1、提供“职工个人账户转移申请表”3份;

2、转出单位提供:转出证明、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3、接受单位提供:转入证明;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持以上材料至转出单位开户银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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