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检查竣工检查内容

第八章 设备与设施检查指引

第七节 电梯检查

1 技术数据

1. 电梯制造企业应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

2. 提供使用维护说明书(应含电梯润滑汇总图表和电梯标准菜单)。

3. 提供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器示意图及符号说明。

4. 提供电器敷线图。

5. 提供部件安装图

6. 提供安装说明书。

7. 安装(修理)单位应提供自检记录和检验报告。

8. 安装(修理)单位应提供安装过程中事故记录与处理报告。

2 机房管理

1. 天花无灰尘、无蛛网、无渗漏水。

2. 地面无尘土、无油污、无杂物堆积。

3. 地面平整、无鼠洞、灭鼠药放置、有效。

4. 门窗完好、能防风雨、门有锁。

5. 门上有“机房重地,闲人免进” 字样标示。

6. 通风良好,将室内温度保持35℃以下。

7. 室内可采用中央空调、独立空调进行降温,并保持降温设备正常运

行,温控系统良好。

8. 轴流风机或排风扇运行正常,设备接线为单相,必须有保护接地。

9. 安装有固定照明及电源插座,并完好及有效。

3 机房消防

1. 房外无杂物堵塞,保持走道畅通。

2. 消防灭火器材不许靠室内深处设置,应放置在近门的固定位置及设置在

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不允许随意挪动。

3. 设置稳固、铭牌朝外、最高度不大于 1.5M。

4. 手提式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或灭火器箱内。

5. 干粉灭火器压力表的指针应保持在绿区的工作压力范围内,未过使用有

效期。

6. 灭火器材上必须有器材维修者的维修合格标志,合格标志上应有维修者

的名称、筒体水压试验压力值、维修日期等内容。

7. 灭火器材上必须有百货自己的年检合格记录。

8. 消防灭火器材必须是电器灭火种类。

9. 无关的、已过期的灭火器以及空瓶不允许混放在一起或同在一室内。

10. 消防灭火器材外观正常。喷嘴无变形、开裂、损坏等缺陷;干粉灭火器

喷嘴的防潮堵应完好;压把、阀体等金属件无严重损坏、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

11. 室内安装有消防应急照明灯,并保持充电状态。

12. 消防电梯具有火灾时工作程序的转换装置。

13. 正常电源与防灾系统电源转换有效。

14. 基站或撤离站有消防开关,防护玻璃应完好,并标有“消防” 字样。 4 故障与救援与紧急操作装置

1. 通向机房、滑轮和底坑的通道应畅通,且应有永久性照明。

2. 机房、轿箱及轿顶与安管监控的对讲通话正常、报警讯响有效。

3. 制定有机房故障状态救援操作规程,并将发生困人故障时的救援步骤、

方法和轿厢移动装置使用的详细说明上墙。

4. 应有停电或电气系统发生故障时紧急操作的慢速移动轿厢措施,并上

墙。

5. 故障时紧急操作的慢速移动轿厢措施,手动紧急操作装置操作可靠。

6. 如采用电动紧急操作装置,必须保持功能良好。

7. 松闸扳手应漆成红色,盘车轮应涂成黄色,可拆卸的盘车手轮应放置在

机房内容易接近的部位。

8. 在电动机或盘车轮上应有与轿厢升降方向相对应的标志。

5 配电柜与控制柜(屏)

5.1 柜(屏)要求

1. 室内电气控制柜(屏)前操作位置有不小于0.6m ×0.5m 的空间,并无

障碍物堵塞。

2. 每台电梯应单独装设主电源开关,并有易于识别(应与曳引机和控制柜

相对应)的识别标志。

3. 主电源开关不应切断下列供电电路:

(1) 轿厢照明和通风;

(2) 机房和滑轮闲照明;

(3) 机房内电源插座;

(4) 轿顶与底坑的电源插座;

(5) 电梯井道照明;

(6) 报警装置。

4. 控制柜(屏)导线引出柜(屏)面均应套有绝缘管。

5. 控制柜(屏)门均应关上,以防止灰尘进入。

6. 控制柜(屏)的金属框架及门上接地保护线可靠连接,螺栓紧固。

7. 进入机房起,中性线(N )与保护线(PE )应始终分开。

5.2 控制柜(屏)面板

1. 控制柜(屏)上应标明与主电源开关相对应的识别标志。

2. 控制柜(屏)面板上无积留灰尘。

3. 面板上电压、电流等计量显示仪表完好、有效。

4. 各主令开关、仪表、指示灯等动作位置标志清楚。

5. 主令开关位置与设备实际工作状态相符。

6. 按钮统一识别色(红色: 停止;绿色: 启动或通电)。

7. 信号指示灯分、合信号指示时,与设备实际工作状态相符。

8. 指示灯统一识别色(红灯亮:合闸; 绿灯亮:断开)。

9. 指示灯无暗灯、坏灯、杂色灯、无罩灯。

5.3 配电箱面板主令电器

1. 面板上各类控制开关、按钮、信号指示灯安装牢固,固定螺栓无松动。

2. 各类开关、按钮、指示灯完好,无断手柄、缺罩盖。

3. 各类开关、按钮、指示灯导线压接紧固、无脱落;触头接触良好;无损伤、 尘垢。

5.4 开关手柄

1. 安装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开关,应采用同一系列的产品。

2. 开关位置一致、操作灵活、接触良好。

3. 开关手柄一般为向上闭合,向下断开。

4. 开关控制的运行部门名称标示清楚,粘贴标志无脱落。

5. 开关控制的运行部门名称标示,与配电箱上电气线路安装平面图所示对

应。

6. 暂时不用的开关必需实行安全停用措施,封闭开关手柄或拆除开关电

源,并在平面图上作相应警示标注。

5.5 配电箱内元器件

1. 配电箱内无积留灰尘、调换元器件或其他杂物。

2. 各元器件上无积灰、松动、焦痕、异声。

3. 各导线连接点紧固、无松股 、断股、过紧、过松、过热变色等异常。

4. 元器件标志、导线端子编号、接插件编号均清晰。

9. 电梯供电系统断相、错相保护装置应起保护作用,功能正常。 6 曳引机

1. 曳引机表面清洁、无污垢。

2. 曳引机工作时无异常振动、无异常声响。

3. 曳引机电源接线在端盖进出口均有绝缘护圈保护及包扎完善,无导线外

露现象。

4. 保护接地线无机械损伤、断股或化学腐蚀。

5. 曳引机减速器油标油位检查油量适中,油温温度不应超过85℃。

6. 曳引机减速器除蜗杆伸出一端只允许由轻微的渗漏油,其余各处不得有

渗漏油。

7. 曳引轮应有符合标准要求的颜色标志。

8. 同一机房内有多台电梯时,各台曳引机 应有编号区别。

9. 制动器动作灵活,工作可靠。

10. 制动时两侧闸瓦应紧密、均匀地贴合在制动轮工作面上,松闸时制动轮

与闸瓦不发生摩擦。

11. 曳引轮和导向轮轮槽不应有严重不均匀磨损,磨损不应改变槽形。

12. 曳引钢丝绳绳头无松股、断股、并帽牢固。

7 限速器

1. 限速器铭牌标注内容应清晰,其工作速度、动作速度应与电梯运行速度

相匹配。

2. 限速器调节部位应有封记,封记不应有被移动痕迹。

3. 非自动复位电气开关动作有效。

4. 钢丝绳清洁、无磨损,限速器轮槽正常、轮轴润滑。

8 井道

1. 电气安全装置可靠,以保证只有当检修门、井道安全门及检修活板门全

部关闭时,电梯才能运行。

2. 井道上下两端极限位置保护开关可靠,以在轿厢或对重接触缓冲器前起

作用,并在缓冲器被压缩期间保持其动作状态。

3. 封闭井道内每隔7m 应固定设置一盏灯,并照明完好,无坏灯。 9 导线与电缆

1. 线管、线槽的敷设应平整齐、牢固。

2. 随行电缆不应有打结和波浪扭曲现象,不得与线管、线槽发生卡阻,固

定应可靠。

10 轿厢与对重

1. 轿顶清洁、无杂物、无积水。

2. 轿顶检修控制装置、照明和电源插座完善,并有相应标志。

3. 轿顶如设有安全窗,则电气保护装置应可靠。

4. 在轿顶、滑轮间的紧急停止开关应为红色、双稳态,并应能使电梯包括

自动门保持不服务状态。

5. 应设有在安全钳动作之前或同时动作使曳引机停止转动的电气开关,开

关工作应可靠有效。

6. 轿厢内应贴有安全检验合格证、乘坐电梯安全提示。

7. 轿厢内应标明额定载重量、人数、制造单位的铭牌。

8. 照明装置完好,无灯管、灯架损坏或缺少。

9. 风扇运转正常、无异常震动、无异常声音。

10. 轿厢内应装有紧急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当电梯行程大于30m 时,在轿

厢和机房之间应设置对讲系统或类似装置,并在停电时,上述装置均应由自动再充电的紧急电源供电。

11. 应急照明断电检查功能正常。

12. 紧急报警装置、警铃功能正常。

13. 与监控中心联络通讯系统功能正常。

14. 轿厢内操纵按钮动作灵活、信号显示清晰、操纵箱开关控制功能正常。

15. 对重与导靴应可靠固定。

11 曳引绳与补偿绳(链)

1. 曳引绳不应有过渡磨损、断股等缺陷,断丝数不应超过报废标准。

2. 补偿绳(链)不应有过渡磨损等缺陷,不应超过报废标准。

3. 绳(链)端固定应可靠,部件不应有缺损。

12 层站、层门与轿门

1. 层门与轿门机电连锁保护有效、关闭缝隙正常。

2. 层门与轿门的门扇之间,门扇与门套之间,门扇与地坎之间的间隙不大

于6mm ,货梯不大于8mm 。

3. 启动及减速平稳,无异常声音、无异常振动。

4. 平层精度在正常范围内、无明显高低。

5. 呼梯、楼层显示等信号系统功能有效、指示正确、动作无误。

6. 层门与轿门运行不应卡阻、脱轨或在行程终端时错位。

7. 轿门自动驱动层门的情况下,当轿门在开锁区域以外时,每个层门都应

有自动关闭层门装置,且工作有效。

8. 动力操纵的自动门入口保护安全触板工作有效。

9. 每个层门都应有紧急开锁装置,并能用钥匙打开、开锁后能自动复位。

10. 在正常运行和轿厢未停止在开锁区域内,层门应不能被打开,

11. 如果一个层门与轿门(在多扇门中的任一扇门)打开,电梯应不能正常

启动或继续正常运行。

12. 施工或检修时操作人员离开轿厢须断电源、关轿门。

13. 相关现场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

13 底坑

1. 底坑保持清洁,不得有积水和杂物。

2. 底坑应设有停止电梯运行的非自动复位的红色停止开关和电源插座,且

工作有效。

14 功能试验

1. 电梯的各机构和电器设备在运行时,不得有异常振动和撞击声响。

2. 机房平均噪声不大于80dB 。

3. 额定速度小于2.5m/s的电梯,运行中轿内最大噪声不大于55dB 。

4. 额定速度等于2.5m/s的电梯,运行中轿内最大噪声不大于60dB 。

5. 开关门过程中不大于65dB

15 检修安全

1. 施工或检修时操作人员离开轿厢必须关断电源、关闭轿厢门。

2. 相关施工或检修的现场必须放置安全围栏。

16 检查表格

见附件七。

-- 完 --

第八章 设备与设施检查指引

第七节 电梯检查

1 技术数据

1. 电梯制造企业应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

2. 提供使用维护说明书(应含电梯润滑汇总图表和电梯标准菜单)。

3. 提供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器示意图及符号说明。

4. 提供电器敷线图。

5. 提供部件安装图

6. 提供安装说明书。

7. 安装(修理)单位应提供自检记录和检验报告。

8. 安装(修理)单位应提供安装过程中事故记录与处理报告。

2 机房管理

1. 天花无灰尘、无蛛网、无渗漏水。

2. 地面无尘土、无油污、无杂物堆积。

3. 地面平整、无鼠洞、灭鼠药放置、有效。

4. 门窗完好、能防风雨、门有锁。

5. 门上有“机房重地,闲人免进” 字样标示。

6. 通风良好,将室内温度保持35℃以下。

7. 室内可采用中央空调、独立空调进行降温,并保持降温设备正常运

行,温控系统良好。

8. 轴流风机或排风扇运行正常,设备接线为单相,必须有保护接地。

9. 安装有固定照明及电源插座,并完好及有效。

3 机房消防

1. 房外无杂物堵塞,保持走道畅通。

2. 消防灭火器材不许靠室内深处设置,应放置在近门的固定位置及设置在

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不允许随意挪动。

3. 设置稳固、铭牌朝外、最高度不大于 1.5M。

4. 手提式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或灭火器箱内。

5. 干粉灭火器压力表的指针应保持在绿区的工作压力范围内,未过使用有

效期。

6. 灭火器材上必须有器材维修者的维修合格标志,合格标志上应有维修者

的名称、筒体水压试验压力值、维修日期等内容。

7. 灭火器材上必须有百货自己的年检合格记录。

8. 消防灭火器材必须是电器灭火种类。

9. 无关的、已过期的灭火器以及空瓶不允许混放在一起或同在一室内。

10. 消防灭火器材外观正常。喷嘴无变形、开裂、损坏等缺陷;干粉灭火器

喷嘴的防潮堵应完好;压把、阀体等金属件无严重损坏、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

11. 室内安装有消防应急照明灯,并保持充电状态。

12. 消防电梯具有火灾时工作程序的转换装置。

13. 正常电源与防灾系统电源转换有效。

14. 基站或撤离站有消防开关,防护玻璃应完好,并标有“消防” 字样。 4 故障与救援与紧急操作装置

1. 通向机房、滑轮和底坑的通道应畅通,且应有永久性照明。

2. 机房、轿箱及轿顶与安管监控的对讲通话正常、报警讯响有效。

3. 制定有机房故障状态救援操作规程,并将发生困人故障时的救援步骤、

方法和轿厢移动装置使用的详细说明上墙。

4. 应有停电或电气系统发生故障时紧急操作的慢速移动轿厢措施,并上

墙。

5. 故障时紧急操作的慢速移动轿厢措施,手动紧急操作装置操作可靠。

6. 如采用电动紧急操作装置,必须保持功能良好。

7. 松闸扳手应漆成红色,盘车轮应涂成黄色,可拆卸的盘车手轮应放置在

机房内容易接近的部位。

8. 在电动机或盘车轮上应有与轿厢升降方向相对应的标志。

5 配电柜与控制柜(屏)

5.1 柜(屏)要求

1. 室内电气控制柜(屏)前操作位置有不小于0.6m ×0.5m 的空间,并无

障碍物堵塞。

2. 每台电梯应单独装设主电源开关,并有易于识别(应与曳引机和控制柜

相对应)的识别标志。

3. 主电源开关不应切断下列供电电路:

(1) 轿厢照明和通风;

(2) 机房和滑轮闲照明;

(3) 机房内电源插座;

(4) 轿顶与底坑的电源插座;

(5) 电梯井道照明;

(6) 报警装置。

4. 控制柜(屏)导线引出柜(屏)面均应套有绝缘管。

5. 控制柜(屏)门均应关上,以防止灰尘进入。

6. 控制柜(屏)的金属框架及门上接地保护线可靠连接,螺栓紧固。

7. 进入机房起,中性线(N )与保护线(PE )应始终分开。

5.2 控制柜(屏)面板

1. 控制柜(屏)上应标明与主电源开关相对应的识别标志。

2. 控制柜(屏)面板上无积留灰尘。

3. 面板上电压、电流等计量显示仪表完好、有效。

4. 各主令开关、仪表、指示灯等动作位置标志清楚。

5. 主令开关位置与设备实际工作状态相符。

6. 按钮统一识别色(红色: 停止;绿色: 启动或通电)。

7. 信号指示灯分、合信号指示时,与设备实际工作状态相符。

8. 指示灯统一识别色(红灯亮:合闸; 绿灯亮:断开)。

9. 指示灯无暗灯、坏灯、杂色灯、无罩灯。

5.3 配电箱面板主令电器

1. 面板上各类控制开关、按钮、信号指示灯安装牢固,固定螺栓无松动。

2. 各类开关、按钮、指示灯完好,无断手柄、缺罩盖。

3. 各类开关、按钮、指示灯导线压接紧固、无脱落;触头接触良好;无损伤、 尘垢。

5.4 开关手柄

1. 安装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开关,应采用同一系列的产品。

2. 开关位置一致、操作灵活、接触良好。

3. 开关手柄一般为向上闭合,向下断开。

4. 开关控制的运行部门名称标示清楚,粘贴标志无脱落。

5. 开关控制的运行部门名称标示,与配电箱上电气线路安装平面图所示对

应。

6. 暂时不用的开关必需实行安全停用措施,封闭开关手柄或拆除开关电

源,并在平面图上作相应警示标注。

5.5 配电箱内元器件

1. 配电箱内无积留灰尘、调换元器件或其他杂物。

2. 各元器件上无积灰、松动、焦痕、异声。

3. 各导线连接点紧固、无松股 、断股、过紧、过松、过热变色等异常。

4. 元器件标志、导线端子编号、接插件编号均清晰。

9. 电梯供电系统断相、错相保护装置应起保护作用,功能正常。 6 曳引机

1. 曳引机表面清洁、无污垢。

2. 曳引机工作时无异常振动、无异常声响。

3. 曳引机电源接线在端盖进出口均有绝缘护圈保护及包扎完善,无导线外

露现象。

4. 保护接地线无机械损伤、断股或化学腐蚀。

5. 曳引机减速器油标油位检查油量适中,油温温度不应超过85℃。

6. 曳引机减速器除蜗杆伸出一端只允许由轻微的渗漏油,其余各处不得有

渗漏油。

7. 曳引轮应有符合标准要求的颜色标志。

8. 同一机房内有多台电梯时,各台曳引机 应有编号区别。

9. 制动器动作灵活,工作可靠。

10. 制动时两侧闸瓦应紧密、均匀地贴合在制动轮工作面上,松闸时制动轮

与闸瓦不发生摩擦。

11. 曳引轮和导向轮轮槽不应有严重不均匀磨损,磨损不应改变槽形。

12. 曳引钢丝绳绳头无松股、断股、并帽牢固。

7 限速器

1. 限速器铭牌标注内容应清晰,其工作速度、动作速度应与电梯运行速度

相匹配。

2. 限速器调节部位应有封记,封记不应有被移动痕迹。

3. 非自动复位电气开关动作有效。

4. 钢丝绳清洁、无磨损,限速器轮槽正常、轮轴润滑。

8 井道

1. 电气安全装置可靠,以保证只有当检修门、井道安全门及检修活板门全

部关闭时,电梯才能运行。

2. 井道上下两端极限位置保护开关可靠,以在轿厢或对重接触缓冲器前起

作用,并在缓冲器被压缩期间保持其动作状态。

3. 封闭井道内每隔7m 应固定设置一盏灯,并照明完好,无坏灯。 9 导线与电缆

1. 线管、线槽的敷设应平整齐、牢固。

2. 随行电缆不应有打结和波浪扭曲现象,不得与线管、线槽发生卡阻,固

定应可靠。

10 轿厢与对重

1. 轿顶清洁、无杂物、无积水。

2. 轿顶检修控制装置、照明和电源插座完善,并有相应标志。

3. 轿顶如设有安全窗,则电气保护装置应可靠。

4. 在轿顶、滑轮间的紧急停止开关应为红色、双稳态,并应能使电梯包括

自动门保持不服务状态。

5. 应设有在安全钳动作之前或同时动作使曳引机停止转动的电气开关,开

关工作应可靠有效。

6. 轿厢内应贴有安全检验合格证、乘坐电梯安全提示。

7. 轿厢内应标明额定载重量、人数、制造单位的铭牌。

8. 照明装置完好,无灯管、灯架损坏或缺少。

9. 风扇运转正常、无异常震动、无异常声音。

10. 轿厢内应装有紧急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当电梯行程大于30m 时,在轿

厢和机房之间应设置对讲系统或类似装置,并在停电时,上述装置均应由自动再充电的紧急电源供电。

11. 应急照明断电检查功能正常。

12. 紧急报警装置、警铃功能正常。

13. 与监控中心联络通讯系统功能正常。

14. 轿厢内操纵按钮动作灵活、信号显示清晰、操纵箱开关控制功能正常。

15. 对重与导靴应可靠固定。

11 曳引绳与补偿绳(链)

1. 曳引绳不应有过渡磨损、断股等缺陷,断丝数不应超过报废标准。

2. 补偿绳(链)不应有过渡磨损等缺陷,不应超过报废标准。

3. 绳(链)端固定应可靠,部件不应有缺损。

12 层站、层门与轿门

1. 层门与轿门机电连锁保护有效、关闭缝隙正常。

2. 层门与轿门的门扇之间,门扇与门套之间,门扇与地坎之间的间隙不大

于6mm ,货梯不大于8mm 。

3. 启动及减速平稳,无异常声音、无异常振动。

4. 平层精度在正常范围内、无明显高低。

5. 呼梯、楼层显示等信号系统功能有效、指示正确、动作无误。

6. 层门与轿门运行不应卡阻、脱轨或在行程终端时错位。

7. 轿门自动驱动层门的情况下,当轿门在开锁区域以外时,每个层门都应

有自动关闭层门装置,且工作有效。

8. 动力操纵的自动门入口保护安全触板工作有效。

9. 每个层门都应有紧急开锁装置,并能用钥匙打开、开锁后能自动复位。

10. 在正常运行和轿厢未停止在开锁区域内,层门应不能被打开,

11. 如果一个层门与轿门(在多扇门中的任一扇门)打开,电梯应不能正常

启动或继续正常运行。

12. 施工或检修时操作人员离开轿厢须断电源、关轿门。

13. 相关现场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

13 底坑

1. 底坑保持清洁,不得有积水和杂物。

2. 底坑应设有停止电梯运行的非自动复位的红色停止开关和电源插座,且

工作有效。

14 功能试验

1. 电梯的各机构和电器设备在运行时,不得有异常振动和撞击声响。

2. 机房平均噪声不大于80dB 。

3. 额定速度小于2.5m/s的电梯,运行中轿内最大噪声不大于55dB 。

4. 额定速度等于2.5m/s的电梯,运行中轿内最大噪声不大于60dB 。

5. 开关门过程中不大于65dB

15 检修安全

1. 施工或检修时操作人员离开轿厢必须关断电源、关闭轿厢门。

2. 相关施工或检修的现场必须放置安全围栏。

16 检查表格

见附件七。

-- 完 --


相关文章

  • 建筑工程资料整理所需内容(资料员必备)
  • 资料整理 第一部分 开工前资料 1. 中标通知书及施工许可证 2. 施工合同 3. 委托监理工程的监理合同 4. 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及施工图审查报告 5. 质量监督登记书 6. 质量监督交底要点及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7.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8. ...查看


  • 承接查验标准及资料
  • 承接查验标准 一.承接查验条件 新建住宅物业具备下列条件后,物业管理企业与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办理物业管理接管验收手续. (一)建设工程全部施工完毕,并竣工验收合格: (二)取得<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 (三)供水.供电. ...查看


  • 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和竣工备案管理
  • 3.5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和竣工备案管理 竣工资料由总承包按业主和城建档案馆归档要求制定统一目录,各专业分包单位按照总承包总体安排做好各项资料整理工作,最后再由总承包进行审核.汇总. 3.5.1竣工验收内容 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工程依照国家有 ...查看


  • 竣工验收全过程记录
  • 竣工验收全过程记录 一. 验收条件: 1. 土建.水电工程全部结束: 2. 各种门.窗.栏杆等安装完毕: 3. 通正式水.电: 4. 幕墙.钢结构.中央空调.电梯.消防等工程安装. 调试结束: 5. 雨污水.小区内道路等市政工程结束: 6. ...查看


  • 施工全过程资料
  • 2014-11-29 1开工前资料1. 中标通知书及施工许可证 2. 施工合同 3. 委托监理工程的监理合同 4. 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及施工图审查报告 5. 质量监督登记书 6. 质量监督交底要点及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7.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8 ...查看


  • 土建工程监理要点
  • 土建工程施工监理要点1工程资料 2007-04-10 00:40:43 阅读16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订阅 . 土建工程施工监理要点 (1) 基础工程 ① 在施工单位自检基础上,复核模板中线.标高及几何尺寸. ② 对地梁与承台连接处钢筋稠 ...查看


  • 资料员培训
  • 资料培训课件 概述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是反映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各个环节工程质量状况的基本数据和原始记录:反映工程项目的测试结果和记录.它既是反映工程质量的客观见证,又是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过程检查.竣工验收.质量评定.维修管理的依据.是城市建 ...查看


  •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
  •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 (涉及单位和事项最全的流程)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有哪些准备工作?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工作1.工程竣工预验收(由监理公司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商参加):工程竣工后,监理工程师按照承包商自检验收合格后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预 ...查看


  • "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创建资料目录
  • "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创建资料目录 第一部分:基础资料 一.1. 按规划要求建设,住宅及配套设施投入使用 (1)立项批文.规划方案审查意见.规划设计方案 (2)建设用地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证.建 ...查看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