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 案 分 类 大 纲
为了推进档案管理的统一、规范和标准,促进档案信息综合开发的能力,依据国家《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大纲。
第1条. 本大纲适应于本公司所有档案的分类整理、组织案卷、编目和排架管理,以及档案信息系统的分类管理。
第2条. 本大纲的分类原则是便于科学管理与开发利用,依据企业功能和机构分工,结合档案内容、形成特点和载体形式,保持档案之间的有机联系。
第3条. 本大纲将档案分为九个大类。即:文书档案类、产品档案类、科学技术研究类、设备仪器类、基本建设类、会计档案类、职工档案类、声像档案类、实物档案类,并根据需要另设专题档案类。
第4条. 本大纲规定了一级类目和部分二级类目代字、专业代字,以及档案编号办法;二级及二级以下类目和编号, 各单位可结合实际自定。 第5条. 档案分类编号办法: 基本建设档案类文字部分分类编号为:
一级类目代字·二级类目代号(工程代号)·三级类目代号(阶段号)·案卷顺序号
基本建设档案分类编号图纸部分为:
一级类目代字·二级类目代号(工程代号)·子项代号(车间号)·阶段代号·专业代字· 案卷顺序号
其他大类档案分类编号为:
一级类目代字·二级类目代号(字)·三级类目代号·案卷顺序号 (设备档案三级类目代号可根据实际情况用设备台号)
第6条. 各二级单位可依据本大纲制定实施细则, 报档案馆备案。 第7条. 本大纲由档案馆负责解释。 附:1、档案分类类目代字
2、基建(图纸)专业代字
3、档案分类表
附一 案分类类目代字
文书档案二级类目代字表
附二
附三 档案分类表
档 案 分 类 大 纲
为了推进档案管理的统一、规范和标准,促进档案信息综合开发的能力,依据国家《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大纲。
第1条. 本大纲适应于本公司所有档案的分类整理、组织案卷、编目和排架管理,以及档案信息系统的分类管理。
第2条. 本大纲的分类原则是便于科学管理与开发利用,依据企业功能和机构分工,结合档案内容、形成特点和载体形式,保持档案之间的有机联系。
第3条. 本大纲将档案分为九个大类。即:文书档案类、产品档案类、科学技术研究类、设备仪器类、基本建设类、会计档案类、职工档案类、声像档案类、实物档案类,并根据需要另设专题档案类。
第4条. 本大纲规定了一级类目和部分二级类目代字、专业代字,以及档案编号办法;二级及二级以下类目和编号, 各单位可结合实际自定。 第5条. 档案分类编号办法: 基本建设档案类文字部分分类编号为:
一级类目代字·二级类目代号(工程代号)·三级类目代号(阶段号)·案卷顺序号
基本建设档案分类编号图纸部分为:
一级类目代字·二级类目代号(工程代号)·子项代号(车间号)·阶段代号·专业代字· 案卷顺序号
其他大类档案分类编号为:
一级类目代字·二级类目代号(字)·三级类目代号·案卷顺序号 (设备档案三级类目代号可根据实际情况用设备台号)
第6条. 各二级单位可依据本大纲制定实施细则, 报档案馆备案。 第7条. 本大纲由档案馆负责解释。 附:1、档案分类类目代字
2、基建(图纸)专业代字
3、档案分类表
附一 案分类类目代字
文书档案二级类目代字表
附二
附三 档案分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