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草案)》审查意见的报告
文件编号:144645
关于《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草案)》审查意见的报告
--2003年8月12日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8月5日,省十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对省人民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我委认为,近年来,我省就业形势严峻,劳动力供求矛盾突出,劳动力市场秩序较乱,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不平等、劳动条件恶化、违法规定试用期、不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等现象比较普遍,严重侵害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为了依法调整劳动关系,规范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人员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制定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十分必要,也很迫切。
该条例草案起草过程中,省政府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我委会同省人大法制委提前介入,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我委认为,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条例草案指导思想明确,充分地体现保护劳动者权益,针对性比较强,且条例草案结构较合理、文字较简练,但有些方面尚需进一步完善。为此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增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规定。条例草案对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作了不少规定,这是必要的,但在劳动合同实际履行中,用人单位还存在违反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延长劳动者的试用期和压低试用期的工资水平、任意延长劳动时间、不提供必要的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强令冒险作业、拖欠和克扣劳动者工资等现象,这是目前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建议在有关条款中对这些问题作出必要的规定。
二、增加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是平等民事主体自愿订立和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条例草案也要注意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为此,建议在总则第四条中增加
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三、增加对行政执法主管部门切实履行职责的要求。当前劳动力市场秩序较乱,劳动侵权问题较突出,迫切需要行政执法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劳动执法力度,保证劳动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的实施,以进一步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建议在第七章有关条款中增加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劳动监督制度,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执法方面的规定,包括受理和处理投诉、举报的程序与时限规定、公正仲裁的要求等。同时,对五十五条规定作些细化,进一步明确
此外,条例草案的有些内容和文字表述也需要进一步斟酌修改。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草案)》审查意见的报告
文件编号:144645
关于《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草案)》审查意见的报告
--2003年8月12日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8月5日,省十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对省人民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我委认为,近年来,我省就业形势严峻,劳动力供求矛盾突出,劳动力市场秩序较乱,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不平等、劳动条件恶化、违法规定试用期、不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等现象比较普遍,严重侵害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为了依法调整劳动关系,规范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人员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制定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十分必要,也很迫切。
该条例草案起草过程中,省政府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我委会同省人大法制委提前介入,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我委认为,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条例草案指导思想明确,充分地体现保护劳动者权益,针对性比较强,且条例草案结构较合理、文字较简练,但有些方面尚需进一步完善。为此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增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规定。条例草案对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作了不少规定,这是必要的,但在劳动合同实际履行中,用人单位还存在违反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延长劳动者的试用期和压低试用期的工资水平、任意延长劳动时间、不提供必要的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强令冒险作业、拖欠和克扣劳动者工资等现象,这是目前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建议在有关条款中对这些问题作出必要的规定。
二、增加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是平等民事主体自愿订立和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条例草案也要注意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为此,建议在总则第四条中增加
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三、增加对行政执法主管部门切实履行职责的要求。当前劳动力市场秩序较乱,劳动侵权问题较突出,迫切需要行政执法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劳动执法力度,保证劳动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的实施,以进一步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建议在第七章有关条款中增加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劳动监督制度,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执法方面的规定,包括受理和处理投诉、举报的程序与时限规定、公正仲裁的要求等。同时,对五十五条规定作些细化,进一步明确
此外,条例草案的有些内容和文字表述也需要进一步斟酌修改。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