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分类管理建议方案
一、乡镇卫生院的分类
依据当前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化进程,卫生院地理位置、业务收入、房屋、设备、交通、服务半径、功能与任务、居民的卫生服务需求及卫生资源利用,考虑撤并乡镇的因素等情况,将乡镇卫生院进行分三类管理。
1、一类卫生院:即中心卫生院和少数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一般卫生院,是一定区域范围内的预防、保健、医疗技术指导中心,其发展规模按设有门诊部、住院部的一级医院建设。
2、二类卫生院:即设有床位的一般型卫生院,其发展规模按完整的综合门诊部建设,并有预防、保健科及简易病房、产房和计划生育室(人流、上取环)。
3、三类卫生院:即不设床位的基本型(防保型)卫生院,其发展规模按小型综合门诊部建设,设有预防保健科、妇科检查室和治疗观察床。 二、床位配置
卫生院住院床位按每千人口1~1.3张配置。 要依据业务需要合理设置病房。一类卫生院可以设置独立的住院部,二类卫生院以简易病房为主,充分利用门诊设
施和人员,不宜按正规住院部建设与管理而设置独立的住院部,三类卫生院可根据需要设置治疗观察床。 三、科室设置
根据当地情况,具体制定科室设置标准。
四、人员配备标准
1、一类卫生院:病床与工作人员之比为1:1~1.4人,卫生技术人员占总编的85~9 0%,行政工勤人员占总编10~15%,卫生技术人员中医生占38%,护理人员占32%,其它卫生技术人员占30%,从事预防、妇幼保健工作人员不低于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20%。
2、二类卫生院:每千人口配备执业医师(含预防、保健)0.8~1人,护士(助产士)0.5人,其它卫生技术人员按业务需要配备。卫生技术人员不低于全院职工总数的90%,从事预防、妇幼保健工作人员不低于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50%。
3、三类卫生院:每千人口配备执业医师0.8~1人,其他卫生技术人员按业务需要配备。卫生技术人员不低于全院职工总数的90%,主要从事预防、妇幼保健工作。 五、业务用房面积标准
1、一类卫生院:床均总建筑面积为45~55平方米。
2、二类卫生院:床均总建筑面积为在基本型卫生院300~400平方米的基础上,每增加1张病床,增加建筑面积20~30平方米。
(以上床均总建筑面积包括门、急诊、住院、医技、后勤、行政管理等业务用房。)
3、三类卫生院:基本型(无床)基本建筑面积为300~5 00平方米,依据科室设置要求,各科室用房面积分配参见下表:
三类卫生院各科室用房面积分配表
六、基本业务技术项目
达到《乡镇卫生院基本业务技术项目》的要求。
七、设备配置标准
达到《乡镇卫生院专业设备器械基本装备标准》的要求。
乡镇卫生院分类管理建议方案
一、乡镇卫生院的分类
依据当前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化进程,卫生院地理位置、业务收入、房屋、设备、交通、服务半径、功能与任务、居民的卫生服务需求及卫生资源利用,考虑撤并乡镇的因素等情况,将乡镇卫生院进行分三类管理。
1、一类卫生院:即中心卫生院和少数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一般卫生院,是一定区域范围内的预防、保健、医疗技术指导中心,其发展规模按设有门诊部、住院部的一级医院建设。
2、二类卫生院:即设有床位的一般型卫生院,其发展规模按完整的综合门诊部建设,并有预防、保健科及简易病房、产房和计划生育室(人流、上取环)。
3、三类卫生院:即不设床位的基本型(防保型)卫生院,其发展规模按小型综合门诊部建设,设有预防保健科、妇科检查室和治疗观察床。 二、床位配置
卫生院住院床位按每千人口1~1.3张配置。 要依据业务需要合理设置病房。一类卫生院可以设置独立的住院部,二类卫生院以简易病房为主,充分利用门诊设
施和人员,不宜按正规住院部建设与管理而设置独立的住院部,三类卫生院可根据需要设置治疗观察床。 三、科室设置
根据当地情况,具体制定科室设置标准。
四、人员配备标准
1、一类卫生院:病床与工作人员之比为1:1~1.4人,卫生技术人员占总编的85~9 0%,行政工勤人员占总编10~15%,卫生技术人员中医生占38%,护理人员占32%,其它卫生技术人员占30%,从事预防、妇幼保健工作人员不低于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20%。
2、二类卫生院:每千人口配备执业医师(含预防、保健)0.8~1人,护士(助产士)0.5人,其它卫生技术人员按业务需要配备。卫生技术人员不低于全院职工总数的90%,从事预防、妇幼保健工作人员不低于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50%。
3、三类卫生院:每千人口配备执业医师0.8~1人,其他卫生技术人员按业务需要配备。卫生技术人员不低于全院职工总数的90%,主要从事预防、妇幼保健工作。 五、业务用房面积标准
1、一类卫生院:床均总建筑面积为45~55平方米。
2、二类卫生院:床均总建筑面积为在基本型卫生院300~400平方米的基础上,每增加1张病床,增加建筑面积20~30平方米。
(以上床均总建筑面积包括门、急诊、住院、医技、后勤、行政管理等业务用房。)
3、三类卫生院:基本型(无床)基本建筑面积为300~5 00平方米,依据科室设置要求,各科室用房面积分配参见下表:
三类卫生院各科室用房面积分配表
六、基本业务技术项目
达到《乡镇卫生院基本业务技术项目》的要求。
七、设备配置标准
达到《乡镇卫生院专业设备器械基本装备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