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天元肥业有限公司
原材料检验规程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受控状态: 受
2008年7月17日发布 2008年7月17日实施 控
原材料检验规程
1.目的
对进厂原材料检验的全过程进行控制,以检验原材料是否符合生产要求。
2.范围
适用于进厂原材料的检验或验证。
3.职责
质检科负责组织和实施进厂原材料的检验或验证,判定进厂原材料是否合格。
4. 工作程序
4.1检验人员符合复混肥料产品检验人员上岗要求,并持证上岗。
4.2工作环境符合化验室环境安全要求。
4.3检验仪器设备符合检验、试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要求。
4.4检验所用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规定时,均指分析纯试剂和GB6682标准中规定的三级水规格。
4.5实验中所需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在没有其他规定时,均按HB/T2843之规定制备。
4.6检验前的准备
4.6.1按要求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4.6.2分析仪器设备、化学试剂及标准溶液在有效期内使用,满足进厂原材料检验要求。
4.7主要原料
4.7.1氮肥(尿素、硫酸铵、氯化铵等)。
4.7.2钾肥(氯化钾、硫酸钾)。
4.7.3磷肥(磷酸一铵、过磷酸钙等)。
4.8抽样
4.8.1检验频次
以每批进厂原料为一个检验批次进行抽样。
4.8.2抽样方法
4.8.2.1尿素执行GB2440中5.5的规定进行采样;硫酸铵执行GB535中5.5的规定进行采样;氯化铵执行GB2946中6.4的规定进行采样。
4.8.2.2氯化钾执行GB6549中7.2的规定进行采样;硫酸钾执行HB/T3279中5.3的规定进行采样。
4.8.2.3磷酸一铵(磷酸二铵)执行GB10205中6.6的规定进行采样;过磷酸钙执行HB/T2740中6.6的规定进行采样。
4.8.2.4检验人员抽取样品后,一瓶封存留样备查,一瓶做检验用。
4.9检验
4.9.1检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标准,认真检验。
4.9.2检验项目
4.9.2.1尿素、硫酸铵、氯化铵检测氮含量。
4.9.2.2氯化钾、硫酸钾检测氧化钾含量。
4.9.2.3磷酸一铵(磷酸二铵)检测氮含量和有效磷含量;过磷酸钙检测有效磷含量。
4.9.3检验方法
4.9.3.1尿素、硫酸铵、氯化铵中氮含量测定按GB/T8572规定进行。
4.9.3.2氯化钾、硫酸钾中氧化钾含量测定按GB/T8574规定进行。
4.9.3.3磷酸一铵(磷酸二铵)、过磷酸钙中有效磷含量测定按GB/T8573规定进行,磷酸一铵(磷酸二铵)中氮含量测定按GB/T8572规定进行。
4.9.4检验过程中出现异常现象时,应停止做样,及时找出原因后重新分析;当仪器设备出现问题,经修复校准后方可使用。
4.10原材料检验须做平行样,若检验不合格,必须重新加倍取样检验。
4.11原始记录必须直接真实填写,不得转抄,不准撕页。
4.12计算和数据处理
4.12.1依据检验中测试值计算检验结果。
4.12.2检验数据极限数值的处理,具体按GB1250《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方法》执行。
4.13检验报告
4.13.1由主检人员填写检验报告。
4.13.2检验报告经审核后,由检验人员送交有关单位。
4.13.3不合格的原材料由化验室报供销科,合格的原材料报安全技术科、生产车间、供销科,质检科留一份存档。
4.14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按规定存档,具体要求按《质量记录管理程序》执行。
4.15由质检科负责建立原材料质量台帐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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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控状态: 受
2008年7月17日发布 2008年7月17日实施 控
原材料检验规程
1.目的
对进厂原材料检验的全过程进行控制,以检验原材料是否符合生产要求。
2.范围
适用于进厂原材料的检验或验证。
3.职责
质检科负责组织和实施进厂原材料的检验或验证,判定进厂原材料是否合格。
4. 工作程序
4.1检验人员符合复混肥料产品检验人员上岗要求,并持证上岗。
4.2工作环境符合化验室环境安全要求。
4.3检验仪器设备符合检验、试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要求。
4.4检验所用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规定时,均指分析纯试剂和GB6682标准中规定的三级水规格。
4.5实验中所需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在没有其他规定时,均按HB/T2843之规定制备。
4.6检验前的准备
4.6.1按要求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4.6.2分析仪器设备、化学试剂及标准溶液在有效期内使用,满足进厂原材料检验要求。
4.7主要原料
4.7.1氮肥(尿素、硫酸铵、氯化铵等)。
4.7.2钾肥(氯化钾、硫酸钾)。
4.7.3磷肥(磷酸一铵、过磷酸钙等)。
4.8抽样
4.8.1检验频次
以每批进厂原料为一个检验批次进行抽样。
4.8.2抽样方法
4.8.2.1尿素执行GB2440中5.5的规定进行采样;硫酸铵执行GB535中5.5的规定进行采样;氯化铵执行GB2946中6.4的规定进行采样。
4.8.2.2氯化钾执行GB6549中7.2的规定进行采样;硫酸钾执行HB/T3279中5.3的规定进行采样。
4.8.2.3磷酸一铵(磷酸二铵)执行GB10205中6.6的规定进行采样;过磷酸钙执行HB/T2740中6.6的规定进行采样。
4.8.2.4检验人员抽取样品后,一瓶封存留样备查,一瓶做检验用。
4.9检验
4.9.1检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标准,认真检验。
4.9.2检验项目
4.9.2.1尿素、硫酸铵、氯化铵检测氮含量。
4.9.2.2氯化钾、硫酸钾检测氧化钾含量。
4.9.2.3磷酸一铵(磷酸二铵)检测氮含量和有效磷含量;过磷酸钙检测有效磷含量。
4.9.3检验方法
4.9.3.1尿素、硫酸铵、氯化铵中氮含量测定按GB/T8572规定进行。
4.9.3.2氯化钾、硫酸钾中氧化钾含量测定按GB/T8574规定进行。
4.9.3.3磷酸一铵(磷酸二铵)、过磷酸钙中有效磷含量测定按GB/T8573规定进行,磷酸一铵(磷酸二铵)中氮含量测定按GB/T8572规定进行。
4.9.4检验过程中出现异常现象时,应停止做样,及时找出原因后重新分析;当仪器设备出现问题,经修复校准后方可使用。
4.10原材料检验须做平行样,若检验不合格,必须重新加倍取样检验。
4.11原始记录必须直接真实填写,不得转抄,不准撕页。
4.12计算和数据处理
4.12.1依据检验中测试值计算检验结果。
4.12.2检验数据极限数值的处理,具体按GB1250《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方法》执行。
4.13检验报告
4.13.1由主检人员填写检验报告。
4.13.2检验报告经审核后,由检验人员送交有关单位。
4.13.3不合格的原材料由化验室报供销科,合格的原材料报安全技术科、生产车间、供销科,质检科留一份存档。
4.14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按规定存档,具体要求按《质量记录管理程序》执行。
4.15由质检科负责建立原材料质量台帐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