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2012] ** 号
**市人口计生委
2012年秋季“生殖健康进家庭”优质服务活动
实 施 方 案
各县区人口计生委:
为切实提高孕前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的优质服务意识。结合我市实际,市人口计生委党组决定,从2012年8月 20 日-10月31日在全市开展以“澄清已婚育龄妇女底数,完善康检工作机制,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及生殖健康系列化优质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秋季生殖健康进家庭”优质服务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12年是落实“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抓住有利时机,对实现全年“一低”目标乃至“十二五”规划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特别是新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
条例》(简称《条例》)的颁布,在社会上引起了积极反响,个别干部群众对新《条例》产生了片面认识,把对生育政策的微调误认为是计划生育工作放松的信号,面对当前人口计生工作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各级计生干部要保持清醒头脑,务必做到认识统一,态度鲜明,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充分认识抓好服务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县区要迅速行动,抓紧安排部署,把此次活动作为当前中心工作来抓,争取工作的主动。主要领导要亲自动员,人口计生部门要当好参谋,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认真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 “生殖健康进家庭” 优质服务活动扎实有效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继续开展服务需求问卷调查,不断改进服务方法,努力提高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大力开展生殖健康科普知识的宣传,特别要加大避孕节育科学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育龄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
(二)进一步澄清已婚育龄妇女底数,提高已婚育龄妇女的管理率,已婚育龄妇女要达到总人口的22%以上,康检对象要占总人口的11.5%以上,确保实现“六无”目标。即已婚育龄妇女无漏统,应检对象无漏检,流动人口无漏管、四项手术无遗留,上报数据无虚报,技术服务无事故。
(三)进一步完善健康检查和健康访视相结合的康检工作新机制,坚持分类管理,突出抓好重点人群、重点对象、尤其是应检未
检对象的避孕措施落实及意外怀孕情况的普查工作。提高康检和访视质量,当日参检率要达到80%以上,补检后达到100%。
(四)开展避孕节育全程优质服务。着力提高已婚育龄夫妇综合节育率。继续抓好对已生育一个以上子女育龄夫妇落实长效避孕措施的工作,扭转一些地方综合节育率和长效措施落实率下降及人工流产率升高的势头。避孕措施落实率要达到95%以上。切实落实“康检四术一体化”,要积极开展避孕节育服务,促使已婚育龄妇女落实相应的避孕措施,同时做好四术随访工作,减少意外妊娠和引流产发生,使发生率有明显下降。
(五)规范开展妇女病和乳腺病的普查诊治工作,大力普及生殖健康科普知识,努力提高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六)要切实澄清流动人口底数,提供免费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和妇女病普查和诊治,减少流动人口技术服务管理漏洞。
三、工作方法和措施要求
(一)各县区要在8月25日前召开高规格动员大会,县区及乡镇办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听取汇报,亲自督查指导。确保秋季服务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认真组织清查清理摸底工作,澄清已婚育龄妇女和四项手术底子,切实解决已婚育龄妇女漏档、漏管、漏检和四术遗留问题。从而加强责任,明确目标。
(三)秋季服务活动期间康检和四项手术相对集中,各县区要开展一次对施术机构消毒控感措施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和对手术
医生手术规范操作的业务培训,制定手术事故预防应急预案。
(四)要加强服务质量管理,指导施术单位合理安排手术,避免技术人员疲劳上岗,超负荷工作。认真落实手术知情同意鉴字制度,禁止大月份引产。各县区站要落实引产和绝育手术住站护理制度。
(五)加强重点人群的管理服务。提升群众对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满意度,一是对患病、残疾、呆痴、产褥期等特殊对象要进行上门服务。二是要关心围绝经期妇女,开展知识讲座,讲授围绝期生理知识和相关生殖健康知识,提高他们的自我保健能力,对绝经半年至一年的妇女,免费取出“宫内节育器”,及时调整或终止避孕措施。三是为有遗传病史和病残儿家庭提供优生遗传咨询服务,加强优生优育咨询和指导。
(六)进一步加大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的宣传力度,各县区要结合秋季服务活动,广泛宣传,深入倡导,充分利用广播、电台、宣传折页、版面、画册、标语、漫画长廊等宣传形式,努力营造宣传氛围,使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七)搞好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进一步加大对农村育龄妇女预防生殖道感染科学知识的宣传力度,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以农村妇女生殖健康为主题的宣传倡导活动,要因地制宜,计卫结合,更加规范开展育龄妇女生殖道感染干预服务。
(八)在落实好康检制度的同时,要搞好“十个结合”,即:
与妇科病乳腺病普查普治相结合,提高服务质量;与应用MIS系统相结合,使康检和四术数据更准确;与整合社会资源相结合,推进医育结合的工作力度;与拓展技术服务能力相结合,丰富服务内涵,增强服务能力;与四项手术实名制相结合,澄清各类底数,提高综合节育水平;与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相结合,为流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搞好均等化服务;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相结合,搞好孕期、围产期保健,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平衡;与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相结合,搞好优生宣传和指导,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与术后随访和发放避孕药具相结合,做好艾滋病宣传防治工作;与经常性技术服务工作相结合,使生殖健康进家庭活动常规化。
(九)切实做好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对辖区内流出已婚妇女外出前必须在县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康检一次,对流入的已婚育龄妇女要及时纳入管理,切实做好流动已婚育龄妇女的生殖保健和查环查孕服务,及时落实节育措施,做到与常住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
(十)加强台帐及医案文书的管理。对所有应参检和已落实四项手术对象,要及时变更完善相关台帐资料和信息库。县、乡技术人员要及时、完整、准确地填写手术记录、手术登记本、辅助检查登记及各种台帐记录,医疗文书书写要规范,内容要真实。
(十一)建立和落实各种责任及奖惩机制。各县区要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基层作风不实,弄虚作假,
工作走过场等问题,严厉查处康检失职,手术作假,虚报瞒报计划生育手术数字及在自费品种宫内节育器推广问题上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严禁使用“三无”医疗产品,查处一起处理一起,把秋季服务活动引向健康发展的轨道。
(十二)实行手术对象实名上报制度和结扎引产手术进度通报制度。各县区在上报结扎数时,严禁把落实自费宫内节育器对象上报为结扎。9月10月的9日19日和29日上午,以电子版形式向市人口计生委科技科上报“生殖健康进家庭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及结扎引产手术人员名单(表一、表二)。
(十三)加强督导检查及时通报情况,市人口计生委将分为二个督导组,一是;市人口计生委领导班子和科长组成督导组,对所承包的县区进行督导,二是;市人口计生委抽调个县区业务骨干,组成若干“接管式”督察组,对部分康检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的行政村进行全程接管监控,并对部分康检结束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的行政村进行康检质量评估,督导结果将纳入年终考核目标。
附:1、**人口计生委2012年 “生殖健康进家庭”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表一)
2、**人口计生委2012年落实结扎引产手术人员名单(表二)
二0一二年 八 月 十五 日
*人口[2012] ** 号
**市人口计生委
2012年秋季“生殖健康进家庭”优质服务活动
实 施 方 案
各县区人口计生委:
为切实提高孕前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的优质服务意识。结合我市实际,市人口计生委党组决定,从2012年8月 20 日-10月31日在全市开展以“澄清已婚育龄妇女底数,完善康检工作机制,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及生殖健康系列化优质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秋季生殖健康进家庭”优质服务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12年是落实“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抓住有利时机,对实现全年“一低”目标乃至“十二五”规划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特别是新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
条例》(简称《条例》)的颁布,在社会上引起了积极反响,个别干部群众对新《条例》产生了片面认识,把对生育政策的微调误认为是计划生育工作放松的信号,面对当前人口计生工作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各级计生干部要保持清醒头脑,务必做到认识统一,态度鲜明,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充分认识抓好服务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县区要迅速行动,抓紧安排部署,把此次活动作为当前中心工作来抓,争取工作的主动。主要领导要亲自动员,人口计生部门要当好参谋,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认真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 “生殖健康进家庭” 优质服务活动扎实有效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继续开展服务需求问卷调查,不断改进服务方法,努力提高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大力开展生殖健康科普知识的宣传,特别要加大避孕节育科学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育龄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
(二)进一步澄清已婚育龄妇女底数,提高已婚育龄妇女的管理率,已婚育龄妇女要达到总人口的22%以上,康检对象要占总人口的11.5%以上,确保实现“六无”目标。即已婚育龄妇女无漏统,应检对象无漏检,流动人口无漏管、四项手术无遗留,上报数据无虚报,技术服务无事故。
(三)进一步完善健康检查和健康访视相结合的康检工作新机制,坚持分类管理,突出抓好重点人群、重点对象、尤其是应检未
检对象的避孕措施落实及意外怀孕情况的普查工作。提高康检和访视质量,当日参检率要达到80%以上,补检后达到100%。
(四)开展避孕节育全程优质服务。着力提高已婚育龄夫妇综合节育率。继续抓好对已生育一个以上子女育龄夫妇落实长效避孕措施的工作,扭转一些地方综合节育率和长效措施落实率下降及人工流产率升高的势头。避孕措施落实率要达到95%以上。切实落实“康检四术一体化”,要积极开展避孕节育服务,促使已婚育龄妇女落实相应的避孕措施,同时做好四术随访工作,减少意外妊娠和引流产发生,使发生率有明显下降。
(五)规范开展妇女病和乳腺病的普查诊治工作,大力普及生殖健康科普知识,努力提高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六)要切实澄清流动人口底数,提供免费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和妇女病普查和诊治,减少流动人口技术服务管理漏洞。
三、工作方法和措施要求
(一)各县区要在8月25日前召开高规格动员大会,县区及乡镇办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听取汇报,亲自督查指导。确保秋季服务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认真组织清查清理摸底工作,澄清已婚育龄妇女和四项手术底子,切实解决已婚育龄妇女漏档、漏管、漏检和四术遗留问题。从而加强责任,明确目标。
(三)秋季服务活动期间康检和四项手术相对集中,各县区要开展一次对施术机构消毒控感措施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和对手术
医生手术规范操作的业务培训,制定手术事故预防应急预案。
(四)要加强服务质量管理,指导施术单位合理安排手术,避免技术人员疲劳上岗,超负荷工作。认真落实手术知情同意鉴字制度,禁止大月份引产。各县区站要落实引产和绝育手术住站护理制度。
(五)加强重点人群的管理服务。提升群众对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满意度,一是对患病、残疾、呆痴、产褥期等特殊对象要进行上门服务。二是要关心围绝经期妇女,开展知识讲座,讲授围绝期生理知识和相关生殖健康知识,提高他们的自我保健能力,对绝经半年至一年的妇女,免费取出“宫内节育器”,及时调整或终止避孕措施。三是为有遗传病史和病残儿家庭提供优生遗传咨询服务,加强优生优育咨询和指导。
(六)进一步加大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的宣传力度,各县区要结合秋季服务活动,广泛宣传,深入倡导,充分利用广播、电台、宣传折页、版面、画册、标语、漫画长廊等宣传形式,努力营造宣传氛围,使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七)搞好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进一步加大对农村育龄妇女预防生殖道感染科学知识的宣传力度,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以农村妇女生殖健康为主题的宣传倡导活动,要因地制宜,计卫结合,更加规范开展育龄妇女生殖道感染干预服务。
(八)在落实好康检制度的同时,要搞好“十个结合”,即:
与妇科病乳腺病普查普治相结合,提高服务质量;与应用MIS系统相结合,使康检和四术数据更准确;与整合社会资源相结合,推进医育结合的工作力度;与拓展技术服务能力相结合,丰富服务内涵,增强服务能力;与四项手术实名制相结合,澄清各类底数,提高综合节育水平;与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相结合,为流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搞好均等化服务;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相结合,搞好孕期、围产期保健,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平衡;与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相结合,搞好优生宣传和指导,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与术后随访和发放避孕药具相结合,做好艾滋病宣传防治工作;与经常性技术服务工作相结合,使生殖健康进家庭活动常规化。
(九)切实做好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对辖区内流出已婚妇女外出前必须在县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康检一次,对流入的已婚育龄妇女要及时纳入管理,切实做好流动已婚育龄妇女的生殖保健和查环查孕服务,及时落实节育措施,做到与常住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
(十)加强台帐及医案文书的管理。对所有应参检和已落实四项手术对象,要及时变更完善相关台帐资料和信息库。县、乡技术人员要及时、完整、准确地填写手术记录、手术登记本、辅助检查登记及各种台帐记录,医疗文书书写要规范,内容要真实。
(十一)建立和落实各种责任及奖惩机制。各县区要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基层作风不实,弄虚作假,
工作走过场等问题,严厉查处康检失职,手术作假,虚报瞒报计划生育手术数字及在自费品种宫内节育器推广问题上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严禁使用“三无”医疗产品,查处一起处理一起,把秋季服务活动引向健康发展的轨道。
(十二)实行手术对象实名上报制度和结扎引产手术进度通报制度。各县区在上报结扎数时,严禁把落实自费宫内节育器对象上报为结扎。9月10月的9日19日和29日上午,以电子版形式向市人口计生委科技科上报“生殖健康进家庭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及结扎引产手术人员名单(表一、表二)。
(十三)加强督导检查及时通报情况,市人口计生委将分为二个督导组,一是;市人口计生委领导班子和科长组成督导组,对所承包的县区进行督导,二是;市人口计生委抽调个县区业务骨干,组成若干“接管式”督察组,对部分康检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的行政村进行全程接管监控,并对部分康检结束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的行政村进行康检质量评估,督导结果将纳入年终考核目标。
附:1、**人口计生委2012年 “生殖健康进家庭”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表一)
2、**人口计生委2012年落实结扎引产手术人员名单(表二)
二0一二年 八 月 十五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