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通违章扣分标准
昨天,公安部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公布,修订后除对驾考科目作了具体统一外,还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一次扣12分,吸毒者将不能申请驾驶证,并禁止醉酒驾车行为人增驾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据悉,这些修改是首次对驾照申请和考试进行统一,新规定将于4月1日起施行。
考试科目和内容
新修订的《规定》中分别对法规考试、桩考和路考三项考试科目及其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在科目一的法规考试中,考试题库的结构和基本题型由公安部制定,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建立考试题库。
科目二的考试项目包括: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限速通过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百米加减挡、起伏路行驶。
科目三的路考基本项目包括: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
驾驶证分为三种
规定明确,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的数据库标准和软件全国统一。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分为6年、10年和长期。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吸毒者不能申请驾照
规定还明确了不能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群。他们是: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醉酒驾车禁申客车驾证
此外,规定明确: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有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行为,机动车驾驶证未被吊销的。上述情况不能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准驾车型驾驶证。
交通违章扣分标准一览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
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
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连续驾驶公路客运车辆或者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
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在高速公路上驾车低于规定最低车速的;
在高速公路上违反规定拖曳故障车、肇事车的;
在高速公路上货运机动车车厢、二轮摩托车载人的;
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不按规定超车的;
不按规定让行的;
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的;
逆向行驶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在高速公路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的;
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线、警告标线指示的;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
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
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在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的,或者驾驶的机动车牵引挂车的;
不按规定牵引故障机动车的;
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机动车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乘坐人员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不按规定会车的;
驾驶摩托车后座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的,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的; 其他违反机动车载物规定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公安部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通违章扣分标准
昨天,公安部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公布,修订后除对驾考科目作了具体统一外,还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一次扣12分,吸毒者将不能申请驾驶证,并禁止醉酒驾车行为人增驾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据悉,这些修改是首次对驾照申请和考试进行统一,新规定将于4月1日起施行。
考试科目和内容
新修订的《规定》中分别对法规考试、桩考和路考三项考试科目及其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在科目一的法规考试中,考试题库的结构和基本题型由公安部制定,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建立考试题库。
科目二的考试项目包括: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限速通过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百米加减挡、起伏路行驶。
科目三的路考基本项目包括: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
驾驶证分为三种
规定明确,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的数据库标准和软件全国统一。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分为6年、10年和长期。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吸毒者不能申请驾照
规定还明确了不能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群。他们是: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醉酒驾车禁申客车驾证
此外,规定明确: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有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行为,机动车驾驶证未被吊销的。上述情况不能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准驾车型驾驶证。
交通违章扣分标准一览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
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
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连续驾驶公路客运车辆或者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
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在高速公路上驾车低于规定最低车速的;
在高速公路上违反规定拖曳故障车、肇事车的;
在高速公路上货运机动车车厢、二轮摩托车载人的;
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不按规定超车的;
不按规定让行的;
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的;
逆向行驶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在高速公路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的;
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线、警告标线指示的;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
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
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在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的,或者驾驶的机动车牵引挂车的;
不按规定牵引故障机动车的;
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机动车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乘坐人员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不按规定会车的;
驾驶摩托车后座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的,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的; 其他违反机动车载物规定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