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十二五”残疾人康复服务档案
(2011—2015年)
姓名
省
地、市 区、县(市) 街道、乡镇 社区、村
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编制
目 录
1、
2、
3、
4、
使用说明 康复需求调查表 康复服务记录 康复服务评估
使 用 说 明
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既是我国政府提出的奋斗目标,也是残疾人的迫切需求。在基层使用统一规范、适合各类残疾人的康复服务档案,是掌握残疾人康复需求,提供有针对性服务,确保康复质量的关键环节,也是科学推进社区康复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依据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各地应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建立康复服务档案。为此,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和中国残疾人康复协会相关专家,并征求了地方意见,编制了“残疾人康复服务档案”。该档案包括:康复需求调查表、康复服务记录、康复服务评估三个部分,现就使用及填写方法说明如下:
一、康复需求调查表
此表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康复需求调查的基础上负责组织填写,保存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委托的社区康复站。其内容包括残疾人及其家庭的基本情况和各类残疾人的基本康复需求。填写人员根据残疾人的实际情况在相应的□中划√或填写文字。“其它需求”栏中填写本表未包括的康复需求内容。
二、康复服务记录
康复服务记录由提供康复服务的人员于每次服务后如实填写。“服务情况”主要填写提供服务的项目、方式、康复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康复服务计划等。服务人员于每次服务后签名,并交回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委托的社区康复站。
三、康复服务评估
康复服务评估于每年第四季度进行。内容包括“残疾人康复服务满意程度”、“服务效果评估”和“下年度康复服务建议”三方面。“残疾人康复服务满意程度”由残疾人或其监护人在相应□划√并签名;“服务效果评估”和“下年度康复服务建议”由评估负责人分别在相应□划√和文字描述;评估后由评估负责人签名并交回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委托的社区康复站。
康复需求调查表
(可另加页)
编号:
“十二五”残疾人康复服务档案
(2011—2015年)
姓名
省
地、市 区、县(市) 街道、乡镇 社区、村
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编制
目 录
1、
2、
3、
4、
使用说明 康复需求调查表 康复服务记录 康复服务评估
使 用 说 明
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既是我国政府提出的奋斗目标,也是残疾人的迫切需求。在基层使用统一规范、适合各类残疾人的康复服务档案,是掌握残疾人康复需求,提供有针对性服务,确保康复质量的关键环节,也是科学推进社区康复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依据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各地应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建立康复服务档案。为此,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和中国残疾人康复协会相关专家,并征求了地方意见,编制了“残疾人康复服务档案”。该档案包括:康复需求调查表、康复服务记录、康复服务评估三个部分,现就使用及填写方法说明如下:
一、康复需求调查表
此表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康复需求调查的基础上负责组织填写,保存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委托的社区康复站。其内容包括残疾人及其家庭的基本情况和各类残疾人的基本康复需求。填写人员根据残疾人的实际情况在相应的□中划√或填写文字。“其它需求”栏中填写本表未包括的康复需求内容。
二、康复服务记录
康复服务记录由提供康复服务的人员于每次服务后如实填写。“服务情况”主要填写提供服务的项目、方式、康复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康复服务计划等。服务人员于每次服务后签名,并交回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委托的社区康复站。
三、康复服务评估
康复服务评估于每年第四季度进行。内容包括“残疾人康复服务满意程度”、“服务效果评估”和“下年度康复服务建议”三方面。“残疾人康复服务满意程度”由残疾人或其监护人在相应□划√并签名;“服务效果评估”和“下年度康复服务建议”由评估负责人分别在相应□划√和文字描述;评估后由评估负责人签名并交回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委托的社区康复站。
康复需求调查表
(可另加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