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专家认为,对专利质量的研究应融入知识经济系统中,进行系统化的分析研究。这便涉及到专利质量和专利权经济价值的关系。专利质量是专利权经济价值的前提,专利权经济价值是专利质量的实践,没有专利质量就不存在专利权经济价值。
近年来,我国通过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发明创造数量迅猛增长,专利审查能力大幅提升,知识产权意识大幅提高,知识产权大国地位已确立,并且越来越重视专利的质量。但是如何科学地界定专利质量仍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
现在全球主要创新国家纷纷关注专利质量问题。社会各界开始对专利撰写质量、专利行政部门的审查质量和授权标准进行反思。但是,目前对专利质量的反思未从专利权的财产权属性出发全面研究专利质量,而是将其割裂开来。知识经济时代,社会的财产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专利权与有形资产一起成为重要的财产形式。
笔者认为,在新财产观念的语境下,对专利质量的研究应融入知识经济系统中,进行系统化的分析研究。这便涉及到专利质量和专利权经济价值的关系。专利质量是专利权经济价值的前提,专利权经济价值是专利质量的实践,没有专利质量就不存在专利权经济价值。
只有将专利质量评价融入专利权经济价值分析中,以系统化的方法研究专利质量才有机会开创专利质量研究的新局面。对于专利权经济价值分析,笔者首先从内涵和外延两个不同的角度界定了专利权经济价值。专利权经济价值的内涵是指以专利文件为载体,以专利行政部门授予的排他性权利为核心,以司法机关的司法确认为边界,藉由权利人行使而呈现的经济价值。专利权经济价值的外延是指专利权人(企业)以产业结构化为导向,通过各部门协同化的运作机制,形成控制供应链、分配价值链、主导产业链的竞争优势,并藉此获取的多元化经济利益。
通过专利权经济价值的内涵与外延,可以理解本文所指的经济价值不是狭义的专利权人通过运用专利权直接获得的金钱收益,而是广义的将专利权放在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中,通过专利权人的运作在商业竞争中所表现出一种竞争优势。专利权在商业竞争中所表现出的竞争优势通过专利排他权实现,亦即发明专利权被授予后,除专利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高质量的专利权代表着较高的排他性程度,即在商业竞争中扮演着较大的竞争优势。
专利质量不是非黑即白,而是模糊的,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说专利质量是灰色的。从专利代理人撰写的专利文件来看,语言表达方式的多样性,决定了对专利文件的撰写质量的评价不存在统一的标准。尽管对专利文件中文字用词和语法的精确性、权项组合的逻辑性、保护范围的涵盖性的评价,远不像专利引证次数、被引证次数、权利要求数量、发明人数量、科学关联度、即时影响力等简单直观,但是笔者认为,这些难以量化的评价要素才是决定专利质量的关键所在。权利要求数量、发明人数量等数据虽然简单直观,但是这些指标割裂了专利的制度基础和产业属性。
需要说明的是,专利质量并非非黑即白,而是灰色的,并不否认可以对专利质量进行科学的评价。只是未来对专利质量的研究应融入一个体系化的评价系统,与专利权经济价值联系起来,以产业结构化的视角研究专利权在商业竞争中的非常竞争优势,以此推动专利质量研究进入一片新的广阔天地。(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刘运华)
(文章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编者按:专家认为,对专利质量的研究应融入知识经济系统中,进行系统化的分析研究。这便涉及到专利质量和专利权经济价值的关系。专利质量是专利权经济价值的前提,专利权经济价值是专利质量的实践,没有专利质量就不存在专利权经济价值。
近年来,我国通过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发明创造数量迅猛增长,专利审查能力大幅提升,知识产权意识大幅提高,知识产权大国地位已确立,并且越来越重视专利的质量。但是如何科学地界定专利质量仍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
现在全球主要创新国家纷纷关注专利质量问题。社会各界开始对专利撰写质量、专利行政部门的审查质量和授权标准进行反思。但是,目前对专利质量的反思未从专利权的财产权属性出发全面研究专利质量,而是将其割裂开来。知识经济时代,社会的财产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专利权与有形资产一起成为重要的财产形式。
笔者认为,在新财产观念的语境下,对专利质量的研究应融入知识经济系统中,进行系统化的分析研究。这便涉及到专利质量和专利权经济价值的关系。专利质量是专利权经济价值的前提,专利权经济价值是专利质量的实践,没有专利质量就不存在专利权经济价值。
只有将专利质量评价融入专利权经济价值分析中,以系统化的方法研究专利质量才有机会开创专利质量研究的新局面。对于专利权经济价值分析,笔者首先从内涵和外延两个不同的角度界定了专利权经济价值。专利权经济价值的内涵是指以专利文件为载体,以专利行政部门授予的排他性权利为核心,以司法机关的司法确认为边界,藉由权利人行使而呈现的经济价值。专利权经济价值的外延是指专利权人(企业)以产业结构化为导向,通过各部门协同化的运作机制,形成控制供应链、分配价值链、主导产业链的竞争优势,并藉此获取的多元化经济利益。
通过专利权经济价值的内涵与外延,可以理解本文所指的经济价值不是狭义的专利权人通过运用专利权直接获得的金钱收益,而是广义的将专利权放在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中,通过专利权人的运作在商业竞争中所表现出一种竞争优势。专利权在商业竞争中所表现出的竞争优势通过专利排他权实现,亦即发明专利权被授予后,除专利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高质量的专利权代表着较高的排他性程度,即在商业竞争中扮演着较大的竞争优势。
专利质量不是非黑即白,而是模糊的,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说专利质量是灰色的。从专利代理人撰写的专利文件来看,语言表达方式的多样性,决定了对专利文件的撰写质量的评价不存在统一的标准。尽管对专利文件中文字用词和语法的精确性、权项组合的逻辑性、保护范围的涵盖性的评价,远不像专利引证次数、被引证次数、权利要求数量、发明人数量、科学关联度、即时影响力等简单直观,但是笔者认为,这些难以量化的评价要素才是决定专利质量的关键所在。权利要求数量、发明人数量等数据虽然简单直观,但是这些指标割裂了专利的制度基础和产业属性。
需要说明的是,专利质量并非非黑即白,而是灰色的,并不否认可以对专利质量进行科学的评价。只是未来对专利质量的研究应融入一个体系化的评价系统,与专利权经济价值联系起来,以产业结构化的视角研究专利权在商业竞争中的非常竞争优势,以此推动专利质量研究进入一片新的广阔天地。(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刘运华)
(文章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