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二○一四年五月
目 录
1. 专业工程特点及其技术质量标准 . ............................................................................................................................. 1 1.1专业工程特点 ...................................................................................................................................................... 1 1.2技术及其质量标准 .............................................................................................................................................. 1 2. 监理工作范围及重点 . ................................................................................................................................................. 6 2.1监理工作范围 ....................................................................................................................................................... 6 2.2监理工作重点 ...................................................................................................................................................... 6 3. 监理工作流程 . ............................................................................................................................................................. 7 4. 监理工作控制要点、目标及监控手段 . ..................................................................................................................... 8 4.1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 8 4.2监理工作目标 .................................................................................................................................................... 10 4.3监理控制手段 .................................................................................................................................................... 10 5.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 ............................................................................................................................................... 13 6. 具体旁站部位和工序 . ............................................................................................................................................... 16 7. 施工安全管理 . ......................................................................................................................................................... 19
1. 专业工程特点及其技术质量标准
1.1工程概况
介休市介休东站站前广场与市内道路连接工程,起点位于介休东站站前广场,终点与纬二路相连,相连处纬二路的里程为K3+388.8。该工程全线为直线,全长1150m 。(含断链),本工程设计起点里程为KO+481.88,终止里程为K1+631.88,桥梁设计起点为K0+713.95,设计终点为K1+542.05,桥梁长度为828.1m 。桥梁孔跨布臵为2-4*30m小箱梁+1-(68+116+68)m 连续钢构+2-4*30+1-3*30m小箱梁,该工程跨越南同蒲铁路、安泰集团货场专用线、省道东夏线、张义线、工业园区西路及乡村沥青路。
1.2专业工程特点
本工程基坑开挖为二级基坑,部分基坑开挖深度超过5.0m, 其中9#墩和10#墩作业是施工的重点和难点。临近既有铁路线,采用直径1.2m ,间距1.5m 的钻孔围护桩保护法施工,深基坑开挖施工与前后施工环节搭接密切,前期围护结构没有保证质量或后期底板没有及时施工,都可能引起工程事故。除此之外,深基坑开挖工程本身也要求施工队伍要严格按规范要求施工,否则围护结构变形,导致周围管线、道路、建筑物破坏,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难以估计。降水工程使用不当,将使周围地基土发生不可恢复的差异沉降。深基坑开挖受天气影响也是造成风险系数大的一个重要因素,降雨将直接引起基坑积水无法施工,或挖方、堆土边坡失稳造成工程事故。
1.3技术及其质量标准
1.3.1 基坑平面位臵、坑底尺寸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和施工工艺设计要求。 1.3.2基坑开挖方法和支护形式必须符合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 1.3.3 基底地质条件及承载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1.3.4 基坑回填填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夯实应符合规定。
1.3.5 基底高程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基底高程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对每个基坑检查不少于5处。
1.3.6 钢筋原材料、加工、连接和安装的检验必须符合现行《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2-2008)中的规定。
1、钢筋应按不同钢种、等级、牌号、规格及生产厂家分批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钢筋在运输、储存、加工过程中应防止锈蚀、污染和变形。
2、钢筋的级别、种类和直径应按设计要求采用。当需要代换时,应由设计单位作变更设计。
3、钢筋弯制前应先调直。钢筋宜优先选用机械方法调直。当采用冷拉法进行调直时,HPB235钢筋冷拉率不得大于2%;HRB335、HRB400钢筋冷拉率不得大于1%。钢筋下料前,应核对钢筋品种、规格、等级及加工数量,并应根据设计要求和钢筋长度配料。下料后应按种类和使用部位分别挂牌标明。
4、钢筋接头宜采用焊接接头或机械连接接头。
5、当钢筋直径≥12mm 时,应采用焊接;当钢筋<12mm 时,采用绑扎。焊接及绑扎长度严格按《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中的要求执行。
6、钢筋骨架和钢筋网片的交叉点焊宜采用电阻点焊。
7、在同一根钢筋上宜少设接头,钢筋接头应设在受力较小区段,不宜位于构件的最大弯矩处,在任一焊接或绑扎接头长度区段内,同一根钢筋不得有两个接头,在该区段内的受力钢筋,其接头的截面面积占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
应符合下表中规定;
8、热轧光圆钢筋和热轧带肋钢筋的接头应采用双面焊缝,在脚手架上进行双面焊接困难时方可采用单面焊接,当采用搭接焊时,两连接钢筋轴线应一致。双面焊接的长度不得小于5d ,单面焊缝的长度不得小于10d (d 为钢筋直径)。
9当采用帮条焊时,帮条直径、级别应与被焊接钢筋一致,帮条长度:双面焊缝不得小于5d ,单面焊缝不得小于10d (d 为主筋直径)。帮条与被焊钢筋的轴线应在同一平面上,两主筋端面的间隙应为2~4mm 。搭接焊和帮条焊接头的焊缝高度应等于或大于0.3d ,并不得小于4mm ;焊缝宽度应等于或大于0.7d(d为主筋直径) ,并不得小于8mm 。
10、采用搭接焊、帮条焊的接头,应逐个进行外观检查。焊缝表面应平顺、无裂纹、夹渣和较大的焊瘤等缺陷,在同条件下完成并经外观检查合格的焊接接头,以300个作为一批(不足300个,也按一批计),从中切取3个试件,作拉伸试验。拉伸试验应符合《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2-2008)规范中的第6.3.4条第4款规定。
11、焊接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有关规定。
12、钻孔桩钢筋骨架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规定。
钻孔桩钢筋骨架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1.3.7 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设计、表面质量、水下混凝土施工的检验必须符合现行《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2-2008)的规定。
(1)在灌注水下混凝土前,宜向孔底射水(或射风)翻动沉淀物3~5min 。 (2)混凝土应连续灌注,中途停顿时间不宜大于30min 。 (3)在灌注过程中,导管的埋臵深度宜控制在2~6m 。 (4)灌注混凝土应采取防止钢筋骨架上浮的措施。 (5)灌注的桩顶标高应比设计高出0.5~1m 。
(6)使用全护筒灌注水下混凝土时,护筒底端应埋于混凝土内部小于1.5m ,随导管提升逐步上拔护筒。
1.3.8基础施工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基础施工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2. 监理工作范围及重点
2.1监理工作范围
监理工作范围为:本监理合同段内的所有桥梁深基坑施工。 2.2监理工作重点 开挖5米以上深基坑。 2.2.1开挖边坡控制。 2.2.2机械开挖控制。 2.2.3基坑支护控制。 2.2.4基坑临边防护。 2.2.4基坑回填。
3. 监理工作流程
深基坑施工监理工作流程框图
4. 监理工作控制要点、目标及监控手段
4.1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4.1.1深基坑施工质量控制基本要求
4.1.1.1监理工程师应审批承包单位的施工方案,重点审查开挖范围、开挖坡度、支护方案、弃土位臵、防排水、安全防护等措施。
4.1.1.2检查施工放样成果、基坑开挖方式和支护形式。督促承包单位对支护结构、周围环境随时进行观察和监测。
4.1.1.3当基坑开挖接近基底20cm 时,监理工程师应到场检查。应避免超挖。
4.1.1.4检查基坑平面位臵、坑底尺寸、基底高程。
4.1.1.5检查基底处理和排水情况。挖至标高的土质基坑,不得长久暴露,扰动或浸泡。符合要求后,尽快进行基础混凝土或砌筑施工。
4.1.2钢板桩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4.1.2.1检查钢板桩围堰打设、清基情况,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4.1.2.2钢板桩接长时,应采取等强度焊接接长,相邻钢板桩接头上下错开2m 以上。
4.1.2.3经过整修或焊接的钢板桩应做锁口,并通过试验,监理工程师并检查试验记录。
4.1.2.4检查钢板桩桩尖高程、到达设计高程后的倾斜度(不应大于1%)、合龙时楔形桩上下口宽度差(不应大于桩长2%),以及围堰形状、内围尺寸。
4.1.3. 深基坑测量放样施工监理工作要点 施工单位应做的工作:
4.1.3.1核对资料,现场复核:实地检查导线点、控制点、基准线、水准
点的位臵,及相关测量资料是否正确。
4.1.3.2建立精密网控制点和加密导线点护桩,确保基坑开挖能符合设计要求。
4.1.3.3 建立水准基点及加密水准点护桩。
4.1.3.4 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资料,在进行工程测量复核过程中负责补设遗失和损坏的永久性标桩;根据需要建立闭合导线。
4.1.3.5在合同执行期间,将施工中的永久性标桩进行固定、保护,并树立易识别的标志或涂上鲜明的颜色,以便保留这些标桩至工程竣工验收。
4.1.3.6在场地清理平整符合要求后,做好基坑位臵的精确放样,并制定保护措施,向现场技术人员交代清楚,以便于施工过程中检查和控制。
4.1.4测量监理工程师应做的工作:
4.1.4.1监督复测承包单位的放样测量,主要包括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测量,所使用的仪器是否符合精度要求。
4.1.4.2对施工单位复测的闭合导线及加密导线进行抽测,对承包单位的测量精度(闭合差)进行反算。
4.1.4.3检查施工单位的测量放样记录。
4.1.4.4 发现施工单位定线放样中的问题,如发现定线与设计资料不符或不符合规范的精度要求,要研究偏差的原因。如果属于测量的原因,应通知施工单位重新测量;如果属于设计上的错误,则应尽快通知业主和设计单位重作定线计算。
4.1.4.5 及时将复测结果告诉桥梁监理工程师,以便于过程控制。 4.1.4.6墩、台施工完毕进行基坑回填时应两边对称填筑并夯实,尽量恢复原地面。
4.2监理工作目标 4.2.1. 工程质量目标:
4.2.1.1实行严格监理、及时监控、适时纠偏,采取旁站、测量、试验、抽检、巡视等方法,严格工序(过程)控制,以扎实的工作质量确保深基坑工程质量。
4.2..1.2 确保基础工程施工质量一次性合格达标。 4.2. 1.3 重大质量事故发生率为零。 4.2.2工程进度目标
4.2.2.1要求施工单位按进度计划中的节点时间进行分解和控制,督促其严格执行进度计划,当发现进度较慢,可能影响计划完成时,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增加资源配臵等措施予以弥补,同时采取必要的监理手段,以确保进度目标的实现。
4.2.3 安全环保目标
4.2.3..1 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条例制度、技术规程和批准的措施方案、监理细则进行监理,以实现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
4.3监理控制手段 4.3.1方案审查与批准
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2-2008)等对深基坑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4.3.2过程检查与控制 检查内容如下:
1. 是否按照设计文件和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 2. 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否合格;
3.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尤其是质检人员是否到岗到位;
4. 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工艺操作要求,特种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 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6. 已施工部位是否存在质量缺陷。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监理工程师宜采用照相、录像等手段予以记录,并向承包单位发出整改指令。
7. 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以及工程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并填写《旁站监理记录表》。
8. 旁站时:
(1)检查承包单位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在现场跟班检查施工过程中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承包单位进行检验;
(4)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 4.3.3巡视 具体内容如下:
1. 是否按照设计文件和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 2. 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否合格;
3.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尤其是质检人员是否到岗到位;
4. 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工艺操作要求,特种操作
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 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6. 已施工部位是否存在质量缺陷。
5.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5.1 施工阶段
5.1.1 测量定位检查:检查承台基坑放样的位臵。基坑放样后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5.1.2审批开工报告:在深基坑施工前,承包单位应提交《深基坑施工方案组织设计》,并附有:
5.1.2.1深基坑施工的技术与组织设计; 5.1.2.2深基坑的坐标计算和测量定位方案; 5.1.2.3到位的设备清单; 5.1.2.4施工管理人员名单;
5.1.2.5所有施工材料的检测试验报告; 5.1.2.6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5.1.3深基坑开挖过程控制
5.1.3.1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审批的施组进行施工。
5.1.3.2要求施工单位按照施组要求备足支护材料等物资设备,确保施工中一旦出现坍塌、涌水等险情,可立即进行应急处理。
5.1.3.3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掌握天气情况,根据天气情况合理安排施工。无法避开恶劣天气时应作好充分的应对准备。
5.1.3.4控制开挖坡度和宽度,保证立模施工空间和排水沟通畅。 5.1.3.5基坑上沿1.5米内不得堆放重物、不得通行大型机械。无法避免时应加强支护。
5.1.3.6弃土应按要求弃于弃土场,并满足环保要求。 5.1.4混凝土封底的旁站检查
5.1.4.1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5.1.4.2跟班监督检查混凝土的和易性、流动性,混凝土试件的留臵数量,见证坍落度试验。
5.1.4.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拌制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并根据现行验收标准的要求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检验。
5.1.4.4砼灌注结束时,复核基坑的基底标高。
5.1.4.5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在灌注过程中如出现不正常现象,应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措施。
5.1.5 交工验收阶段
5.1.5.1 深基坑工程,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再由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按照《《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2-2008)进行验收,验收时基坑应开挖至设计标高。
5.1.5.2深基坑工程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交下列资料: 5.1.5.2.1基坑测量放线图; 5.1.5.2.2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5.1.5.2.3原材料试验报告; 5.1.5.2.4封底混凝土灌注记录;
5.1.5.2.5基础的竣工平面图(基坑开挖至设计标高图); 5.1.5.2.6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5.1.5.2.7混凝土试件的检测报告。
5.1.5.3监理工程师应核对基坑开挖及混凝土质量是否与设计相符。
6. 具体旁站部位和工序
1. 旁站具体部位及工序
深基坑开挖、钢板桩与围护桩施工、基底处理。 2. 旁站监理人员的职责
(1)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检查施工单位技术交底、安全交底情况是否满足施工需要。 (3)检查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和混凝土的有关质量证明文件,并在现场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复检,对需见证取样试验的按规定进行见证,对需平行检验的进行平行检验。
(4)在现场跟班监督重要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 3. 旁站监理的程序和方法 (1)旁站监理的程序
1)落实旁站监理人员、进行旁站监理技术交底、配备必要的旁站监理设施。
2)对施工单位人员、机械、材料、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及上一道工序质量报验等进行检查。
3)具备旁站监理条件时,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项目清单实施旁站监理工作,并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4)旁站监理过程中,旁站监理人员发现施工质量和安全隐患时,按规定及时上报;
5)旁站结束后,旁站监理人员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
6)旁站监理人员应及时、准确地记录旁站监理内容,施工单位应在旁站
监理记录上签字确认。
7)旁站监理记录的内容应包括:旁站监理的部位或工序、时间、地点、气候、主要施工内容、发现或存在的问题及处理过程。
总(副) 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旁站监理记录确认其部位或工序的工程质量。工程竣工验收后,旁站监理记录应及时归档。
旁站监理程序
(2) 旁站监理的方法: 1)监督、检查;
2)测量、量测和目测; 3)见证取样和试验;
4)对施工过程全天候跟踪监理;
5)对测量、试验数据平行做记录或对施工单位记录数据进行监督。
7. 施工安全管理
7.1审查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是否有效,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7.2审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通车、通航保护措施;
(2)地下管线保护措施;
(3)基坑支护与降水、围堰、土石方开挖、起重吊装、等施工方案;
(4)冬、雨季施工方案;
(5)施工总平面布臵图及防排水、防火措施。
7.3审查承包单位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计划和安全交底安排。
7.4审核承包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核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记录并备案。
7.5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7.6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对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进行定期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应当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情况严重,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检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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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二○一四年五月
目 录
1. 专业工程特点及其技术质量标准 . ............................................................................................................................. 1 1.1专业工程特点 ...................................................................................................................................................... 1 1.2技术及其质量标准 .............................................................................................................................................. 1 2. 监理工作范围及重点 . ................................................................................................................................................. 6 2.1监理工作范围 ....................................................................................................................................................... 6 2.2监理工作重点 ...................................................................................................................................................... 6 3. 监理工作流程 . ............................................................................................................................................................. 7 4. 监理工作控制要点、目标及监控手段 . ..................................................................................................................... 8 4.1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 8 4.2监理工作目标 .................................................................................................................................................... 10 4.3监理控制手段 .................................................................................................................................................... 10 5.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 ............................................................................................................................................... 13 6. 具体旁站部位和工序 . ............................................................................................................................................... 16 7. 施工安全管理 . ......................................................................................................................................................... 19
1. 专业工程特点及其技术质量标准
1.1工程概况
介休市介休东站站前广场与市内道路连接工程,起点位于介休东站站前广场,终点与纬二路相连,相连处纬二路的里程为K3+388.8。该工程全线为直线,全长1150m 。(含断链),本工程设计起点里程为KO+481.88,终止里程为K1+631.88,桥梁设计起点为K0+713.95,设计终点为K1+542.05,桥梁长度为828.1m 。桥梁孔跨布臵为2-4*30m小箱梁+1-(68+116+68)m 连续钢构+2-4*30+1-3*30m小箱梁,该工程跨越南同蒲铁路、安泰集团货场专用线、省道东夏线、张义线、工业园区西路及乡村沥青路。
1.2专业工程特点
本工程基坑开挖为二级基坑,部分基坑开挖深度超过5.0m, 其中9#墩和10#墩作业是施工的重点和难点。临近既有铁路线,采用直径1.2m ,间距1.5m 的钻孔围护桩保护法施工,深基坑开挖施工与前后施工环节搭接密切,前期围护结构没有保证质量或后期底板没有及时施工,都可能引起工程事故。除此之外,深基坑开挖工程本身也要求施工队伍要严格按规范要求施工,否则围护结构变形,导致周围管线、道路、建筑物破坏,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难以估计。降水工程使用不当,将使周围地基土发生不可恢复的差异沉降。深基坑开挖受天气影响也是造成风险系数大的一个重要因素,降雨将直接引起基坑积水无法施工,或挖方、堆土边坡失稳造成工程事故。
1.3技术及其质量标准
1.3.1 基坑平面位臵、坑底尺寸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和施工工艺设计要求。 1.3.2基坑开挖方法和支护形式必须符合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 1.3.3 基底地质条件及承载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1.3.4 基坑回填填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夯实应符合规定。
1.3.5 基底高程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基底高程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对每个基坑检查不少于5处。
1.3.6 钢筋原材料、加工、连接和安装的检验必须符合现行《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2-2008)中的规定。
1、钢筋应按不同钢种、等级、牌号、规格及生产厂家分批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钢筋在运输、储存、加工过程中应防止锈蚀、污染和变形。
2、钢筋的级别、种类和直径应按设计要求采用。当需要代换时,应由设计单位作变更设计。
3、钢筋弯制前应先调直。钢筋宜优先选用机械方法调直。当采用冷拉法进行调直时,HPB235钢筋冷拉率不得大于2%;HRB335、HRB400钢筋冷拉率不得大于1%。钢筋下料前,应核对钢筋品种、规格、等级及加工数量,并应根据设计要求和钢筋长度配料。下料后应按种类和使用部位分别挂牌标明。
4、钢筋接头宜采用焊接接头或机械连接接头。
5、当钢筋直径≥12mm 时,应采用焊接;当钢筋<12mm 时,采用绑扎。焊接及绑扎长度严格按《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中的要求执行。
6、钢筋骨架和钢筋网片的交叉点焊宜采用电阻点焊。
7、在同一根钢筋上宜少设接头,钢筋接头应设在受力较小区段,不宜位于构件的最大弯矩处,在任一焊接或绑扎接头长度区段内,同一根钢筋不得有两个接头,在该区段内的受力钢筋,其接头的截面面积占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
应符合下表中规定;
8、热轧光圆钢筋和热轧带肋钢筋的接头应采用双面焊缝,在脚手架上进行双面焊接困难时方可采用单面焊接,当采用搭接焊时,两连接钢筋轴线应一致。双面焊接的长度不得小于5d ,单面焊缝的长度不得小于10d (d 为钢筋直径)。
9当采用帮条焊时,帮条直径、级别应与被焊接钢筋一致,帮条长度:双面焊缝不得小于5d ,单面焊缝不得小于10d (d 为主筋直径)。帮条与被焊钢筋的轴线应在同一平面上,两主筋端面的间隙应为2~4mm 。搭接焊和帮条焊接头的焊缝高度应等于或大于0.3d ,并不得小于4mm ;焊缝宽度应等于或大于0.7d(d为主筋直径) ,并不得小于8mm 。
10、采用搭接焊、帮条焊的接头,应逐个进行外观检查。焊缝表面应平顺、无裂纹、夹渣和较大的焊瘤等缺陷,在同条件下完成并经外观检查合格的焊接接头,以300个作为一批(不足300个,也按一批计),从中切取3个试件,作拉伸试验。拉伸试验应符合《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2-2008)规范中的第6.3.4条第4款规定。
11、焊接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有关规定。
12、钻孔桩钢筋骨架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规定。
钻孔桩钢筋骨架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1.3.7 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设计、表面质量、水下混凝土施工的检验必须符合现行《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2-2008)的规定。
(1)在灌注水下混凝土前,宜向孔底射水(或射风)翻动沉淀物3~5min 。 (2)混凝土应连续灌注,中途停顿时间不宜大于30min 。 (3)在灌注过程中,导管的埋臵深度宜控制在2~6m 。 (4)灌注混凝土应采取防止钢筋骨架上浮的措施。 (5)灌注的桩顶标高应比设计高出0.5~1m 。
(6)使用全护筒灌注水下混凝土时,护筒底端应埋于混凝土内部小于1.5m ,随导管提升逐步上拔护筒。
1.3.8基础施工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基础施工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2. 监理工作范围及重点
2.1监理工作范围
监理工作范围为:本监理合同段内的所有桥梁深基坑施工。 2.2监理工作重点 开挖5米以上深基坑。 2.2.1开挖边坡控制。 2.2.2机械开挖控制。 2.2.3基坑支护控制。 2.2.4基坑临边防护。 2.2.4基坑回填。
3. 监理工作流程
深基坑施工监理工作流程框图
4. 监理工作控制要点、目标及监控手段
4.1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4.1.1深基坑施工质量控制基本要求
4.1.1.1监理工程师应审批承包单位的施工方案,重点审查开挖范围、开挖坡度、支护方案、弃土位臵、防排水、安全防护等措施。
4.1.1.2检查施工放样成果、基坑开挖方式和支护形式。督促承包单位对支护结构、周围环境随时进行观察和监测。
4.1.1.3当基坑开挖接近基底20cm 时,监理工程师应到场检查。应避免超挖。
4.1.1.4检查基坑平面位臵、坑底尺寸、基底高程。
4.1.1.5检查基底处理和排水情况。挖至标高的土质基坑,不得长久暴露,扰动或浸泡。符合要求后,尽快进行基础混凝土或砌筑施工。
4.1.2钢板桩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4.1.2.1检查钢板桩围堰打设、清基情况,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4.1.2.2钢板桩接长时,应采取等强度焊接接长,相邻钢板桩接头上下错开2m 以上。
4.1.2.3经过整修或焊接的钢板桩应做锁口,并通过试验,监理工程师并检查试验记录。
4.1.2.4检查钢板桩桩尖高程、到达设计高程后的倾斜度(不应大于1%)、合龙时楔形桩上下口宽度差(不应大于桩长2%),以及围堰形状、内围尺寸。
4.1.3. 深基坑测量放样施工监理工作要点 施工单位应做的工作:
4.1.3.1核对资料,现场复核:实地检查导线点、控制点、基准线、水准
点的位臵,及相关测量资料是否正确。
4.1.3.2建立精密网控制点和加密导线点护桩,确保基坑开挖能符合设计要求。
4.1.3.3 建立水准基点及加密水准点护桩。
4.1.3.4 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资料,在进行工程测量复核过程中负责补设遗失和损坏的永久性标桩;根据需要建立闭合导线。
4.1.3.5在合同执行期间,将施工中的永久性标桩进行固定、保护,并树立易识别的标志或涂上鲜明的颜色,以便保留这些标桩至工程竣工验收。
4.1.3.6在场地清理平整符合要求后,做好基坑位臵的精确放样,并制定保护措施,向现场技术人员交代清楚,以便于施工过程中检查和控制。
4.1.4测量监理工程师应做的工作:
4.1.4.1监督复测承包单位的放样测量,主要包括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测量,所使用的仪器是否符合精度要求。
4.1.4.2对施工单位复测的闭合导线及加密导线进行抽测,对承包单位的测量精度(闭合差)进行反算。
4.1.4.3检查施工单位的测量放样记录。
4.1.4.4 发现施工单位定线放样中的问题,如发现定线与设计资料不符或不符合规范的精度要求,要研究偏差的原因。如果属于测量的原因,应通知施工单位重新测量;如果属于设计上的错误,则应尽快通知业主和设计单位重作定线计算。
4.1.4.5 及时将复测结果告诉桥梁监理工程师,以便于过程控制。 4.1.4.6墩、台施工完毕进行基坑回填时应两边对称填筑并夯实,尽量恢复原地面。
4.2监理工作目标 4.2.1. 工程质量目标:
4.2.1.1实行严格监理、及时监控、适时纠偏,采取旁站、测量、试验、抽检、巡视等方法,严格工序(过程)控制,以扎实的工作质量确保深基坑工程质量。
4.2..1.2 确保基础工程施工质量一次性合格达标。 4.2. 1.3 重大质量事故发生率为零。 4.2.2工程进度目标
4.2.2.1要求施工单位按进度计划中的节点时间进行分解和控制,督促其严格执行进度计划,当发现进度较慢,可能影响计划完成时,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增加资源配臵等措施予以弥补,同时采取必要的监理手段,以确保进度目标的实现。
4.2.3 安全环保目标
4.2.3..1 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条例制度、技术规程和批准的措施方案、监理细则进行监理,以实现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
4.3监理控制手段 4.3.1方案审查与批准
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2-2008)等对深基坑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4.3.2过程检查与控制 检查内容如下:
1. 是否按照设计文件和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 2. 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否合格;
3.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尤其是质检人员是否到岗到位;
4. 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工艺操作要求,特种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 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6. 已施工部位是否存在质量缺陷。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监理工程师宜采用照相、录像等手段予以记录,并向承包单位发出整改指令。
7. 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以及工程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并填写《旁站监理记录表》。
8. 旁站时:
(1)检查承包单位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在现场跟班检查施工过程中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承包单位进行检验;
(4)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 4.3.3巡视 具体内容如下:
1. 是否按照设计文件和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 2. 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否合格;
3.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尤其是质检人员是否到岗到位;
4. 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工艺操作要求,特种操作
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 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6. 已施工部位是否存在质量缺陷。
5.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5.1 施工阶段
5.1.1 测量定位检查:检查承台基坑放样的位臵。基坑放样后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5.1.2审批开工报告:在深基坑施工前,承包单位应提交《深基坑施工方案组织设计》,并附有:
5.1.2.1深基坑施工的技术与组织设计; 5.1.2.2深基坑的坐标计算和测量定位方案; 5.1.2.3到位的设备清单; 5.1.2.4施工管理人员名单;
5.1.2.5所有施工材料的检测试验报告; 5.1.2.6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5.1.3深基坑开挖过程控制
5.1.3.1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审批的施组进行施工。
5.1.3.2要求施工单位按照施组要求备足支护材料等物资设备,确保施工中一旦出现坍塌、涌水等险情,可立即进行应急处理。
5.1.3.3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掌握天气情况,根据天气情况合理安排施工。无法避开恶劣天气时应作好充分的应对准备。
5.1.3.4控制开挖坡度和宽度,保证立模施工空间和排水沟通畅。 5.1.3.5基坑上沿1.5米内不得堆放重物、不得通行大型机械。无法避免时应加强支护。
5.1.3.6弃土应按要求弃于弃土场,并满足环保要求。 5.1.4混凝土封底的旁站检查
5.1.4.1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5.1.4.2跟班监督检查混凝土的和易性、流动性,混凝土试件的留臵数量,见证坍落度试验。
5.1.4.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拌制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并根据现行验收标准的要求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检验。
5.1.4.4砼灌注结束时,复核基坑的基底标高。
5.1.4.5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在灌注过程中如出现不正常现象,应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措施。
5.1.5 交工验收阶段
5.1.5.1 深基坑工程,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再由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按照《《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2-2008)进行验收,验收时基坑应开挖至设计标高。
5.1.5.2深基坑工程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交下列资料: 5.1.5.2.1基坑测量放线图; 5.1.5.2.2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5.1.5.2.3原材料试验报告; 5.1.5.2.4封底混凝土灌注记录;
5.1.5.2.5基础的竣工平面图(基坑开挖至设计标高图); 5.1.5.2.6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5.1.5.2.7混凝土试件的检测报告。
5.1.5.3监理工程师应核对基坑开挖及混凝土质量是否与设计相符。
6. 具体旁站部位和工序
1. 旁站具体部位及工序
深基坑开挖、钢板桩与围护桩施工、基底处理。 2. 旁站监理人员的职责
(1)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检查施工单位技术交底、安全交底情况是否满足施工需要。 (3)检查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和混凝土的有关质量证明文件,并在现场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复检,对需见证取样试验的按规定进行见证,对需平行检验的进行平行检验。
(4)在现场跟班监督重要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 3. 旁站监理的程序和方法 (1)旁站监理的程序
1)落实旁站监理人员、进行旁站监理技术交底、配备必要的旁站监理设施。
2)对施工单位人员、机械、材料、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及上一道工序质量报验等进行检查。
3)具备旁站监理条件时,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项目清单实施旁站监理工作,并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4)旁站监理过程中,旁站监理人员发现施工质量和安全隐患时,按规定及时上报;
5)旁站结束后,旁站监理人员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
6)旁站监理人员应及时、准确地记录旁站监理内容,施工单位应在旁站
监理记录上签字确认。
7)旁站监理记录的内容应包括:旁站监理的部位或工序、时间、地点、气候、主要施工内容、发现或存在的问题及处理过程。
总(副) 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旁站监理记录确认其部位或工序的工程质量。工程竣工验收后,旁站监理记录应及时归档。
旁站监理程序
(2) 旁站监理的方法: 1)监督、检查;
2)测量、量测和目测; 3)见证取样和试验;
4)对施工过程全天候跟踪监理;
5)对测量、试验数据平行做记录或对施工单位记录数据进行监督。
7. 施工安全管理
7.1审查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是否有效,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7.2审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通车、通航保护措施;
(2)地下管线保护措施;
(3)基坑支护与降水、围堰、土石方开挖、起重吊装、等施工方案;
(4)冬、雨季施工方案;
(5)施工总平面布臵图及防排水、防火措施。
7.3审查承包单位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计划和安全交底安排。
7.4审核承包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核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记录并备案。
7.5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7.6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对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进行定期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应当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情况严重,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检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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