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认识她那年,正是十八岁的秋天。她喜欢摘下金黄的叶子,放在书里面。他喜欢跟她一起走过高大的白杨树的感觉,喜欢她拉着他一起在秋风里面奔跑,风吹过发梢,一切似乎都是金色的。毕业后,他放弃了别的机会,和她去了她的家乡,一个小城。他以为能和她走过生命中所有的秋天。可在小城找到好的工作很不容易,不久她的家人就开始埋怨他没出息,不能让她过上体面的日子。他总是沉默着,她开始还为他辩解,可次数多了,也渐渐说不出什么了。生活的残酷渐渐超出了他的承受能力。终于在一个秋天,他离开了她和那个城市。许多年以后,他有了自己的家庭和孩子。有一天,孩子稚嫩地问他,爸爸你最喜欢哪个季节?他愣了一下,然后说爸爸最喜欢秋天。在他心里面,他最喜欢的是记忆中的那个秋天,那个认识她的十八岁的秋天,那个永远不再回来的金色的秋天。
他认识她那年,正是十八岁的秋天。她喜欢摘下金黄的叶子,放在书里面。他喜欢跟她一起走过高大的白杨树的感觉,喜欢她拉着他一起在秋风里面奔跑,风吹过发梢,一切似乎都是金色的。毕业后,他放弃了别的机会,和她去了她的家乡,一个小城。他以为能和她走过生命中所有的秋天。可在小城找到好的工作很不容易,不久她的家人就开始埋怨他没出息,不能让她过上体面的日子。他总是沉默着,她开始还为他辩解,可次数多了,也渐渐说不出什么了。生活的残酷渐渐超出了他的承受能力。终于在一个秋天,他离开了她和那个城市。许多年以后,他有了自己的家庭和孩子。有一天,孩子稚嫩地问他,爸爸你最喜欢哪个季节?他愣了一下,然后说爸爸最喜欢秋天。在他心里面,他最喜欢的是记忆中的那个秋天,那个认识她的十八岁的秋天,那个永远不再回来的金色的秋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