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安全教育之我见
——西安市公安局文化保卫支队 宋希斌 王宝林
安全是整个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保障,大学生的安全关系到学校、社会和国家稳定,得到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大学生的安全教育是素质教育的一部分,是高校政治思想教育的重要内容,提高大学生的安全防范能力,从“防”和“控”的前端抓起,也是公安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
一、开展对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必要性
(一)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高校向社会化、大众化发展的同时,校园已逐步变成开放型的“小社会”,校园内部和周边环境日趋复杂,侵害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案件时有发生,需要我们针对新形势、新问题、新情况加以分析研究,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提高防范能力,防患于未然,采取措施,提高风险意识,有效地减少和避免大学生安全问题的发生,为高校和谐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需要
培养高素质合格人才是高等教育的根本任务。当前,人才培养由过去的单一型向多元化发展,让大学生有针对性地学习必要的法律知识和安全知识,掌握必备的法律和安全防范技能,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预防犯罪,将会使同学们终生受益。反之,缺乏安全意识和法律知识,将造成学生知识结构不平衡,能力结构不合理。因此,加强安全教育,提高综合素质,是为今后大学生走向社会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奠定基础。
(三)预防为主的原则需要
大学阶段是学生一生中人格发展与完善的关键时期。对大学生的安全教育,是针对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法律知识安全防范意识;缺乏对社会消极因素的抵御能力以及心理问题突出为前提,有针对性地开展以预防为主的“前置”教育。所谓安全“前置”教育,是指有针对性地提高学生对可能发生的伤害性、灾难性、突发性事件的应变能力,提高自我保护、自我防范的能力为最终目标,达到“要我安全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
二、大学生安全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缺乏系统性
学校有“围墙”,学生与家长认为在学校很安全,在学校最放心。但现行体制是重管理、轻教育,以管代教,缺乏科学管理,许多学校忽视了安全教育,部分学校对安全教育缺乏系统性、全面性安排。安全教育无计划、无教师、无教材被摆在可有可无的位置,使大学生的安全教育缺乏保证。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时,只关注对事故的处理,而忽视了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教育。
(二)内容不明确,缺乏针对性
安全教育的内容针对性很强,需要有的放矢。对学生进行什么内容的安全教育,怎样进行教育,许多院校研究的不深、不透,表现在教育实践中预见性、可行性不足。在新形势下,学生们涉及最广泛的网络管理、知识产权、心理健康、治安动态、社会形势和许多新的法律、法规,还未纳入教育内容,因而使大学生安全教育缺少实用性。
(三)措施不得力,缺乏时代感
目前学校的安全教育措施主要是沿用传统方法,因而跟不上时代步伐,在落实手段,教育方法,实施途径上还不活不新,面对网络时代和信息时代的新形势,对学生缺乏吸引力和渗透力,还不能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自觉参与性。因此,安全教育还不能完全与时代相结合,与学生特点相结合,还不能完全贴近生活,贴近学生。
三、大学生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一)法律知识教育
开展法律知识教育的目的是让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律保护自己。对大学生开展法律知识教育,应从学生们日常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入手,如《宪法》、《刑法》、《教育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消防法》以及计算机安全、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法律和法规。应充分发挥高校公共基础课、法学专业课和法制教育讲座、论坛的作用。同时,学校应与政法机关联系,经常性的开展法律知识讲座与竞赛、模拟法庭、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使教育入耳、入脑、入心,提高安全教育的质量与效果。
(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
对大学生进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着力于教育大学生树立牢固的安全思想,增强安全责任,端正安全态度,呼唤他们重视生命安全与身心健康,对社会、家庭和个人负责,安全的度过大学时光。学校还要不断提升学生的社交和日常生活能力,掌握防范知识,学会自我保护,自我解救。
(三)校纪校规教育
校纪校规是规范在校大学生行为的基本准则,是把法律和道德规范化、具体化,是大学生行为指南,通过严肃校纪校规,遵守《学生手册》,形成遵纪守法氛围,各院校应当对校纪校规长抓不懈,特别是在新生入学期间,要开展“前置”性的学习、教育,养成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四)网络安全教育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应高度重视网络安全教育。大学生涉网问题,一是参与网上的违法犯罪行为;二是网上购物、交友被骗。因此要加强网络法律知识的学习、教育、宣传,防止大学生因网络法律知识的欠缺而参于违法犯罪。还要加强网络安全教育,使大学生增强自我防范、自我保护的能力。学校可请网络专家和网监警察有针对性的进行网络安全知识教育。
大学生安全教育之我见
——西安市公安局文化保卫支队 宋希斌 王宝林
安全是整个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保障,大学生的安全关系到学校、社会和国家稳定,得到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大学生的安全教育是素质教育的一部分,是高校政治思想教育的重要内容,提高大学生的安全防范能力,从“防”和“控”的前端抓起,也是公安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
一、开展对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必要性
(一)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高校向社会化、大众化发展的同时,校园已逐步变成开放型的“小社会”,校园内部和周边环境日趋复杂,侵害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案件时有发生,需要我们针对新形势、新问题、新情况加以分析研究,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提高防范能力,防患于未然,采取措施,提高风险意识,有效地减少和避免大学生安全问题的发生,为高校和谐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需要
培养高素质合格人才是高等教育的根本任务。当前,人才培养由过去的单一型向多元化发展,让大学生有针对性地学习必要的法律知识和安全知识,掌握必备的法律和安全防范技能,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预防犯罪,将会使同学们终生受益。反之,缺乏安全意识和法律知识,将造成学生知识结构不平衡,能力结构不合理。因此,加强安全教育,提高综合素质,是为今后大学生走向社会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奠定基础。
(三)预防为主的原则需要
大学阶段是学生一生中人格发展与完善的关键时期。对大学生的安全教育,是针对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法律知识安全防范意识;缺乏对社会消极因素的抵御能力以及心理问题突出为前提,有针对性地开展以预防为主的“前置”教育。所谓安全“前置”教育,是指有针对性地提高学生对可能发生的伤害性、灾难性、突发性事件的应变能力,提高自我保护、自我防范的能力为最终目标,达到“要我安全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
二、大学生安全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缺乏系统性
学校有“围墙”,学生与家长认为在学校很安全,在学校最放心。但现行体制是重管理、轻教育,以管代教,缺乏科学管理,许多学校忽视了安全教育,部分学校对安全教育缺乏系统性、全面性安排。安全教育无计划、无教师、无教材被摆在可有可无的位置,使大学生的安全教育缺乏保证。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时,只关注对事故的处理,而忽视了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教育。
(二)内容不明确,缺乏针对性
安全教育的内容针对性很强,需要有的放矢。对学生进行什么内容的安全教育,怎样进行教育,许多院校研究的不深、不透,表现在教育实践中预见性、可行性不足。在新形势下,学生们涉及最广泛的网络管理、知识产权、心理健康、治安动态、社会形势和许多新的法律、法规,还未纳入教育内容,因而使大学生安全教育缺少实用性。
(三)措施不得力,缺乏时代感
目前学校的安全教育措施主要是沿用传统方法,因而跟不上时代步伐,在落实手段,教育方法,实施途径上还不活不新,面对网络时代和信息时代的新形势,对学生缺乏吸引力和渗透力,还不能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自觉参与性。因此,安全教育还不能完全与时代相结合,与学生特点相结合,还不能完全贴近生活,贴近学生。
三、大学生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一)法律知识教育
开展法律知识教育的目的是让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律保护自己。对大学生开展法律知识教育,应从学生们日常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入手,如《宪法》、《刑法》、《教育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消防法》以及计算机安全、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法律和法规。应充分发挥高校公共基础课、法学专业课和法制教育讲座、论坛的作用。同时,学校应与政法机关联系,经常性的开展法律知识讲座与竞赛、模拟法庭、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使教育入耳、入脑、入心,提高安全教育的质量与效果。
(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
对大学生进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着力于教育大学生树立牢固的安全思想,增强安全责任,端正安全态度,呼唤他们重视生命安全与身心健康,对社会、家庭和个人负责,安全的度过大学时光。学校还要不断提升学生的社交和日常生活能力,掌握防范知识,学会自我保护,自我解救。
(三)校纪校规教育
校纪校规是规范在校大学生行为的基本准则,是把法律和道德规范化、具体化,是大学生行为指南,通过严肃校纪校规,遵守《学生手册》,形成遵纪守法氛围,各院校应当对校纪校规长抓不懈,特别是在新生入学期间,要开展“前置”性的学习、教育,养成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四)网络安全教育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应高度重视网络安全教育。大学生涉网问题,一是参与网上的违法犯罪行为;二是网上购物、交友被骗。因此要加强网络法律知识的学习、教育、宣传,防止大学生因网络法律知识的欠缺而参于违法犯罪。还要加强网络安全教育,使大学生增强自我防范、自我保护的能力。学校可请网络专家和网监警察有针对性的进行网络安全知识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