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干部人事档案归档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有效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干部人事和人才工作中的作用,根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省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对我校干部人事档案的归档内容、归档材料的形成等做出如下要求:
一、归档内容
干部档案是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在培养、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记载干部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到我校主要由以下部门生成档案材料。
(一)纪检、监察部门
1、县处级以上表彰奖励材料;
2、个人违规、违纪处分材料,包括处分决定、核实(调查) 报告、本人检查、交待、对处分决定的意见等。
(二)组织部
1、考察、考核干部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2、干部任免材料;
3、干部培训结业材料(三个月以上);
4、干部在基层挂职锻炼形成的材料;
5、县处级以上表彰奖励材料;
6、加入中国共产党、民主评议党员、退党等有关材料;
7、更改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入党时间的有关材料;
8、《干部人事档案“三个时间”审核认定表》;
9、政审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10、其他对考察、了解、使用干部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三)人事处
1、在干部人事工作中形成的履历表、简历表、各类人员登记表等材料;
2、专业技术考核表;
3、学历教育及业务进修、培训时间在三个月以上形成的有关材料;
4、评审(考试)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5、干部调动、军队复转人员安置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6、录用、聘用、解聘、辞退干部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7、办理工资、待遇等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8、离、退休审批表;
9、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国籍、参加工作时间等形成的有关材料;
10、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11、《干部人事档案“三个时间”审核认定表》和《学历学位审核登记表》。
12、其他对考察、了解、使用干部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四)审计处
审计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五)研究生学院
本校教职工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形成的有关材料,包括报考登记表、招生政审表、专家推荐书、成绩表、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生登记表、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决定书。
(六)统战部
1、参加民主党派形成的有关材料;
2、个人获县处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有关材料。
(七)工会
个人获县处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有关材料。
(八)团委
1、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和退团的有关材料;
2、个人获县处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有关材料。
(九)外事处
1、办理出国(出境)审批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2、出国留学学籍材料。
(十)老干部处
办理丧事形成的生平简介(悼词)。
二、归档要求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坚持“客观真实、完整规范、手续完备、信息准确”的原则。
(一)各部门在干部任免、调动、考察考核、培训、奖惩、出国审批、工资变动等工作中形成的材料,要及时归档。
(二)归档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文件材料。
(三)归档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具体要求如下:
1、归档材料各栏目应逐栏、逐项规范填写,没有填写内容的填“无”。
2、个人撰写的材料应有形成时间、本人签字。
3、凡规定应由各级组织审查盖章的,必须有组织盖章。
4、组织鉴定、审查结论(复查结论)、处分决定、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形成的综合材料等,须经本人见面签字,本人见面后未签字的由相关组织注明。
5、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录用审批表,必须注明批准的机关名称、时间和发文文号。
6、干部任用考察材料,按照《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制作,标题必须明确被考察人的姓名和拟任职务,内容要规范完整,统一打印(“考察人”必须由参加考察组成员二人以上签字)归档。
7、单位意见,属推荐性意见的,按“经××××年×月×日××会议研究,认为××同志(主要表现),同意推荐为×××”。属于审核性意见的,按“经研究,××同志符合 ××文件规定的条件,同意××”。不得简单加盖或填写“同意”二字。
8、出国、出境审批表,要注明往返的时间及外出的目的。
(四)对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人事处在移交相关材料时须附相应的《学历学位审核登记表》。
(五)对新调入人员,在原单位未进行过“三个时间”认定的,应由组织部或人事处对其进行审核认定并填写《三个时间认定表》后,与其他档案材料一并移交档案馆。
(六)纸张及页面设计要求:A4型纸,左边距为2—2.5厘米、下边距2厘米,个人下载打印形成的材料要求正反两面打印。
(七)归档材料一般用计算机打印或用中性笔、黑蓝墨水填写,不得用铅笔、圆珠笔或纯蓝墨水、红墨水填写,不得用复印件(含表格)、传真件归档。
(八)除单位或部门印章、领导名章用珠红色印油外,审核、审批及签字章一律用黑蓝色印油。
(九)档案馆不接收个人归档材料。
(十)不属于归档范围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
**大学干部人事档案归档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有效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干部人事和人才工作中的作用,根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省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对我校干部人事档案的归档内容、归档材料的形成等做出如下要求:
一、归档内容
干部档案是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在培养、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记载干部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到我校主要由以下部门生成档案材料。
(一)纪检、监察部门
1、县处级以上表彰奖励材料;
2、个人违规、违纪处分材料,包括处分决定、核实(调查) 报告、本人检查、交待、对处分决定的意见等。
(二)组织部
1、考察、考核干部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2、干部任免材料;
3、干部培训结业材料(三个月以上);
4、干部在基层挂职锻炼形成的材料;
5、县处级以上表彰奖励材料;
6、加入中国共产党、民主评议党员、退党等有关材料;
7、更改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入党时间的有关材料;
8、《干部人事档案“三个时间”审核认定表》;
9、政审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10、其他对考察、了解、使用干部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三)人事处
1、在干部人事工作中形成的履历表、简历表、各类人员登记表等材料;
2、专业技术考核表;
3、学历教育及业务进修、培训时间在三个月以上形成的有关材料;
4、评审(考试)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5、干部调动、军队复转人员安置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6、录用、聘用、解聘、辞退干部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7、办理工资、待遇等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8、离、退休审批表;
9、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国籍、参加工作时间等形成的有关材料;
10、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11、《干部人事档案“三个时间”审核认定表》和《学历学位审核登记表》。
12、其他对考察、了解、使用干部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四)审计处
审计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五)研究生学院
本校教职工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形成的有关材料,包括报考登记表、招生政审表、专家推荐书、成绩表、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生登记表、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决定书。
(六)统战部
1、参加民主党派形成的有关材料;
2、个人获县处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有关材料。
(七)工会
个人获县处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有关材料。
(八)团委
1、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和退团的有关材料;
2、个人获县处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有关材料。
(九)外事处
1、办理出国(出境)审批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2、出国留学学籍材料。
(十)老干部处
办理丧事形成的生平简介(悼词)。
二、归档要求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坚持“客观真实、完整规范、手续完备、信息准确”的原则。
(一)各部门在干部任免、调动、考察考核、培训、奖惩、出国审批、工资变动等工作中形成的材料,要及时归档。
(二)归档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文件材料。
(三)归档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具体要求如下:
1、归档材料各栏目应逐栏、逐项规范填写,没有填写内容的填“无”。
2、个人撰写的材料应有形成时间、本人签字。
3、凡规定应由各级组织审查盖章的,必须有组织盖章。
4、组织鉴定、审查结论(复查结论)、处分决定、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形成的综合材料等,须经本人见面签字,本人见面后未签字的由相关组织注明。
5、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录用审批表,必须注明批准的机关名称、时间和发文文号。
6、干部任用考察材料,按照《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制作,标题必须明确被考察人的姓名和拟任职务,内容要规范完整,统一打印(“考察人”必须由参加考察组成员二人以上签字)归档。
7、单位意见,属推荐性意见的,按“经××××年×月×日××会议研究,认为××同志(主要表现),同意推荐为×××”。属于审核性意见的,按“经研究,××同志符合 ××文件规定的条件,同意××”。不得简单加盖或填写“同意”二字。
8、出国、出境审批表,要注明往返的时间及外出的目的。
(四)对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人事处在移交相关材料时须附相应的《学历学位审核登记表》。
(五)对新调入人员,在原单位未进行过“三个时间”认定的,应由组织部或人事处对其进行审核认定并填写《三个时间认定表》后,与其他档案材料一并移交档案馆。
(六)纸张及页面设计要求:A4型纸,左边距为2—2.5厘米、下边距2厘米,个人下载打印形成的材料要求正反两面打印。
(七)归档材料一般用计算机打印或用中性笔、黑蓝墨水填写,不得用铅笔、圆珠笔或纯蓝墨水、红墨水填写,不得用复印件(含表格)、传真件归档。
(八)除单位或部门印章、领导名章用珠红色印油外,审核、审批及签字章一律用黑蓝色印油。
(九)档案馆不接收个人归档材料。
(十)不属于归档范围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