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煤矿汛期安全督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政府防汛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煤矿安全监管力度,全面排查治理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切实做好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煤矿事故,促进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时间安排
自7月1日至7月30日
分为三个阶段:7月1日至3日, 煤矿企业自查整改 7月2日至10日,区煤炭局全面督查 7月11日至30日 驻矿督查站复查
二、督查内容
重点督查煤矿汛期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主要有以下内容:
1、省、市、区防汛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情况;
2、按照省、市、区政府意见停产整顿及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情况; 3、汛期煤矿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情况:一是地面河流、水库、池塘、积水坑、塌陷区、地面斑纹、煤层露头等影响区域;二是老窑、古井、古空、采空区等容易积水的区域;三是受承压水、裂隙水、断层水及上覆岩层水等威胁区域;四是受相邻矿井及已关闭矿井水害威胁的区域;五是提高开采上限工作面开采情况;六是大矿与小矿沟通情况。
雨季“三防”(防洪、防排水、防雷电) 工程具体落实情况:一是矿井排水系统的检查、维修情况,水泵、管路、电控等设备完好情况;二是水仓、沉淀池、水沟等清挖情况;三是边界煤柱、防水闸门、挡水墙等防水设施检查维护情况;四是地面建筑物、变配电所、供电线路、井架等设施的防雷电装臵检查试验情况,主变压器、下井电缆等供变电设施预防性试验情况,供电系统继电保护等进行整定校验情况;五是泵房、变配电所、防洪物资库等重要场所的值班情况;六是井下泵房远程监控集控系统、安全语音广播系统安装使用情况;七是对周边小煤矿的调查摸底及巡查情况。 4、落实24小时调度值班制度、防汛值班制度、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和安全情况报告制度等情况;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及时掌握汛情水情预警预报信息情况;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通讯是否畅通,煤矿调度通讯、井下电话是否畅通。汛期安全生产动态和信息上下畅通情况。
5、煤矿雨季“三防”工作组织领导情况,防汛抢险队伍和救援装备建设情况,防汛抢险物资储备及完好情况;技改矿井技改施工与安全设施建设“三同时”情况。
6、雨季矿区危漏房巡检情况,大雨期间地面巡查制度及井下涌水量观测等制度执行情况。
7、煤矿调度员十项应急处臵权、遇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规定执行情况;
8、矿井应急预案、水灾专项预案是否符合实际和可操作性;井下避灾路线是否畅通。5月底前集中停产撤人演练工作总结及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区煤矿汛期安全督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区煤炭局成立领导小组和督查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局安全生产调度中心,负责日常调度工作。
(二)督查小组
1、第一组:组长:
成员:
督查矿井:
2、第二组:组长:
成员:
督查矿井:
3、第三组:组长:
成员:
督查矿井:
四、督查方式
采取矿井自查、区局督查组全面督查、驻矿督查站整改复查相结合方式。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督查组要严肃督查纪律,认真、全面、细致进行督查。各煤矿企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自查小组,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迅速开展自查整改。
(二)突出重点,整改到位。各督查组、各煤矿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深入井下一线,从严、从深、从细排查治理隐患,严防事故发生。对凡是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彻底或者重复出现类似问题的矿井进行从重处罚,该停头面的停头面,该停产整顿的坚决进行停产整顿,决不姑息迁就。
(三)加强调度,信息畅通。各督查组检查情况每天下午3.00点前报区局调度中心汇总报区政府,督查活动结束后要将工作总结及相关情况报区局调度中心。各煤矿企业整改报告和工作总结,要于活动结束后2日内报送区局。
全区煤矿汛期安全督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政府防汛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煤矿安全监管力度,全面排查治理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切实做好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煤矿事故,促进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时间安排
自7月1日至7月30日
分为三个阶段:7月1日至3日, 煤矿企业自查整改 7月2日至10日,区煤炭局全面督查 7月11日至30日 驻矿督查站复查
二、督查内容
重点督查煤矿汛期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主要有以下内容:
1、省、市、区防汛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情况;
2、按照省、市、区政府意见停产整顿及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情况; 3、汛期煤矿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情况:一是地面河流、水库、池塘、积水坑、塌陷区、地面斑纹、煤层露头等影响区域;二是老窑、古井、古空、采空区等容易积水的区域;三是受承压水、裂隙水、断层水及上覆岩层水等威胁区域;四是受相邻矿井及已关闭矿井水害威胁的区域;五是提高开采上限工作面开采情况;六是大矿与小矿沟通情况。
雨季“三防”(防洪、防排水、防雷电) 工程具体落实情况:一是矿井排水系统的检查、维修情况,水泵、管路、电控等设备完好情况;二是水仓、沉淀池、水沟等清挖情况;三是边界煤柱、防水闸门、挡水墙等防水设施检查维护情况;四是地面建筑物、变配电所、供电线路、井架等设施的防雷电装臵检查试验情况,主变压器、下井电缆等供变电设施预防性试验情况,供电系统继电保护等进行整定校验情况;五是泵房、变配电所、防洪物资库等重要场所的值班情况;六是井下泵房远程监控集控系统、安全语音广播系统安装使用情况;七是对周边小煤矿的调查摸底及巡查情况。 4、落实24小时调度值班制度、防汛值班制度、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和安全情况报告制度等情况;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及时掌握汛情水情预警预报信息情况;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通讯是否畅通,煤矿调度通讯、井下电话是否畅通。汛期安全生产动态和信息上下畅通情况。
5、煤矿雨季“三防”工作组织领导情况,防汛抢险队伍和救援装备建设情况,防汛抢险物资储备及完好情况;技改矿井技改施工与安全设施建设“三同时”情况。
6、雨季矿区危漏房巡检情况,大雨期间地面巡查制度及井下涌水量观测等制度执行情况。
7、煤矿调度员十项应急处臵权、遇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规定执行情况;
8、矿井应急预案、水灾专项预案是否符合实际和可操作性;井下避灾路线是否畅通。5月底前集中停产撤人演练工作总结及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区煤矿汛期安全督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区煤炭局成立领导小组和督查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局安全生产调度中心,负责日常调度工作。
(二)督查小组
1、第一组:组长:
成员:
督查矿井:
2、第二组:组长:
成员:
督查矿井:
3、第三组:组长:
成员:
督查矿井:
四、督查方式
采取矿井自查、区局督查组全面督查、驻矿督查站整改复查相结合方式。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督查组要严肃督查纪律,认真、全面、细致进行督查。各煤矿企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自查小组,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迅速开展自查整改。
(二)突出重点,整改到位。各督查组、各煤矿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深入井下一线,从严、从深、从细排查治理隐患,严防事故发生。对凡是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彻底或者重复出现类似问题的矿井进行从重处罚,该停头面的停头面,该停产整顿的坚决进行停产整顿,决不姑息迁就。
(三)加强调度,信息畅通。各督查组检查情况每天下午3.00点前报区局调度中心汇总报区政府,督查活动结束后要将工作总结及相关情况报区局调度中心。各煤矿企业整改报告和工作总结,要于活动结束后2日内报送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