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饭店承包经营合同书
发包人: 深圳市XXX餐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XXX
法定代表人:XXX
承包人一: XXX
常住地址:
身份证号码:
承包人二: XXX
常住地址:
身份证号码:
此承包经营合同书由上述各方于2013年7月【 】日于中国深圳订立。
经过深圳市XXX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称“发包人”)与XXX、XXX(以下合称“承包人”)友好协商,为着合作经营共同发展之目的。就承包人承包经营发包人的XXX饭店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承包标的
1、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承包经营的XXX饭店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XXX。营业面积共 平方米。具体可营业范围为中餐制售(不含须特别申报的许可项目),其中凭粤餐证字XXXXX号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20xx年x月xx日。
2、承包人在承包经营期间向发包人支付承包费用、并按本承包合同的约定享有承包经营的收益和承担承包经营的风险。
3、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用于承包经营的设施、设备、用具(见附件
一)。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经营期间为2013年7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六(6)个月。承包人若未按本协议要求支付首笔承包费和押金的,则承包经营期间的起始日相应后延。
第三条 承包经营费及押金(以人民币计)
1、承包经营费:承包人承包经营期内,每月承包经营费为【 】元。不足一个日历月的部分的承包费用按照实际日数/30*每月承包经营费计算。
2、首笔承包经营费为2013年7月【 】日至2013年7月31日期间的承包经营费,共【 】元,于本合同签署后三(3)个工作日内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之后每个月的承包经营费于前一个月的最后三
(3)个工作日之前向发包人支付。
3、承包人需向发包人缴纳相当于一(1)个月承包经营费的押金,即
【 】元,于本合同签署后三(3)个工作日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承包经营期结束后待承包人与发包人交接结清有关物业、设备用具及相关费用后七(7)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给承包人。
第三条 承包经营活动
1、发包人将XXX饭店的整体经营权交承包人承包经营。承包人在向发包人支付了承包经营费后,采取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运行模式承包经营XXX饭店。承包经营期开始前,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及时对XXX饭店在承包经营前的财务状况等进行审计。承包经营期结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按照本合同约定以及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对XXX饭店在承包经营期间的经营情况进行审计。有承包利润的,发包人在审计结果出具后十五(15)日内向承包人支付承包利润;有承包亏损的,承包人在审计结果出具后十五(15)日内向发包人弥补承包亏损。
2、本承包合同签署后三(3)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应将发包人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承包人指定的人。承包经营期结束后三(3)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应重新进行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免去承包人指定的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职位。
3、承包人必须守法经营,严格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消防、卫生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4、承包人对承包经营期间出现的全部安全责任问题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消费者食物中毒;经营场地因管理不善出现火灾、坍塌;消费者
因经营场地管理不善致使滑倒、摔伤、踩踏等,承包人应全部承担其后果。
5、承包经营期间发生的任何投诉、处罚、第三方索赔,均由承包人负责处理。若因承包人处理不善或无力支付,致使发包人承担向第三方赔偿或向政府主管机关缴纳罚金的,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全额返还。
6、承包人应购买适当的责任险,以减少发生事故和产生责任时的赔偿风险,该等保险以发包人为受益人;承包人应为XXX饭店内的资产购买适当的财产险,该等保险以发包人为受益人。
7、承包经营期间,承包人应对工商、税务、消防、安全、卫生等证件进行及时更新和登记,发包人应予以配合。
8、承包经营期间,承包人不得变更XXX饭店的名称。
9、承包经营期间,承包人只能在XXX饭店范围内使用发包人提供的设备设施及各类用具用品等,承包人不得将其携带或搬出XXX饭店范围之外使用。承包人应对XXX饭店的建筑物、设备设施、日常用品、低值物品、工具等精心维护、定期保养、及时维修。
10、承包人享有自主经营的权利,但是其经营活动、员工聘用及薪酬制定等安排应符合市场水平。
11、承包经营期满,承包人应将XXX饭店返还给发包人。XXX饭店的资产、设备设施、用具等应与原清册相符,并返还给发包人。承包人因经营需要而对XXX饭店添臵的设备设施及增加的其他动产均一律无偿归发包人所有,不得搬离、拆除或损坏。
12、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
13、本合同中有关承包人的权限与发包人企业章程中有关法定代表人的任免、董事监事及股东的权限、利润分配等约定有冲突之处的,发包人应当及时修正其章程,使本合同的约定与发包人企业章程的规定相一致。发包人未能及时制定章程修正案的,不得以章程与本合同书约定冲突为由,影响承包人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和享有合同权利。
第四条 承包经营期间的财务管理
1、承包人负责承包经营所需要的物料采购和服务采购费用,并负责承包经营期间的场地租金、员工工资(包括社保、公积金等费用)及提成、营业宣传、水电费、税费、垃圾费、排污费等所有经营所需要交纳费用。承包人应按照规定及时、足额地支付和缴纳相关费用。
2、发包人指定【 】为承包人承包经营的财务管理人,【 】的工资由承包人负担。【 】同时负责保管发包人的营业执照、印章、发票、支票、工商税务登记证、安全卫生合格证等证章。
3、承包经营期间XXX饭店的全部经营收入均存入发包人的帐户,所有支出均从发包人的帐户支付。承包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擅自截取任何进出帐户的款项,也不得另立帐户。
4、在核算承包损益时,承包人缴纳的承包经营费不计入承包期间的经营收入。承包人为XXX饭店场地租赁支付的租赁保证金不计入承包期间的经营支出。
5、承包经营期间XXX饭店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承包人应在承包经营期届满时处理完毕。尚未处理完毕的债权债务,除了由发包人认可的部分外,由承包人继续承受,与发包人方无关。
6、承包期间的利润(若有)应先扣除承包期间的税费和企业法定公积金。承包期间产生经营亏损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弥补该经营亏损。
第五条 发包人的监督管理、介入和其它权利
1、发包人负责对承包人经营活动、卫生安全、质量、价格、服务及设备设施、存货等进行检查和监督,有权要求承包人对不合格的地方作出及时整改。
2、承包人承包经营不善,致使XXX饭店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发包人可以随时终止承包经营,并立刻介入XXX饭店的经营管理。
3、发包人的股东及其亲属或其指定的用餐人员在XXX饭店用餐时,仍享受优惠。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除了不可抗力、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及发包人和承包人达成一致意见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提前终止合同。不符合条件和要求提前终止合同的行为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在下列情况下,发包人可以扣取押金中直接扣取金额:
a. 承包人延迟支付到期承包经营费十五(15)日以上;
b. 承包经营期结束后,经审计承包期间的经营活动有亏损,承包人未能在审计结果出具后的十五(15)日内向发包人全额弥补亏损的; c. 承包人有其它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致使发包人遭受损失,经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未能及时全额弥补发包人损失的;
d. 发包人在扣取了押金后,仍不足以弥补发包人的损失的,可以直接向承包人要求赔偿其它损失。
3、承包人擅自转让承包他人经营的,发包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将押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收缴不予返还乙方,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还应当赔偿损失。
4、承包人中的每个自然人对于承包经营活动的费用支付和责任承担互相负连带无限责任。
第七条 保密义务
承包经营期间,XXX饭店的经营报表、财务报表、年检资料等材料均属商业秘密,发包人和承包人对上述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
第八条 合同终止
1、承包人或发包人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达成一致意见并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承包人和发包人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各方应履
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九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2、经营期间若发生重大疫情或自然灾害,双方因相互体谅对承包经营费作出修改或调整。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其他
本合同—式【 】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缔约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补充。
发包人: 深圳市XXX餐饮有限公司(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承包人一: XXX
签字:
承包人二: XXX
签字:
XXX饭店承包经营合同书
发包人: 深圳市XXX餐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XXX
法定代表人:XXX
承包人一: XXX
常住地址:
身份证号码:
承包人二: XXX
常住地址:
身份证号码:
此承包经营合同书由上述各方于2013年7月【 】日于中国深圳订立。
经过深圳市XXX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称“发包人”)与XXX、XXX(以下合称“承包人”)友好协商,为着合作经营共同发展之目的。就承包人承包经营发包人的XXX饭店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承包标的
1、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承包经营的XXX饭店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XXX。营业面积共 平方米。具体可营业范围为中餐制售(不含须特别申报的许可项目),其中凭粤餐证字XXXXX号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20xx年x月xx日。
2、承包人在承包经营期间向发包人支付承包费用、并按本承包合同的约定享有承包经营的收益和承担承包经营的风险。
3、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用于承包经营的设施、设备、用具(见附件
一)。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经营期间为2013年7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六(6)个月。承包人若未按本协议要求支付首笔承包费和押金的,则承包经营期间的起始日相应后延。
第三条 承包经营费及押金(以人民币计)
1、承包经营费:承包人承包经营期内,每月承包经营费为【 】元。不足一个日历月的部分的承包费用按照实际日数/30*每月承包经营费计算。
2、首笔承包经营费为2013年7月【 】日至2013年7月31日期间的承包经营费,共【 】元,于本合同签署后三(3)个工作日内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之后每个月的承包经营费于前一个月的最后三
(3)个工作日之前向发包人支付。
3、承包人需向发包人缴纳相当于一(1)个月承包经营费的押金,即
【 】元,于本合同签署后三(3)个工作日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承包经营期结束后待承包人与发包人交接结清有关物业、设备用具及相关费用后七(7)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给承包人。
第三条 承包经营活动
1、发包人将XXX饭店的整体经营权交承包人承包经营。承包人在向发包人支付了承包经营费后,采取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运行模式承包经营XXX饭店。承包经营期开始前,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及时对XXX饭店在承包经营前的财务状况等进行审计。承包经营期结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按照本合同约定以及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对XXX饭店在承包经营期间的经营情况进行审计。有承包利润的,发包人在审计结果出具后十五(15)日内向承包人支付承包利润;有承包亏损的,承包人在审计结果出具后十五(15)日内向发包人弥补承包亏损。
2、本承包合同签署后三(3)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应将发包人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承包人指定的人。承包经营期结束后三(3)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应重新进行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免去承包人指定的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职位。
3、承包人必须守法经营,严格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消防、卫生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4、承包人对承包经营期间出现的全部安全责任问题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消费者食物中毒;经营场地因管理不善出现火灾、坍塌;消费者
因经营场地管理不善致使滑倒、摔伤、踩踏等,承包人应全部承担其后果。
5、承包经营期间发生的任何投诉、处罚、第三方索赔,均由承包人负责处理。若因承包人处理不善或无力支付,致使发包人承担向第三方赔偿或向政府主管机关缴纳罚金的,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全额返还。
6、承包人应购买适当的责任险,以减少发生事故和产生责任时的赔偿风险,该等保险以发包人为受益人;承包人应为XXX饭店内的资产购买适当的财产险,该等保险以发包人为受益人。
7、承包经营期间,承包人应对工商、税务、消防、安全、卫生等证件进行及时更新和登记,发包人应予以配合。
8、承包经营期间,承包人不得变更XXX饭店的名称。
9、承包经营期间,承包人只能在XXX饭店范围内使用发包人提供的设备设施及各类用具用品等,承包人不得将其携带或搬出XXX饭店范围之外使用。承包人应对XXX饭店的建筑物、设备设施、日常用品、低值物品、工具等精心维护、定期保养、及时维修。
10、承包人享有自主经营的权利,但是其经营活动、员工聘用及薪酬制定等安排应符合市场水平。
11、承包经营期满,承包人应将XXX饭店返还给发包人。XXX饭店的资产、设备设施、用具等应与原清册相符,并返还给发包人。承包人因经营需要而对XXX饭店添臵的设备设施及增加的其他动产均一律无偿归发包人所有,不得搬离、拆除或损坏。
12、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
13、本合同中有关承包人的权限与发包人企业章程中有关法定代表人的任免、董事监事及股东的权限、利润分配等约定有冲突之处的,发包人应当及时修正其章程,使本合同的约定与发包人企业章程的规定相一致。发包人未能及时制定章程修正案的,不得以章程与本合同书约定冲突为由,影响承包人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和享有合同权利。
第四条 承包经营期间的财务管理
1、承包人负责承包经营所需要的物料采购和服务采购费用,并负责承包经营期间的场地租金、员工工资(包括社保、公积金等费用)及提成、营业宣传、水电费、税费、垃圾费、排污费等所有经营所需要交纳费用。承包人应按照规定及时、足额地支付和缴纳相关费用。
2、发包人指定【 】为承包人承包经营的财务管理人,【 】的工资由承包人负担。【 】同时负责保管发包人的营业执照、印章、发票、支票、工商税务登记证、安全卫生合格证等证章。
3、承包经营期间XXX饭店的全部经营收入均存入发包人的帐户,所有支出均从发包人的帐户支付。承包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擅自截取任何进出帐户的款项,也不得另立帐户。
4、在核算承包损益时,承包人缴纳的承包经营费不计入承包期间的经营收入。承包人为XXX饭店场地租赁支付的租赁保证金不计入承包期间的经营支出。
5、承包经营期间XXX饭店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承包人应在承包经营期届满时处理完毕。尚未处理完毕的债权债务,除了由发包人认可的部分外,由承包人继续承受,与发包人方无关。
6、承包期间的利润(若有)应先扣除承包期间的税费和企业法定公积金。承包期间产生经营亏损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弥补该经营亏损。
第五条 发包人的监督管理、介入和其它权利
1、发包人负责对承包人经营活动、卫生安全、质量、价格、服务及设备设施、存货等进行检查和监督,有权要求承包人对不合格的地方作出及时整改。
2、承包人承包经营不善,致使XXX饭店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发包人可以随时终止承包经营,并立刻介入XXX饭店的经营管理。
3、发包人的股东及其亲属或其指定的用餐人员在XXX饭店用餐时,仍享受优惠。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除了不可抗力、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及发包人和承包人达成一致意见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提前终止合同。不符合条件和要求提前终止合同的行为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在下列情况下,发包人可以扣取押金中直接扣取金额:
a. 承包人延迟支付到期承包经营费十五(15)日以上;
b. 承包经营期结束后,经审计承包期间的经营活动有亏损,承包人未能在审计结果出具后的十五(15)日内向发包人全额弥补亏损的; c. 承包人有其它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致使发包人遭受损失,经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未能及时全额弥补发包人损失的;
d. 发包人在扣取了押金后,仍不足以弥补发包人的损失的,可以直接向承包人要求赔偿其它损失。
3、承包人擅自转让承包他人经营的,发包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将押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收缴不予返还乙方,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还应当赔偿损失。
4、承包人中的每个自然人对于承包经营活动的费用支付和责任承担互相负连带无限责任。
第七条 保密义务
承包经营期间,XXX饭店的经营报表、财务报表、年检资料等材料均属商业秘密,发包人和承包人对上述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
第八条 合同终止
1、承包人或发包人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达成一致意见并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承包人和发包人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各方应履
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九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2、经营期间若发生重大疫情或自然灾害,双方因相互体谅对承包经营费作出修改或调整。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其他
本合同—式【 】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缔约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补充。
发包人: 深圳市XXX餐饮有限公司(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承包人一: XXX
签字:
承包人二: XXX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