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及年报通讯
2010年第4期 总第35期
卫生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 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办公室 全国妇幼卫生年报办公室
目 录
新闻动态
宝鸡市举办2010年新生儿死亡评审会………………………………………… 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干预措施培训班在成都举办………………………… 工作通知
卫生部妇社司关于举办全国危重孕产妇医院监测省级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工作总结
2009年出生缺陷人群监测进展报告……………………………………………
经验交流
信息监测网络化 全面准确效率高………………………………………………
知识讲座
环境对儿童及其母亲健康的影响…………………………………………………
主 办 承 办
1 1 2 2 9 10
宝鸡市召开2010年新生儿死亡评审会
陕西省宝鸡市新生儿死亡评审会于100会议学习了《宝鸡市卫生局关于加强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的通知》开展新生儿死亡评审,是落实《母婴保健法》和 2010年7
8 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干预措施培训班在成都举办13~15日,由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办公室主办的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增补叶酸2010年6月9日在宝鸡市妇幼保健院举行。全市,就新生儿死亡评审规“两纲”要求、降低新生儿死亡率的重要 (陕西省宝鸡市妇幼保健院供稿)99人参加培训。有关专家就叶酸增补措施43 家医院儿科主任、市级新生儿死亡评审专家组成员、各县区妇幼保健院院长及儿童保健工作负责人近人参加会议。范进行了专题培训。会议选取例典型的新生儿死亡病例,按照卫生部评审要求,从个人家庭及居民团体、医疗保健系统、社会其他相关部门三个环节的知识、技能、态度、资源管理系统四个方面逐一进行评审,讨论诊断、治疗、抢救等各个环节,并分析死亡原因。会议还对全市上半年新生儿死亡基本情况、评审结果进行了总结,并就今后评审工作和强化干预措施作了安排。
举措。这次评审是宝鸡市首次新生儿死亡评审,资料准备齐全,专家发言踊跃,评审科学规范,达到了预期目的。它对促进全市儿科学会、围产医学会的学术交流,提高产科、儿科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降低新生儿死亡率,提高儿童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月预防神经管缺陷干预措施培训班在成都市举行。各省(区、市)负责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干预措施项目的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共研究进展、我国叶酸增补现状、叶酸基本知识及干预措施、叶酸干预措施的健康教育、神经管缺陷的病因进展、遗传咨询、营养与出生缺陷、严重出生缺陷的诊断等进行了专题讲座。这次培训对提高医务人员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的知晓率,促进增补叶酸工作的开展,降低我国神经管缺陷发生率,提高我国重大公共卫生措施的干预效果具有重要作用。
(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办公室供稿)
卫生部妇社司关于举办全国危重孕产妇医院监测省级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为改善孕产期保健服务,提高产科服务质量,进一步降低我国孕产妇死亡率,受卫生部2010年9月7-8日在四川省成都市举办全国危重孕产妇医院监测省级师资培训
编者按: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办公室对
2009年出生缺陷人群监测进展报告出生缺陷人群监测对象为居住在监测地区的产妇所分娩的妊娠满参考出生体重达1000克及以上),收集并报告从出生到生后一、2009年主要监测结果 1. 出生情况 (1)产妇的年龄构成
高龄产妇(≥35岁)比例最高的三个省份为重庆(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办公室提供)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09年的出生缺陷人群监
28周的胎婴儿42天内首次确诊的出生缺陷。
(15.24%)、河北(14.42%10%。低龄产妇(
(孕周不);委托,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办公室将开展全国危重孕产妇医院监测工作。为推动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定于班。培训内容包括危重孕产妇监测研究进展介绍、全国危重孕产妇医院监测方案介绍、全国危重孕产妇医院监测个案表格填写说明、网络直报业务培训。参加人员包括各省(区、市)卫生厅局妇社(妇幼)处主管人员、各省(区、市)省级妇幼保健机构分管孕产妇死亡监测负责人、妇幼卫生信息工作有关专家。
测结果进行了总结,本期刊发出生缺陷人群监测进展报告。希望各地继续发扬成绩,针对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祥,出生缺陷发生率本报告为每万名出生人口中的出生缺陷发生例数。)和北京(12.36%辽宁、河南、新疆的高龄产妇比例均超过
海南(8.70%)、黑龙江(6.71%)和重庆(4.82%)。见表1。
表1 产妇的年龄构成(%)
29.49
25~ 47.22 63.05 34.48 40.76 44.76 49.79 38.23 28.18 46.04 41.89 49.89 36.34 40.89 38.45 42.75 39.65
30~ 35~ 30.49 12.36 21.19 4.63 21.40 14.42 12.18 4.57 20.65 7.59 24.16 11.42 18.39 8.02 11.51 5.94 21.13 6.82 13.35 6.11 15.48 7.57 14.62 6.88 21.12 8.19 14.60 4.93 25.24 7.47 19.67
10.29
省 份 北 京 天 津 河 北 山 西 内蒙古 辽 宁 吉 林 黑龙江 上 海 江 苏 浙 江 安 徽 福 建 江 西 山 东 河 南
湖 北 湖 南 广 东 广 西 海 南 重 庆 四 川 贵 州 云 南 陕 西 甘 肃 青 海 宁 夏 新 疆
1.64 0.74 2.10 0.79 8.70 4.82 2.38 1.01 3.98 0.61 0.17 3.20 3.04 2.74
36.43 42.22 33.69 32.21 36.57 38.59 58.55 43.35 34.63 44.37 38.45 40.02 41.66 22.75
37.38 39.78 40.85 40.62 35.72 27.02 20.83 35.29 35.92 31.07 46.76 33.91 35.42 36.95
17.38 12.73 16.24 20.33 13.01 14.34 10.76 15.52 19.16 17.56 11.25 18.79 14.62 25.82
7.17 4.53 7.13 6.05 6.01 15.24 7.49 4.83 6.31 6.39 3.37 4.08 5.25 11.74
(2)住院分娩情况
多数省份的住院分娩率都在95%以上,平均住院分娩率为99.15%;在医院、卫生院分娩的比例分别为81.26%和17.89%,在家中分娩的比例为0.57%。甘肃的住院分娩率最低(89.49%),其次是宁夏(94.48%)和贵州(95.49%)。见表2。
表2 住院分娩情况(%)
省 份
分娩地点
住院分娩率
医院
卫生院 99.92 0.02 100.00 0.00 85.82 14.10 96.23 3.67 82.43 13.92 80.30 19.69 98.77 1.20 98.01 1.99 93.76 5.15 74.71 25.23 97.83 1.70 89.00 10.87 90.90 9.04 75.67 24.30 82.32 17.65 73.98 25.82 70.82 28.85 47.13
52.84
家中 0.02 0.00 0.08 0.09 0.03 0.00 0.02 0.00 0.86 0.05 0.01 0.11 0.06 0.03 0.01 0.18 0.07 0.02
其他 0.03 99.94 0.00 100.00 0.00 99.92 0.00 99.91 3.62 96.35 0.01 99.99 0.02 99.97 0.00 100.00 0.23 98.91 0.01 99.94 0.45 99.53 0.02 99.87 0.00 99.94 0.00 99.97 0.01 99.98 0.02 99.80 0.25 99.68 0.01
99.97
北 京 天 津 河 北 山 西 内蒙古 辽 宁 吉 林 黑龙江 上 海 江 苏 浙 江 安 徽 福 建 江 西 山 东 河 南 湖 北 湖 南
分娩地点
省 份
医院
广 东 广 西 海 南 重 庆 四 川 贵 州 云 南 陕 西 甘 肃 青 海 宁 夏 新 疆 合 计
87.45 76.29 50.61 52.14 86.19 67.93 88.70 90.65 73.19 60.62 90.47 97.65 81.26
卫生院 12.40 23.66 49.00 46.96 13.53 27.56 7.48 9.25 16.30 39.00 4.01 0.56 17.89
家中 0.13 0.05 0.16 0.85 0.23 1.60 3.76 0.08 9.18 0.30 5.48 0.61 0.57
其他 0.03 0.01 0.23 0.05 0.05 2.91 0.06 0.02 1.32 0.08 0.04 1.17 0.28
99.85 99.94 99.61 99.10 99.72 95.49 96.18 99.90 89.49 99.62 94.48 98.21 99.15 住院分娩率
注:合计数据仅供参考。
2. 出生缺陷发生情况
(1)监测地区出生缺陷的发生情况
监测地区出生缺陷总发生率为167.52/万,男性出生缺陷发生率(179.09/万)高于女性(152.06/万)。广东省监测地区的出生缺陷总发生率最高(313.39/万),高于200/万的还有浙江(292.79/万)、北京(260.82/万)和福建(258.42/万)、安徽(216.97/万)、吉林 (212.77/万)。见表3。
表3 出生缺陷发生率(1/万)
性 别
省 份
男
女
本地
户 口
总发生率
非本地 262.29 256.91 132.58 113.08 102.29 122.20 180.85 128.24 69.25 85.26 188.68 134.60 235.29 185.25 69.50 120.27 163.24 162.41 182.98 148.51 303.46 281.56 236.19 196.69 274.34 240.56 192.75 150.64 167.51 107.05 87.21 53.19 65.44
80.03
258.46 123.22 108.95 156.05 89.15 165.20 208.79 94.46 138.56 164.43 287.29 216.89 262.84 179.48 134.97 73.48 72.97
269.27 260.82 143.88 123.75 504.20 116.56 180.88 157.34 51.26 76.65 124.38 163.16 967.74 212.77 0.00 93.53 191.08 162.83 174.81 167.01 404.98 292.79 218.18 216.97 235.91 258.42 133.33 179.21 275.23 141.29 0.00 72.49 78.56
73.94
北 京 天 津 河 北 山 西 内蒙古 辽 宁 吉 林 黑龙江 上 海 江 苏 浙 江 安 徽 福 建 江 西 山 东 河 南 湖 北
性 别
省 份
男
湖 南 广 东 广 西 海 南 重 庆 四 川 贵 州 云 南 陕 西 甘 肃 青 海 宁 夏 新 疆 合 计
117.98 338.18 201.28 64.04 103.83 132.66 183.45 151.75 130.45 101.27 64.91 159.45 119.83 179.09
女 134.24 280.22 166.28 48.17 72.95 65.63 172.50 116.43 129.08 69.31 63.72 97.18 91.95 152.06
本地
户 口
总发生率
非本地 248.96 383.32 224.90 108.36 49.14 97.09 425.53 122.77 526.32 204.08 169.49 177.69 152.67 260.25
125.54 313.39 186.69 56.71 91.48 102.28 178.36 134.65 129.78 86.53 66.37 129.81 106.20 167.52
122.34 254.41 176.90 52.13 93.97 102.37 172.79 136.59 128.54 85.65 65.13 121.29 102.53 151.95
注:部分省份的出生数很少,其出生缺陷发生率仅供参考。
(2)各省(区、市)主要畸形的发生率
2009年人群监测的先天性心脏病、多指(趾)、总唇裂、神经管缺陷和脑积水的发生率,分别为33.51/万、17.08/万、12.32/万、5.02/万、4.07/万。见表4。
表4 主要畸形的发生率
畸形发生率(1/万)
省 份
出生数
先天性心脏病
北 京 天 津 河 北 山 西 内蒙古 辽 宁 吉 林 黑龙江 上 海 江 苏 浙 江 安 徽 福 建 江 西 山 东 河 南 湖 北
8665 21576 6177 7436 8871 8029 5922 2459 10870 7844 6865 4609 13931 12890 16915 10622 10279
138.49 29.20 11.33 41.69 9.02 36.12 21.95 12.20 29.44 33.15 123.82 30.38 31.58 7.76 50.84 4.71 6.81
多指(趾)
11.54 11.12 9.71 20.17 7.89 13.70 21.95 12.20 14.72 20.40 17.48 8.68 12.92 14.74 10.64 6.59 16.54
总唇裂 0.00 5.56 12.95 21.52 3.38 3.74 6.75 20.33 8.28 24.22 1.46 17.36 11.49 22.50 13.01 13.18 8.76
神经管缺陷
2.31 1.39 6.48 12.10 5.64 4.98 6.75 8.13 2.76 2.55 1.46 8.68 4.31 3.88 8.28 10.36 1.95
脑积水 2.31 4.63 1.62 5.38 3.38 2.49 6.75 0.00 0.92 5.10 4.37 2.17 4.31 3.10 12.42 1.88 1.95
畸形发生率(1/万)
省 份
出生数
先天性心脏病
湖 南 广 东 广 西 海 南 重 庆 四 川 贵 州 云 南 陕 西 甘 肃 青 海 宁 夏 新 疆 合 计
19037 36951 12213 7935 7324 6062 8522 6387 6087 6587 4972 6702 1789 294528
26.26 56.83 18.83 6.30 13.65 11.55 57.50 21.92 26.29 4.55 6.03 17.91 11.18 33.51
多指(趾)
13.66 36.81 33.57 6.30 10.92 13.20 24.64 23.49 13.14 10.63 6.03 11.94 5.59 7.08
总唇裂 9.98 16.51 8.19 16.38 13.65 13.20 11.73 9.39 13.14 21.25 18.10 19.40 22.36 12.32
神经管缺陷
5.25 3.52 0.82 2.52 1.37 1.65 9.39 7.83 11.50 10.63 8.05 10.44 5.59 5.02
脑积水 3.15 3.52 0.82 0.00 1.37 1.65 4.69 1.57 13.14 7.59 10.06 5.97 5.59 4.07
二、讨论与建议 1.监测人群一般情况
在全国出生率近几年没有太大变化的情况下,2009年监测的出生人口比往年有了较大增长;本地户口产妇生育比例逐年降低,非本地户口产妇生育比例逐年增加。这些特点表明,出生缺陷人群监测的覆盖能力在逐步提高。低龄和高龄产妇生育比例的增高,表明人群发生
10
出生缺陷的风险在增加。人群监测地区的住院分娩率一直呈增长趋势,住院分娩率最低的甘肃省在2009年也提高到了89.49%。
2.出生缺陷监测结果 (1)出生缺陷发生状况
人群监测结果表明,出生缺陷高发省份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推测可能与发达地区较高的诊断水平有关。人群监测的出生缺陷总发生率增加,也说明监测质量在稳步提高。多数监测地区非本地户口人群的出生缺陷发生率要高于本地户口人群,由于非本地户口的样本相对小,监测结果有待进一步观察。人群监测中,经济发达地区出生缺陷低于其他地区,可能与经济发达地区出生缺陷产前诊断比例远低于医院监测,可能与人群监测病种以体表畸形和结构畸形居多有关。
(2)出生缺陷的诊断
出生缺陷的产前诊断比例、确诊医院级别,可以反映监测系统对出生缺陷的诊断能力以及出生缺陷诊断的准确性。这两个指标与出生缺陷病种、诊断工具、监测地区的医疗水平等多个因素密切相关,只能粗略地反映目前监测系统的出生缺陷诊断水平。(3)监测结果的局限性人群监测开展时间不长,样本量大小直接影响监测结果的稳定性。过10000的省份有10个,比东、天津、山东和湖南。本报告虽然按省份来计算各种指标,但并不代表各省(区、市)的总体水平,只是反映监测地区的基本情况。3.出生缺陷人群监测存在的主要问题(1)监测报表填写中的问题报表填写问题是最常见的问题,对出生缺陷人群监测数据质量影响最大。生情况和婴儿随访登记表》和《出生缺陷儿登记表》都有一定比例的缺失值,如户口、孕产次、孕周、母亲年龄、出生体重等。③出生缺陷的描述,如部位、《出生情况和婴儿随访登记表》出现一张登记表中记录多个街道或者多个村的出生情况,或者记录同一个辖区内几个月甚至几个季度的出生情况。应该将当月上报的内容和需要补报的内容分开填写。⑤少数《出生缺陷儿登记表》表》中数据不一致,如孕妇年龄、出生体重、孕周等。登记表》,没有与之对应的《出生情况和婴儿随访登记表》表》中的“监测期转归”一栏勾选了缺陷,没有上报相应的《出生缺陷儿登记表》报表中数据模糊不清,不利于上级监测人员对数据的清理和审核。质报表。
282008年增加了
②填报的出生缺陷名称不规范,2个(上海、湖北)不规范,中的数据和相对应的⑥个别出生缺陷个案仅有《出生缺陷儿,或者《出生情况和婴儿随访登记11
28周后的产前诊断比例 2009年监测出生数超15000的省份仍然是广具体为:①《出④。⑦部分纸质周前出生缺陷的产前诊断水平较高有关。人群监测的
,超过
经常用症状代替缺陷名称。大小和颜色等不详细、不利于上级监测人员做出诊断。《出生情况和婴儿随访登记⑧部分监测点未按时上报纸
(2)监测数据网络直报的问题
出生缺陷人群监测数据在网络直报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①纸质表卡和网络直报表卡内容不一致。②直报系统中存在表卡错报和个案漏报,特别是纸质报表中标注“补报”的数据,在网络直报系统中经常遗漏。③少部分缺陷卡在网上进行了填报,但是相应的纸质报表并没有寄送到监测办。④网络直报的及时性有待提高,无论是录入单位还是审核单位都有不同程度的延后,甚至出现一个统计年度结束了,网络直报系统中的数据位置仍然在县级而没有经过市级和省级审核的情况。
4. 对策和建议
(1)对从事人群出生缺陷监测的基层人员加大技术培训力度出生缺陷人群监测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一致性和及时性,与基层监测人员的责任心和监测能力密切相关。在对监测的基本概念、流程、数据核对和上报方法不甚明了,这些都是导致数据差错的主要原因。为此,必须坚持做好基层监测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2)完善妇幼卫生监测数据网络直报系统改进后的国家级直报系统已经于生监测网络直报系统的经费投入,改善系统硬件环境,同时进一步完善软件系统的功能,特别是提高系统的信息安全等级。(3)优化和规范出生缺陷人群监测工作流程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办公室已经在有条件的监测区县把数据录入工作分散到乡镇级,以减轻县级监测人员的工作负担,把县级工作的重点从数据录入转移到质量管理中来。各级监测机构应当明确职责,加强管理,不但要重视数据的准确性,也要重视数据上报、数据审核的及时性。尤其需要引起注意的是,人群监测对象失访的情况较多,必须进一步强化管理,保障随访的有效实施。编者按:保证妇幼卫生监测工作顺利开展,必须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换制度。本期刊发天
津市开展妇幼卫生信息网络化管理的经验,以资各地交流、借鉴,促进这项工作进一步开展。天津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承担全市
2009年度的妇幼卫生监测质量控制中,我们发现一些监测人员仍然2009
信息监测网络化18
10月1日投入使用。应继续加大国家级妇幼卫
(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办公室供稿) 全面准确效率高
116个助产机构、12
/街道一
300多个
年个区县妇幼保健院所、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600多个幼儿园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管理评估、科研流调等工作,面向不同的目标人群开展妇女儿童保健性服务。多年来,天津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始终致力于妇女儿童健康事业,在全市建立了妇女儿童保健的三级网络,培育了具有专业特色和技术优势的妇幼卫生队伍,不断完善妇女儿童保健服务体系,推动本市妇幼卫生主要指标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妇幼卫生信息是制定妇幼卫生政策的依据。为使妇幼卫生信息为决策所用,进而提高全市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天津市自2006年开始对妇幼卫生信息统计方法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探索,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06年天津市首先运行孕前筛查管理系统、产前筛查与诊断管理分系统。在此基础上,2008年增设了覆盖全市的以个案为基础的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包括孕产期保健管理服务分系统、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分系统、妇女病普查分系统、儿童健康体检管理分系统、儿童疾病筛查管理分系统、集体儿童保健管理卫生分系统。这个信息管理系统覆盖了从妇女孕前-孕期-分娩-产后-新生儿-婴幼儿-(包括流动人口)个案信息电子化,做到了监测数据自动生成。各级机构可以查看辖区妇幼卫生信息并实时进行质量控制,从而确保妇幼卫生信息收集质量的可靠性。经过几年的良性运转,信息系统所体现的覆盖全面、多渠道数据收集、反馈及时、质控便利的优势愈加凸显。一是提高了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二是解决了手工操作烦琐、浪费劳动力的问题,提高了工作效率。既往各基层单位上报妇幼卫生监测暨年报数据需要填写大量的表、卡、册,汇总统计数据更需要占用大量的工作时间,运行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后,基层工作人员只需及时登记个案信息即可,大量的统计、汇总工作由计算机自动完成。各级机构可以任意设定时间段和工作内容进行查询统计。由于运用了灵活、准确的信息统计方法,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信息提示的情况及时调整工作重点,使妇幼卫生信息真正成为制定妇幼卫生政策的科学依据,提高了全市妇幼卫生工作质量。下一步,天津市将进一步推动妇幼卫生信息各分系统的整合,使相对独立的各个分系统串联在一起,以利于全面掌握妇女儿童各个时期的保健情况,促进妇幼卫生工作向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发展。同时进一步扩大妇幼卫生监测工作的覆盖范围,提高监测质量,从而保障妇幼卫生监测工作良性、高效运转。
7岁以下儿童保健的全过程,实现了妇幼卫生的全人群
(天津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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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对儿童及其母亲健康的影响
全球每年有300多万5岁以下儿童死于环境相关因素,包括室内外空气污染、水污染、缺乏适当环境卫生设施、有毒危害、疾病媒介、紫外线辐射以及生态系统恶化等。环境已成为造成全球每年1000多万儿童死亡的最关键因素之一,也是关系母亲健康和福祉的极其重要的因素。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环境危害和污染是造成急性呼吸道疾病、腹泻、身体伤害、中毒、虫媒传播疾病和围产期感染等所致儿童期死亡、疾病和残疾的一个重要因素。
据估计,腹泻每年使160万儿童丧失生命,主要由不安全饮用水和不良环境卫生设施造成。 广泛使用生物燃料引起的室内空气污染,每年约造成100万儿童死亡,主要由急性呼吸道感染引起。负责做饭或产后在炉灶旁休息的母亲,处在患慢性呼吸道疾病的严重威胁之中。
疟疾可能因不良的水管理和储存、不充足的住房、森林砍伐以及生物多样性减少而加剧。据估计,疟疾每年造成10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大多数发生在非洲。
与家庭或社区环境危害有关的非故意身体伤害,每年造成约30万儿童死亡,包括6万名儿童溺死,4万名儿童因火灾丧生,1.6万名儿童由摔倒引起死亡,1.6万名儿童因中毒致死,5万名儿童由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死亡,10万多名儿童由于其它非故意伤害致死。
环境暴露对健康造成的危害,其实从出生之前就已经开始。空气中的铅、食品中的汞和其它化学品可造成妇女及儿童长期并且通常不可逆转的危害,如不孕症、流产和出生缺陷。妇女对杀虫剂、溶剂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暴露,可潜在影响胎儿的健康。另外,虽然公认母乳喂养的总体效益,但是新生儿的健康可因母乳中污染物的含量高而受到影响。身体正在迅速发育的幼儿特别容易受到环境的影响,在某些情况下这种影响可能在生命后期才开始显现。
在有害环境中生活工作的孕妇和贫困母亲及其儿童,由于暴露于极其恶劣的环境,通常未意识到环境对健康的影响,并且缺乏有效解决办法的信息,从而使他们面临更高的疾病风险。
当今世界有6亿多5岁以下儿童,他们代表地球的未来和无限的人类潜力。只有自身健康并能提供健康、清洁和安全环境的母亲,才能保护她们子女的生命权。为实现这一目标,国际、区域和国家各级决策人员以及非政府组织、社区和家庭,应该联合起来认识和处理主要环境危害,包括政策行动、宣传、预防以及基层参与。减少和消除对儿童期和孕产妇健康的主要环境危害的行动,将有助于“珍爱每一个儿童和母亲”,这将对实现千年发展目标做出极其重要的贡献。
(摘自世界卫生组织网站)
2010年8月编印 责任编辑:邓长飞 朱军 审校:李世跃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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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及年报通讯
2010年第4期 总第35期
卫生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 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办公室 全国妇幼卫生年报办公室
目 录
新闻动态
宝鸡市举办2010年新生儿死亡评审会………………………………………… 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干预措施培训班在成都举办………………………… 工作通知
卫生部妇社司关于举办全国危重孕产妇医院监测省级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工作总结
2009年出生缺陷人群监测进展报告……………………………………………
经验交流
信息监测网络化 全面准确效率高………………………………………………
知识讲座
环境对儿童及其母亲健康的影响…………………………………………………
主 办 承 办
1 1 2 2 9 10
宝鸡市召开2010年新生儿死亡评审会
陕西省宝鸡市新生儿死亡评审会于100会议学习了《宝鸡市卫生局关于加强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的通知》开展新生儿死亡评审,是落实《母婴保健法》和 2010年7
8 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干预措施培训班在成都举办13~15日,由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办公室主办的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增补叶酸2010年6月9日在宝鸡市妇幼保健院举行。全市,就新生儿死亡评审规“两纲”要求、降低新生儿死亡率的重要 (陕西省宝鸡市妇幼保健院供稿)99人参加培训。有关专家就叶酸增补措施43 家医院儿科主任、市级新生儿死亡评审专家组成员、各县区妇幼保健院院长及儿童保健工作负责人近人参加会议。范进行了专题培训。会议选取例典型的新生儿死亡病例,按照卫生部评审要求,从个人家庭及居民团体、医疗保健系统、社会其他相关部门三个环节的知识、技能、态度、资源管理系统四个方面逐一进行评审,讨论诊断、治疗、抢救等各个环节,并分析死亡原因。会议还对全市上半年新生儿死亡基本情况、评审结果进行了总结,并就今后评审工作和强化干预措施作了安排。
举措。这次评审是宝鸡市首次新生儿死亡评审,资料准备齐全,专家发言踊跃,评审科学规范,达到了预期目的。它对促进全市儿科学会、围产医学会的学术交流,提高产科、儿科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降低新生儿死亡率,提高儿童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月预防神经管缺陷干预措施培训班在成都市举行。各省(区、市)负责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干预措施项目的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共研究进展、我国叶酸增补现状、叶酸基本知识及干预措施、叶酸干预措施的健康教育、神经管缺陷的病因进展、遗传咨询、营养与出生缺陷、严重出生缺陷的诊断等进行了专题讲座。这次培训对提高医务人员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的知晓率,促进增补叶酸工作的开展,降低我国神经管缺陷发生率,提高我国重大公共卫生措施的干预效果具有重要作用。
(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办公室供稿)
卫生部妇社司关于举办全国危重孕产妇医院监测省级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为改善孕产期保健服务,提高产科服务质量,进一步降低我国孕产妇死亡率,受卫生部2010年9月7-8日在四川省成都市举办全国危重孕产妇医院监测省级师资培训
编者按: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办公室对
2009年出生缺陷人群监测进展报告出生缺陷人群监测对象为居住在监测地区的产妇所分娩的妊娠满参考出生体重达1000克及以上),收集并报告从出生到生后一、2009年主要监测结果 1. 出生情况 (1)产妇的年龄构成
高龄产妇(≥35岁)比例最高的三个省份为重庆(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办公室提供)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09年的出生缺陷人群监
28周的胎婴儿42天内首次确诊的出生缺陷。
(15.24%)、河北(14.42%10%。低龄产妇(
(孕周不);委托,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办公室将开展全国危重孕产妇医院监测工作。为推动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定于班。培训内容包括危重孕产妇监测研究进展介绍、全国危重孕产妇医院监测方案介绍、全国危重孕产妇医院监测个案表格填写说明、网络直报业务培训。参加人员包括各省(区、市)卫生厅局妇社(妇幼)处主管人员、各省(区、市)省级妇幼保健机构分管孕产妇死亡监测负责人、妇幼卫生信息工作有关专家。
测结果进行了总结,本期刊发出生缺陷人群监测进展报告。希望各地继续发扬成绩,针对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祥,出生缺陷发生率本报告为每万名出生人口中的出生缺陷发生例数。)和北京(12.36%辽宁、河南、新疆的高龄产妇比例均超过
海南(8.70%)、黑龙江(6.71%)和重庆(4.82%)。见表1。
表1 产妇的年龄构成(%)
29.49
25~ 47.22 63.05 34.48 40.76 44.76 49.79 38.23 28.18 46.04 41.89 49.89 36.34 40.89 38.45 42.75 39.65
30~ 35~ 30.49 12.36 21.19 4.63 21.40 14.42 12.18 4.57 20.65 7.59 24.16 11.42 18.39 8.02 11.51 5.94 21.13 6.82 13.35 6.11 15.48 7.57 14.62 6.88 21.12 8.19 14.60 4.93 25.24 7.47 19.67
10.29
省 份 北 京 天 津 河 北 山 西 内蒙古 辽 宁 吉 林 黑龙江 上 海 江 苏 浙 江 安 徽 福 建 江 西 山 东 河 南
湖 北 湖 南 广 东 广 西 海 南 重 庆 四 川 贵 州 云 南 陕 西 甘 肃 青 海 宁 夏 新 疆
1.64 0.74 2.10 0.79 8.70 4.82 2.38 1.01 3.98 0.61 0.17 3.20 3.04 2.74
36.43 42.22 33.69 32.21 36.57 38.59 58.55 43.35 34.63 44.37 38.45 40.02 41.66 22.75
37.38 39.78 40.85 40.62 35.72 27.02 20.83 35.29 35.92 31.07 46.76 33.91 35.42 36.95
17.38 12.73 16.24 20.33 13.01 14.34 10.76 15.52 19.16 17.56 11.25 18.79 14.62 25.82
7.17 4.53 7.13 6.05 6.01 15.24 7.49 4.83 6.31 6.39 3.37 4.08 5.25 11.74
(2)住院分娩情况
多数省份的住院分娩率都在95%以上,平均住院分娩率为99.15%;在医院、卫生院分娩的比例分别为81.26%和17.89%,在家中分娩的比例为0.57%。甘肃的住院分娩率最低(89.49%),其次是宁夏(94.48%)和贵州(95.49%)。见表2。
表2 住院分娩情况(%)
省 份
分娩地点
住院分娩率
医院
卫生院 99.92 0.02 100.00 0.00 85.82 14.10 96.23 3.67 82.43 13.92 80.30 19.69 98.77 1.20 98.01 1.99 93.76 5.15 74.71 25.23 97.83 1.70 89.00 10.87 90.90 9.04 75.67 24.30 82.32 17.65 73.98 25.82 70.82 28.85 47.13
52.84
家中 0.02 0.00 0.08 0.09 0.03 0.00 0.02 0.00 0.86 0.05 0.01 0.11 0.06 0.03 0.01 0.18 0.07 0.02
其他 0.03 99.94 0.00 100.00 0.00 99.92 0.00 99.91 3.62 96.35 0.01 99.99 0.02 99.97 0.00 100.00 0.23 98.91 0.01 99.94 0.45 99.53 0.02 99.87 0.00 99.94 0.00 99.97 0.01 99.98 0.02 99.80 0.25 99.68 0.01
99.97
北 京 天 津 河 北 山 西 内蒙古 辽 宁 吉 林 黑龙江 上 海 江 苏 浙 江 安 徽 福 建 江 西 山 东 河 南 湖 北 湖 南
分娩地点
省 份
医院
广 东 广 西 海 南 重 庆 四 川 贵 州 云 南 陕 西 甘 肃 青 海 宁 夏 新 疆 合 计
87.45 76.29 50.61 52.14 86.19 67.93 88.70 90.65 73.19 60.62 90.47 97.65 81.26
卫生院 12.40 23.66 49.00 46.96 13.53 27.56 7.48 9.25 16.30 39.00 4.01 0.56 17.89
家中 0.13 0.05 0.16 0.85 0.23 1.60 3.76 0.08 9.18 0.30 5.48 0.61 0.57
其他 0.03 0.01 0.23 0.05 0.05 2.91 0.06 0.02 1.32 0.08 0.04 1.17 0.28
99.85 99.94 99.61 99.10 99.72 95.49 96.18 99.90 89.49 99.62 94.48 98.21 99.15 住院分娩率
注:合计数据仅供参考。
2. 出生缺陷发生情况
(1)监测地区出生缺陷的发生情况
监测地区出生缺陷总发生率为167.52/万,男性出生缺陷发生率(179.09/万)高于女性(152.06/万)。广东省监测地区的出生缺陷总发生率最高(313.39/万),高于200/万的还有浙江(292.79/万)、北京(260.82/万)和福建(258.42/万)、安徽(216.97/万)、吉林 (212.77/万)。见表3。
表3 出生缺陷发生率(1/万)
性 别
省 份
男
女
本地
户 口
总发生率
非本地 262.29 256.91 132.58 113.08 102.29 122.20 180.85 128.24 69.25 85.26 188.68 134.60 235.29 185.25 69.50 120.27 163.24 162.41 182.98 148.51 303.46 281.56 236.19 196.69 274.34 240.56 192.75 150.64 167.51 107.05 87.21 53.19 65.44
80.03
258.46 123.22 108.95 156.05 89.15 165.20 208.79 94.46 138.56 164.43 287.29 216.89 262.84 179.48 134.97 73.48 72.97
269.27 260.82 143.88 123.75 504.20 116.56 180.88 157.34 51.26 76.65 124.38 163.16 967.74 212.77 0.00 93.53 191.08 162.83 174.81 167.01 404.98 292.79 218.18 216.97 235.91 258.42 133.33 179.21 275.23 141.29 0.00 72.49 78.56
73.94
北 京 天 津 河 北 山 西 内蒙古 辽 宁 吉 林 黑龙江 上 海 江 苏 浙 江 安 徽 福 建 江 西 山 东 河 南 湖 北
性 别
省 份
男
湖 南 广 东 广 西 海 南 重 庆 四 川 贵 州 云 南 陕 西 甘 肃 青 海 宁 夏 新 疆 合 计
117.98 338.18 201.28 64.04 103.83 132.66 183.45 151.75 130.45 101.27 64.91 159.45 119.83 179.09
女 134.24 280.22 166.28 48.17 72.95 65.63 172.50 116.43 129.08 69.31 63.72 97.18 91.95 152.06
本地
户 口
总发生率
非本地 248.96 383.32 224.90 108.36 49.14 97.09 425.53 122.77 526.32 204.08 169.49 177.69 152.67 260.25
125.54 313.39 186.69 56.71 91.48 102.28 178.36 134.65 129.78 86.53 66.37 129.81 106.20 167.52
122.34 254.41 176.90 52.13 93.97 102.37 172.79 136.59 128.54 85.65 65.13 121.29 102.53 151.95
注:部分省份的出生数很少,其出生缺陷发生率仅供参考。
(2)各省(区、市)主要畸形的发生率
2009年人群监测的先天性心脏病、多指(趾)、总唇裂、神经管缺陷和脑积水的发生率,分别为33.51/万、17.08/万、12.32/万、5.02/万、4.07/万。见表4。
表4 主要畸形的发生率
畸形发生率(1/万)
省 份
出生数
先天性心脏病
北 京 天 津 河 北 山 西 内蒙古 辽 宁 吉 林 黑龙江 上 海 江 苏 浙 江 安 徽 福 建 江 西 山 东 河 南 湖 北
8665 21576 6177 7436 8871 8029 5922 2459 10870 7844 6865 4609 13931 12890 16915 10622 10279
138.49 29.20 11.33 41.69 9.02 36.12 21.95 12.20 29.44 33.15 123.82 30.38 31.58 7.76 50.84 4.71 6.81
多指(趾)
11.54 11.12 9.71 20.17 7.89 13.70 21.95 12.20 14.72 20.40 17.48 8.68 12.92 14.74 10.64 6.59 16.54
总唇裂 0.00 5.56 12.95 21.52 3.38 3.74 6.75 20.33 8.28 24.22 1.46 17.36 11.49 22.50 13.01 13.18 8.76
神经管缺陷
2.31 1.39 6.48 12.10 5.64 4.98 6.75 8.13 2.76 2.55 1.46 8.68 4.31 3.88 8.28 10.36 1.95
脑积水 2.31 4.63 1.62 5.38 3.38 2.49 6.75 0.00 0.92 5.10 4.37 2.17 4.31 3.10 12.42 1.88 1.95
畸形发生率(1/万)
省 份
出生数
先天性心脏病
湖 南 广 东 广 西 海 南 重 庆 四 川 贵 州 云 南 陕 西 甘 肃 青 海 宁 夏 新 疆 合 计
19037 36951 12213 7935 7324 6062 8522 6387 6087 6587 4972 6702 1789 294528
26.26 56.83 18.83 6.30 13.65 11.55 57.50 21.92 26.29 4.55 6.03 17.91 11.18 33.51
多指(趾)
13.66 36.81 33.57 6.30 10.92 13.20 24.64 23.49 13.14 10.63 6.03 11.94 5.59 7.08
总唇裂 9.98 16.51 8.19 16.38 13.65 13.20 11.73 9.39 13.14 21.25 18.10 19.40 22.36 12.32
神经管缺陷
5.25 3.52 0.82 2.52 1.37 1.65 9.39 7.83 11.50 10.63 8.05 10.44 5.59 5.02
脑积水 3.15 3.52 0.82 0.00 1.37 1.65 4.69 1.57 13.14 7.59 10.06 5.97 5.59 4.07
二、讨论与建议 1.监测人群一般情况
在全国出生率近几年没有太大变化的情况下,2009年监测的出生人口比往年有了较大增长;本地户口产妇生育比例逐年降低,非本地户口产妇生育比例逐年增加。这些特点表明,出生缺陷人群监测的覆盖能力在逐步提高。低龄和高龄产妇生育比例的增高,表明人群发生
10
出生缺陷的风险在增加。人群监测地区的住院分娩率一直呈增长趋势,住院分娩率最低的甘肃省在2009年也提高到了89.49%。
2.出生缺陷监测结果 (1)出生缺陷发生状况
人群监测结果表明,出生缺陷高发省份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推测可能与发达地区较高的诊断水平有关。人群监测的出生缺陷总发生率增加,也说明监测质量在稳步提高。多数监测地区非本地户口人群的出生缺陷发生率要高于本地户口人群,由于非本地户口的样本相对小,监测结果有待进一步观察。人群监测中,经济发达地区出生缺陷低于其他地区,可能与经济发达地区出生缺陷产前诊断比例远低于医院监测,可能与人群监测病种以体表畸形和结构畸形居多有关。
(2)出生缺陷的诊断
出生缺陷的产前诊断比例、确诊医院级别,可以反映监测系统对出生缺陷的诊断能力以及出生缺陷诊断的准确性。这两个指标与出生缺陷病种、诊断工具、监测地区的医疗水平等多个因素密切相关,只能粗略地反映目前监测系统的出生缺陷诊断水平。(3)监测结果的局限性人群监测开展时间不长,样本量大小直接影响监测结果的稳定性。过10000的省份有10个,比东、天津、山东和湖南。本报告虽然按省份来计算各种指标,但并不代表各省(区、市)的总体水平,只是反映监测地区的基本情况。3.出生缺陷人群监测存在的主要问题(1)监测报表填写中的问题报表填写问题是最常见的问题,对出生缺陷人群监测数据质量影响最大。生情况和婴儿随访登记表》和《出生缺陷儿登记表》都有一定比例的缺失值,如户口、孕产次、孕周、母亲年龄、出生体重等。③出生缺陷的描述,如部位、《出生情况和婴儿随访登记表》出现一张登记表中记录多个街道或者多个村的出生情况,或者记录同一个辖区内几个月甚至几个季度的出生情况。应该将当月上报的内容和需要补报的内容分开填写。⑤少数《出生缺陷儿登记表》表》中数据不一致,如孕妇年龄、出生体重、孕周等。登记表》,没有与之对应的《出生情况和婴儿随访登记表》表》中的“监测期转归”一栏勾选了缺陷,没有上报相应的《出生缺陷儿登记表》报表中数据模糊不清,不利于上级监测人员对数据的清理和审核。质报表。
282008年增加了
②填报的出生缺陷名称不规范,2个(上海、湖北)不规范,中的数据和相对应的⑥个别出生缺陷个案仅有《出生缺陷儿,或者《出生情况和婴儿随访登记11
28周后的产前诊断比例 2009年监测出生数超15000的省份仍然是广具体为:①《出④。⑦部分纸质周前出生缺陷的产前诊断水平较高有关。人群监测的
,超过
经常用症状代替缺陷名称。大小和颜色等不详细、不利于上级监测人员做出诊断。《出生情况和婴儿随访登记⑧部分监测点未按时上报纸
(2)监测数据网络直报的问题
出生缺陷人群监测数据在网络直报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①纸质表卡和网络直报表卡内容不一致。②直报系统中存在表卡错报和个案漏报,特别是纸质报表中标注“补报”的数据,在网络直报系统中经常遗漏。③少部分缺陷卡在网上进行了填报,但是相应的纸质报表并没有寄送到监测办。④网络直报的及时性有待提高,无论是录入单位还是审核单位都有不同程度的延后,甚至出现一个统计年度结束了,网络直报系统中的数据位置仍然在县级而没有经过市级和省级审核的情况。
4. 对策和建议
(1)对从事人群出生缺陷监测的基层人员加大技术培训力度出生缺陷人群监测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一致性和及时性,与基层监测人员的责任心和监测能力密切相关。在对监测的基本概念、流程、数据核对和上报方法不甚明了,这些都是导致数据差错的主要原因。为此,必须坚持做好基层监测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2)完善妇幼卫生监测数据网络直报系统改进后的国家级直报系统已经于生监测网络直报系统的经费投入,改善系统硬件环境,同时进一步完善软件系统的功能,特别是提高系统的信息安全等级。(3)优化和规范出生缺陷人群监测工作流程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办公室已经在有条件的监测区县把数据录入工作分散到乡镇级,以减轻县级监测人员的工作负担,把县级工作的重点从数据录入转移到质量管理中来。各级监测机构应当明确职责,加强管理,不但要重视数据的准确性,也要重视数据上报、数据审核的及时性。尤其需要引起注意的是,人群监测对象失访的情况较多,必须进一步强化管理,保障随访的有效实施。编者按:保证妇幼卫生监测工作顺利开展,必须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换制度。本期刊发天
津市开展妇幼卫生信息网络化管理的经验,以资各地交流、借鉴,促进这项工作进一步开展。天津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承担全市
2009年度的妇幼卫生监测质量控制中,我们发现一些监测人员仍然2009
信息监测网络化18
10月1日投入使用。应继续加大国家级妇幼卫
(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办公室供稿) 全面准确效率高
116个助产机构、12
/街道一
300多个
年个区县妇幼保健院所、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600多个幼儿园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管理评估、科研流调等工作,面向不同的目标人群开展妇女儿童保健性服务。多年来,天津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始终致力于妇女儿童健康事业,在全市建立了妇女儿童保健的三级网络,培育了具有专业特色和技术优势的妇幼卫生队伍,不断完善妇女儿童保健服务体系,推动本市妇幼卫生主要指标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妇幼卫生信息是制定妇幼卫生政策的依据。为使妇幼卫生信息为决策所用,进而提高全市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天津市自2006年开始对妇幼卫生信息统计方法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探索,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06年天津市首先运行孕前筛查管理系统、产前筛查与诊断管理分系统。在此基础上,2008年增设了覆盖全市的以个案为基础的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包括孕产期保健管理服务分系统、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分系统、妇女病普查分系统、儿童健康体检管理分系统、儿童疾病筛查管理分系统、集体儿童保健管理卫生分系统。这个信息管理系统覆盖了从妇女孕前-孕期-分娩-产后-新生儿-婴幼儿-(包括流动人口)个案信息电子化,做到了监测数据自动生成。各级机构可以查看辖区妇幼卫生信息并实时进行质量控制,从而确保妇幼卫生信息收集质量的可靠性。经过几年的良性运转,信息系统所体现的覆盖全面、多渠道数据收集、反馈及时、质控便利的优势愈加凸显。一是提高了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二是解决了手工操作烦琐、浪费劳动力的问题,提高了工作效率。既往各基层单位上报妇幼卫生监测暨年报数据需要填写大量的表、卡、册,汇总统计数据更需要占用大量的工作时间,运行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后,基层工作人员只需及时登记个案信息即可,大量的统计、汇总工作由计算机自动完成。各级机构可以任意设定时间段和工作内容进行查询统计。由于运用了灵活、准确的信息统计方法,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信息提示的情况及时调整工作重点,使妇幼卫生信息真正成为制定妇幼卫生政策的科学依据,提高了全市妇幼卫生工作质量。下一步,天津市将进一步推动妇幼卫生信息各分系统的整合,使相对独立的各个分系统串联在一起,以利于全面掌握妇女儿童各个时期的保健情况,促进妇幼卫生工作向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发展。同时进一步扩大妇幼卫生监测工作的覆盖范围,提高监测质量,从而保障妇幼卫生监测工作良性、高效运转。
7岁以下儿童保健的全过程,实现了妇幼卫生的全人群
(天津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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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对儿童及其母亲健康的影响
全球每年有300多万5岁以下儿童死于环境相关因素,包括室内外空气污染、水污染、缺乏适当环境卫生设施、有毒危害、疾病媒介、紫外线辐射以及生态系统恶化等。环境已成为造成全球每年1000多万儿童死亡的最关键因素之一,也是关系母亲健康和福祉的极其重要的因素。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环境危害和污染是造成急性呼吸道疾病、腹泻、身体伤害、中毒、虫媒传播疾病和围产期感染等所致儿童期死亡、疾病和残疾的一个重要因素。
据估计,腹泻每年使160万儿童丧失生命,主要由不安全饮用水和不良环境卫生设施造成。 广泛使用生物燃料引起的室内空气污染,每年约造成100万儿童死亡,主要由急性呼吸道感染引起。负责做饭或产后在炉灶旁休息的母亲,处在患慢性呼吸道疾病的严重威胁之中。
疟疾可能因不良的水管理和储存、不充足的住房、森林砍伐以及生物多样性减少而加剧。据估计,疟疾每年造成10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大多数发生在非洲。
与家庭或社区环境危害有关的非故意身体伤害,每年造成约30万儿童死亡,包括6万名儿童溺死,4万名儿童因火灾丧生,1.6万名儿童由摔倒引起死亡,1.6万名儿童因中毒致死,5万名儿童由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死亡,10万多名儿童由于其它非故意伤害致死。
环境暴露对健康造成的危害,其实从出生之前就已经开始。空气中的铅、食品中的汞和其它化学品可造成妇女及儿童长期并且通常不可逆转的危害,如不孕症、流产和出生缺陷。妇女对杀虫剂、溶剂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暴露,可潜在影响胎儿的健康。另外,虽然公认母乳喂养的总体效益,但是新生儿的健康可因母乳中污染物的含量高而受到影响。身体正在迅速发育的幼儿特别容易受到环境的影响,在某些情况下这种影响可能在生命后期才开始显现。
在有害环境中生活工作的孕妇和贫困母亲及其儿童,由于暴露于极其恶劣的环境,通常未意识到环境对健康的影响,并且缺乏有效解决办法的信息,从而使他们面临更高的疾病风险。
当今世界有6亿多5岁以下儿童,他们代表地球的未来和无限的人类潜力。只有自身健康并能提供健康、清洁和安全环境的母亲,才能保护她们子女的生命权。为实现这一目标,国际、区域和国家各级决策人员以及非政府组织、社区和家庭,应该联合起来认识和处理主要环境危害,包括政策行动、宣传、预防以及基层参与。减少和消除对儿童期和孕产妇健康的主要环境危害的行动,将有助于“珍爱每一个儿童和母亲”,这将对实现千年发展目标做出极其重要的贡献。
(摘自世界卫生组织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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