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改重启 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呼之欲出
12年了,距离2002年启动的第二轮电改至今过了十二年的一个轮回。一直在建议,一直在讨论,一直在思考,电改也一直还在路上……电改不是你想改,想改就能改。难怪电力人士会直呼:“电改之难,难于上青天!”
不过今年,似乎要动点真格的了。之前能源国资改革已经拉开帷幕,新一轮电改也已提上日程,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快要呼之欲出。
市场上对新方案的预期很大,此前曾预测两会后会出台。果不其然,3月18日有消息传来。据报道,3月18日能源局牵头制定的新电改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新方案仍旧延续五号文的电改思路。
新方案具体而言,先是电网要逐步退出售电,其次是电网财务或调度择其一独立。此外,电价市场化方面则是建立多买多卖的电力市场,通过大用户直购试点放开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
电价市场化此前提过很多次,但一直推进缓慢。此次电改受到市场关注,原因的其中之一在于,沉寂了十余年的“售电侧竞争”和“大用户直购”作为《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内容终于被重点拎出。
要知道虽然《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早在2002年就已印发,但是在近十年的时间里,电力体制改革仅完成厂网分开
和主辅分离,输配分开以及竞价上网均未能实现。
对于大用户直购的关注,去年年底,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秘书长王志轩也提出了加快形成独立的输配电价机制,稳妥推进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的建议。
此前有国网人士指出,目前电价由国家行政定价,卖电基本不赚钱,如果售电侧改革真的推行,下一步可能形成电价从电厂成本、上网电价、输配成本的多个环节叠加,最初倒推终端用户电价的模式。也就是说,电改初步方案一旦推行,将加快售电环节市场化,电价市场化的步伐也会随之迈进。
除了推动大用户直供电和电价改革,开放民间资本进入电源建设和运营领域也是电力改革的重点。无论是推进电力直接交易,还是引入民间资本进入售电侧,其最终目的都是打破垄断,实现电力交易市场化,逐步形成发电和售电价格由市场决定、输配电价由政府制定的价格机制。
发改委电力市场改革研究专家组成员、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与电力经济咨询中心主任曾鸣称这有利于民营化企业进入售电市场,扩大用户选择权。
不过也有疑虑之声。“对于民营资本而言,目前进入未必时机合适。电力系统首先是打掉电老虎才行,否则,进去危险。”一位业内人士好不避讳地直言。不过他对此次电改也充满希望:“一直在关注这方面,但一直没什么大的进展,希望这次是真的可以跨出这一步了。”
值得注意的是,电改初步方案主要针对售电环节展开,
也就是说输电的不卖电,同时逐步开放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也因此售电侧先行的电改对输电、变电、配电等环节的运营模式影响不会很大。这也引起了一些业内人士的担忧--售电环节竞争而输配电环节不竞争,会不会很容易出现类似于石油市场的监管套利等乱象?
从目前种种迹象来看,2014年中国电力体制改革将有较大的突破,这场欲依靠民营资本,在销售侧率先推动的电力改革成效如何,还得拭目以待。(况娟)(编辑徐炜旋)
能源局牵头的新电改方案已上报
电网逐步退出售电
记者从权威人士处获悉,能源局牵头制定的新电改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新方案以电网逐步退出售电和大用户直购竞价上网为主线,以及电网的财务和调度两者择其一独立。
竞争领域引入竞争
据介绍,电网逐步退出售电就是所谓的“电改从售电侧起步”。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史玉波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当下电改将“放开售电侧,让用户选择售电商进行交易。”
在大用户直购电改革方面,建立多买多卖的电力市场,用电企业和发电企业绕过电网自主交易,并拥有自主选择权。核心是电价的市场化,其最终目的都是打破电网公司在电力交易中对发电公司的单一买家地位和对电力用户的单一卖
家地位,实现电力交易市场化,逐步形成发电和售电价格由市场决定、输配电价由政府制定的价格机制。
这位权威人士称,新电改方案从售电侧改革起步是折中的结果,在此前的课题申报阶段,有关部门的改革思路不一致,如果电网只保留输配权,发电方和用电方直接交易,电价完全市场化,多年来一贯形成的国家定价局面将被改变。最后意见统一后确定先放开售电价交易。“在剔除电网的过网费,电力完全市场交易后,发电企业只要成本能覆盖,电价的下调是可以预见的,具体来说,购电价有下降空间,而售电则不好说。”他表示。
地区先行先试
不过,记者获悉,去年国家能源局公开招标的大用户直购电交易模式研究课题由中电投获得,目前课题研究还没结题,各地展开的工作也只能是自下而上的试点。更重要的是,电网的输配电成本无法有效监测,直购电广泛开展尚不具备条件,因此在新电改方案中要求电网的财务或调度必须独立。
“目前来看,电网的财务独立可能性更大。”这位权威人士说,因为电力调度在组织和协调电力系统运行和电力市场交易中作用很大,涉及区域电网的协调,而财务独立能更好地核算电网输配电成本,加快大用户直购进程。
今年2月,国家能源局下发的《2014年市场监管工作要点》显示,2013年湖南、四川、山西、甘肃等省已成为大用户直购电改革试点新成员,国家能源局将选择10个省级电网企业组织开展输配电成本专项监管,发布监管报告,公布
输配电成本水平。
据报道,山东省已经出台了《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方案》,年度交易电量100亿千瓦时,下一步的工作是制定交易规则和用电企业市场准入标准,主要针对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另一发电大省云南在全国两会期间提交了将其列为电力体制改革试点省的建议。
对此,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吴钟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电力法第二十五条修改之前,电改授权在局部地区试点是有可行性的,比如个别供电公司实行混合所有制向民企开放。
来自:上海证券报
电改破冰:基于现实的妥协?
中国的电改并没有从12年前设想的“电网拆分”“输配分开”入手。在已经形成的初步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中,从售电侧的改革起步可能性较大,还包括引入民营资本介入售电侧,通过试点推动大用户直购电。
“改革”两字出现频率高达77次的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次传达出中国政府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深化改革的决心。
而从2002年便开启改革的电力行业,当仁不让地成为两会期间被各界关注的改革重点区域。长期被诟病的电力体
制不仅面临着“必改”的局面,更或将成为探索混合所有制的“开路先锋”。
但从售电侧入手的改革方案,并没有获得外界的一致肯定与认可。那么,选择售电的改革,究竟是妥协,还是脚踏现实的路径?
缘何“调转枪口”
中国的电力体制改革究竟怎么改?
出乎不少人的意料,中国的电改并没有从12年前设想的“电网拆分”“输配分开”入手。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电力市场改革研究专家组成员、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与电力经济咨询中心主任曾鸣透露,在已经形成的初步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中,从售电侧的改革起步可能性较大,还包括引入民营资本介入售电侧,通过试点推动大用户直购电。
发电侧交易竞价、输配电分离、售电侧开放是电力体制改革的三个重要方面。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启动于2002年,之前一直试图从上游开始推动。因此,从下游售电入手“调转枪口”的做法自披露后便立刻遭到不少质疑。
我国电力市场研究专家、湖南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教授姚建刚对《中国科学报》记者表示,发电交易竞价上网遇到了既得利益者们的极大阻力。“我国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的初衷是很好的,但到现在已近乎夭折。”
有业内人士指出,由于政府暂时无法撼动垄断电网这一“庞然大物”,只有无奈选择从售电测入手,这是“妥协”的结果。
但是,受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等委托牵头电力体制市场化研究课题的曾鸣显然不这么认为。
“这种说法不知是按照什么标准判断的? 我对此并不认同。”曾鸣对《中国科学报》记者说。
他指出,从各国经验看,不少国家的电力体制改革均从售电侧改革入手,而且这也是最切合我国电力行业现状的办法。
姚建刚也认为:“在发电侧交易竞价、输配分离推行极端困难的条件下,政府先从售电侧放开入手,不失为一种可试探的方法。”
输配分离尚未成熟
如今,中国电力体制售电侧改革方案已经箭在弦上。那么,各界更为关注的“输配分离”又将何时启动?
曾鸣表示,输配分离并没有出现在这一轮的电改研究方案中。
事实上,中国已启动12年的电改并未给实施输配分离创造成熟的环境,从而导致最为核心的电价始终无法走上真正的市场化定价的道路。
姚建刚指出,我国在发电侧尚未实行真正的发电竞价交易上网,资源配臵效率亟待提高,发电侧没有真正竞价交易,谈输配分离为时过早。“如果国家强力推行输电网或交易与调度中心独立,遇到的阻力会很大。”
同时,由于我国输电网与配电网由电网公司垄断,产权关系一时也难以分割明晰。
不过姚建刚也指出,如果不实行输配分离,则难以提高输配电服务水平并降低输配电成本,难以形成真正的“电价改革”。因此,输配分离是迟早要实行的。
值得欣慰的是,政府即将引入民营资本进入售电侧。在姚建刚看来,这不仅可尝试市场化改革,而且是探索风险小,同时又能打破国家独营垄断弊端的方法,并有望逐步向输配分开过渡。
姚建刚表示:“建议政府在输配电难以分开的现实条件下,将电力调度中心暂留电网公司,先将电力交易中心从电网公司独立出来,以先进的核心技术确保发电交易竞价的高效和可靠,再结合售电侧放开。”
赚钱还是慈善
从售电侧入手的电力体制改革,在当前政府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努力下,即将引入民营资本已是板上钉钉。
“民资进入售电侧符合当前国企启动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大趋势。”曾鸣说。
相关专家指出,民营资本进入售电侧后,将形成多元化售电市场,同时,政府还将通过试点推动大用户直购电。
姚建刚告诉记者:“在售电侧引入竞争,原本就是国网公司提出的建议。”
在姚建刚看来,政府顺应国网建议在售电侧引入民营资本和大用户直购电,进行电力市场改革的尝试,的确表明其在电力行业引入市场机制的决心。
但不能忽略的是,作为关系民生的重要行业,“普遍服
务”是电力在公用事业属性方面的重要体现之一。
“普遍服务就是不能因电价高就提供好的服务,电价低就拒绝为用户服务。普遍服务是我国电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基本义务。”曾鸣说。
“民资进入售电领域后究竟是赚钱还是做慈善? 这是民资自己需要好好考虑的问题。”曾鸣一针见血地指出。
显而易见,指望民资做慈善是不可能的,赚钱才是其愿意投资的原始推动力。
同时可以预见,一些并不赚钱的领域,如农业用电销售对民资几乎没有吸引力。相反,工业与商业用电等将成为民资争抢的“香饽饽”。
“不能将所有赚钱的都交给民资,而将不赚钱甚至亏损的交给国企,这样也无法形成健康良性的市场竞争环境。”曾鸣说。
因此,让民资以何种方式进入是政府需要仔细思量与规划的问题。
鼓励国资、民资成立独立的售电公司,或成立统一的售电公司以吸引民资参股,成为目前业内认为可能性较大的两种方案。
姚建刚还表示:“民营资本进入售电侧及开启大用户直购电后,会给售电市场带来一些活力。但这必须靠强有力的市场规则和技术保障来实现。”
他进一步指出,如果仅靠简单的行政手段,在电网由电网公司垄断、输配电成本未降低、发电未实现真正的交易竞
价条件下,开放售电竞争反而有可能推高售电价格,使广大用户与人民群众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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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体制改革大事记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的电力工业体制进入了改革探索时期。在此期间中央电力管理部门经过四次变更,即第二次分别成立电力工业部和水利电力部,成立能源部,第三次成立电力工业部。这一时期的电力改革朝着国务院提出的“政企分开,省为实体,联合电网,统一调度,集资办电”的电力体制改革原则进行。
1979年2月,国务院撤销水利电力部,成立电力工业部和水利部,这是我国第二次成立电力工业部。
1982年3月,再次将水利、电力两部合并成立水利电力部。
1988年5月,撤销水利电力部,把电力工业管理工作并入新成立的能源部,能源部承担电力行政和企业管理职能。
1993年3月,撤消能源部,第三次成立电力工业部。国务院批准的文件明确要求支持办好五大电力集团,各电管局和省电力局仍维持现行体制,所以在电力工业部时期,电力工业体制改革没有显著的变化。
1998年,撤销电力部,将电力工业的政府职能划归国家经贸委。国家电力公司承接了原电力部下属的五大区域集团公司、七个省公司和华能、葛洲坝两个直属集团。
2002年4月12日,国务院下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国
发[2002]5号文件) ,被视为电力体制改革开端的标志。新方案的三个核心部分是:实施厂网分开,竞价上网,重组发电和电网企业,从纵横双向彻底拆分国家电力公司。
2002年12月,国家电力公司按“厂网分开”原则组建了两大电网公司、五大发电集团和四大电力辅业集团。五大发电集团为华能集团、华电集团、国电集团、中电投集团和大唐集团。 2003年3月全国国家电监会成立,开始履行电力市场监管者的职责,实现“政监分开”。
2007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十一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7]19号) ,强调电改需根据5号文精神,责令各部委着力推进。
2011年9月,两大电力辅业集团——中国电力建设集团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挂牌成立,并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签订了分离企业整体划转移交协议。历时近9年的电力行业主辅分离告一段落。(李准整理)
发电和配售电成国企改革竞争性领域
导语:伴随着文件的出台,2014年国企改革的重点内容将包含国企分类监管、股权激励、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国资等。
国企改革进入深水区,已没有“石头”可摸。
中石化打响了混合所有制改革第一枪,一时间,“傅成玉”与“混改”成为全国“两会”的热门话题。
全国政协委员、中石化董事长傅成玉用几句话概括了自己的改革思路:“民资参股中石化无比例限制”、“用市值考核企业”、“打开深化改革大门就不会再关闭”、“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效果要达到1+1=3”、“中石化零售业务空间巨大,股价会怎样你懂的”。
从行动的时间到改革思路,与正在酝酿的“国企改革蓝图”在一定程度上不谋而合。
“国企改革的另一个关键环节是深化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一位接近国资委人士表示,国资委等相关部门正在紧锣密鼓地就下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工作进行规划和部署。其中,国资委牵头制定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下称《意见》) 目前正在进行完善和调整,正待上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有望今年出台。
上述人士透露,内容将包括下一步深化改革的总体方案、路线图、时间表。伴随着文件的出台,2014年国企改革的重点内容将包含国企分类监管、股权激励、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国资等。
“枪声”在非主战场打响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将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头戏”。
总的考虑分为几个方面:大部分国有企业通过股权多元化的改革,逐步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 国有企业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将逐步降低国有股权的比例; 大力支持各
种非公资本特别是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的股权多元化改革; 国有企业通过实施股权多元化改革,一方面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与国有资本共同发展,另一方面促进国有企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运行机制。
在具体实施中,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曾在多个场合表示会实行“一企一策”,分类进行研究,分类提出措施,不搞“一刀切”。
颇为意外的,改革首先集中在能源领域爆发。
年初,中石化首个提出了混合所有制的改革,其后,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总经理陆启洲也表态,将启动混合所有制改革,允许民资参股部分中电投旗下子公司和建设项目,民资参股比例将达三分之一。
一个巧合是,电力体制改革传今年可能会破冰,终端售电侧有望放开并引入民资,在此背景下,涵括发电和配售电的电力领域,将成为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先锋。
作为能源领域的另一个混合所有制先锋,石油石化行业也在跃跃欲试。傅成玉表态之后,中石油董事长周吉平表示要搞混合所有制改革。
周吉平表示,中石油将采用产品分成的模式引入民资,通过六大平台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上述领域属于改革的攻坚领域,可以说也是最难的一部分。”国资专家周放生说,“从国资分类监管的角度看,它们本身处于竞争性行业,但又存在行政垄断,应该属于战略性的行业。改革的总体方向是既要放开,又要相对控股。”
“改革方案顶层设计的当务之急是解决国企分类监管的问题。正是由于国企分类模糊,才导致分类监管和考核难以落实到位。”上述接近国资委人士说,“明确国资分类监管思路可能成为该方案中的重要内容。”
最终的方案中极可能分为四种形式:其一,涉及国家安全的少数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采用国有独资形式。其二,涉及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国有企业,可保持国有绝对控股。其三,涉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行业的重要国有企业,可保持国有相对控股。其四,国有资本不需要控制并可以由社会资本控股的国有企业,可采取国有参股形式或者全部退出。
周放生分析,第一类基本就是公益性和军工类的企业; 第二、三类属于战略性的行业,包括石油、石化和通讯这样的行业; 第四类可能是指完全竞争性行业,但是现在很少提及“完全竞争”这个概念了。
“将来第四类应该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主战场。”周放生说,“从央企的数量上看,这样的企业占到80%-90%以上。”
上述接近国资委人士表示,中石油、中石化类似企业的改革应该会分四步走:首先是中下游的产权; 然后是中下游的市场; 第三步是上游的产权; 最后是上游的市场。
傅成玉日前曾提出,将会在油品销售业务方面引入民资。 一位接近中石化的人士也表示,下游的加油站将是中石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突破口,管道方面的开放也有望破冰。
上述接近国资委人士说,无论枪声在哪里打响,发展混
合所有制经济的基本思路都是“尽快推进国有企业特别是母公司层面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股权结构。”
“国家将通过多种方式推进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改制上市,暂不具备上市条件的国有企业通过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鼓励具有资金、技术、管理优势的战略投资者以及社保基金、保险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他说,“这是大势所趋。”
国企改革的另一个关键环节是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上述接近国资委人士表示,下一步的改革中,在构建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方面,国资委对于企业的绩效评价、央企负责人的聘任标准和薪酬管理等都将有所改革,其中市场将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
周放生指出,国资委对竞争性国企董事会的绩效评价,或将以资本权益的增值性和资本资产的流动性指标为重点,以资本回报率、税后净利润等盈利性指标为主,可能不会直接采用经营性的绩效指标。
按资本收益原则,企业经营管理者应强化股东收益、投资回报和价值最大化的理念,并以此实行“优胜劣汰”的机制,增强国企盈利能力,形成公平市场竞争。
两会期间,傅成玉所谈到的“用市值考核企业”、“股东是主人,我是打工者”等改革思路均是风向标。
“另外,探索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办法也在其中。”上述接近国资委人士表示。
改革的另一场战争
由于国企改革的需要,《意见》可能还会对国有资产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出更高要求,即致力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完善。
上述接近国资委人士表示,下一步可能更加强调从出资人角度加强监管。
“监管部分真正做到充分尊重企业市场主体地位,该管的一定要管住管好,不该管的坚决不管,真正做到监管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他说。
另外,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成立“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去年年底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也透露,国资委下一步将先从中央企业集团中选取“试点”来进行改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而且,将新组建一批类似“国新”那样的国有投资运营公司。
其中,中石油、中石化、国家电网、中国建筑、中海油、中国中铁、中化集团、南方电网、中国电信、华润、五矿、南方工业、中航工业、中国联通、中国化工、中粮和大唐集团等都被认为是试点的热门候选企业。
对此,上述接近中石化人士表示,中石化一直都在积极尝试建立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在上述背景下,今年推进或将加速。
方案中或将提出很关键的一点: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
“将根据国有企业发展实际,有差别、分步骤地提高国
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到2020年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达到30%。”上述接近国资委人士表示。
难点
改革中,“信任”将会成为成败的关键,而信任的基础在制度。
如何加强国资和民资的产权保护,如何使国企与民企相互信任,如何使国企管理者抛开后顾之忧,如何在改制改革中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是普遍关注的问题。
“所谓的混合所有制,我不会参与。”内蒙古鄂尔多斯集团董事局主席王林祥明确告诉经济观察报。
在混合所有制上,王林祥有过教训。鄂尔多斯集团参与过一条地方铁路,东乌铁路(位于内蒙古境内,东胜到乌海) ,由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集团、鄂尔多斯市东方路桥集团、呼和浩特铁路局、神华集团共5家公司共同出资建设。其中,鄂尔多斯集团投入了两个亿,约占股20%。但铁路从2008年建成投运,至今未盈利。
“参与进去都是小股东,在经营决策上,几乎就没有发言权。”王林祥说,因为国企整个企业法人治理机构不健全,没有按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方式来管理企业。所以与其把钱投在那儿,还不如自己去干。
而一位国企的管理者则表示:“我们很担心会被扣上国有资产流失的帽子,为什么选择与这家民企合作而不是其他,这有时候太难解释清楚,甚至有人直接去找了外资。我不是法律专家,但郎顾之争在大家心里都是有阴影的。”
民生证券研究院副院长管清友说:“现在进行一些探索,包括地方、中央企业的探索,应该以一种开放的心态允许大家试。”
混合所有制并非新生事物,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3月9日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审议时说,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基本政策已明确,关键是细则,成败也在细则。要吸取过去国企改革经验和教训,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谋取暴利的机会。改革关键是公开透明。
“为了加强产权保护,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方案或将提出七项措施:一是明晰产权关系,二是搞好产权登记,三是完善公司章程,四是规范公司治理,五是强化资产评估,六是规范产权流转,七是加强资产监管。”上述接近国资委人士说。
电力市场体系:
市场规则和电价机制协调发展
电力改革应立足于我国基本国情和能源禀赋,积极稳妥推进。坚持电网调度交易一体化和输配一体化,按照“放开两头、监管中间”的思路,构建科学的电力管理体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做出重要部署,电力改革的关注度随之提高。为什么改,怎么改,如何构建全国电力市场,国企国资又如何面临这样的改革,这些问题仍
然是代表关注的热点。
电力改革的目的究竟为何? 这一点必须明确。全国人大代表、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褚艳芳认为,“拆分”不是改革目的,不能为改而改。电力系统发供用即时平衡,电厂、电网和用户紧密联系,决定了其网络性、统一性和规模经济性,必须时刻保持协调运转。人为地把电力系统各环节割裂开来,将造成电力发展不协调、效率降低、成本增加等诸多问题。
电力改革的根本目的,是要解决制约电力行业安全发展、清洁发展、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矛盾,转变发展方式,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效率,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安全可靠、优质经济的电力保障。这是深化电力改革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改革要有利于国家、有利于行业、有利于企业。
目前,电力改革没有统一成熟的模式,各国都在探索因地制宜的路径,若盲目对电网进行“破碎式”拆分,将严重影响电网安全性和规模经济性。褚艳芳就此举了几个例子:
欧盟过去对一体化电力企业进行拆分,各国之间缺少统一管理机制,协调不力,导致多个成员国发生大停电事故,促使改革重点更多转向保障能源安全;
俄罗斯发输配彻底拆分后出现诸多问题,2012年重新将输电与配电国有股权合并,实现统一运营管理;
英国对发售配各环节拆分最早、最彻底,出现电力投资不足、电价上涨、系统备用下降等,目前又重组形成6家发
售配一体化公司;
德国电力私有化后导致电价高涨,柏林、汉堡等地民众公投支持将电网重新收归国有……
电力改革并非易事,深化电力改革,必须立足于我国基本国情和能源禀赋,积极稳妥推进。褚艳芳建议,应遵循电力发展规律,以确保安全为前提,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首要任务,坚持电网调度交易一体化和输配一体化。按照“放开两头、监管中间”的思路,严格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企业自律,构建科学的电力管理体制,实现提高效率、改善服务、科学发展的目标。
强调管理的同时,市场这只“无形的手”也不能被忽略。电网既是电力输送载体,又是电力市场载体,还是公共服务平台。统一电力市场是现代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充分发挥电网优化资源配臵作用的必然要求。我国电网已基本实现互联,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硬件”初步具备,但市场规则和电价机制“软件”依然缺乏。对此,她建议,要坚持市场化方向,以建立市场规则、健全电价体系为重点,放开两头、监管中间,在发电侧竞价售电,在用电侧竞价购电,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全国电力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臵中的决定性作用。
对于国有企业如何进行改革的问题,褚艳芳这样说,首先应准确把握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原则,即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其次,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褚艳芳分析,作为特大型国有能源企业,国家电网公司在保障能源安全、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服务和保障民生中有重要作用。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对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她建议,应尽快出台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自然垄断行业改革的方向和内容,健全完善鼓励企业整体上市政策,不断提高国有资本的控制力、影响力和运营效率。
电改重启 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呼之欲出
12年了,距离2002年启动的第二轮电改至今过了十二年的一个轮回。一直在建议,一直在讨论,一直在思考,电改也一直还在路上……电改不是你想改,想改就能改。难怪电力人士会直呼:“电改之难,难于上青天!”
不过今年,似乎要动点真格的了。之前能源国资改革已经拉开帷幕,新一轮电改也已提上日程,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快要呼之欲出。
市场上对新方案的预期很大,此前曾预测两会后会出台。果不其然,3月18日有消息传来。据报道,3月18日能源局牵头制定的新电改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新方案仍旧延续五号文的电改思路。
新方案具体而言,先是电网要逐步退出售电,其次是电网财务或调度择其一独立。此外,电价市场化方面则是建立多买多卖的电力市场,通过大用户直购试点放开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
电价市场化此前提过很多次,但一直推进缓慢。此次电改受到市场关注,原因的其中之一在于,沉寂了十余年的“售电侧竞争”和“大用户直购”作为《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内容终于被重点拎出。
要知道虽然《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早在2002年就已印发,但是在近十年的时间里,电力体制改革仅完成厂网分开
和主辅分离,输配分开以及竞价上网均未能实现。
对于大用户直购的关注,去年年底,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秘书长王志轩也提出了加快形成独立的输配电价机制,稳妥推进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的建议。
此前有国网人士指出,目前电价由国家行政定价,卖电基本不赚钱,如果售电侧改革真的推行,下一步可能形成电价从电厂成本、上网电价、输配成本的多个环节叠加,最初倒推终端用户电价的模式。也就是说,电改初步方案一旦推行,将加快售电环节市场化,电价市场化的步伐也会随之迈进。
除了推动大用户直供电和电价改革,开放民间资本进入电源建设和运营领域也是电力改革的重点。无论是推进电力直接交易,还是引入民间资本进入售电侧,其最终目的都是打破垄断,实现电力交易市场化,逐步形成发电和售电价格由市场决定、输配电价由政府制定的价格机制。
发改委电力市场改革研究专家组成员、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与电力经济咨询中心主任曾鸣称这有利于民营化企业进入售电市场,扩大用户选择权。
不过也有疑虑之声。“对于民营资本而言,目前进入未必时机合适。电力系统首先是打掉电老虎才行,否则,进去危险。”一位业内人士好不避讳地直言。不过他对此次电改也充满希望:“一直在关注这方面,但一直没什么大的进展,希望这次是真的可以跨出这一步了。”
值得注意的是,电改初步方案主要针对售电环节展开,
也就是说输电的不卖电,同时逐步开放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也因此售电侧先行的电改对输电、变电、配电等环节的运营模式影响不会很大。这也引起了一些业内人士的担忧--售电环节竞争而输配电环节不竞争,会不会很容易出现类似于石油市场的监管套利等乱象?
从目前种种迹象来看,2014年中国电力体制改革将有较大的突破,这场欲依靠民营资本,在销售侧率先推动的电力改革成效如何,还得拭目以待。(况娟)(编辑徐炜旋)
能源局牵头的新电改方案已上报
电网逐步退出售电
记者从权威人士处获悉,能源局牵头制定的新电改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新方案以电网逐步退出售电和大用户直购竞价上网为主线,以及电网的财务和调度两者择其一独立。
竞争领域引入竞争
据介绍,电网逐步退出售电就是所谓的“电改从售电侧起步”。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史玉波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当下电改将“放开售电侧,让用户选择售电商进行交易。”
在大用户直购电改革方面,建立多买多卖的电力市场,用电企业和发电企业绕过电网自主交易,并拥有自主选择权。核心是电价的市场化,其最终目的都是打破电网公司在电力交易中对发电公司的单一买家地位和对电力用户的单一卖
家地位,实现电力交易市场化,逐步形成发电和售电价格由市场决定、输配电价由政府制定的价格机制。
这位权威人士称,新电改方案从售电侧改革起步是折中的结果,在此前的课题申报阶段,有关部门的改革思路不一致,如果电网只保留输配权,发电方和用电方直接交易,电价完全市场化,多年来一贯形成的国家定价局面将被改变。最后意见统一后确定先放开售电价交易。“在剔除电网的过网费,电力完全市场交易后,发电企业只要成本能覆盖,电价的下调是可以预见的,具体来说,购电价有下降空间,而售电则不好说。”他表示。
地区先行先试
不过,记者获悉,去年国家能源局公开招标的大用户直购电交易模式研究课题由中电投获得,目前课题研究还没结题,各地展开的工作也只能是自下而上的试点。更重要的是,电网的输配电成本无法有效监测,直购电广泛开展尚不具备条件,因此在新电改方案中要求电网的财务或调度必须独立。
“目前来看,电网的财务独立可能性更大。”这位权威人士说,因为电力调度在组织和协调电力系统运行和电力市场交易中作用很大,涉及区域电网的协调,而财务独立能更好地核算电网输配电成本,加快大用户直购进程。
今年2月,国家能源局下发的《2014年市场监管工作要点》显示,2013年湖南、四川、山西、甘肃等省已成为大用户直购电改革试点新成员,国家能源局将选择10个省级电网企业组织开展输配电成本专项监管,发布监管报告,公布
输配电成本水平。
据报道,山东省已经出台了《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方案》,年度交易电量100亿千瓦时,下一步的工作是制定交易规则和用电企业市场准入标准,主要针对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另一发电大省云南在全国两会期间提交了将其列为电力体制改革试点省的建议。
对此,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吴钟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电力法第二十五条修改之前,电改授权在局部地区试点是有可行性的,比如个别供电公司实行混合所有制向民企开放。
来自:上海证券报
电改破冰:基于现实的妥协?
中国的电改并没有从12年前设想的“电网拆分”“输配分开”入手。在已经形成的初步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中,从售电侧的改革起步可能性较大,还包括引入民营资本介入售电侧,通过试点推动大用户直购电。
“改革”两字出现频率高达77次的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次传达出中国政府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深化改革的决心。
而从2002年便开启改革的电力行业,当仁不让地成为两会期间被各界关注的改革重点区域。长期被诟病的电力体
制不仅面临着“必改”的局面,更或将成为探索混合所有制的“开路先锋”。
但从售电侧入手的改革方案,并没有获得外界的一致肯定与认可。那么,选择售电的改革,究竟是妥协,还是脚踏现实的路径?
缘何“调转枪口”
中国的电力体制改革究竟怎么改?
出乎不少人的意料,中国的电改并没有从12年前设想的“电网拆分”“输配分开”入手。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电力市场改革研究专家组成员、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与电力经济咨询中心主任曾鸣透露,在已经形成的初步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中,从售电侧的改革起步可能性较大,还包括引入民营资本介入售电侧,通过试点推动大用户直购电。
发电侧交易竞价、输配电分离、售电侧开放是电力体制改革的三个重要方面。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启动于2002年,之前一直试图从上游开始推动。因此,从下游售电入手“调转枪口”的做法自披露后便立刻遭到不少质疑。
我国电力市场研究专家、湖南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教授姚建刚对《中国科学报》记者表示,发电交易竞价上网遇到了既得利益者们的极大阻力。“我国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的初衷是很好的,但到现在已近乎夭折。”
有业内人士指出,由于政府暂时无法撼动垄断电网这一“庞然大物”,只有无奈选择从售电测入手,这是“妥协”的结果。
但是,受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等委托牵头电力体制市场化研究课题的曾鸣显然不这么认为。
“这种说法不知是按照什么标准判断的? 我对此并不认同。”曾鸣对《中国科学报》记者说。
他指出,从各国经验看,不少国家的电力体制改革均从售电侧改革入手,而且这也是最切合我国电力行业现状的办法。
姚建刚也认为:“在发电侧交易竞价、输配分离推行极端困难的条件下,政府先从售电侧放开入手,不失为一种可试探的方法。”
输配分离尚未成熟
如今,中国电力体制售电侧改革方案已经箭在弦上。那么,各界更为关注的“输配分离”又将何时启动?
曾鸣表示,输配分离并没有出现在这一轮的电改研究方案中。
事实上,中国已启动12年的电改并未给实施输配分离创造成熟的环境,从而导致最为核心的电价始终无法走上真正的市场化定价的道路。
姚建刚指出,我国在发电侧尚未实行真正的发电竞价交易上网,资源配臵效率亟待提高,发电侧没有真正竞价交易,谈输配分离为时过早。“如果国家强力推行输电网或交易与调度中心独立,遇到的阻力会很大。”
同时,由于我国输电网与配电网由电网公司垄断,产权关系一时也难以分割明晰。
不过姚建刚也指出,如果不实行输配分离,则难以提高输配电服务水平并降低输配电成本,难以形成真正的“电价改革”。因此,输配分离是迟早要实行的。
值得欣慰的是,政府即将引入民营资本进入售电侧。在姚建刚看来,这不仅可尝试市场化改革,而且是探索风险小,同时又能打破国家独营垄断弊端的方法,并有望逐步向输配分开过渡。
姚建刚表示:“建议政府在输配电难以分开的现实条件下,将电力调度中心暂留电网公司,先将电力交易中心从电网公司独立出来,以先进的核心技术确保发电交易竞价的高效和可靠,再结合售电侧放开。”
赚钱还是慈善
从售电侧入手的电力体制改革,在当前政府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努力下,即将引入民营资本已是板上钉钉。
“民资进入售电侧符合当前国企启动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大趋势。”曾鸣说。
相关专家指出,民营资本进入售电侧后,将形成多元化售电市场,同时,政府还将通过试点推动大用户直购电。
姚建刚告诉记者:“在售电侧引入竞争,原本就是国网公司提出的建议。”
在姚建刚看来,政府顺应国网建议在售电侧引入民营资本和大用户直购电,进行电力市场改革的尝试,的确表明其在电力行业引入市场机制的决心。
但不能忽略的是,作为关系民生的重要行业,“普遍服
务”是电力在公用事业属性方面的重要体现之一。
“普遍服务就是不能因电价高就提供好的服务,电价低就拒绝为用户服务。普遍服务是我国电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基本义务。”曾鸣说。
“民资进入售电领域后究竟是赚钱还是做慈善? 这是民资自己需要好好考虑的问题。”曾鸣一针见血地指出。
显而易见,指望民资做慈善是不可能的,赚钱才是其愿意投资的原始推动力。
同时可以预见,一些并不赚钱的领域,如农业用电销售对民资几乎没有吸引力。相反,工业与商业用电等将成为民资争抢的“香饽饽”。
“不能将所有赚钱的都交给民资,而将不赚钱甚至亏损的交给国企,这样也无法形成健康良性的市场竞争环境。”曾鸣说。
因此,让民资以何种方式进入是政府需要仔细思量与规划的问题。
鼓励国资、民资成立独立的售电公司,或成立统一的售电公司以吸引民资参股,成为目前业内认为可能性较大的两种方案。
姚建刚还表示:“民营资本进入售电侧及开启大用户直购电后,会给售电市场带来一些活力。但这必须靠强有力的市场规则和技术保障来实现。”
他进一步指出,如果仅靠简单的行政手段,在电网由电网公司垄断、输配电成本未降低、发电未实现真正的交易竞
价条件下,开放售电竞争反而有可能推高售电价格,使广大用户与人民群众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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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体制改革大事记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的电力工业体制进入了改革探索时期。在此期间中央电力管理部门经过四次变更,即第二次分别成立电力工业部和水利电力部,成立能源部,第三次成立电力工业部。这一时期的电力改革朝着国务院提出的“政企分开,省为实体,联合电网,统一调度,集资办电”的电力体制改革原则进行。
1979年2月,国务院撤销水利电力部,成立电力工业部和水利部,这是我国第二次成立电力工业部。
1982年3月,再次将水利、电力两部合并成立水利电力部。
1988年5月,撤销水利电力部,把电力工业管理工作并入新成立的能源部,能源部承担电力行政和企业管理职能。
1993年3月,撤消能源部,第三次成立电力工业部。国务院批准的文件明确要求支持办好五大电力集团,各电管局和省电力局仍维持现行体制,所以在电力工业部时期,电力工业体制改革没有显著的变化。
1998年,撤销电力部,将电力工业的政府职能划归国家经贸委。国家电力公司承接了原电力部下属的五大区域集团公司、七个省公司和华能、葛洲坝两个直属集团。
2002年4月12日,国务院下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国
发[2002]5号文件) ,被视为电力体制改革开端的标志。新方案的三个核心部分是:实施厂网分开,竞价上网,重组发电和电网企业,从纵横双向彻底拆分国家电力公司。
2002年12月,国家电力公司按“厂网分开”原则组建了两大电网公司、五大发电集团和四大电力辅业集团。五大发电集团为华能集团、华电集团、国电集团、中电投集团和大唐集团。 2003年3月全国国家电监会成立,开始履行电力市场监管者的职责,实现“政监分开”。
2007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十一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7]19号) ,强调电改需根据5号文精神,责令各部委着力推进。
2011年9月,两大电力辅业集团——中国电力建设集团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挂牌成立,并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签订了分离企业整体划转移交协议。历时近9年的电力行业主辅分离告一段落。(李准整理)
发电和配售电成国企改革竞争性领域
导语:伴随着文件的出台,2014年国企改革的重点内容将包含国企分类监管、股权激励、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国资等。
国企改革进入深水区,已没有“石头”可摸。
中石化打响了混合所有制改革第一枪,一时间,“傅成玉”与“混改”成为全国“两会”的热门话题。
全国政协委员、中石化董事长傅成玉用几句话概括了自己的改革思路:“民资参股中石化无比例限制”、“用市值考核企业”、“打开深化改革大门就不会再关闭”、“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效果要达到1+1=3”、“中石化零售业务空间巨大,股价会怎样你懂的”。
从行动的时间到改革思路,与正在酝酿的“国企改革蓝图”在一定程度上不谋而合。
“国企改革的另一个关键环节是深化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一位接近国资委人士表示,国资委等相关部门正在紧锣密鼓地就下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工作进行规划和部署。其中,国资委牵头制定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下称《意见》) 目前正在进行完善和调整,正待上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有望今年出台。
上述人士透露,内容将包括下一步深化改革的总体方案、路线图、时间表。伴随着文件的出台,2014年国企改革的重点内容将包含国企分类监管、股权激励、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国资等。
“枪声”在非主战场打响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将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头戏”。
总的考虑分为几个方面:大部分国有企业通过股权多元化的改革,逐步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 国有企业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将逐步降低国有股权的比例; 大力支持各
种非公资本特别是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的股权多元化改革; 国有企业通过实施股权多元化改革,一方面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与国有资本共同发展,另一方面促进国有企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运行机制。
在具体实施中,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曾在多个场合表示会实行“一企一策”,分类进行研究,分类提出措施,不搞“一刀切”。
颇为意外的,改革首先集中在能源领域爆发。
年初,中石化首个提出了混合所有制的改革,其后,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总经理陆启洲也表态,将启动混合所有制改革,允许民资参股部分中电投旗下子公司和建设项目,民资参股比例将达三分之一。
一个巧合是,电力体制改革传今年可能会破冰,终端售电侧有望放开并引入民资,在此背景下,涵括发电和配售电的电力领域,将成为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先锋。
作为能源领域的另一个混合所有制先锋,石油石化行业也在跃跃欲试。傅成玉表态之后,中石油董事长周吉平表示要搞混合所有制改革。
周吉平表示,中石油将采用产品分成的模式引入民资,通过六大平台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上述领域属于改革的攻坚领域,可以说也是最难的一部分。”国资专家周放生说,“从国资分类监管的角度看,它们本身处于竞争性行业,但又存在行政垄断,应该属于战略性的行业。改革的总体方向是既要放开,又要相对控股。”
“改革方案顶层设计的当务之急是解决国企分类监管的问题。正是由于国企分类模糊,才导致分类监管和考核难以落实到位。”上述接近国资委人士说,“明确国资分类监管思路可能成为该方案中的重要内容。”
最终的方案中极可能分为四种形式:其一,涉及国家安全的少数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采用国有独资形式。其二,涉及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国有企业,可保持国有绝对控股。其三,涉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行业的重要国有企业,可保持国有相对控股。其四,国有资本不需要控制并可以由社会资本控股的国有企业,可采取国有参股形式或者全部退出。
周放生分析,第一类基本就是公益性和军工类的企业; 第二、三类属于战略性的行业,包括石油、石化和通讯这样的行业; 第四类可能是指完全竞争性行业,但是现在很少提及“完全竞争”这个概念了。
“将来第四类应该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主战场。”周放生说,“从央企的数量上看,这样的企业占到80%-90%以上。”
上述接近国资委人士表示,中石油、中石化类似企业的改革应该会分四步走:首先是中下游的产权; 然后是中下游的市场; 第三步是上游的产权; 最后是上游的市场。
傅成玉日前曾提出,将会在油品销售业务方面引入民资。 一位接近中石化的人士也表示,下游的加油站将是中石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突破口,管道方面的开放也有望破冰。
上述接近国资委人士说,无论枪声在哪里打响,发展混
合所有制经济的基本思路都是“尽快推进国有企业特别是母公司层面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股权结构。”
“国家将通过多种方式推进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改制上市,暂不具备上市条件的国有企业通过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鼓励具有资金、技术、管理优势的战略投资者以及社保基金、保险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他说,“这是大势所趋。”
国企改革的另一个关键环节是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上述接近国资委人士表示,下一步的改革中,在构建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方面,国资委对于企业的绩效评价、央企负责人的聘任标准和薪酬管理等都将有所改革,其中市场将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
周放生指出,国资委对竞争性国企董事会的绩效评价,或将以资本权益的增值性和资本资产的流动性指标为重点,以资本回报率、税后净利润等盈利性指标为主,可能不会直接采用经营性的绩效指标。
按资本收益原则,企业经营管理者应强化股东收益、投资回报和价值最大化的理念,并以此实行“优胜劣汰”的机制,增强国企盈利能力,形成公平市场竞争。
两会期间,傅成玉所谈到的“用市值考核企业”、“股东是主人,我是打工者”等改革思路均是风向标。
“另外,探索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办法也在其中。”上述接近国资委人士表示。
改革的另一场战争
由于国企改革的需要,《意见》可能还会对国有资产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出更高要求,即致力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完善。
上述接近国资委人士表示,下一步可能更加强调从出资人角度加强监管。
“监管部分真正做到充分尊重企业市场主体地位,该管的一定要管住管好,不该管的坚决不管,真正做到监管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他说。
另外,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成立“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去年年底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也透露,国资委下一步将先从中央企业集团中选取“试点”来进行改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而且,将新组建一批类似“国新”那样的国有投资运营公司。
其中,中石油、中石化、国家电网、中国建筑、中海油、中国中铁、中化集团、南方电网、中国电信、华润、五矿、南方工业、中航工业、中国联通、中国化工、中粮和大唐集团等都被认为是试点的热门候选企业。
对此,上述接近中石化人士表示,中石化一直都在积极尝试建立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在上述背景下,今年推进或将加速。
方案中或将提出很关键的一点: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
“将根据国有企业发展实际,有差别、分步骤地提高国
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到2020年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达到30%。”上述接近国资委人士表示。
难点
改革中,“信任”将会成为成败的关键,而信任的基础在制度。
如何加强国资和民资的产权保护,如何使国企与民企相互信任,如何使国企管理者抛开后顾之忧,如何在改制改革中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是普遍关注的问题。
“所谓的混合所有制,我不会参与。”内蒙古鄂尔多斯集团董事局主席王林祥明确告诉经济观察报。
在混合所有制上,王林祥有过教训。鄂尔多斯集团参与过一条地方铁路,东乌铁路(位于内蒙古境内,东胜到乌海) ,由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集团、鄂尔多斯市东方路桥集团、呼和浩特铁路局、神华集团共5家公司共同出资建设。其中,鄂尔多斯集团投入了两个亿,约占股20%。但铁路从2008年建成投运,至今未盈利。
“参与进去都是小股东,在经营决策上,几乎就没有发言权。”王林祥说,因为国企整个企业法人治理机构不健全,没有按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方式来管理企业。所以与其把钱投在那儿,还不如自己去干。
而一位国企的管理者则表示:“我们很担心会被扣上国有资产流失的帽子,为什么选择与这家民企合作而不是其他,这有时候太难解释清楚,甚至有人直接去找了外资。我不是法律专家,但郎顾之争在大家心里都是有阴影的。”
民生证券研究院副院长管清友说:“现在进行一些探索,包括地方、中央企业的探索,应该以一种开放的心态允许大家试。”
混合所有制并非新生事物,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3月9日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审议时说,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基本政策已明确,关键是细则,成败也在细则。要吸取过去国企改革经验和教训,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谋取暴利的机会。改革关键是公开透明。
“为了加强产权保护,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方案或将提出七项措施:一是明晰产权关系,二是搞好产权登记,三是完善公司章程,四是规范公司治理,五是强化资产评估,六是规范产权流转,七是加强资产监管。”上述接近国资委人士说。
电力市场体系:
市场规则和电价机制协调发展
电力改革应立足于我国基本国情和能源禀赋,积极稳妥推进。坚持电网调度交易一体化和输配一体化,按照“放开两头、监管中间”的思路,构建科学的电力管理体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做出重要部署,电力改革的关注度随之提高。为什么改,怎么改,如何构建全国电力市场,国企国资又如何面临这样的改革,这些问题仍
然是代表关注的热点。
电力改革的目的究竟为何? 这一点必须明确。全国人大代表、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褚艳芳认为,“拆分”不是改革目的,不能为改而改。电力系统发供用即时平衡,电厂、电网和用户紧密联系,决定了其网络性、统一性和规模经济性,必须时刻保持协调运转。人为地把电力系统各环节割裂开来,将造成电力发展不协调、效率降低、成本增加等诸多问题。
电力改革的根本目的,是要解决制约电力行业安全发展、清洁发展、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矛盾,转变发展方式,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效率,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安全可靠、优质经济的电力保障。这是深化电力改革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改革要有利于国家、有利于行业、有利于企业。
目前,电力改革没有统一成熟的模式,各国都在探索因地制宜的路径,若盲目对电网进行“破碎式”拆分,将严重影响电网安全性和规模经济性。褚艳芳就此举了几个例子:
欧盟过去对一体化电力企业进行拆分,各国之间缺少统一管理机制,协调不力,导致多个成员国发生大停电事故,促使改革重点更多转向保障能源安全;
俄罗斯发输配彻底拆分后出现诸多问题,2012年重新将输电与配电国有股权合并,实现统一运营管理;
英国对发售配各环节拆分最早、最彻底,出现电力投资不足、电价上涨、系统备用下降等,目前又重组形成6家发
售配一体化公司;
德国电力私有化后导致电价高涨,柏林、汉堡等地民众公投支持将电网重新收归国有……
电力改革并非易事,深化电力改革,必须立足于我国基本国情和能源禀赋,积极稳妥推进。褚艳芳建议,应遵循电力发展规律,以确保安全为前提,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首要任务,坚持电网调度交易一体化和输配一体化。按照“放开两头、监管中间”的思路,严格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企业自律,构建科学的电力管理体制,实现提高效率、改善服务、科学发展的目标。
强调管理的同时,市场这只“无形的手”也不能被忽略。电网既是电力输送载体,又是电力市场载体,还是公共服务平台。统一电力市场是现代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充分发挥电网优化资源配臵作用的必然要求。我国电网已基本实现互联,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硬件”初步具备,但市场规则和电价机制“软件”依然缺乏。对此,她建议,要坚持市场化方向,以建立市场规则、健全电价体系为重点,放开两头、监管中间,在发电侧竞价售电,在用电侧竞价购电,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全国电力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臵中的决定性作用。
对于国有企业如何进行改革的问题,褚艳芳这样说,首先应准确把握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原则,即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其次,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褚艳芳分析,作为特大型国有能源企业,国家电网公司在保障能源安全、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服务和保障民生中有重要作用。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对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她建议,应尽快出台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自然垄断行业改革的方向和内容,健全完善鼓励企业整体上市政策,不断提高国有资本的控制力、影响力和运营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