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购公房(房改房)买卖

已购公房(房改房)买卖

2011-07-05

1) 业务名称定义

已购公房(房改房)买卖是指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已购公房再次上市转卖给他人的行为。

2) 业务办理流程

此业务为一级办理业务,立等可取。窗口受理审核后开具“权属登记受理通知单”,申请人持此表单交费后到发证窗口领证。

3) 负责科室

证件交易所

4) 办公地点(含房间号)

双榆树北里甲22号, 一层大厅

5) 咨询电话

82618228

6) 受理时限

即时

7)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

8) 申请条件

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双方签署了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过户前先补交土地出让金(优惠价或标准价购买取得房屋还需补交价差)并缴纳契税及营业税。

9) 申请表单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

10) 收缴证件

1.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现场填写,不用提前领取;

2. 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3. 卖房人与原售房单位签订的买卖契约原件;

4. 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原件(2份),合同自行拟定,登记机关不提供制式合同;

5. 多个人共同购买一套房屋的,应提交共有协议(原件),约定由何人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何人持房屋共有权证,并约定共有份额;

6. 买卖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核验原件),详见“一般规定之当事人身份证明”;

7. 买方或卖方不能亲自办理的须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一般规定之委托及公证”;

8. 楼房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复印件一份(附表房屋所有权人栏空白,附图中房产证号不复印;原房屋所有权证中没有附图附表的可不提交);

9. 契税和营业税完税凭证,海淀地税局办理;

10. 土地出让金缴纳发票,优惠价或者标准价购买取得房屋还需补交价差,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海淀分局缴纳;

11. 如果原售房单位为中央单位则需要先去“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交易办公室”审批,还需去原售房单位开具物业费供暖费已结清的证明,若无物业费请注明。然后持央产审批单和物业供暖费结清证明以及上述材料前来办理;

12. 买房人为港澳台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外国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还需提交北京市涉外安全项目审查办公室出具的准予购房证明;

13. “零二六”单位的房屋,提交“零二六”单位的批准出售证明。

11) 输出表单

权属登记受理通知单

12) 税费

卖方:万分之五印花税;

买方:万分之五印花税;

房证印花税:5元/本。

已购公房(房改房)买卖

2011-07-05

1) 业务名称定义

已购公房(房改房)买卖是指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已购公房再次上市转卖给他人的行为。

2) 业务办理流程

此业务为一级办理业务,立等可取。窗口受理审核后开具“权属登记受理通知单”,申请人持此表单交费后到发证窗口领证。

3) 负责科室

证件交易所

4) 办公地点(含房间号)

双榆树北里甲22号, 一层大厅

5) 咨询电话

82618228

6) 受理时限

即时

7)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

8) 申请条件

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双方签署了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过户前先补交土地出让金(优惠价或标准价购买取得房屋还需补交价差)并缴纳契税及营业税。

9) 申请表单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

10) 收缴证件

1.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现场填写,不用提前领取;

2. 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3. 卖房人与原售房单位签订的买卖契约原件;

4. 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原件(2份),合同自行拟定,登记机关不提供制式合同;

5. 多个人共同购买一套房屋的,应提交共有协议(原件),约定由何人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何人持房屋共有权证,并约定共有份额;

6. 买卖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核验原件),详见“一般规定之当事人身份证明”;

7. 买方或卖方不能亲自办理的须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一般规定之委托及公证”;

8. 楼房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复印件一份(附表房屋所有权人栏空白,附图中房产证号不复印;原房屋所有权证中没有附图附表的可不提交);

9. 契税和营业税完税凭证,海淀地税局办理;

10. 土地出让金缴纳发票,优惠价或者标准价购买取得房屋还需补交价差,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海淀分局缴纳;

11. 如果原售房单位为中央单位则需要先去“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交易办公室”审批,还需去原售房单位开具物业费供暖费已结清的证明,若无物业费请注明。然后持央产审批单和物业供暖费结清证明以及上述材料前来办理;

12. 买房人为港澳台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外国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还需提交北京市涉外安全项目审查办公室出具的准予购房证明;

13. “零二六”单位的房屋,提交“零二六”单位的批准出售证明。

11) 输出表单

权属登记受理通知单

12) 税费

卖方:万分之五印花税;

买方:万分之五印花税;

房证印花税:5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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