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共建工作“服务之星”先进典型评选的通知
辖区各共建单位:
今年以来,临江街道党工委始终坚持“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理念,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大力延伸提升“168”党建工作机制,积极推行“3+3”工作方法,对辖区共建单位、党员群众推行决策共商、任务共担、成效共评的“三共”组织模式,不断发挥街道党工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推动街道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为了更好地开展和落实“3+3”工作法,经街道东、西片区议事会商议,街道辖区共建工作联席会研究,决定开展共建工作“服务之星”先进典型评选活动,现对活动方案通知如下:
一、开展评选目的
联合评点工作成效,是提升共建质量的有效保障,开展共建工作“服务之星”先进典型评选活动,宣传先进典型,可以联合共建单位,共同对干部工作态度、作风、效率,对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等方面进行共同评议,使共同点评落实到实处,在辖区内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更好的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二、参评对象的范围
参与辖区内共建工作的街道及辖区内共建单位工作人员。
三、评选时间及比例
“服务之星”每半年评选一次,每次按实际参评人数的
10%进行评选,每个单位上报参评人员不得超过2名。参评人员都由各自所在的共建单位提出推荐。
四、评选的基本条件
这是在最初由共建单位推荐参评人员时,参评人员所要满足的基本条件。只有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上报联合考评小组。上报时应附一份推荐表。
1、政治素质强。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做到勤政廉洁、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2、办事效率高。严格执行办事程序,能熟练处理各类服务事项,办理服务事项不发生任何差错,在办理各类审批事项时,均能在承诺时间内按时办结和提前办结,做到急事急办。
3、服务态度优。自觉遵守工作中的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自觉按照窗口服务规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和使用文明用语的要求,对服务对象文明礼貌,做到接待热心、解释耐心、办事细心。
4、群众评价好。服务对象普遍反映较好,综合评价高,无效能投诉记录。
五、评选程序
因参评人员在共建工作中所在单位及所负责的实际业务工作有所不同,现作出以下安排:
1、参评标准应由所在单位根据参评所负责领域与推荐表一起上报。参评标准内容必须是由三项最满意工作及一项急需改进工作组成,评价的尺度由满意、基本满意以及不满意组成。
2、推荐表统一汇报后,联合考评小组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将所有参评人员评选标准汇总编排印制,并随机在辖区内抽取30位居民群众对所有参评人员进行评价。
3、所有评选标准实行计分制,满意+3分,基本满意+1分,不满意-1分,弃权不得分。最后汇总所有参评人员总分。
4、根据群众的评价后的总分进行遴选,选取总分前五名参与由联合考评小组内部投票。得票率最高前三名的参评人员将获得“服务之星”的称号。
5、获得称号的参评人员将在街道的政务宣传栏公示并通报辖区内所有共建单位,以此来加大对典型的宣传报道,努力营造改造比学赶超的氛围。
六、评选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并以此为契机,按照
机关作风建设活动方案的要求,大力推动行政服务建设,真正让企业和群众满意,以此展示辖区人员的良好形象。
2、各单位要自觉按照评选的条件,如实提供推荐材料,宁缺勿滥,严禁弄虚作假。
3、投票期间,严禁各种拉票行为(包括组织企业和群众为本单位参评人员投票)。凡一经查实者,即取消当年评选资格并通报批评。
附带:参评人员推荐表
临江街道“服务之星”推荐表
关于开展共建工作“服务之星”先进典型评选的通知
辖区各共建单位:
今年以来,临江街道党工委始终坚持“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理念,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大力延伸提升“168”党建工作机制,积极推行“3+3”工作方法,对辖区共建单位、党员群众推行决策共商、任务共担、成效共评的“三共”组织模式,不断发挥街道党工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推动街道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为了更好地开展和落实“3+3”工作法,经街道东、西片区议事会商议,街道辖区共建工作联席会研究,决定开展共建工作“服务之星”先进典型评选活动,现对活动方案通知如下:
一、开展评选目的
联合评点工作成效,是提升共建质量的有效保障,开展共建工作“服务之星”先进典型评选活动,宣传先进典型,可以联合共建单位,共同对干部工作态度、作风、效率,对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等方面进行共同评议,使共同点评落实到实处,在辖区内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更好的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二、参评对象的范围
参与辖区内共建工作的街道及辖区内共建单位工作人员。
三、评选时间及比例
“服务之星”每半年评选一次,每次按实际参评人数的
10%进行评选,每个单位上报参评人员不得超过2名。参评人员都由各自所在的共建单位提出推荐。
四、评选的基本条件
这是在最初由共建单位推荐参评人员时,参评人员所要满足的基本条件。只有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上报联合考评小组。上报时应附一份推荐表。
1、政治素质强。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做到勤政廉洁、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2、办事效率高。严格执行办事程序,能熟练处理各类服务事项,办理服务事项不发生任何差错,在办理各类审批事项时,均能在承诺时间内按时办结和提前办结,做到急事急办。
3、服务态度优。自觉遵守工作中的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自觉按照窗口服务规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和使用文明用语的要求,对服务对象文明礼貌,做到接待热心、解释耐心、办事细心。
4、群众评价好。服务对象普遍反映较好,综合评价高,无效能投诉记录。
五、评选程序
因参评人员在共建工作中所在单位及所负责的实际业务工作有所不同,现作出以下安排:
1、参评标准应由所在单位根据参评所负责领域与推荐表一起上报。参评标准内容必须是由三项最满意工作及一项急需改进工作组成,评价的尺度由满意、基本满意以及不满意组成。
2、推荐表统一汇报后,联合考评小组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将所有参评人员评选标准汇总编排印制,并随机在辖区内抽取30位居民群众对所有参评人员进行评价。
3、所有评选标准实行计分制,满意+3分,基本满意+1分,不满意-1分,弃权不得分。最后汇总所有参评人员总分。
4、根据群众的评价后的总分进行遴选,选取总分前五名参与由联合考评小组内部投票。得票率最高前三名的参评人员将获得“服务之星”的称号。
5、获得称号的参评人员将在街道的政务宣传栏公示并通报辖区内所有共建单位,以此来加大对典型的宣传报道,努力营造改造比学赶超的氛围。
六、评选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并以此为契机,按照
机关作风建设活动方案的要求,大力推动行政服务建设,真正让企业和群众满意,以此展示辖区人员的良好形象。
2、各单位要自觉按照评选的条件,如实提供推荐材料,宁缺勿滥,严禁弄虚作假。
3、投票期间,严禁各种拉票行为(包括组织企业和群众为本单位参评人员投票)。凡一经查实者,即取消当年评选资格并通报批评。
附带:参评人员推荐表
临江街道“服务之星”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