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承(分)包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范围: 土石方爆破
(4)工程承包单价:根据工程承包范围,经双方协商,确定本合同内综合单价为(大炮): 元/米,不包括分解大块石费用,小炮单价另算。
第二条 工程期限
根据双方协商订立爆破期限。 第三条 工程计量
经双方协商按现场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第四条 工程价款结算与拨付办法
工程价款结算与拨付办法: 。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因甲方提供(或说明)施工图纸、地质勘察资料及地下隐蔽设施(包括水、电、光缆、煤气管道等地下管网设施等)不详、不及时或与实不符,除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偿付给乙方由
3
此造成的误工或停工的实际损失。造成的第三方损失应由甲方全部负责。
甲方派代表在工地进行技术、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有关施工签证、验收手续等,并负责当地周边关系的协调工作。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在双方约定的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甲方不得另委委托第三方进行爆破施工。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人工、机械运输车辆误工或停工,甲方应负责机械停置台班费及相应的实际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工程变更,甲方应于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行办理施工签证。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4、工程竣工后,甲方应组织专门人员在 当 日内进行验收。不按合同约定预付或结算工程款,除支付合同约定的预付或结算工程款外,还应按逾期天数,以每天按逾期款项的5‰支付滞纳金,并且乙方有权拒绝继续施工。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章作业,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继续施工。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地质勘察资料及说明编制施工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后施工。
2、乙方应按照编制的施工方案严格组织施工。
3、乙方应制定安全措施,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4、乙方应合理组织人员和机械车辆调配,保证按甲方要求的期限完成爆破施工任务,遇不可抗力、不可预见自然灾害及国家、当地政府部门政策性因素无法施工,工期顺延。
第六条 合同纠纷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
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从以下两种方式中选择其中一种(在所选项下打√,如选择仲裁方式,请注明具体仲裁委员会):
1、提交 仲裁委员会( )。
2、依法向胶南市人民法院起诉( √ )。
第七条 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爆破工程结束,工程款结清后自行失效。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议定附加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3、本合同正本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贰份,副本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有关部门签证备案。
4、乙方合同承包范围内,甲方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协议及发生的纠纷,乙方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八条 附加条款
1、乙方协助甲方办理爆破方式的有关审批手续,甲方提供相关开采证及上级部门相关批复文件和四证。
2、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爆破范围、标高由甲方现场负责安排、测量、提供。
3、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能进行打孔、爆破的工程面,现场施工排水由甲方负责,
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
代理人: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石方承(分)包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范围: 土石方爆破
(4)工程承包单价:根据工程承包范围,经双方协商,确定本合同内综合单价为(大炮): 元/米,不包括分解大块石费用,小炮单价另算。
第二条 工程期限
根据双方协商订立爆破期限。 第三条 工程计量
经双方协商按现场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第四条 工程价款结算与拨付办法
工程价款结算与拨付办法: 。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因甲方提供(或说明)施工图纸、地质勘察资料及地下隐蔽设施(包括水、电、光缆、煤气管道等地下管网设施等)不详、不及时或与实不符,除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偿付给乙方由
3
此造成的误工或停工的实际损失。造成的第三方损失应由甲方全部负责。
甲方派代表在工地进行技术、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有关施工签证、验收手续等,并负责当地周边关系的协调工作。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在双方约定的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甲方不得另委委托第三方进行爆破施工。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人工、机械运输车辆误工或停工,甲方应负责机械停置台班费及相应的实际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工程变更,甲方应于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行办理施工签证。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4、工程竣工后,甲方应组织专门人员在 当 日内进行验收。不按合同约定预付或结算工程款,除支付合同约定的预付或结算工程款外,还应按逾期天数,以每天按逾期款项的5‰支付滞纳金,并且乙方有权拒绝继续施工。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章作业,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继续施工。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地质勘察资料及说明编制施工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后施工。
2、乙方应按照编制的施工方案严格组织施工。
3、乙方应制定安全措施,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4、乙方应合理组织人员和机械车辆调配,保证按甲方要求的期限完成爆破施工任务,遇不可抗力、不可预见自然灾害及国家、当地政府部门政策性因素无法施工,工期顺延。
第六条 合同纠纷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
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从以下两种方式中选择其中一种(在所选项下打√,如选择仲裁方式,请注明具体仲裁委员会):
1、提交 仲裁委员会( )。
2、依法向胶南市人民法院起诉( √ )。
第七条 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爆破工程结束,工程款结清后自行失效。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议定附加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3、本合同正本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贰份,副本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有关部门签证备案。
4、乙方合同承包范围内,甲方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协议及发生的纠纷,乙方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八条 附加条款
1、乙方协助甲方办理爆破方式的有关审批手续,甲方提供相关开采证及上级部门相关批复文件和四证。
2、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爆破范围、标高由甲方现场负责安排、测量、提供。
3、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能进行打孔、爆破的工程面,现场施工排水由甲方负责,
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
代理人: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