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为何"大材小用"考证[水经注]

1942年9月胡适卸任大使后,美国多所大学邀请其讲学。芝加哥大学为显诚意,开出了美金10000元的年薪。不过,为全力撰写《中国思想史》的下部,胡适辞谢了芝加哥大学的聘约。胡适在40岁完成《说儒》之后再也没有从事过学术工作。现在,他想充分利用这段闲暇时光恢复自己的学术研究。1943年的1月至10月,胡适完成了《易林考》《曹操创立的“校事”制》《两汉人临文不讳考》等多篇考证文章。

当胡适正埋头于“披荆斩棘的开路工作”之际,11月8日,他收到王重民的一篇考证《水经注》的文章,这篇文章打乱了他的学术计划。在这一天的日记中,胡适写道:

得王重民书,附一文,《跋赵一清校本兼论戴赵、全赵两公案》。

重民治学最谨严,但此文甚不佳。今日独坐,取《水经注》聚珍本、《戴东原集》、《鲒埼亭集》、《观堂集林》及《别集》,试复勘此离奇之公案。

…………

客散后,我写长信给王重民,到天亮六点半才睡。

我生平不曾读完《水经注》,但偶尔检查而已。故对此大案,始终不曾发一言。但私心总觉此案情节太离奇,而王国维、孟森诸公攻击戴震太过,颇有志重审此案。

今天细读各案卷,乃作第一次之发言。(《胡适日记全编》,曹伯言整理,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年出版,第7册,第544页)

考证源自心结

为何《水经注》的考证让胡适放弃了原先的计划——撰写《中国思想史》的下部呢?因为《水经注》的考证所牵涉到的一个问题是胡适多年的心病,这就是戴震戴东原在校勘《水经注》时是否剽窃了他人的成果。

胡适曾撰文《戴东原在中国哲学史上的地位》《戴东原哲学》等多篇文章,盛赞戴震。可以说,戴震是他思想的偶像,精神的支柱,学术上的导师。而王国维在1925年发表文章认定“戴氏窃书之案,几成定谳”;1936年,北大教授孟森又发表两篇文章,重申王国维“此案已成定谳”之说。

胡适从感情上无法接受自己崇敬的思想家剽窃了别人成果这一说法,但当时,他并未通读《水经注》,没有发言权。既然有心病,早晚会想办法去除之,王重民涉及《水经注》考证的那封信,恰恰为胡适解决这个心病提供了一个契机。所以,胡适考证《水经注》不是偶然,也不是心血来潮。

胡适当晚给王重民的回信中这样说:

……。我一生不曾读过《水经注》,偶尔检查则有之,但不曾读过全书。因此,我对于戴、赵、全诸家校本公案,始终不曾发一言。

前几年,当孟心史的文章发表后,我曾重读静安先生的《戴校水经注跋》。那时我很觉得此案太离奇,多不近情理之处,其中也许有别情,为考据家所忽略。

…………

凡此诸点,都太离奇。我久想将来搜集此案全卷,再作一次审问,以释我自己的疑惑。我并不想为戴氏洗冤,我只想先摆脱一切成见,再作一次考订,以求满足我自己“求真实”与“求公道”的标准。(引自耿云志欧阳哲生编《胡适书信集》(中)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出版,第914页)

胡适说考订水经注“以求满足我自己‘求真实’与‘求公道’的标准”,当然是实话;但他说“并不想为戴氏洗冤”则属言不由衷了。

在给杨联升的信里,他吐露了实情:

……这几天,我做了一件有趣的事,害我几晚上不肯上床去睡。王重民兄寄一文来,其中牵涉到戴东原“窃《水经注》”的一案。我向来对此案不曾说一句话,但总觉得此中情节甚离奇,值得重审一次。可惜我从不曾读过《水经注》一遍,所以总没敢发言。这回我因重民一文,决意重读此案全卷,作一次侦查。

…………

我为此事,星期六去美京,拟再费几日工夫,为此事多收点材料,也许能作一文为东原伸这百年冤狱。(引自《论学谈诗二十年:胡适杨联升往来书札》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年出版;第9页;)

1952年12月19日,胡适在台北、台湾大学文学院讲演《<水经注>考》时,再次重申:

明朝的大哲学家又是一位好官的吕坤的一句名言是:为人辩冤白谤是第一天理。《水经注考》付印的时候,一定把这句话摆在前面。我审这个案子实在是打抱不平,替我同乡戴震(东原)申冤。这个案子,牵涉全祖望、赵一清两个人。……这个案子还有许多问题,大家说是戴东原偷书,我找材料,发现戴东原两个本子,这两个本子可以互相参证。这两个本子有三个大缺陷,以这三个缺陷,可以证明戴东原没有偷全、赵两个人的书,主题可以解决了。(引自胡适著:《胡适的声音》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出版,第142、149页)

胡适研究《水经注》多年,很多人认为胡适这样做不值。梁实秋曾问他:“先生青年时代写《庐山游记》,考证一个和尚的墓碑,写了八千多字,引起常燕生先生一篇批评,他说先生近于玩物丧志,如今这样的研究《水经注》,是否值得?”胡适答:“我是提示一个治学的方法。前人著书立说,我们应该是者是之,非者非之,冤枉者为之辩诬,作伪者为之揭露。我花了这么多力气,如果能为后人指示一个做学问的方法,不算是白费。”

由此可见,胡适考证《水经注》,最大的动机和目的是为戴震(东原)辩冤白谤。

考证实则破解深意

正因为忽视了这一点,唐德刚才说出这样一番话:

适之先生在史学上的弱点便是他老人家“因噎废食”,过分着重“方法学”而忽视了用这“方法”来研究的“学”的本身。一个史学家如果搞来搞去搞不出“拿证据来”这个圈子,那他的史学研究的范围也就很狭隘了。晚年的胡适之所以搞了十多年的‘水经注’也就是这个道理!

“水经注’如果让我辈小子来考据考据,说不定还可混个把学位。那已经有三十五个博士的老胡适也来搞,岂不是大材小用了吗?胡适之大的问题不去搞,为什么一定要搞何炳棣所说的“雕虫小技”呢?无他!“水经注”就是一门最标准的“拿证据来”的学问。胡先生搞历史,搞来搞去也只能搞点“拿证据来”的历史。晚年退休无事,正如铁镜公主所说的“阴天打孩子,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有“读书习惯”的胡博士也就捡个“水经注”来以遣老怀了!(引自唐德刚著:《胡适杂忆》吉林文史出版社1994年出版,第109页)

唐氏这番话大可商榷。

首先,胡适“拿证据来”的方法并非“雕虫小技”,它脱胎于胡适名言“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而“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则是胡适对中国学术界的重要贡献之一。

费恩曼是1965年的诺贝尔物理学奖的得主,他曾介绍过自己研究物理的方法:“我们寻求新定律的作法如下:第一,先作臆测。接下来,我们把这个臆测的结果拿来计算,看如果我们臆测出来的定律是正确的话,其结果如何。然后,我们把计算的结果拿来跟自然作比较,看它是否合用。”显然,费恩曼研究物理的方法不就是胡适一再强调的“拿证据来”吗?

学者江勇振由此得出结论:“即使胡适的‘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对某些人而言,是肤浅、庸俗和误解,如果诺贝尔奖得主费恩曼说这就是他研究物理的方法,我们这些凡人还有什么置喙的余地呢?”

其次,唐德刚说,胡适研究《水经注》是因为“‘水经注’是一门最标准的‘拿证据来’的学问”,唐氏此说当属“大胆的假设”,但他未对此作“小心的求证”,所以不能服人。我们知道,胡适在收到王重民那封勾起他研究《水经注》兴趣的书信之前,已写出多篇考证文章,津津有味,乐此不疲。倘若胡适只想做“拿证据”来的学问,中国浩瀚的历史还会缺少他需要的材料吗?

杨联升对胡适研究《水经注》有这样的评价:“胡适从1943年11月起重审此案,前后近20年,他的用力之勤令人惊叹;收获的丰富连胡适自己都没有预想到,对于所谓‘戴震偷赵一清、赵戴皆偷全祖望之说’,胡先生早就提出了不可信的证据,现在把他的大批考论文字印出来更可以让人充分评论。”胡适晚年的秘书胡颂平也说:“胡适用千百个证据来把这个诬告的大案子昭雪了,使全祖望、赵东潜、戴东原都得了一个公平的估价。”

所以,胡适考证《水经注》不是阴天打孩子没事找事,而是意义重大,收获颇丰。

另外,胡适早年考证《红楼梦》,晚年研究《水经注》,都不仅仅着眼于学术。胡适多次强调,他的“拿证据来”是为青年提供一套“防身术”。在《介绍我自己的思想》一文中,胡适将这层意思表述得非常清楚:

少年的朋友们,莫把这些小说考证看作我教你们读小说的文字。这些都只是思想学问的方法的一些例子。在这些文字里,我要读者学得一点科学精神,一点科学态度,一点科学方法。科学精神在于寻求事实,寻求真理。科学态度在于撇开成见,搁起情感,只认得事实,只跟着证据走。科学方法只是“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十个字。没有证据,只可悬而不断;证据不够,只可假设,不可武断;必须等证实之后,方才奉为定论。

少年朋友们,用这个方法来做学问,可以无大差失;用这种态度来做人处事,可以不至于被人蒙着眼睛牵着鼻子走。

从前禅宗和尚曾说,“菩提达摩东来,只要寻一个不受人惑的人。”我这里千言万语,也只是要教人一个不受人惑的方法。被孔丘、朱熹牵着鼻子走,固然不算高明;被马克思、列宁、斯大林牵着鼻子走,也算不得好汉。我自己决不想牵着谁的鼻子走。我只希望尽我的微薄的能力,教我的少年朋友们学一点防身的本领,努力做一个不受人惑的人。(引自欧阳哲生编,胡适著:《胡适文集》第5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出版第519页)

可见,胡适考证《水经注》,不是如唐德刚所说“以遣老怀”,而是有深意存焉。

狐狸型学者

哲学家伯林将学者分为刺猬型和狐狸型两种。他的划分源自希腊诗人阿基洛科斯留下的一句话:“狐狸多知,而刺猬有一大知”。这句话晦涩难懂。柏林对此作了阐释:

各类之间,有一道巨壑:一边的人凡事归系于某个单一的中心识见、一个多多少少连贯密合条理明备的体系,行其理解、思考、感觉;他们将一切归纳于某个单一、普遍、具有统摄组织作用的原则,他们的人,他们的言论,必惟本此原则,才有意义。另一边的人追逐许多目的,而诸目的往往互无关连,甚至经常彼此矛盾,纵使有所联系,亦属于由某心理或生理原因而做的“事实”层面的联系,非关道德或美学原则;他们的生活、行动与观念是离心而不是向心式的;他们的思想或零散或漫射,在许多层次上运动,捕取百种千般经验与对象的实相与本质,而未有意或无意把这些实相与本质融入或排斥于某个始终不变、无所不包,有时自相矛盾又不完全、有时则狂热的一元内在识见。(引自伯林著,彭淮栋译《俄国思想家》译林出版社2003年出版,第25页;)

伯林说:“前一种思想人格与艺术人格属于刺猬,后一种属于狐狸。”按伯林的这种划分,胡适应属“狐狸”型学者,因为他更喜欢寻找材料,而不是建构体系。

在1943年11月决定研究《水经注》之前的那一年,胡适作了好几篇考证文章,却荒废了正业(撰写《中国思想史》),这表明,他更乐于寻找材料而不是根据某个观念来阐释材料。他“捞鱼摸虾,误了庄稼”的真正缘由,也许正在于他潜意识中对建构体系的怀疑和排斥——在一次演讲中,他甚至说“搜集史料重于修史”。由此可知,在胡适心目中,考证《水经注》比撰写《中国思想史》更重要。胡适后来退回了“研究补助费”,专心考证《水经注》,他认为这样做是值得的。

不过,胡适虽“对具体、经验、可证之事有种无可救药的爱好”,他的考证文章看起来也是五花八门无所不包,但他所有的考证其实都建立在相同的哲学基础上——“理未易明,善未易察”。

胡适终生倡导的“怀疑”“拿证据来”“容忍”,都源自“理未易明,善未易察”。正因为“理未易明,善未易察”,所以才“宁可疑而错,不可信而错”;才必须“拿证据来”,否则如何服人呢?;才应该容忍异见,因为只有不断探讨不断辩论才能“明理”“察善”。

为人洗冤比“学术炒冷饭”更重要

有人认为,胡适因考证《水经注》而没有完成《中国思想史》,实在可惜。而重视考证的胡适恐怕不会这么想。我们知道,当年胡适《中国思想史》上卷之所以“暴得大名”是因为胡适为阐释中国历史提供了一个新方法,正如其弟子傅斯年说的那样:“这个人书读得不多,但方法是对的。”那么,20多年过去了,胡适再以同样的方式写出《中国思想史》的下部,其重要性将会大打折扣。毕竟,《中国思想史》上卷的成功在于胡适以这本书为研究者提供了一个“典范”:“我自信,中国治哲学史,我是开山的人,这一件事要算是中国一件大幸事。这一部书的功用能使中国哲学史变色。以后无论国内国外研究这一门学问的人都躲不了这一部书的影响。凡不能用这种方法和态度的,我可以断言,休想站得住!”

“鸳鸯绣取凭君看,要把金针度与人”,既然做学问的“金针”已在上卷中“度与”了读者,那么,下卷即便完成,其意义和价值也不会超越上卷的。——胡适后来提不起兴致撰写《中国思想史》的下部,这应该是缘故之一。

胡适以写作《中国思想史》下卷为由申请到“学术基金”,但由于他更喜欢搜集材料,写作计划一拖再拖,而王重民的信则为他提供了一个彻底放弃《中国思想史》的借口——研究《水经注》,为戴震洗冤正名。可见,胡适不是因为“贪玩”迷恋考据而耽误了《中国思想史》下卷的写作,而是在内心深处,他隐隐觉得写这部下卷意义或许并不大,因为用同样的方法写一部书的下卷,虽然了却一桩心愿,但在学术上不过是炒了一次冷饭而已。无疑,考证《水经注》,为戴震洗冤,消除一直缠绕自己的心病比这更重要。

1942年9月胡适卸任大使后,美国多所大学邀请其讲学。芝加哥大学为显诚意,开出了美金10000元的年薪。不过,为全力撰写《中国思想史》的下部,胡适辞谢了芝加哥大学的聘约。胡适在40岁完成《说儒》之后再也没有从事过学术工作。现在,他想充分利用这段闲暇时光恢复自己的学术研究。1943年的1月至10月,胡适完成了《易林考》《曹操创立的“校事”制》《两汉人临文不讳考》等多篇考证文章。

当胡适正埋头于“披荆斩棘的开路工作”之际,11月8日,他收到王重民的一篇考证《水经注》的文章,这篇文章打乱了他的学术计划。在这一天的日记中,胡适写道:

得王重民书,附一文,《跋赵一清校本兼论戴赵、全赵两公案》。

重民治学最谨严,但此文甚不佳。今日独坐,取《水经注》聚珍本、《戴东原集》、《鲒埼亭集》、《观堂集林》及《别集》,试复勘此离奇之公案。

…………

客散后,我写长信给王重民,到天亮六点半才睡。

我生平不曾读完《水经注》,但偶尔检查而已。故对此大案,始终不曾发一言。但私心总觉此案情节太离奇,而王国维、孟森诸公攻击戴震太过,颇有志重审此案。

今天细读各案卷,乃作第一次之发言。(《胡适日记全编》,曹伯言整理,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年出版,第7册,第544页)

考证源自心结

为何《水经注》的考证让胡适放弃了原先的计划——撰写《中国思想史》的下部呢?因为《水经注》的考证所牵涉到的一个问题是胡适多年的心病,这就是戴震戴东原在校勘《水经注》时是否剽窃了他人的成果。

胡适曾撰文《戴东原在中国哲学史上的地位》《戴东原哲学》等多篇文章,盛赞戴震。可以说,戴震是他思想的偶像,精神的支柱,学术上的导师。而王国维在1925年发表文章认定“戴氏窃书之案,几成定谳”;1936年,北大教授孟森又发表两篇文章,重申王国维“此案已成定谳”之说。

胡适从感情上无法接受自己崇敬的思想家剽窃了别人成果这一说法,但当时,他并未通读《水经注》,没有发言权。既然有心病,早晚会想办法去除之,王重民涉及《水经注》考证的那封信,恰恰为胡适解决这个心病提供了一个契机。所以,胡适考证《水经注》不是偶然,也不是心血来潮。

胡适当晚给王重民的回信中这样说:

……。我一生不曾读过《水经注》,偶尔检查则有之,但不曾读过全书。因此,我对于戴、赵、全诸家校本公案,始终不曾发一言。

前几年,当孟心史的文章发表后,我曾重读静安先生的《戴校水经注跋》。那时我很觉得此案太离奇,多不近情理之处,其中也许有别情,为考据家所忽略。

…………

凡此诸点,都太离奇。我久想将来搜集此案全卷,再作一次审问,以释我自己的疑惑。我并不想为戴氏洗冤,我只想先摆脱一切成见,再作一次考订,以求满足我自己“求真实”与“求公道”的标准。(引自耿云志欧阳哲生编《胡适书信集》(中)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出版,第914页)

胡适说考订水经注“以求满足我自己‘求真实’与‘求公道’的标准”,当然是实话;但他说“并不想为戴氏洗冤”则属言不由衷了。

在给杨联升的信里,他吐露了实情:

……这几天,我做了一件有趣的事,害我几晚上不肯上床去睡。王重民兄寄一文来,其中牵涉到戴东原“窃《水经注》”的一案。我向来对此案不曾说一句话,但总觉得此中情节甚离奇,值得重审一次。可惜我从不曾读过《水经注》一遍,所以总没敢发言。这回我因重民一文,决意重读此案全卷,作一次侦查。

…………

我为此事,星期六去美京,拟再费几日工夫,为此事多收点材料,也许能作一文为东原伸这百年冤狱。(引自《论学谈诗二十年:胡适杨联升往来书札》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年出版;第9页;)

1952年12月19日,胡适在台北、台湾大学文学院讲演《<水经注>考》时,再次重申:

明朝的大哲学家又是一位好官的吕坤的一句名言是:为人辩冤白谤是第一天理。《水经注考》付印的时候,一定把这句话摆在前面。我审这个案子实在是打抱不平,替我同乡戴震(东原)申冤。这个案子,牵涉全祖望、赵一清两个人。……这个案子还有许多问题,大家说是戴东原偷书,我找材料,发现戴东原两个本子,这两个本子可以互相参证。这两个本子有三个大缺陷,以这三个缺陷,可以证明戴东原没有偷全、赵两个人的书,主题可以解决了。(引自胡适著:《胡适的声音》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出版,第142、149页)

胡适研究《水经注》多年,很多人认为胡适这样做不值。梁实秋曾问他:“先生青年时代写《庐山游记》,考证一个和尚的墓碑,写了八千多字,引起常燕生先生一篇批评,他说先生近于玩物丧志,如今这样的研究《水经注》,是否值得?”胡适答:“我是提示一个治学的方法。前人著书立说,我们应该是者是之,非者非之,冤枉者为之辩诬,作伪者为之揭露。我花了这么多力气,如果能为后人指示一个做学问的方法,不算是白费。”

由此可见,胡适考证《水经注》,最大的动机和目的是为戴震(东原)辩冤白谤。

考证实则破解深意

正因为忽视了这一点,唐德刚才说出这样一番话:

适之先生在史学上的弱点便是他老人家“因噎废食”,过分着重“方法学”而忽视了用这“方法”来研究的“学”的本身。一个史学家如果搞来搞去搞不出“拿证据来”这个圈子,那他的史学研究的范围也就很狭隘了。晚年的胡适之所以搞了十多年的‘水经注’也就是这个道理!

“水经注’如果让我辈小子来考据考据,说不定还可混个把学位。那已经有三十五个博士的老胡适也来搞,岂不是大材小用了吗?胡适之大的问题不去搞,为什么一定要搞何炳棣所说的“雕虫小技”呢?无他!“水经注”就是一门最标准的“拿证据来”的学问。胡先生搞历史,搞来搞去也只能搞点“拿证据来”的历史。晚年退休无事,正如铁镜公主所说的“阴天打孩子,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有“读书习惯”的胡博士也就捡个“水经注”来以遣老怀了!(引自唐德刚著:《胡适杂忆》吉林文史出版社1994年出版,第109页)

唐氏这番话大可商榷。

首先,胡适“拿证据来”的方法并非“雕虫小技”,它脱胎于胡适名言“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而“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则是胡适对中国学术界的重要贡献之一。

费恩曼是1965年的诺贝尔物理学奖的得主,他曾介绍过自己研究物理的方法:“我们寻求新定律的作法如下:第一,先作臆测。接下来,我们把这个臆测的结果拿来计算,看如果我们臆测出来的定律是正确的话,其结果如何。然后,我们把计算的结果拿来跟自然作比较,看它是否合用。”显然,费恩曼研究物理的方法不就是胡适一再强调的“拿证据来”吗?

学者江勇振由此得出结论:“即使胡适的‘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对某些人而言,是肤浅、庸俗和误解,如果诺贝尔奖得主费恩曼说这就是他研究物理的方法,我们这些凡人还有什么置喙的余地呢?”

其次,唐德刚说,胡适研究《水经注》是因为“‘水经注’是一门最标准的‘拿证据来’的学问”,唐氏此说当属“大胆的假设”,但他未对此作“小心的求证”,所以不能服人。我们知道,胡适在收到王重民那封勾起他研究《水经注》兴趣的书信之前,已写出多篇考证文章,津津有味,乐此不疲。倘若胡适只想做“拿证据”来的学问,中国浩瀚的历史还会缺少他需要的材料吗?

杨联升对胡适研究《水经注》有这样的评价:“胡适从1943年11月起重审此案,前后近20年,他的用力之勤令人惊叹;收获的丰富连胡适自己都没有预想到,对于所谓‘戴震偷赵一清、赵戴皆偷全祖望之说’,胡先生早就提出了不可信的证据,现在把他的大批考论文字印出来更可以让人充分评论。”胡适晚年的秘书胡颂平也说:“胡适用千百个证据来把这个诬告的大案子昭雪了,使全祖望、赵东潜、戴东原都得了一个公平的估价。”

所以,胡适考证《水经注》不是阴天打孩子没事找事,而是意义重大,收获颇丰。

另外,胡适早年考证《红楼梦》,晚年研究《水经注》,都不仅仅着眼于学术。胡适多次强调,他的“拿证据来”是为青年提供一套“防身术”。在《介绍我自己的思想》一文中,胡适将这层意思表述得非常清楚:

少年的朋友们,莫把这些小说考证看作我教你们读小说的文字。这些都只是思想学问的方法的一些例子。在这些文字里,我要读者学得一点科学精神,一点科学态度,一点科学方法。科学精神在于寻求事实,寻求真理。科学态度在于撇开成见,搁起情感,只认得事实,只跟着证据走。科学方法只是“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十个字。没有证据,只可悬而不断;证据不够,只可假设,不可武断;必须等证实之后,方才奉为定论。

少年朋友们,用这个方法来做学问,可以无大差失;用这种态度来做人处事,可以不至于被人蒙着眼睛牵着鼻子走。

从前禅宗和尚曾说,“菩提达摩东来,只要寻一个不受人惑的人。”我这里千言万语,也只是要教人一个不受人惑的方法。被孔丘、朱熹牵着鼻子走,固然不算高明;被马克思、列宁、斯大林牵着鼻子走,也算不得好汉。我自己决不想牵着谁的鼻子走。我只希望尽我的微薄的能力,教我的少年朋友们学一点防身的本领,努力做一个不受人惑的人。(引自欧阳哲生编,胡适著:《胡适文集》第5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出版第519页)

可见,胡适考证《水经注》,不是如唐德刚所说“以遣老怀”,而是有深意存焉。

狐狸型学者

哲学家伯林将学者分为刺猬型和狐狸型两种。他的划分源自希腊诗人阿基洛科斯留下的一句话:“狐狸多知,而刺猬有一大知”。这句话晦涩难懂。柏林对此作了阐释:

各类之间,有一道巨壑:一边的人凡事归系于某个单一的中心识见、一个多多少少连贯密合条理明备的体系,行其理解、思考、感觉;他们将一切归纳于某个单一、普遍、具有统摄组织作用的原则,他们的人,他们的言论,必惟本此原则,才有意义。另一边的人追逐许多目的,而诸目的往往互无关连,甚至经常彼此矛盾,纵使有所联系,亦属于由某心理或生理原因而做的“事实”层面的联系,非关道德或美学原则;他们的生活、行动与观念是离心而不是向心式的;他们的思想或零散或漫射,在许多层次上运动,捕取百种千般经验与对象的实相与本质,而未有意或无意把这些实相与本质融入或排斥于某个始终不变、无所不包,有时自相矛盾又不完全、有时则狂热的一元内在识见。(引自伯林著,彭淮栋译《俄国思想家》译林出版社2003年出版,第25页;)

伯林说:“前一种思想人格与艺术人格属于刺猬,后一种属于狐狸。”按伯林的这种划分,胡适应属“狐狸”型学者,因为他更喜欢寻找材料,而不是建构体系。

在1943年11月决定研究《水经注》之前的那一年,胡适作了好几篇考证文章,却荒废了正业(撰写《中国思想史》),这表明,他更乐于寻找材料而不是根据某个观念来阐释材料。他“捞鱼摸虾,误了庄稼”的真正缘由,也许正在于他潜意识中对建构体系的怀疑和排斥——在一次演讲中,他甚至说“搜集史料重于修史”。由此可知,在胡适心目中,考证《水经注》比撰写《中国思想史》更重要。胡适后来退回了“研究补助费”,专心考证《水经注》,他认为这样做是值得的。

不过,胡适虽“对具体、经验、可证之事有种无可救药的爱好”,他的考证文章看起来也是五花八门无所不包,但他所有的考证其实都建立在相同的哲学基础上——“理未易明,善未易察”。

胡适终生倡导的“怀疑”“拿证据来”“容忍”,都源自“理未易明,善未易察”。正因为“理未易明,善未易察”,所以才“宁可疑而错,不可信而错”;才必须“拿证据来”,否则如何服人呢?;才应该容忍异见,因为只有不断探讨不断辩论才能“明理”“察善”。

为人洗冤比“学术炒冷饭”更重要

有人认为,胡适因考证《水经注》而没有完成《中国思想史》,实在可惜。而重视考证的胡适恐怕不会这么想。我们知道,当年胡适《中国思想史》上卷之所以“暴得大名”是因为胡适为阐释中国历史提供了一个新方法,正如其弟子傅斯年说的那样:“这个人书读得不多,但方法是对的。”那么,20多年过去了,胡适再以同样的方式写出《中国思想史》的下部,其重要性将会大打折扣。毕竟,《中国思想史》上卷的成功在于胡适以这本书为研究者提供了一个“典范”:“我自信,中国治哲学史,我是开山的人,这一件事要算是中国一件大幸事。这一部书的功用能使中国哲学史变色。以后无论国内国外研究这一门学问的人都躲不了这一部书的影响。凡不能用这种方法和态度的,我可以断言,休想站得住!”

“鸳鸯绣取凭君看,要把金针度与人”,既然做学问的“金针”已在上卷中“度与”了读者,那么,下卷即便完成,其意义和价值也不会超越上卷的。——胡适后来提不起兴致撰写《中国思想史》的下部,这应该是缘故之一。

胡适以写作《中国思想史》下卷为由申请到“学术基金”,但由于他更喜欢搜集材料,写作计划一拖再拖,而王重民的信则为他提供了一个彻底放弃《中国思想史》的借口——研究《水经注》,为戴震洗冤正名。可见,胡适不是因为“贪玩”迷恋考据而耽误了《中国思想史》下卷的写作,而是在内心深处,他隐隐觉得写这部下卷意义或许并不大,因为用同样的方法写一部书的下卷,虽然了却一桩心愿,但在学术上不过是炒了一次冷饭而已。无疑,考证《水经注》,为戴震洗冤,消除一直缠绕自己的心病比这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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