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音乐课程标准

小学音乐课程标准

2007-12-19 12:42

第一部分

前 言

制订《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 》(以下简称《标准》) ,是音乐教育改革的重要环节。《标准》力求体现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基本精神,体现以音乐审美体验为核心,使学习内容生动有趣、丰富多彩,有鲜明的时代感和民族性,引导学生主动参与音乐实践,尊重个体的不同音乐体验和学习方式,以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发展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形成良好的人文素养,为学生终身喜爱音乐、学习音乐、享受音乐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课程性质与价值

音乐是人类最古老、最具普遍性和感染力的艺术形式之一,是人类通过特定的音响结构实现思想和感情表现与交流的必不可少的重要形式,是人类精神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人类文化的一种重要形态和载体,蕴涵着丰富的文化和历史内涵,以其独特的艺术魅力伴随人类历史的发展,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音乐课是人文学科的一个重要领域,是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之一,是基础教育阶段的一门必修课。

音乐课程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审美体验价值 2.创造性发展价值 3.社会交往价值 4.文化传承价值

二、基本理念

1. 以音乐审美为核心 2. 以兴趣爱好为动力 3. 面向全体学生 4. 注重个性发展 5. 重视音乐实践 6.鼓励音乐创造 7. 提倡学科综合 8. 弘扬民族音乐 9. 理解多元文化 10.完善评价机制

三、课程标准的设计思路

一、总目标

(一)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 丰富情感体验,培养对生活的积极乐观态度通过音乐学习,使学生的情感世界受到感染和熏陶, 2. 培养音乐兴趣,树立终身学习的愿望 3. 提高音乐审美能力,陶冶高尚情操 4. 培养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 5. 尊重艺术,理解多元文化

(二)过程与方法 1. 体验 2. 模仿 3. 探究 4. 合作 5. 综合

(三)知识与技能 1. 音乐基础知识 学习和了解音乐基本表现要素(如力度、速度、音色、节奏、旋律、和声等)和音乐常见结构(曲式)以及音乐体裁形式等基础知识,有效地促进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形成与发展。 2. 音乐基本技能 培养学生自信、自然、有表情地歌唱;学习演唱、演奏的初步技能;在音乐听觉感知基础上识读乐谱,在音乐表现活动中运用乐谱。 3. 音乐创作与历史背景 以自由、即兴的创作方式表达自己的情感,学习浅显的音乐创作常识和技能。通过认知作曲家生平及作品的题材、体裁、风格等,了解中外音乐发展的简要历史,初步识别不同时代、不同民族的音乐,加深对中国民族音乐的认识和理解。 4. 音乐与相关文化 认识音乐与姊妹艺术的联系,感知不同艺术门类的主要表现手段和艺术形式特征,了解音乐与艺术之外的其他学科的联系。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和已学过的知识,认识音乐的社会功能,理解音乐与社会生活的关系。

二、学段目标 上述课程目标,将分为3个学段,体现在义务教育阶段的9学年中。分段的主要目标如下: (一)1~2年级 应充分注意这一学段学

生以形象思维为主,好奇、好动、模仿力强的身心特点,善于利用儿童自然的嗓音和灵巧的形体,采用歌、舞、图片、游戏相结合的综合手段,进行直观教学。聆听音乐的材料要短小有趣,形象鲜明。 激发和培养学生对音乐的兴趣。 开发音乐的感知力,体验音乐的美感。 能自然地、有表情地歌唱,乐于参与其他音乐表现和即兴创造活动。 培养乐观的态度和友爱精神。 (二)3~6年级 学生的生活范围和认知领域进一步扩展,体验感受与探索创造的活动能力增强。应注意引导学生对音乐的整体感受,丰富教学曲目的体裁、形式,增加乐器演奏及音乐创造活动的分量,以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和艺术的魅力吸引学生。 保持学生对音乐的兴趣,使学生乐于参与音乐活动。 培养音乐感受与鉴赏的能力。 培养表现音乐的能力。 培养艺术想像和创造力。 培养乐观的态度和友爱精神。

第三部分 内容标准本部分内容的表述框架

领域一:感受与鉴赏 音乐表现要素音乐情绪与情感音乐体裁与形式音乐风格与流派

领域二:表现演唱演奏综合性艺术表演识读乐谱

领域三:创造探索音响与音乐即兴创造创作实践

领域四:音乐与相关文化音乐与社会生活音乐与姊妹艺术音乐与艺术之外的其他

【学科分学段的内容标准】

【内容】音乐表现要素 【标准】1~2年级 感受自然界和生活中的各种声音。能够用自己的声音或打击乐器进行模仿。聆听歌声时能作出相应的情绪或体态反应。 能听辨童声、女声和男声。 感受乐器的声音。能听辨打击乐器的音色,能用打击乐器奏出强弱、长短不同的音。 能够感受并描述音乐中力度、速度的变化。 【标准】3~6年级 对自然界和生活中的各种音响感到好奇和有趣,能够用自己的声音或乐器进行模仿。能随着熟悉的歌曲或乐曲哼唱,或在体态上作出反应。 能听辨不同类型的女声和男声。知道常见的中国民族乐器和西洋乐器,并能听辨其音色。 在感知音乐节奏和旋律的过程中,能够初步辨别节拍的不同,能够听辨旋律的高低、快慢、强弱。 能够感知音乐主题、乐句和段落的变化,并能够运用体态或线条、色彩作出相应的反应。

【内容】音乐情绪与情感【标准】1~2年级体验不同情绪的音乐,能够自然流露出相应表情或作出体态反应。体验并说出音乐情绪的相同与不同。【标准】3~6年级听辨不同情绪的音乐,能用语言作简单描述。能够体验并简述音乐情绪的变化。

【内容】音乐体裁与形式 【标准】1~2年级 聆听儿歌、童谣、进行曲和舞曲,能够通过模唱、打击乐对所听音乐作出反应,能够随着进行曲、舞曲音乐走步、跳舞。 能够区别独唱、独奏、齐唱、齐奏。 【标准】3~6年级 聆听少年儿童歌曲、颂歌、抒情歌曲、叙事歌曲、艺术歌曲、通俗歌曲等各种体裁和类别的歌曲,能够随着歌曲轻声哼唱或默唱。 聆听不同体裁和类别的器乐曲,能够通过律动或打击乐对所听音乐作出反应。 能够区别齐唱与合唱、齐奏与合奏。 能够初步分辨小型的音乐体裁与形式,能够聆听音乐主题说出曲名,每学年2~4首。

【内容】音乐风格与流派 【标准】1~2年级 聆听不同国家、地区、民族的儿歌、童谣及小型器乐曲或乐曲片段,初步感受其不同的风格。 【标准】3~6年级 聆听中国民族民间音乐,知道一些有代表性的地区和民族的民歌、

民间歌舞、民间器乐曲和戏曲、曲艺音乐等,了解其不同的风格。 聆听世界各国民族民间音乐,感受一些国家和民族音乐的不同风格。

二、表 现 表现是实践性很强的音乐学习领域,是学习音乐的基础性内容,是培养学生音乐表现能力和审美能力的重要途径。教学中应注意培养学生自信的演唱、演奏能力及综合性艺术表演能力,发展学生的表演潜能及创造性潜能,使学生能用音乐的形式表达个人的情感并与他人沟通、融洽感情,在音乐实践活动中使学生享受到美的愉悦,受到情感的陶冶。

【内容】演唱

【标准】1~2年级参与各种演唱活动。知道演唱的正确姿势。能够对指挥动作及前奏作出反应。能够用自然的声音,按照节奏和曲调有表情地独唱或参与齐唱。能采用不同的力度、速度表现歌曲的情绪。 每学年能够背唱歌曲4~6首。【标准】3~6年级乐于参与各种演唱活动。知道演唱的正确姿势及呼吸方法,并能在唱歌实践中逐步掌握和运用。能够对指挥动作及前奏作出恰当的反应。能够用自然的声音、准确的节奏和音调有表情地独唱或参与齐唱、合唱。能够对自己和他人的演唱作简单评价。每学年能够背唱歌曲4~6首。

【内容】演奏【标准】1~2年级学习常见的打击乐器。能够用打击乐器或其他音源合奏或为歌曲伴奏。【标准】3~6年级乐于参与各种演奏活动。学习课堂乐器的演奏方法,参与歌曲、乐曲的表现。能够选择适当的演奏方法表现乐曲的情绪,并对自己和他人的演奏进行简单评论。每学年能够演奏乐曲2~3首。

【内容】综合性艺术表演【标准】1~2年级能够参与综合性艺术表演活动。能够配合歌曲、乐曲用身体做动作。能够在律动、集体舞、音乐游戏、歌表演等活动中与他人合作。【标准】3~6年级能够主动地参与综合性艺术表演活动,并从中享有乐趣。在有情节的音乐表演活动中担当一个角色。能够对自己、他人的表演进行简单的评论。

【内容】识读乐谱【标准】1~2年级认识简单的节奏符号。能够用声音、语言、身体动作表现简单的节奏。能够用唱名模唱简单乐谱。【标准】3~6年级用已经学会的歌曲学唱乐谱。结合所学歌曲认识音名、音符、休止符及一些常用记号。能够识读简单乐谱。

三、创 造 创造是发挥学生想像力和思维潜能的音乐学习领域,是学生积累音乐创作经验和发掘创造思维能力的过程和手段,对于培养具有实践能力的创新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音乐创造包括两类学习内容:其一是与音乐有关的发掘学生潜能的即兴创造活动;其二是运用音乐材料创作音乐。其中第二类内容与音乐创作有关,但区别于专业创作学习。

【内容】探索音响与音乐【标准】1~2年级能够运用人声、乐器声模仿自然界或生活中的声音。能够用打击乐器或自寻音源探索声音的强弱、音色、长短和高低。【标准】3~6年级能够自制简易乐器。能够运用人声、乐器声及其他音源材料表现自然界或生活中的声音。

【内容】即兴创造【标准】1~2年级能够将成语、短句、诗歌或歌词用不同的节奏、速度、力度等加以表现。能够在唱歌或聆听音乐时即兴地做动作。能够用课堂乐器或其他音源即兴配合音乐故事和音乐游戏。【标准】3~6年级能够即兴创编同歌曲情绪一致的律动或舞蹈,并参与表演。能够以各种音源及不同的音乐表现形式,即兴创编音乐故事、音乐游戏并参与表演。

【内容】创作实践【标准】1~2年级能够运用线条、色块、图形,记录声音或音乐。能够运用人声、乐器或其他音源,创作1~2小节节奏或旋律。【标准】

3~6年级能够创作2~4小节的节奏短句。能够创作2~4小节旋律。尝试用电脑创编音乐。 (注:" "有条件的地区可选用)

四、音乐与相关文化 音乐与相关文化是音乐课人文学科属性的集中体现,是直接增进学生文化素养的学习领域。它有助于扩大学生音乐文化视野,促进学生对音乐的体验与感受,提高学生音乐鉴赏、表现、创造以及艺术审美的能力。它虽然在某些方面有自己相对独立的教学内容,而在更多的情况下,又蕴涵在音乐鉴赏、表现和创造活动之中。为此,这一领域教学目标的实现,应通过具体的音乐作品和生动的音乐实践活动来完成。

【内容】音乐与社会生活 【标准】1~2年级 感受生活中的音乐,乐于与他人共同参与音乐活动。 能够通过广播、电视、磁带、CD 等传媒听赏音乐。 能够参加社区或乡村的音乐活动。 【标准】3~6年级 关注日常生活中的音乐。 喜欢从广播、电视、磁带、CD 等传播媒体中收集音乐材料,并经常聆听。 主动参加社区或乡村音乐活动,并能同他人进行音乐交流。 乐于听音乐会或观看当地民俗活动中的音乐表演。

【内容】音乐与姊妹艺术【标准】1~2年级能够用简单的形体动作配合音乐节奏。能够用简明的表演动作表现音乐情绪。能够用色彩或线条表现音乐的相同与不同。【标准】3~6年级接触与了解戏剧、舞蹈等艺术表演形式,认识音乐在其中的作用。 能够结合所熟悉的影视片,简单描述音乐在其中的作用。

【内容】音乐与艺术之外的其他学科 【标准】1~2年级 能够了解声音与日常生活现象及自然现象的联系。 能够用简单的韵律操动作配合不同节奏、节拍、情绪的音乐。 【标准】3~6年级 能够选用合适的背景音乐,为儿歌、童话故事或诗朗诵配乐。 知道一些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地域和国家的代表性儿童歌曲。

第四部分 实施建议

一、教学建议 为保证《标准》的实施,教师应深入领会课程的基本理念,开拓思路,创新方法,以音乐为本,以育人为本,全面实现课程价值和课程目标。

(一) 教学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 1. 遵循听觉艺术的感知规律,突出音乐学科的特点 2. 注意音乐教学各领域之间的有机联系 3. 面向全体学生,注意因材施教

4. 建立平等互动的师生关系 5. 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 6. 因地制宜实施《标准》

(二)关于教学内容的几点提示 1. 感受与鉴赏 2. 演唱 3. 演奏 4. 识读乐谱 5. 创造

二、评价建议 音乐课程评价应充分体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精神,贯彻《标准》的基本理念,着眼于评价的教育、激励与改善的功能。通过科学的课程评价,有效地促进学生发展,激励教师进取,完善教学管理,推动音乐课程的建设与发展。

(一)音乐课程评价的原则 1. 导向性原则 2. 科学性原则 3. 整体性原则

4. 可操作性原则

(二)评价内容 1.

2007-12-19 12:42

第一部分

前 言

制订《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 》(以下简称《标准》) ,是音乐教

育改革的重要环节。《标准》力求体现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基本精神,体现以音乐审美体验为核心,使学习内容生动有趣、丰富多彩,有鲜明的时代感和民族性,引导学生主动参与音乐实践,尊重个体的不同音乐体验和学习方式,以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发展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形成良好的人文素养,为学生终身喜爱音乐、学习音乐、享受音乐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课程性质与价值

音乐是人类最古老、最具普遍性和感染力的艺术形式之一,是人类通过特定的音响结构实现思想和感情表现与交流的必不可少的重要形式,是人类精神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人类文化的一种重要形态和载体,蕴涵着丰富的文化和历史内涵,以其独特的艺术魅力伴随人类历史的发展,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音乐课是人文学科的一个重要领域,是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之一,是基础教育阶段的一门必修课。

音乐课程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审美体验价值 2.创造性发展价值 3.社会交往价值 4.文化传承价值

二、基本理念

1. 以音乐审美为核心 2. 以兴趣爱好为动力 3. 面向全体学生 4. 注重个性发展 5. 重视音乐实践 6.鼓励音乐创造 7. 提倡学科综合 8. 弘扬民族音乐 9. 理解多元文化 10.完善评价机制

三、课程标准的设计思路

一、总目标

(一)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 丰富情感体验,培养对生活的积极乐观态度通过音乐学习,使学生的情感世界受到感染和熏陶, 2. 培养音乐兴趣,树立终身学习的愿望 3. 提高音乐审美能力,陶冶高尚情操 4. 培养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 5. 尊重艺术,理解多元文化

(二)过程与方法 1. 体验 2. 模仿 3. 探究 4. 合作 5. 综合

(三)知识与技能 1. 音乐基础知识 学习和了解音乐基本表现要素(如力度、速度、音色、节奏、旋律、和声等)和音乐常见结构(曲式)以及音乐体裁形式等基础知识,有效地促进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形成与发展。 2. 音乐基本技能 培养学生自信、自然、有表情地歌唱;学习演唱、演奏的初步技能;在音乐听觉感知基础上识读乐谱,在音乐表现活动中运用乐谱。 3. 音乐创作与历史背景 以自由、即兴的创作方式表达自己的情感,学习浅显的音乐创作常识和技能。通过认知作曲家生平及作品的题材、体裁、风格等,了解中外音乐发展的简要历史,初步识别不同时代、不同民族的音乐,加深对中国民族音乐的认识和理解。 4. 音乐与相关文化 认识音乐与姊妹艺术的联系,感知不同艺术门类的主要表现手段和艺术形式特征,了解音乐与艺术之外的其他学科的联系。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和已学过的知识,认识音乐的社会功能,理解音乐与社会生活的关系。

二、学段目标 上述课程目标,将分为3个学段,体现在义务教育阶段的9学年中。分段的主要目标如下: (一)1~2年级 应充分注意这一学段学生以形象思维为主,好奇、好动、模仿力强的身心特点,善于利用儿童自然的嗓音和灵巧的形体,采用歌、舞、图片、游戏相结合的综合手段,进行直观教学。聆听音乐的材料要短小有趣,形象鲜明。 激发和培养学生对音乐的兴趣。 开发音乐的感知力,体验音乐的美感。 能自然地、有表情地歌唱,乐于参与其他音乐表现和即兴创造活动。 培养乐观的态度和友爱精神。 (二)

3~6年级 学生的生活范围和认知领域进一步扩展,体验感受与探索创造的活动能力增强。应注意引导学生对音乐的整体感受,丰富教学曲目的体裁、形式,增加乐器演奏及音乐创造活动的分量,以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和艺术的魅力吸引学生。 保持学生对音乐的兴趣,使学生乐于参与音乐活动。 培养音乐感受与鉴赏的能力。 培养表现音乐的能力。 培养艺术想像和创造力。 培养乐观的态度和友爱精神。

第三部分 内容标准本部分内容的表述框架

领域一:感受与鉴赏 音乐表现要素音乐情绪与情感音乐体裁与形式音乐风格与流派

领域二:表现演唱演奏综合性艺术表演识读乐谱

领域三:创造探索音响与音乐即兴创造创作实践

领域四:音乐与相关文化音乐与社会生活音乐与姊妹艺术音乐与艺术之外的其他

【学科分学段的内容标准】

【内容】音乐表现要素 【标准】1~2年级 感受自然界和生活中的各种声音。能够用自己的声音或打击乐器进行模仿。聆听歌声时能作出相应的情绪或体态反应。 能听辨童声、女声和男声。 感受乐器的声音。能听辨打击乐器的音色,能用打击乐器奏出强弱、长短不同的音。 能够感受并描述音乐中力度、速度的变化。 【标准】3~6年级 对自然界和生活中的各种音响感到好奇和有趣,能够用自己的声音或乐器进行模仿。能随着熟悉的歌曲或乐曲哼唱,或在体态上作出反应。 能听辨不同类型的女声和男声。知道常见的中国民族乐器和西洋乐器,并能听辨其音色。 在感知音乐节奏和旋律的过程中,能够初步辨别节拍的不同,能够听辨旋律的高低、快慢、强弱。 能够感知音乐主题、乐句和段落的变化,并能够运用体态或线条、色彩作出相应的反应。

【内容】音乐情绪与情感【标准】1~2年级体验不同情绪的音乐,能够自然流露出相应表情或作出体态反应。体验并说出音乐情绪的相同与不同。【标准】3~6年级听辨不同情绪的音乐,能用语言作简单描述。能够体验并简述音乐情绪的变化。

【内容】音乐体裁与形式 【标准】1~2年级 聆听儿歌、童谣、进行曲和舞曲,能够通过模唱、打击乐对所听音乐作出反应,能够随着进行曲、舞曲音乐走步、跳舞。 能够区别独唱、独奏、齐唱、齐奏。 【标准】3~6年级 聆听少年儿童歌曲、颂歌、抒情歌曲、叙事歌曲、艺术歌曲、通俗歌曲等各种体裁和类别的歌曲,能够随着歌曲轻声哼唱或默唱。 聆听不同体裁和类别的器乐曲,能够通过律动或打击乐对所听音乐作出反应。 能够区别齐唱与合唱、齐奏与合奏。 能够初步分辨小型的音乐体裁与形式,能够聆听音乐主题说出曲名,每学年2~4首。

【内容】音乐风格与流派 【标准】1~2年级 聆听不同国家、地区、民族的儿歌、童谣及小型器乐曲或乐曲片段,初步感受其不同的风格。 【标准】3~6年级 聆听中国民族民间音乐,知道一些有代表性的地区和民族的民歌、民间歌舞、民间器乐曲和戏曲、曲艺音乐等,了解其不同的风格。 聆听世界各国民族民间音乐,感受一些国家和民族音乐的不同风格。

二、表 现 表现是实践性很强的音乐学习领域,是学习音乐的基础性内容,是培养学生音乐表现能力和审美能力的重要途径。教学中应注意培养学生自信的演唱、演奏能力及综合性艺术表演能力,发展学生的表演潜能及创造性潜能,使

学生能用音乐的形式表达个人的情感并与他人沟通、融洽感情,在音乐实践活动中使学生享受到美的愉悦,受到情感的陶冶。

【内容】演唱

【标准】1~2年级参与各种演唱活动。知道演唱的正确姿势。能够对指挥动作及前奏作出反应。能够用自然的声音,按照节奏和曲调有表情地独唱或参与齐唱。能采用不同的力度、速度表现歌曲的情绪。 每学年能够背唱歌曲4~6首。【标准】3~6年级乐于参与各种演唱活动。知道演唱的正确姿势及呼吸方法,并能在唱歌实践中逐步掌握和运用。能够对指挥动作及前奏作出恰当的反应。能够用自然的声音、准确的节奏和音调有表情地独唱或参与齐唱、合唱。能够对自己和他人的演唱作简单评价。每学年能够背唱歌曲4~6首。

【内容】演奏【标准】1~2年级学习常见的打击乐器。能够用打击乐器或其他音源合奏或为歌曲伴奏。【标准】3~6年级乐于参与各种演奏活动。学习课堂乐器的演奏方法,参与歌曲、乐曲的表现。能够选择适当的演奏方法表现乐曲的情绪,并对自己和他人的演奏进行简单评论。每学年能够演奏乐曲2~3首。

【内容】综合性艺术表演【标准】1~2年级能够参与综合性艺术表演活动。能够配合歌曲、乐曲用身体做动作。能够在律动、集体舞、音乐游戏、歌表演等活动中与他人合作。【标准】3~6年级能够主动地参与综合性艺术表演活动,并从中享有乐趣。在有情节的音乐表演活动中担当一个角色。能够对自己、他人的表演进行简单的评论。

【内容】识读乐谱【标准】1~2年级认识简单的节奏符号。能够用声音、语言、身体动作表现简单的节奏。能够用唱名模唱简单乐谱。【标准】3~6年级用已经学会的歌曲学唱乐谱。结合所学歌曲认识音名、音符、休止符及一些常用记号。能够识读简单乐谱。

三、创 造 创造是发挥学生想像力和思维潜能的音乐学习领域,是学生积累音乐创作经验和发掘创造思维能力的过程和手段,对于培养具有实践能力的创新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音乐创造包括两类学习内容:其一是与音乐有关的发掘学生潜能的即兴创造活动;其二是运用音乐材料创作音乐。其中第二类内容与音乐创作有关,但区别于专业创作学习。

【内容】探索音响与音乐【标准】1~2年级能够运用人声、乐器声模仿自然界或生活中的声音。能够用打击乐器或自寻音源探索声音的强弱、音色、长短和高低。【标准】3~6年级能够自制简易乐器。能够运用人声、乐器声及其他音源材料表现自然界或生活中的声音。

【内容】即兴创造【标准】1~2年级能够将成语、短句、诗歌或歌词用不同的节奏、速度、力度等加以表现。能够在唱歌或聆听音乐时即兴地做动作。能够用课堂乐器或其他音源即兴配合音乐故事和音乐游戏。【标准】3~6年级能够即兴创编同歌曲情绪一致的律动或舞蹈,并参与表演。能够以各种音源及不同的音乐表现形式,即兴创编音乐故事、音乐游戏并参与表演。

【内容】创作实践【标准】1~2年级能够运用线条、色块、图形,记录声音或音乐。能够运用人声、乐器或其他音源,创作1~2小节节奏或旋律。【标准】3~6年级能够创作2~4小节的节奏短句。能够创作2~4小节旋律。尝试用电脑创编音乐。 (注:" "有条件的地区可选用)

四、音乐与相关文化 音乐与相关文化是音乐课人文学科属性的集中体现,是直接增进学生文化素养的学习领域。它有助于扩大学生音乐文化视野,促进学生对音乐的体验与感受,提高学生音乐鉴赏、表现、创造以及艺术审美的能力。它

虽然在某些方面有自己相对独立的教学内容,而在更多的情况下,又蕴涵在音乐鉴赏、表现和创造活动之中。为此,这一领域教学目标的实现,应通过具体的音乐作品和生动的音乐实践活动来完成。

【内容】音乐与社会生活 【标准】1~2年级 感受生活中的音乐,乐于与他人共同参与音乐活动。 能够通过广播、电视、磁带、CD 等传媒听赏音乐。 能够参加社区或乡村的音乐活动。 【标准】3~6年级 关注日常生活中的音乐。 喜欢从广播、电视、磁带、CD 等传播媒体中收集音乐材料,并经常聆听。 主动参加社区或乡村音乐活动,并能同他人进行音乐交流。 乐于听音乐会或观看当地民俗活动中的音乐表演。

【内容】音乐与姊妹艺术【标准】1~2年级能够用简单的形体动作配合音乐节奏。能够用简明的表演动作表现音乐情绪。能够用色彩或线条表现音乐的相同与不同。【标准】3~6年级接触与了解戏剧、舞蹈等艺术表演形式,认识音乐在其中的作用。 能够结合所熟悉的影视片,简单描述音乐在其中的作用。

【内容】音乐与艺术之外的其他学科 【标准】1~2年级 能够了解声音与日常生活现象及自然现象的联系。 能够用简单的韵律操动作配合不同节奏、节拍、情绪的音乐。 【标准】3~6年级 能够选用合适的背景音乐,为儿歌、童话故事或诗朗诵配乐。 知道一些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地域和国家的代表性儿童歌曲。

第四部分 实施建议

一、教学建议 为保证《标准》的实施,教师应深入领会课程的基本理念,开拓思路,创新方法,以音乐为本,以育人为本,全面实现课程价值和课程目标。

(一) 教学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 1. 遵循听觉艺术的感知规律,突出音乐学科的特点 2. 注意音乐教学各领域之间的有机联系 3. 面向全体学生,注意因材施教

4. 建立平等互动的师生关系 5. 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 6. 因地制宜实施《标准》

(二)关于教学内容的几点提示 1. 感受与鉴赏 2. 演唱 3. 演奏 4. 识读乐谱 5. 创造

二、评价建议 音乐课程评价应充分体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精神,贯彻《标准》的基本理念,着眼于评价的教育、激励与改善的功能。通过科学的课程评价,有效地促进学生发展,激励教师进取,完善教学管理,推动音乐课程的建设与发展。

(一)音乐课程评价的原则 1. 导向性原则 2. 科学性原则 3. 整体性原则

4. 可操作性原则

(二)评价内容 1.

小学音乐课程标准

2007-12-19 12:42

第一部分

前 言

制订《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 》(以下简称《标准》) ,是音乐教育改革的重要环节。《标准》力求体现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基本精神,体现以音乐审美体验为核心,使学习内容生动有趣、丰富多彩,有鲜明的时代感和民族性,引导学生主动参与音乐实践,尊重个体的不同音乐体验和学习方式,以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发展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形成良好的人文素养,为学生终身喜爱音乐、学习音乐、享受音乐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课程性质与价值

音乐是人类最古老、最具普遍性和感染力的艺术形式之一,是人类通过特定的音响结构实现思想和感情表现与交流的必不可少的重要形式,是人类精神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人类文化的一种重要形态和载体,蕴涵着丰富的文化和历史内涵,以其独特的艺术魅力伴随人类历史的发展,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音乐课是人文学科的一个重要领域,是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之一,是基础教育阶段的一门必修课。

音乐课程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审美体验价值 2.创造性发展价值 3.社会交往价值 4.文化传承价值

二、基本理念

1. 以音乐审美为核心 2. 以兴趣爱好为动力 3. 面向全体学生 4. 注重个性发展 5. 重视音乐实践 6.鼓励音乐创造 7. 提倡学科综合 8. 弘扬民族音乐 9. 理解多元文化 10.完善评价机制

三、课程标准的设计思路

一、总目标

(一)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 丰富情感体验,培养对生活的积极乐观态度通过音乐学习,使学生的情感世界受到感染和熏陶, 2. 培养音乐兴趣,树立终身学习的愿望 3. 提高音乐审美能力,陶冶高尚情操 4. 培养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 5. 尊重艺术,理解多元文化

(二)过程与方法 1. 体验 2. 模仿 3. 探究 4. 合作 5. 综合

(三)知识与技能 1. 音乐基础知识 学习和了解音乐基本表现要素(如力度、速度、音色、节奏、旋律、和声等)和音乐常见结构(曲式)以及音乐体裁形式等基础知识,有效地促进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形成与发展。 2. 音乐基本技能 培养学生自信、自然、有表情地歌唱;学习演唱、演奏的初步技能;在音乐听觉感知基础上识读乐谱,在音乐表现活动中运用乐谱。 3. 音乐创作与历史背景 以自由、即兴的创作方式表达自己的情感,学习浅显的音乐创作常识和技能。通过认知作曲家生平及作品的题材、体裁、风格等,了解中外音乐发展的简要历史,初步识别不同时代、不同民族的音乐,加深对中国民族音乐的认识和理解。 4. 音乐与相关文化 认识音乐与姊妹艺术的联系,感知不同艺术门类的主要表现手段和艺术形式特征,了解音乐与艺术之外的其他学科的联系。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和已学过的知识,认识音乐的社会功能,理解音乐与社会生活的关系。

二、学段目标 上述课程目标,将分为3个学段,体现在义务教育阶段的9学年中。分段的主要目标如下: (一)1~2年级 应充分注意这一学段学

生以形象思维为主,好奇、好动、模仿力强的身心特点,善于利用儿童自然的嗓音和灵巧的形体,采用歌、舞、图片、游戏相结合的综合手段,进行直观教学。聆听音乐的材料要短小有趣,形象鲜明。 激发和培养学生对音乐的兴趣。 开发音乐的感知力,体验音乐的美感。 能自然地、有表情地歌唱,乐于参与其他音乐表现和即兴创造活动。 培养乐观的态度和友爱精神。 (二)3~6年级 学生的生活范围和认知领域进一步扩展,体验感受与探索创造的活动能力增强。应注意引导学生对音乐的整体感受,丰富教学曲目的体裁、形式,增加乐器演奏及音乐创造活动的分量,以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和艺术的魅力吸引学生。 保持学生对音乐的兴趣,使学生乐于参与音乐活动。 培养音乐感受与鉴赏的能力。 培养表现音乐的能力。 培养艺术想像和创造力。 培养乐观的态度和友爱精神。

第三部分 内容标准本部分内容的表述框架

领域一:感受与鉴赏 音乐表现要素音乐情绪与情感音乐体裁与形式音乐风格与流派

领域二:表现演唱演奏综合性艺术表演识读乐谱

领域三:创造探索音响与音乐即兴创造创作实践

领域四:音乐与相关文化音乐与社会生活音乐与姊妹艺术音乐与艺术之外的其他

【学科分学段的内容标准】

【内容】音乐表现要素 【标准】1~2年级 感受自然界和生活中的各种声音。能够用自己的声音或打击乐器进行模仿。聆听歌声时能作出相应的情绪或体态反应。 能听辨童声、女声和男声。 感受乐器的声音。能听辨打击乐器的音色,能用打击乐器奏出强弱、长短不同的音。 能够感受并描述音乐中力度、速度的变化。 【标准】3~6年级 对自然界和生活中的各种音响感到好奇和有趣,能够用自己的声音或乐器进行模仿。能随着熟悉的歌曲或乐曲哼唱,或在体态上作出反应。 能听辨不同类型的女声和男声。知道常见的中国民族乐器和西洋乐器,并能听辨其音色。 在感知音乐节奏和旋律的过程中,能够初步辨别节拍的不同,能够听辨旋律的高低、快慢、强弱。 能够感知音乐主题、乐句和段落的变化,并能够运用体态或线条、色彩作出相应的反应。

【内容】音乐情绪与情感【标准】1~2年级体验不同情绪的音乐,能够自然流露出相应表情或作出体态反应。体验并说出音乐情绪的相同与不同。【标准】3~6年级听辨不同情绪的音乐,能用语言作简单描述。能够体验并简述音乐情绪的变化。

【内容】音乐体裁与形式 【标准】1~2年级 聆听儿歌、童谣、进行曲和舞曲,能够通过模唱、打击乐对所听音乐作出反应,能够随着进行曲、舞曲音乐走步、跳舞。 能够区别独唱、独奏、齐唱、齐奏。 【标准】3~6年级 聆听少年儿童歌曲、颂歌、抒情歌曲、叙事歌曲、艺术歌曲、通俗歌曲等各种体裁和类别的歌曲,能够随着歌曲轻声哼唱或默唱。 聆听不同体裁和类别的器乐曲,能够通过律动或打击乐对所听音乐作出反应。 能够区别齐唱与合唱、齐奏与合奏。 能够初步分辨小型的音乐体裁与形式,能够聆听音乐主题说出曲名,每学年2~4首。

【内容】音乐风格与流派 【标准】1~2年级 聆听不同国家、地区、民族的儿歌、童谣及小型器乐曲或乐曲片段,初步感受其不同的风格。 【标准】3~6年级 聆听中国民族民间音乐,知道一些有代表性的地区和民族的民歌、

民间歌舞、民间器乐曲和戏曲、曲艺音乐等,了解其不同的风格。 聆听世界各国民族民间音乐,感受一些国家和民族音乐的不同风格。

二、表 现 表现是实践性很强的音乐学习领域,是学习音乐的基础性内容,是培养学生音乐表现能力和审美能力的重要途径。教学中应注意培养学生自信的演唱、演奏能力及综合性艺术表演能力,发展学生的表演潜能及创造性潜能,使学生能用音乐的形式表达个人的情感并与他人沟通、融洽感情,在音乐实践活动中使学生享受到美的愉悦,受到情感的陶冶。

【内容】演唱

【标准】1~2年级参与各种演唱活动。知道演唱的正确姿势。能够对指挥动作及前奏作出反应。能够用自然的声音,按照节奏和曲调有表情地独唱或参与齐唱。能采用不同的力度、速度表现歌曲的情绪。 每学年能够背唱歌曲4~6首。【标准】3~6年级乐于参与各种演唱活动。知道演唱的正确姿势及呼吸方法,并能在唱歌实践中逐步掌握和运用。能够对指挥动作及前奏作出恰当的反应。能够用自然的声音、准确的节奏和音调有表情地独唱或参与齐唱、合唱。能够对自己和他人的演唱作简单评价。每学年能够背唱歌曲4~6首。

【内容】演奏【标准】1~2年级学习常见的打击乐器。能够用打击乐器或其他音源合奏或为歌曲伴奏。【标准】3~6年级乐于参与各种演奏活动。学习课堂乐器的演奏方法,参与歌曲、乐曲的表现。能够选择适当的演奏方法表现乐曲的情绪,并对自己和他人的演奏进行简单评论。每学年能够演奏乐曲2~3首。

【内容】综合性艺术表演【标准】1~2年级能够参与综合性艺术表演活动。能够配合歌曲、乐曲用身体做动作。能够在律动、集体舞、音乐游戏、歌表演等活动中与他人合作。【标准】3~6年级能够主动地参与综合性艺术表演活动,并从中享有乐趣。在有情节的音乐表演活动中担当一个角色。能够对自己、他人的表演进行简单的评论。

【内容】识读乐谱【标准】1~2年级认识简单的节奏符号。能够用声音、语言、身体动作表现简单的节奏。能够用唱名模唱简单乐谱。【标准】3~6年级用已经学会的歌曲学唱乐谱。结合所学歌曲认识音名、音符、休止符及一些常用记号。能够识读简单乐谱。

三、创 造 创造是发挥学生想像力和思维潜能的音乐学习领域,是学生积累音乐创作经验和发掘创造思维能力的过程和手段,对于培养具有实践能力的创新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音乐创造包括两类学习内容:其一是与音乐有关的发掘学生潜能的即兴创造活动;其二是运用音乐材料创作音乐。其中第二类内容与音乐创作有关,但区别于专业创作学习。

【内容】探索音响与音乐【标准】1~2年级能够运用人声、乐器声模仿自然界或生活中的声音。能够用打击乐器或自寻音源探索声音的强弱、音色、长短和高低。【标准】3~6年级能够自制简易乐器。能够运用人声、乐器声及其他音源材料表现自然界或生活中的声音。

【内容】即兴创造【标准】1~2年级能够将成语、短句、诗歌或歌词用不同的节奏、速度、力度等加以表现。能够在唱歌或聆听音乐时即兴地做动作。能够用课堂乐器或其他音源即兴配合音乐故事和音乐游戏。【标准】3~6年级能够即兴创编同歌曲情绪一致的律动或舞蹈,并参与表演。能够以各种音源及不同的音乐表现形式,即兴创编音乐故事、音乐游戏并参与表演。

【内容】创作实践【标准】1~2年级能够运用线条、色块、图形,记录声音或音乐。能够运用人声、乐器或其他音源,创作1~2小节节奏或旋律。【标准】

3~6年级能够创作2~4小节的节奏短句。能够创作2~4小节旋律。尝试用电脑创编音乐。 (注:" "有条件的地区可选用)

四、音乐与相关文化 音乐与相关文化是音乐课人文学科属性的集中体现,是直接增进学生文化素养的学习领域。它有助于扩大学生音乐文化视野,促进学生对音乐的体验与感受,提高学生音乐鉴赏、表现、创造以及艺术审美的能力。它虽然在某些方面有自己相对独立的教学内容,而在更多的情况下,又蕴涵在音乐鉴赏、表现和创造活动之中。为此,这一领域教学目标的实现,应通过具体的音乐作品和生动的音乐实践活动来完成。

【内容】音乐与社会生活 【标准】1~2年级 感受生活中的音乐,乐于与他人共同参与音乐活动。 能够通过广播、电视、磁带、CD 等传媒听赏音乐。 能够参加社区或乡村的音乐活动。 【标准】3~6年级 关注日常生活中的音乐。 喜欢从广播、电视、磁带、CD 等传播媒体中收集音乐材料,并经常聆听。 主动参加社区或乡村音乐活动,并能同他人进行音乐交流。 乐于听音乐会或观看当地民俗活动中的音乐表演。

【内容】音乐与姊妹艺术【标准】1~2年级能够用简单的形体动作配合音乐节奏。能够用简明的表演动作表现音乐情绪。能够用色彩或线条表现音乐的相同与不同。【标准】3~6年级接触与了解戏剧、舞蹈等艺术表演形式,认识音乐在其中的作用。 能够结合所熟悉的影视片,简单描述音乐在其中的作用。

【内容】音乐与艺术之外的其他学科 【标准】1~2年级 能够了解声音与日常生活现象及自然现象的联系。 能够用简单的韵律操动作配合不同节奏、节拍、情绪的音乐。 【标准】3~6年级 能够选用合适的背景音乐,为儿歌、童话故事或诗朗诵配乐。 知道一些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地域和国家的代表性儿童歌曲。

第四部分 实施建议

一、教学建议 为保证《标准》的实施,教师应深入领会课程的基本理念,开拓思路,创新方法,以音乐为本,以育人为本,全面实现课程价值和课程目标。

(一) 教学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 1. 遵循听觉艺术的感知规律,突出音乐学科的特点 2. 注意音乐教学各领域之间的有机联系 3. 面向全体学生,注意因材施教

4. 建立平等互动的师生关系 5. 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 6. 因地制宜实施《标准》

(二)关于教学内容的几点提示 1. 感受与鉴赏 2. 演唱 3. 演奏 4. 识读乐谱 5. 创造

二、评价建议 音乐课程评价应充分体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精神,贯彻《标准》的基本理念,着眼于评价的教育、激励与改善的功能。通过科学的课程评价,有效地促进学生发展,激励教师进取,完善教学管理,推动音乐课程的建设与发展。

(一)音乐课程评价的原则 1. 导向性原则 2. 科学性原则 3. 整体性原则

4. 可操作性原则

(二)评价内容 1.

2007-12-19 12:42

第一部分

前 言

制订《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 》(以下简称《标准》) ,是音乐教

育改革的重要环节。《标准》力求体现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基本精神,体现以音乐审美体验为核心,使学习内容生动有趣、丰富多彩,有鲜明的时代感和民族性,引导学生主动参与音乐实践,尊重个体的不同音乐体验和学习方式,以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发展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形成良好的人文素养,为学生终身喜爱音乐、学习音乐、享受音乐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课程性质与价值

音乐是人类最古老、最具普遍性和感染力的艺术形式之一,是人类通过特定的音响结构实现思想和感情表现与交流的必不可少的重要形式,是人类精神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人类文化的一种重要形态和载体,蕴涵着丰富的文化和历史内涵,以其独特的艺术魅力伴随人类历史的发展,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音乐课是人文学科的一个重要领域,是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之一,是基础教育阶段的一门必修课。

音乐课程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审美体验价值 2.创造性发展价值 3.社会交往价值 4.文化传承价值

二、基本理念

1. 以音乐审美为核心 2. 以兴趣爱好为动力 3. 面向全体学生 4. 注重个性发展 5. 重视音乐实践 6.鼓励音乐创造 7. 提倡学科综合 8. 弘扬民族音乐 9. 理解多元文化 10.完善评价机制

三、课程标准的设计思路

一、总目标

(一)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 丰富情感体验,培养对生活的积极乐观态度通过音乐学习,使学生的情感世界受到感染和熏陶, 2. 培养音乐兴趣,树立终身学习的愿望 3. 提高音乐审美能力,陶冶高尚情操 4. 培养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 5. 尊重艺术,理解多元文化

(二)过程与方法 1. 体验 2. 模仿 3. 探究 4. 合作 5. 综合

(三)知识与技能 1. 音乐基础知识 学习和了解音乐基本表现要素(如力度、速度、音色、节奏、旋律、和声等)和音乐常见结构(曲式)以及音乐体裁形式等基础知识,有效地促进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形成与发展。 2. 音乐基本技能 培养学生自信、自然、有表情地歌唱;学习演唱、演奏的初步技能;在音乐听觉感知基础上识读乐谱,在音乐表现活动中运用乐谱。 3. 音乐创作与历史背景 以自由、即兴的创作方式表达自己的情感,学习浅显的音乐创作常识和技能。通过认知作曲家生平及作品的题材、体裁、风格等,了解中外音乐发展的简要历史,初步识别不同时代、不同民族的音乐,加深对中国民族音乐的认识和理解。 4. 音乐与相关文化 认识音乐与姊妹艺术的联系,感知不同艺术门类的主要表现手段和艺术形式特征,了解音乐与艺术之外的其他学科的联系。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和已学过的知识,认识音乐的社会功能,理解音乐与社会生活的关系。

二、学段目标 上述课程目标,将分为3个学段,体现在义务教育阶段的9学年中。分段的主要目标如下: (一)1~2年级 应充分注意这一学段学生以形象思维为主,好奇、好动、模仿力强的身心特点,善于利用儿童自然的嗓音和灵巧的形体,采用歌、舞、图片、游戏相结合的综合手段,进行直观教学。聆听音乐的材料要短小有趣,形象鲜明。 激发和培养学生对音乐的兴趣。 开发音乐的感知力,体验音乐的美感。 能自然地、有表情地歌唱,乐于参与其他音乐表现和即兴创造活动。 培养乐观的态度和友爱精神。 (二)

3~6年级 学生的生活范围和认知领域进一步扩展,体验感受与探索创造的活动能力增强。应注意引导学生对音乐的整体感受,丰富教学曲目的体裁、形式,增加乐器演奏及音乐创造活动的分量,以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和艺术的魅力吸引学生。 保持学生对音乐的兴趣,使学生乐于参与音乐活动。 培养音乐感受与鉴赏的能力。 培养表现音乐的能力。 培养艺术想像和创造力。 培养乐观的态度和友爱精神。

第三部分 内容标准本部分内容的表述框架

领域一:感受与鉴赏 音乐表现要素音乐情绪与情感音乐体裁与形式音乐风格与流派

领域二:表现演唱演奏综合性艺术表演识读乐谱

领域三:创造探索音响与音乐即兴创造创作实践

领域四:音乐与相关文化音乐与社会生活音乐与姊妹艺术音乐与艺术之外的其他

【学科分学段的内容标准】

【内容】音乐表现要素 【标准】1~2年级 感受自然界和生活中的各种声音。能够用自己的声音或打击乐器进行模仿。聆听歌声时能作出相应的情绪或体态反应。 能听辨童声、女声和男声。 感受乐器的声音。能听辨打击乐器的音色,能用打击乐器奏出强弱、长短不同的音。 能够感受并描述音乐中力度、速度的变化。 【标准】3~6年级 对自然界和生活中的各种音响感到好奇和有趣,能够用自己的声音或乐器进行模仿。能随着熟悉的歌曲或乐曲哼唱,或在体态上作出反应。 能听辨不同类型的女声和男声。知道常见的中国民族乐器和西洋乐器,并能听辨其音色。 在感知音乐节奏和旋律的过程中,能够初步辨别节拍的不同,能够听辨旋律的高低、快慢、强弱。 能够感知音乐主题、乐句和段落的变化,并能够运用体态或线条、色彩作出相应的反应。

【内容】音乐情绪与情感【标准】1~2年级体验不同情绪的音乐,能够自然流露出相应表情或作出体态反应。体验并说出音乐情绪的相同与不同。【标准】3~6年级听辨不同情绪的音乐,能用语言作简单描述。能够体验并简述音乐情绪的变化。

【内容】音乐体裁与形式 【标准】1~2年级 聆听儿歌、童谣、进行曲和舞曲,能够通过模唱、打击乐对所听音乐作出反应,能够随着进行曲、舞曲音乐走步、跳舞。 能够区别独唱、独奏、齐唱、齐奏。 【标准】3~6年级 聆听少年儿童歌曲、颂歌、抒情歌曲、叙事歌曲、艺术歌曲、通俗歌曲等各种体裁和类别的歌曲,能够随着歌曲轻声哼唱或默唱。 聆听不同体裁和类别的器乐曲,能够通过律动或打击乐对所听音乐作出反应。 能够区别齐唱与合唱、齐奏与合奏。 能够初步分辨小型的音乐体裁与形式,能够聆听音乐主题说出曲名,每学年2~4首。

【内容】音乐风格与流派 【标准】1~2年级 聆听不同国家、地区、民族的儿歌、童谣及小型器乐曲或乐曲片段,初步感受其不同的风格。 【标准】3~6年级 聆听中国民族民间音乐,知道一些有代表性的地区和民族的民歌、民间歌舞、民间器乐曲和戏曲、曲艺音乐等,了解其不同的风格。 聆听世界各国民族民间音乐,感受一些国家和民族音乐的不同风格。

二、表 现 表现是实践性很强的音乐学习领域,是学习音乐的基础性内容,是培养学生音乐表现能力和审美能力的重要途径。教学中应注意培养学生自信的演唱、演奏能力及综合性艺术表演能力,发展学生的表演潜能及创造性潜能,使

学生能用音乐的形式表达个人的情感并与他人沟通、融洽感情,在音乐实践活动中使学生享受到美的愉悦,受到情感的陶冶。

【内容】演唱

【标准】1~2年级参与各种演唱活动。知道演唱的正确姿势。能够对指挥动作及前奏作出反应。能够用自然的声音,按照节奏和曲调有表情地独唱或参与齐唱。能采用不同的力度、速度表现歌曲的情绪。 每学年能够背唱歌曲4~6首。【标准】3~6年级乐于参与各种演唱活动。知道演唱的正确姿势及呼吸方法,并能在唱歌实践中逐步掌握和运用。能够对指挥动作及前奏作出恰当的反应。能够用自然的声音、准确的节奏和音调有表情地独唱或参与齐唱、合唱。能够对自己和他人的演唱作简单评价。每学年能够背唱歌曲4~6首。

【内容】演奏【标准】1~2年级学习常见的打击乐器。能够用打击乐器或其他音源合奏或为歌曲伴奏。【标准】3~6年级乐于参与各种演奏活动。学习课堂乐器的演奏方法,参与歌曲、乐曲的表现。能够选择适当的演奏方法表现乐曲的情绪,并对自己和他人的演奏进行简单评论。每学年能够演奏乐曲2~3首。

【内容】综合性艺术表演【标准】1~2年级能够参与综合性艺术表演活动。能够配合歌曲、乐曲用身体做动作。能够在律动、集体舞、音乐游戏、歌表演等活动中与他人合作。【标准】3~6年级能够主动地参与综合性艺术表演活动,并从中享有乐趣。在有情节的音乐表演活动中担当一个角色。能够对自己、他人的表演进行简单的评论。

【内容】识读乐谱【标准】1~2年级认识简单的节奏符号。能够用声音、语言、身体动作表现简单的节奏。能够用唱名模唱简单乐谱。【标准】3~6年级用已经学会的歌曲学唱乐谱。结合所学歌曲认识音名、音符、休止符及一些常用记号。能够识读简单乐谱。

三、创 造 创造是发挥学生想像力和思维潜能的音乐学习领域,是学生积累音乐创作经验和发掘创造思维能力的过程和手段,对于培养具有实践能力的创新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音乐创造包括两类学习内容:其一是与音乐有关的发掘学生潜能的即兴创造活动;其二是运用音乐材料创作音乐。其中第二类内容与音乐创作有关,但区别于专业创作学习。

【内容】探索音响与音乐【标准】1~2年级能够运用人声、乐器声模仿自然界或生活中的声音。能够用打击乐器或自寻音源探索声音的强弱、音色、长短和高低。【标准】3~6年级能够自制简易乐器。能够运用人声、乐器声及其他音源材料表现自然界或生活中的声音。

【内容】即兴创造【标准】1~2年级能够将成语、短句、诗歌或歌词用不同的节奏、速度、力度等加以表现。能够在唱歌或聆听音乐时即兴地做动作。能够用课堂乐器或其他音源即兴配合音乐故事和音乐游戏。【标准】3~6年级能够即兴创编同歌曲情绪一致的律动或舞蹈,并参与表演。能够以各种音源及不同的音乐表现形式,即兴创编音乐故事、音乐游戏并参与表演。

【内容】创作实践【标准】1~2年级能够运用线条、色块、图形,记录声音或音乐。能够运用人声、乐器或其他音源,创作1~2小节节奏或旋律。【标准】3~6年级能够创作2~4小节的节奏短句。能够创作2~4小节旋律。尝试用电脑创编音乐。 (注:" "有条件的地区可选用)

四、音乐与相关文化 音乐与相关文化是音乐课人文学科属性的集中体现,是直接增进学生文化素养的学习领域。它有助于扩大学生音乐文化视野,促进学生对音乐的体验与感受,提高学生音乐鉴赏、表现、创造以及艺术审美的能力。它

虽然在某些方面有自己相对独立的教学内容,而在更多的情况下,又蕴涵在音乐鉴赏、表现和创造活动之中。为此,这一领域教学目标的实现,应通过具体的音乐作品和生动的音乐实践活动来完成。

【内容】音乐与社会生活 【标准】1~2年级 感受生活中的音乐,乐于与他人共同参与音乐活动。 能够通过广播、电视、磁带、CD 等传媒听赏音乐。 能够参加社区或乡村的音乐活动。 【标准】3~6年级 关注日常生活中的音乐。 喜欢从广播、电视、磁带、CD 等传播媒体中收集音乐材料,并经常聆听。 主动参加社区或乡村音乐活动,并能同他人进行音乐交流。 乐于听音乐会或观看当地民俗活动中的音乐表演。

【内容】音乐与姊妹艺术【标准】1~2年级能够用简单的形体动作配合音乐节奏。能够用简明的表演动作表现音乐情绪。能够用色彩或线条表现音乐的相同与不同。【标准】3~6年级接触与了解戏剧、舞蹈等艺术表演形式,认识音乐在其中的作用。 能够结合所熟悉的影视片,简单描述音乐在其中的作用。

【内容】音乐与艺术之外的其他学科 【标准】1~2年级 能够了解声音与日常生活现象及自然现象的联系。 能够用简单的韵律操动作配合不同节奏、节拍、情绪的音乐。 【标准】3~6年级 能够选用合适的背景音乐,为儿歌、童话故事或诗朗诵配乐。 知道一些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地域和国家的代表性儿童歌曲。

第四部分 实施建议

一、教学建议 为保证《标准》的实施,教师应深入领会课程的基本理念,开拓思路,创新方法,以音乐为本,以育人为本,全面实现课程价值和课程目标。

(一) 教学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 1. 遵循听觉艺术的感知规律,突出音乐学科的特点 2. 注意音乐教学各领域之间的有机联系 3. 面向全体学生,注意因材施教

4. 建立平等互动的师生关系 5. 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 6. 因地制宜实施《标准》

(二)关于教学内容的几点提示 1. 感受与鉴赏 2. 演唱 3. 演奏 4. 识读乐谱 5. 创造

二、评价建议 音乐课程评价应充分体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精神,贯彻《标准》的基本理念,着眼于评价的教育、激励与改善的功能。通过科学的课程评价,有效地促进学生发展,激励教师进取,完善教学管理,推动音乐课程的建设与发展。

(一)音乐课程评价的原则 1. 导向性原则 2. 科学性原则 3. 整体性原则

4. 可操作性原则

(二)评价内容 1.


相关文章

  • 小学音乐专题讲座稿
  •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受学校艺体组的委托,在此就小学音乐教学作一个专题讲座:我只是一个非专业的音乐教师,不是想为自己开脱什么:但,这是一个事实.我不能确定在座的各位哪些是专业的,哪些是非专业的,如果一会我有说的不对的 ...查看


  • 小学音乐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马静)
  • 小学音乐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学科分类:音乐教育 论文作者:马静 作者单位:沭阳县东小店中心小学 联系电话:[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郑重承诺:本论文是本人原创,没有抄袭他人,并没有在期刊杂志上 ...查看


  • 三年制高职音乐教育人才培养方案
  • ****学院****级三年制高职音乐教育专业 人才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670112K ) 一.招生对象与修业年限 招生对象为应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社会青年,参加当年高考并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大专高职(专科)最低录取控制线. 学制:基 ...查看


  • 新课标解读
  • 新课标在高中"歌唱"模块内容标准中,提出要注意培养.发展学生演唱歌曲的[ ] A. 方式与方法 B. 技能与方法 C. 兴趣与爱好 D. 表情与激情 您的答案:C 题目分数:6.0 此题得分:6.0 2.第19题 &qu ...查看


  • 小学音乐课应该培养学生的审美情操
  • 作者: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新村中心小学 丁明堂 摘要:作为一名小学音乐教师应该认真领会<中小学音乐课程标准>,以<标准>为指导,转变观念,不断推进小学音乐教学改革,把音乐教学纳入培养学生的审美情操这条主线上来,以音乐的 ...查看


  • 新课标下小学音乐教育的发展分析及对策研究
  •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新课标下小学音乐教育的发展分析及对策研究 作者:吴小庆 来源:<西江文艺·上半月>2015年第03期 [摘 要]在新课标下,我国小学音乐教育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 ...查看


  • 音乐毕业论文
  • 编号:[1**********]4 本 科 毕 业 论 文 题 目: 浅析农村音乐教育不足及几点建议 学 院:音乐学院 专 业:音乐学 年 级:08音汉一班 姓 名:张琪 指导教师:李冬梅 完成日期: 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教育事业的迅猛 ...查看


  • 整体读唱法3
  • "整体读唱法"实践探索 --"引导学生对音乐表现形式整体把握" 江苏省泰兴市蒋华小学 翟剑生 [内容摘要]整体读唱是受我国古代诗词"吟诵".书法学习中的"描红" ...查看


  • 小学音乐室工作计划
  • 篇一:小学音乐室工作计划 小学 音乐室工作计划 为了推进素质教育. 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表现能力,特将音乐室管理工作计划制定如下: 一.音乐室管理工 作由总务处牵头,管理员具体负责管理,各类物品器材的添置等都由总务处负责采购,分工 恰当.落实 ...查看


  • 河南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
  • 河南省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 编制说明 为适应新课程标准的需要,贯彻落实教育部日前发布的<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等四个教育行业标准,加快小学实验室标准化建设,促进我省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依据部颁标准,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l ...查看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