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党风廉政工作总结
党委副书记
2010年以来,按照《党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按照县纪委精神和要求,我在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报告、新党章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础上,以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为工作要求,切实履行职责,现将本人一年来廉洁从政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廉洁从政有关文件和法律法规的情况。 作为党委副书记,我时刻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时刻注意把改造个人主观世界作为首要任务,使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定位在“情为民所系,心为民所想,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上,今年以来根据活动要求,本人及时参加各种学习活动,先后学习了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全体会议上的讲话、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各种反腐倡廉文件和规章制度,从而进一步加强自身主观世界的改造,不断增强廉洁从政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出发点,立足服务一线基层行,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提高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谨记“严格、规范、谨慎、诚信、创新”十字行风,杜绝各种腐败现象的滋生,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二、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对领导干部提出了六条规定,通过学习和查比,自己认为自担任南新镇党委副书记以来,热爱党的事业,工作积极主动,做到制度之内不缺位,制度之外不越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从来没有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做到了廉洁,特别是作为副书记,协助书记分管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做到了公平、公正。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平时的工作中能按照胡锦涛总书记要求做到”二个务必”,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从不讲排场,比阔气,更没有挥霍公款,铺张浪费,假公济私,化公为私。调至南新镇工作一年多以来,我从来没有利用职务为家庭谋私利,从事个人经商活动。在公务活动中由本人经手事务,一律经领导审批同意,本人不自作主张。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能抓好落实,经常进行思想交流,互相鞭策,互相促进。特别是在今年的“0000”建设中,项目大、资金量也大,在项目实施中,都经过集体讨论、科学决策,充分发挥民主权利,有效避免了违纪违规行为发生。在确保每一分投入都用在实处、见到成效的基础上,在建设中,我同全镇干部职工团结一致,密切配合,勤奋工作,我镇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都有了较大飞跃。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
1、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深刻领会“三个代表”的精神实质,
重新审视自己的思想,树立改革观念创新观念和服务观念。把学习当作作人、修身、为官的头等大事。学习政治,增强政治敏锐性;学习上级政策,把握好正确发展方向;学习业务知识,提高决策水平;学习外地经验,促进开展工作。
2、带头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模范。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基本路线和工作方法,因此自己在以后工作中应当多深入基层,多接近群众,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真正把为人民谋利益落实到行动上。同时对自己从严要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堂堂正正做人,勤勤恳恳工作;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拒腐蚀,永不沾;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在工作中反对形式主义,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把代表人民群众利益落到实处。
2010年党风廉政工作总结
党委副书记
2010年以来,按照《党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按照县纪委精神和要求,我在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报告、新党章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础上,以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为工作要求,切实履行职责,现将本人一年来廉洁从政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廉洁从政有关文件和法律法规的情况。 作为党委副书记,我时刻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时刻注意把改造个人主观世界作为首要任务,使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定位在“情为民所系,心为民所想,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上,今年以来根据活动要求,本人及时参加各种学习活动,先后学习了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全体会议上的讲话、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各种反腐倡廉文件和规章制度,从而进一步加强自身主观世界的改造,不断增强廉洁从政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出发点,立足服务一线基层行,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提高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谨记“严格、规范、谨慎、诚信、创新”十字行风,杜绝各种腐败现象的滋生,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二、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对领导干部提出了六条规定,通过学习和查比,自己认为自担任南新镇党委副书记以来,热爱党的事业,工作积极主动,做到制度之内不缺位,制度之外不越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从来没有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做到了廉洁,特别是作为副书记,协助书记分管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做到了公平、公正。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平时的工作中能按照胡锦涛总书记要求做到”二个务必”,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从不讲排场,比阔气,更没有挥霍公款,铺张浪费,假公济私,化公为私。调至南新镇工作一年多以来,我从来没有利用职务为家庭谋私利,从事个人经商活动。在公务活动中由本人经手事务,一律经领导审批同意,本人不自作主张。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能抓好落实,经常进行思想交流,互相鞭策,互相促进。特别是在今年的“0000”建设中,项目大、资金量也大,在项目实施中,都经过集体讨论、科学决策,充分发挥民主权利,有效避免了违纪违规行为发生。在确保每一分投入都用在实处、见到成效的基础上,在建设中,我同全镇干部职工团结一致,密切配合,勤奋工作,我镇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都有了较大飞跃。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
1、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深刻领会“三个代表”的精神实质,
重新审视自己的思想,树立改革观念创新观念和服务观念。把学习当作作人、修身、为官的头等大事。学习政治,增强政治敏锐性;学习上级政策,把握好正确发展方向;学习业务知识,提高决策水平;学习外地经验,促进开展工作。
2、带头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模范。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基本路线和工作方法,因此自己在以后工作中应当多深入基层,多接近群众,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真正把为人民谋利益落实到行动上。同时对自己从严要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堂堂正正做人,勤勤恳恳工作;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拒腐蚀,永不沾;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在工作中反对形式主义,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把代表人民群众利益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