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两制”伟大构想的形成、发展和主要内容 班级:06市场营销(营销与管理) 学号:061219004 姓名:李晓丰
内容提要:一国两制,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是邓小平为了实现中国统一的目标而创造的方针,是伟大的科学构想,是他所倡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一国两制”伟大构想的形成与发展
“一国两制”构想是邓小平集中了全党的智慧在1982年9月正式提出的,这个政治构想有其形成、发展的过程。
“一国两制”构想的形成有其思想来源和理论准备。早在50年代中期,毛泽东、周恩来就曾提出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设想,这是党和政府首次明确表示愿意以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1957年4月,毛泽东公开表示了中国共产党准备再次和台湾国民党进行第三次合作的意愿。1958年10月6日,毛泽东在《去台湾同胞书》中,又建议国共两党谈判,实行和平解决台湾问题。60年代,我们党还制定过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纲目,但是由于种种条件的限制,这个愿望未能实现。
“一国两制”构想的形成过程经历了三个阶段:1978年12月22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随着中美关系正常化,我国神圣领土台湾回到祖国怀抱,实现统一大业的前景,已经进一步摆在我们面前。”从此,确定了和平统一祖国的方针。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郑重向世人宣告了这一方针,呼吁全国同胞高举爱国旗帜,共同完成统一大业。同年1月30日,邓小平成功访美,并宣布,我们不再用“解放台湾”这一提法了,只要实现祖国统一,我们将尊重那里的现实和现行制度。在这一时期,“一国两制”构想处于孕育、萌发阶段。
1981年9月30日,叶剑英委员长发表谈话,进一步阐明了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九条建议,明确指出:祖国统一后,台湾可以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并可保留军队;台湾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同外国的经济、文化关系不变;私人财产、房屋、土地、企业所有权、合法继承权和外国技资不受侵犯等。邓小平同志认为上述政策虽然没有明确概括为“一国两制”,但实际上已包含了这个思想。1982年9月,邓小平同志会见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的谈话,阐明了“一国两制”概念。12月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在必要时设立特别行政区,为解决港澳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这个阶段“一国两制”概念有了明确表述,并体现在宪法中,标志着邓小平“一国两制”构想的形成。
1984年5月15日,在全国人大六届二次会议上,我国政府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正式使用了“一个国家,两种制
度”的概念,再次肯定了“一国两制”这一战略构想。从此,“一国两制”被确定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1984年12月和1987年4月,中国政府先后同英国、葡萄牙政府签署了关于香港和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运用“一国两制”原则,圆满解决了中国对香港、澳门的主权问题。1990年4月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和1993年3月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分别通过、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1997年7月1日零点,是中华儿女永远难忘的日子。炎黄子孙期盼了一百多年的这一时刻终于来到了,随着鲜艳的五星红旗冉冉升起,香港终于回到祖国的怀抱。这个令世人瞩目的激动人心的时刻,将载入史册。
1999年12月20日零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在澳门庄严升起。在雷鸣般的掌声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宣告:中国政府对澳门恢复行
“一国两制”伟大构想的形成、发展和主要内容 班级:06市场营销(营销与管理) 学号:061219004 姓名:李晓丰
内容提要:一国两制,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是邓小平为了实现中国统一的目标而创造的方针,是伟大的科学构想,是他所倡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一国两制”伟大构想的形成与发展
“一国两制”构想是邓小平集中了全党的智慧在1982年9月正式提出的,这个政治构想有其形成、发展的过程。
“一国两制”构想的形成有其思想来源和理论准备。早在50年代中期,毛泽东、周恩来就曾提出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设想,这是党和政府首次明确表示愿意以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1957年4月,毛泽东公开表示了中国共产党准备再次和台湾国民党进行第三次合作的意愿。1958年10月6日,毛泽东在《去台湾同胞书》中,又建议国共两党谈判,实行和平解决台湾问题。60年代,我们党还制定过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纲目,但是由于种种条件的限制,这个愿望未能实现。
“一国两制”构想的形成过程经历了三个阶段:1978年12月22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随着中美关系正常化,我国神圣领土台湾回到祖国怀抱,实现统一大业的前景,已经进一步摆在我们面前。”从此,确定了和平统一祖国的方针。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郑重向世人宣告了这一方针,呼吁全国同胞高举爱国旗帜,共同完成统一大业。同年1月30日,邓小平成功访美,并宣布,我们不再用“解放台湾”这一提法了,只要实现祖国统一,我们将尊重那里的现实和现行制度。在这一时期,“一国两制”构想处于孕育、萌发阶段。
1981年9月30日,叶剑英委员长发表谈话,进一步阐明了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九条建议,明确指出:祖国统一后,台湾可以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并可保留军队;台湾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同外国的经济、文化关系不变;私人财产、房屋、土地、企业所有权、合法继承权和外国技资不受侵犯等。邓小平同志认为上述政策虽然没有明确概括为“一国两制”,但实际上已包含了这个思想。1982年9月,邓小平同志会见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的谈话,阐明了“一国两制”概念。12月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在必要时设立特别行政区,为解决港澳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这个阶段“一国两制”概念有了明确表述,并体现在宪法中,标志着邓小平“一国两制”构想的形成。
1984年5月15日,在全国人大六届二次会议上,我国政府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正式使用了“一个国家,两种制
度”的概念,再次肯定了“一国两制”这一战略构想。从此,“一国两制”被确定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1984年12月和1987年4月,中国政府先后同英国、葡萄牙政府签署了关于香港和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运用“一国两制”原则,圆满解决了中国对香港、澳门的主权问题。1990年4月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和1993年3月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分别通过、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1997年7月1日零点,是中华儿女永远难忘的日子。炎黄子孙期盼了一百多年的这一时刻终于来到了,随着鲜艳的五星红旗冉冉升起,香港终于回到祖国的怀抱。这个令世人瞩目的激动人心的时刻,将载入史册。
1999年12月20日零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在澳门庄严升起。在雷鸣般的掌声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宣告:中国政府对澳门恢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