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报告1

目 录

编制说明 ................................................................... 3

第1章 评价总则 ........................................................... 4

1.1 评价目的 ........................................................... 4

1.2 评价范围和重点 ..................................................... 4

1.3 评价依据 ........................................................... 4

1.4 评价程序 ........................................................... 7

第2章 项目概述 ........................................................... 9

2.1企业基本情况 ........................................................ 9

2.2项目概况 ............................................................ 9

2.3生产规模 ........................................................... 14

2.4建(构)筑物 ....................................................... 14

2.8 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 ................................................. 14

2.9 消防系统 ........................................................... 17

2.10安全管理状况 ...................................................... 18

第3章 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与分析 ........................................ 23

3.1 物质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 23

3.2 区域位置、平面布置危险因素分析 .................................... 31

3.3 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 ............................... 31

3.4设备腐蚀性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 38

3.5运输及装卸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 38

3.6作业场所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 39

3.7作业环境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 39

3.8电气仪表设施危险因素分析 ........................................... 40

3.9消防设施危险因素分析 ............................................... 42

3.10自然、环境危险因素分析 ............................................ 42

3.11 安全管理影响因素分析 .............................................. 43

3.12主要生产场所火灾危险性分类 ........................................ 43

3.13 主要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等级划分 .................................... 43

3.12 重大危险源辨识 .................................................... 44

3.13 装置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及分布 ................................ 44

第4章 评价单元划分和评价方法选择 ........................................ 46

4.1 评价单元划分 ...................................................... 46

4.2 评价方法选择 ...................................................... 46

第5章 定性、定量评价分析结果 ............................................ 47

5.1 安全检查表评价结果 ................................................. 47

5.2 危险度评价分析结果 ................................................. 47

5.3 池火灾数学模型分析结果 ............................................. 48

5.4 道化学火灾、爆炸指数分析结果 ....................................... 48

第6章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 49

6.1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煤焦油储罐爆炸事故 ................... 49

6.2 某焦化公司所属煤气发电厂锅炉炉膛煤气爆炸事故 ....................... 50

6.3某焦化厂机械伤害事故 ............................................... 51

6.4 伊犁金志焦化有限责任公司“2·1”窒息事故 ........................... 51

6.5 总结 .............................................................. 53

第7章 与企业交换意见的结果、安全措施 .................................... 54

7.1 意见交换结果 ...................................................... 54

7.2 意见采纳情况 ...................................................... 54

第8章 危险化学品事故后果、安全对策措施 .................................. 56

8.1 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后果 ...................................... 56

8.2 安全对策措施 ...................................................... 56

第9章 评价结论 .......................................................... 58

9.1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论 ............................................ 58

9.2 定性、定量评价结论 ................................................ 58

9.3 评价结论 .......................................................... 59

附件F1 评价方法简介及评价过程 ............................................ 60 F1.1 评价方法简介 ..................................................... 60 F1.2 定性、定量分析 ................................................... 63

附件F2 收集的资料、文件目录 .............................................. 83

编制说明

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法理”的方针,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管理,全面评价企业的生产运行和安全管理现状,查找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为加强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提供科学依据,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有关规定,新疆艾斯米尔焦煤有限公司2010年6月初委托新疆华科科技咨询服务部对新疆艾斯米尔焦煤有限公司焦化工程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新疆华科科技咨询服务部在接受委托后,随即组建项目组,进行资料准备及专业分工。针对焦化工程的具体情况,项目组成员按照现状评价工作程序,多方收集相关资料,多次进行现场检查、调研,与焦化安全管理及技术管理人员进行交流,编制了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提纲。在此基础上项目组依据国家和行业有关焦化的安全设计规范和相关标准,运用安全现状评价导则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全面辨识、分析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危险、有害因素。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分析评价了该焦化的生产工艺、基础安全管理等与国家法规及标准规范的符合程度,找出了焦化生产装置存在的安全隐患;采用危险度评价法分析确定了该车间主要生产单元的危险级别;采用火灾、爆炸指数评价(美国DOW七版)作出焦化工程评价单元危险分级,找出应重点管理的危险单元;采用池火灾伤害数学模型分析法,估算重大火灾爆炸危险源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的破坏严重度和危害程度;采用收集类比工程的典型事故案例,总结经验教训;最后针对性地提出安全改进措施和建议,汇总评价结论,经过认真分析、论证,经公司评价组内审、预审,于7月初完成了新疆艾斯米尔焦煤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报审稿的编制。

第1章 评价总则

1.1 评价目的

1.分析焦化工程运行过程存在的火灾爆炸、机械伤害等危险因素,找出系统应重点防范的危险、危害事故,明确重点危险、危害事故的性质及危害程度。

2.进行全面系统地现场安全检查,找出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安全制度的问题,提出消除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管理的整改措施及建议,确保焦化工程的持续安全生产。

3.提出保证装置安全运行,避免各类火灾爆炸、机械伤害等危害事故的技术改进对策措施。从而为修订、完善、改进该工程安全设施提供依据,以确保装置的本质安全。

4.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请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依据。

1.2 评价范围和重点

评价范围:根据委托方要求,本项目安全现状评价范围为炼焦和煤气鼓冷回收系统范围内的工艺、设备、电气、消防、配套公用工程及安全管理现状;不包括煤气脱硫、脱氨部分和煤焦油深加工部分 。

评价重点:对该焦化工程存在的火灾爆炸进行评价分析,提出合理、有效的安全整改措施。

1.3 评价依据

1.3.1评价有关法律、法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日期2002.11.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日期1995.1.1)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日期2009.5.1)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实施日期2002.5.1)

5.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实施日期2004.1.13)

6.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日期2002.3.15)

7.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日期2005.11.1)

8.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实施日期2009.5.1)

9.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实施日期2000.1.1)

10.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实施日期1997.1.1)

11.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实施日期2004.5.17)

12. 《关于加快焦化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产业

[2006]328号))

13.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实施日期2006.3.1)

1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日期2008.1.1)

15. 《关于印发的通知》(安

监管危化字〔2004〕43号)

16. 《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

17.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

(安委办〔2008〕26号)

18.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30号(实施日期2010.7.1)

19. 《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

20.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

监总管三[2009]116号)

1.3.2国家和行业有关的标准规范

1.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1992

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3. 《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

4. 《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

5.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8

6.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02

7. 《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1996

8.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1993

9.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

10. 《焦化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1661-1989

11. 《炼焦行业清洁生产标准》HJ/T126-2003

12.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1991

13.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

14. 《生产性粉尘危害程度分级》GB5817-1986

15.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1992

16. 《低压配电室设计规范》GB50054-95

17.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

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19. 《地上地下消火栓通用技术条件》GB4452.3-1984

2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2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1998

22. 《固定式钢直梯和斜梯安全技术条件》GB4053.1~4053.2-93

23.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GB4053.3-1993

24. 《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要求》GB8196-1987

25.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2005

26. 《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H3063-1999

27. 《安全色》GB2893-2001

28.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

29.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HG/T 20649-1998

30.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程》AQ3009-2007

31. 《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HG/T20675-1990

32.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

33.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34.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1985

35. 《爆破片和爆破装置》GB567-1999

36. 《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AQ3021—2008

37.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

38.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3025—2008

39. 《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AQ3026—2008

40. 《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AQ3027—2008

41.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08

1.3.3相关文件资料

1. 新疆艾斯米尔焦煤有限公司安全评价委托书

2. 新疆艾斯米尔焦煤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

1.4 评价程序

1.前期准备

明确评价对象,备齐有关安全评价所需的设备、工具、国内外法律、标准、规章规范等资料。

2.辨识与分析危险、有害因素

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辨识和分析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存在的部位、方式,以及发生作用的途径和变化规律。

3.划分评价单元

评价单元划分应科学、合理,便于实施评价,相对独立且具有明显的特征界限。

4.定性评价

根据评价单元的特性,选择合理的评价方法,对评价对象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进行定性评价。

5.对策措施建议

依据危险、有害辨识结果与定性评价结果,遵循针对性、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的原则,提出消除或减弱危险、危害的技术和管理对策措施建议。

6.交换意见

评价机构应就安全评价中各个方面的情况,并与业主单位反复、充分交换意见。

7.安全评价结论

根据客观、公正、真实的原则,严谨、明确地做出安全评价结论,编制评价报告。

如图1-1所示。

第2章 项目概述

2.1企业基本情况

新疆艾斯米尔焦煤有限公司是由大黄山煤矿与外资公司新疆艾斯米尔有限公司合资经营。该公司位于阜康市大黄山,法人代表是宋导成,注册资本为三百万美元。

企业主要产品为焦炭及其副产品煤焦油,焦炉煤气。生产能力:20万t/a焦碳、16172t/a煤焦油、38.4万m3/a焦炉煤气。

公司下设二厂和三厂两大分厂和行政办、安全生产办、财务部、企管部、化验部、科技部、仓储部七大职能部门,定员216人,其中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员1名。

焦化工程建于2007年,由鞍钢集团设计研究院进行主体设计,乌市北辰实业有限公司进行工艺设备安装,新疆西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进行土建工程的监理。该企业2007年8月28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为焦油、煤气。

2.2项目概况

2.2.1区域位置

新疆艾斯米尔焦煤有限公司位于新疆阜康市境内大黄山。西距阜康市约60Km,距乌鲁木齐市120Km,距甘河子30Km,东距吉木萨尔界50Km,北距216国道7 Km,有柏油路通往厂区,并与吐一乌一大高等公路相接,交通极为便利。地理坐标:东经88O36',北纬44O04'。西侧10m处为阜康市大黄山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北面26m处为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三家公司在一个厂区内。厂外西侧是进矿区公路和黄山河。详见附图1:区域位置图。

2.2.2自然条件

1)水文地质

工程地质:该地区属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建筑场地II级湿陷性黄土。地耐力标准值为上部16OKPa―18OKPa,下部为18OKPa―2OOKPa。

地质构造:上部广布黄土层,且含中细砂层,下部夹粗砂,亚粘土坚硬含盐碱;最下部为砂卵石,漂石为较好坚硬地层,在钻探中,黄土含有包裹僵结核,是第四纪。

水文:黄山河是本地区唯一长年性河流,发源于博格达雪峰,由南向北流。12月至1月为枯水期。1993年6月-7月的洪水其月径流量为14.4-14.82万m2,年径流量为80.1万m2。场区范围内无地下水出露。

2)气候特征

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大黄山前丘陵地带,气温日差较大。其具体气象

资料见表2-1。

表2-1所在地气象资料表

全年主导风向:冬季为西北风、西风,夏季为西风、东北风。

最大冻土深度2020mm(根据黄山地区实践经验水道埋探度达到1030mm即不冻结)。 根据1994年地震局的地震区域图,本地区地震烈度:Ⅶ度。

2.2.3周边环境和平面布置

1)周边环境

新疆艾斯米尔焦煤有限公司位于阜康市大黄山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东侧,相隔一条约10m宽的厂内公路,北侧26m处是阜康市铁焦有限公司,东南面荒山环绕,厂区地处山前丘陵地带,占用山地、荒地建设。南面2km处为大黄山煤矿居民区,无其他敏感保护目标。详见附图1:区域位置图。

2)厂区平面布置图

新疆艾斯米尔焦煤有限公司占地面积65530m2,其中建筑物占地面积6193m2、露天堆场占地面积24606m2、管线管沟管架占地面积1311m2,空场和道路占地面积7864m2。该焦化厂的南部为备煤区,设有备煤堆场、原煤粉碎、输煤栈桥等设施;中部为炼焦区和贮焦区,有焦炉、熄焦系统、运焦系统、堆焦场;北部为煤气冷凝鼓风和辅助生产设施。详见附图2:厂区平面布置图。

2.2.4生产工艺简述

新疆艾斯米尔焦煤有限公司炼焦工艺采用2810型焦炉;煤气冷凝鼓风工艺。以上选工艺未列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附件: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

1)备煤工序

备煤工艺流程见图2-1。

图2-1 备煤工艺流程

原煤运来卸至煤场,装载机将原煤运至受煤口经皮带输送机运至Y280M-6鄂式粉碎机粉碎后,经电磁除铁器将煤料中的铁件吸除后,由皮带输送机运至炉顶储煤仓,经布料器向炉内连续供料,供焦炉使用。备煤工序日处理煤料12OOt(含8-1O%水分)。贮煤塔容量为180t,可满足焦炉6小时不间断生产。由于采用单一品种原煤炼焦,无混配煤工序。 2)炼焦工序

图2-2 炼焦工艺流程

采用4×30孔2810型焦炉,装煤方式为顶部装煤,由备煤工序运来的煤料装入煤塔,装煤车在煤塔下取煤,按作业计划将煤装入炭化室内,煤饼在炭化室内经过一结焦周期,约950~1050℃的高温干馏,炼制成焦炭和荒煤气。炭化室内的焦炭成熟后,用推焦机推出并通过拦焦机的导焦栅装入熄焦车内,熄焦车由电机车牵引至熄焦塔内,经喷水熄焦后的焦炭卸至焦台上,凉焦后由皮带输送机送至焦场。对焦台运来的混合焦进行筛分处理。

煤在干馏过程中产生的荒煤气汇集到炭化室的顶部空间,经上升管桥管进入集气管,800-900℃的荒煤气在桥管内经过氨水喷洒后温度降至7O℃-8O℃,煤气和冷凝下来的焦油及氨水一起,经吸煤气管流入煤气净化工序。

焦炉加热用的焦炉煤气由外部管道架空引入焦炉两侧,煤气经预热器预至45℃左右,通过煤气分管、支管送入燃烧室立火道,与从交换开闭器进入的空气汇合燃烧,燃烧后的废气经烟道、烟囱排入大气。

四座焦炉每两组共用一个60m高的烟囱,共2个60m高的烟囱,布置在焦炉的北侧,在焦炉两端外设两套湿法熄焦系统。在机侧建筑物边界线外设置氨水循环泵房。

采用湿法熄焦工艺,熄焦工段是将熄焦后的焦炭放至凉焦台,进行充分冷却脱水后,放入皮带机运至堆焦场,装车外运。

2810型焦炉的主要技术参数见表2-2。

表2-2 2810型焦炉的主要技术参数

3)冷凝鼓风工段

图2-3 煤气净化工艺流程

来自焦炉吸气总管8O℃的煤气经气液分离器进入煤气初冷塔进行冷却,至20-3O℃左右,冷却后的煤气经过罗茨机处理后,送往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净化处理。

从炭化室出来的荒煤气首先在桥管处被大量的循环氨水喷洒,在此过程中,煤气中的焦油雾和水蒸汽大部分被冷凝成液体,同时,煤气中夹带的煤尘、焦粉也被捕集下来,煤气中水溶性的成分也溶入氨水中,焦油、氨水及粉尘一起流入焦油氨水澄清槽,澄清后的氨水溢流入氨水中间槽,用泵打回焦炉循环使用。分离出的焦油经焦油中间槽用泵打至焦油贮罐。经加热,静置脱水后定期供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使用,焦油渣

由澄清槽底部排至渣坑,定期送入煤场掺入煤中使用。

初冷塔底部流出的氨水和冷却塔液入初冷循环氨水池,澄清后的氨水用泵抽送至喷淋冷却塔冷却至25℃后至初冷塔顶循环使用。池中多余的氨水一部分迭至循环氨水槽,用于补充焦炉循环氨水的蒸发损失。

新疆艾斯米尔焦煤有限公司焦炉年产煤气38.4万m3,一部分供焦炉和燃气锅炉自用,剩余的煤气输入阜康市铁焦有限公司燃气发电车间、还原铁车间,无剩余煤气。 2.2.5主要设备、设施

新疆艾斯米尔焦煤有限公司焦化工程主要设备、设施,特种设备列于表2-3,表2-4。

表2-3 焦化工程主要设备、设施表

表2-4 焦化工程特种设备表

2.3生产规模

新疆艾斯米尔焦煤有限公司生产规模如表2-6。

表2-6生产规模表

2.4建(构)筑物

装置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为Ⅶ度。建筑结构稳定,以防地震破坏。主要建筑物如:煤塔框架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煤气鼓风机室、配电室、循环水泵房、等采用砖混结构。有爆炸危险的锅炉车间厂房泄压设施采用轻质屋面板,其泄压面积符合要求,泄压比值大于0.11m2/m3。有爆炸危险的煤气鼓风机房泄压设施为轻质门。建筑物一览表分别见表2-7。

表2-7 主要建(构)筑物一览表

2.5 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 2.5.1 供配电 1)供电

新疆艾斯米尔焦煤有限公司焦作工程供电由关联企业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发电厂燃气发电机组经两台1600KVA(10KV)变压器供电,另一路来自白杨河35KV变电站10KV架空线引入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发电厂配电室。一级负荷为消防水泵事故照明;二级负荷采用双电源供电,其中二级负荷为煤气鼓风机、循环水泵等;二级负荷采用单电源供电,三级负荷为生活及辅助设施。

2)配电方式

低压配电系统为放射式,由各车间(备煤配电室、煤气鼓风机配电室、循环水泵配电室)内低压配电室中的低压配电屏及动力配电箱向各用电设备供电。配电屏采用GGD型,动力配电箱采用XL-21型。总用电设备容量为340KW,年耗电量约418万kw·h,单位产品耗电20.9kw·h/t。

照明:煤气鼓风机室、液压交换机室设置了防爆照明设置;液压交换机室设置防爆型应急照明灯。

3)仪表

煤气鼓风机仪表室设置有机前吸力、机后压力、回炉总压、塔前压力U型压力计、煤气流量测定仪,鼓风机电机电流和电压显示;煤气鼓风机与煤气管道出口安装的电磁阀设置停机联锁装置。

液压交换机室设置有炉煤气总压、炉分烟道吸力、总烟道吸力。

两座60m烟囱均设有在线式废气(烟尘、SO2、NOx)监测仪,由昌吉州环境局监管。 4)接地设施

焦炉、初冷塔、煤气鼓风机室为第二类防雷建构筑物,输煤塔、洗焦塔为第三类防雷建构筑物均采用避雷带防止雷击,储罐区设置防感应雷接地。焦油储罐和沉清槽作防雷接地及防静电保护系统,焦油储罐接地值为0.7Ω;煤气管道防静电接地值为0.7Ω;配电室的配电装置及电气设备接地系统采用TN-C系统。保护接地值为0.7Ω。(以上数据由阜康市防雷设施安全检测中心检测,检测合格)

5)可燃气体监控系统

煤气鼓风机室(二厂、三厂)各设有JB-TB-AEC2302型可燃气体检测头2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置于煤气鼓风机值班室。燃气锅炉房设有KB6000型可燃气体检测头3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置于锅炉房值班室。厂区配置有1台BX—AEC2281型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经昌吉州计量检定所检测,均合格。

测控点数:

煤气鼓风机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 4点(每台各1点) 燃气锅炉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 2点(每台各1点) 煤气水封槽(锅炉)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 1点 6)通讯

企业各车间均设有固定电话,供生产通讯联系和事故时对外报警之用。

2.5.2 给排水 2.5.2.1 给水

生产、消防给水系统

全厂消防及生产用水水源来自黄山河水,由厂外水源地加压泵站加压输送到厂内600m3蓄水池,接入管径DN100,供水压力0.25MPa。经综合水泵房的生产水加压泵加压后送往消防水池和循环水池。 2.5.2.2 排水

工艺中生产的废水为冷却水和熄焦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 2.5.3 供汽(蒸汽)

新疆艾斯米尔焦煤有限公司、阜康市大黄山焦化有限责任公司、阜康市铁焦有限公司的蒸汽全由新疆艾斯米尔焦煤有限公司锅炉房内的两台SZL10-1.25-AⅡ(Q)型燃气型锅炉供给,额定蒸发量10t/h,额定蒸汽压力1.25MPa,额定蒸汽温度194℃。燃料煤气由阜康市铁焦有限公司通过架空管道供应。新疆艾斯米尔焦煤有限公司使用蒸汽主要是焦油罐的保温、脱水以及煤气管道的吹扫。锅炉经新疆兵团特种设备检验研究中心检测,检测合格。见报告附件。 2.5.4通风

煤塔、煤转运站、带式输送机通廊、水泵房等处采用自然通风。液压交换机室采用机械强制通风,煤气鼓风机室采用机械强制通风,鼓风机室设自动事故排风装置,事故通风量换气次数不少于12次/h。燃气锅炉房采用机械通风,燃气锅炉房设自动事故排风装置,事故通风量换气次数不少于12次/h。 2.5.5 储存、装卸和运输设施

1)储存设施

本项目的原煤储存于原煤场,贮煤面积4000m2,其贮量约为1万吨,在煤场四周设高度2m围墙和5m高的防尘网,煤场四周设喷水管线。焦炭储存于焦炭场,焦炭按粒级分区储存,贮焦面积4500 m2;

产品煤焦油储存于二厂和焦油罐区,罐区设2台200 m3焦油储罐和2台20 m3氨水储罐,罐区四周设防火堤,防火堤有孔洞未封死。

产品煤气无储存设施,煤气经煤气鼓风机加压后送往阜康市铁焦有限公司煤气净化车间。

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粉焦,粉焦收集后送往阜康市铁焦有限公司制作成焦饼后销售。

物料贮存情况见下表2-8。

焦炭和原煤主要由厂区的装载机负责。 3)运输设施

本项目厂内的原煤、焦炭由厂内皮带运输机和装载机联合运输;煤焦油通过油管线送至阜康市铁焦有限公司化产车间使用。 2.6 消防系统 2.6.1消防水系统

厂内设有2座1000m3消防水池,厂内消防给水管网布置为“曰”字形,全厂消防水量为室内10L/S,室外15L/S,室内外消防总用水量25L/S,设消防水泵房一座和三台消防水泵。厂区设有1座200m3地下泡沫水池,泡沫管网布置区域为回收泵区和焦油罐区消防栓布置情况见表2-9。

表2-9消防栓布置情况表

2.6.2消防设施

焦化工程各装置和建筑物按国家有关规范配置消防设施,详见表2-10:

表2-10 消防设施配置情况表

2.6.3消防组织

新疆艾斯米尔焦煤有限公司建立有义务消防组,成员共18人,编制登记在册。详见表2-11。

表2-11义务消防队领导小组成员

2.6.4消防依托

厂区距离最近的准东油田消防队60公里,消防队配置了消防车辆,约30分钟左右方可到达公司,给予火灾扑救支援。交通便利,但路程较远。公司成立了义务消防队,配备了义务消防员,火灾初期阶段依靠企业自身设备救护。并且公司与厂区内阜康市大黄山焦化有限责任公司、阜康市铁焦有限公司二家单位联合组成企业消防队,负责厂区消防工作。 2.7安全管理状况 2.7.1安全管理机构设置

新疆艾斯米尔焦煤有限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二责任人。

安全管理网络见下图:

2.7.2安全管理制度

图2-1组织机械图

新疆艾斯米尔焦煤有限公司建立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各项操作规程,具体如下 :

1.安全生产责任制

(1)总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2)总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3)总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4)值班工长岗位责任制; (5)工艺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6)设备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7)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8)班长岗位责任制。 (9)操作岗位责任制。 2.管理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2)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3)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4)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6)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7)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8)焦场管理岗位责任制度; (9)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10)设备设施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11)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2)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3)使用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制度;(14)外单位人员进入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15)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16)特种作业设备管理制度; (17)安全文明卫生检查制度; (18)特种作业工种安全管理制度; (19)电气安全检查制度; (20)隐患整改与管理制度; (21)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22)交接班制度;

(23)安全事故报告管理制度; (24)安全检查制度; (25)消防设备管理制度; (26)消防标识管理制度; (27)用火管理制度; (28)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29)实施移动票、操作票工作制度; 3.安全操作规程

(1)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2)煤场上煤工、备煤皮带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3)风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4)上升管工安全操作规程; (5)单斗提升机岗位操作规程;(6)加煤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7)熄焦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8)机、焦侧炉门工安全操作规程; (9)炉顶指挥工安全操作规程 (10)放焦工安全操作规程; (11)热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2)铁件工安全操作规程; (13)推焦工安全操作规程; (14)拦焦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15)装煤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16)煤气使用安全规程。 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新疆艾斯米尔焦煤有限公司制定了煤焦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人员触电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高处坠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机械伤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机械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公司规定每月以岗位练兵的形式对各种处置预案进行学习;每季度要有针对性的对处置预案进行一次演练;每年全公司进行一次Ⅰ级预案的演练。主要针对火灾事故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并总结演练过程中的经验成果和不足。公司配备的救援物资和防护器具见表2-12:

表2-12 备用救援物资和防护器具一览表

2.7.3安全教育培训

新疆艾斯米尔焦煤有限公司总人员216人,其中管理人员25人,生产操作人员191人。年操作时间365天;24小时四班三运转制工作。公司设专职安全员1人,各车间设兼职安全员。人员取证情况见表2-13。

表2-13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一览表

2009年6月新疆艾斯米尔焦煤有限公司参加焦化企业全员安全培训 ,并取得的合格证,详见附件。 2.7.4三年来安全生产情况

该企业2007年8月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自取证三年以来,能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危险源的安全档案和设备安全标志牌。岗位操作人员已做到持证上岗;具有一定安全防护知识。并制定了安全教育及三级培训制度,定期进行安全

学习和消防培训。2010年2月26日发生了一起维修人员机械伤害事故,主要由于维修人员安全意见淡薄,无人监护,事故负责人已受到教育并采取了相应防范措施,企业再未发生过其他安全事故。

第3章 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与分析

3.1 物质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3.1.1 主要危险、有害物质

新疆艾斯米尔焦煤有限公司焦化工程主要涉及的危险、有害物质有煤焦油、煤气、氨水生产过程中由于危险物质存在发生火灾、爆炸、中毒、化学性灼伤等危险。涉及到主要危险化学品物质的危险性如下表3-1至3-3。

表3-1 易燃、易爆物质的火灾爆炸及危险特性

表3-2 有毒有害物质特性

表3-3 腐蚀性物质特性

3.1.2 物质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1)煤焦油

煤焦油是煤炭在隔绝空气的条件下干馏生成的具有刺激性臭味的黑色或褐黑色粘稠状液体,简称焦油。是一种高芳香烃的碳氢化合物的复杂化合物。煤焦油有低温干馏焦油、低温和中温发生炉焦油、中温立式炉焦油和高温炼焦焦油。焦化生产中产生的是高温炼焦焦油,简称焦油。焦油是从焦炉煤气直接冷凝下来的产品,其中含有上万种有机化合物,主要为稠环芳香族化合物。

依据《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将该物质划为第3.2 类中闪点易燃液体。同时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划分为火灾危险性的甲类。煤焦油的危险

特性描述如下表3-4。

表3-4 煤焦油危险特性

2)煤气

煤气的主要成分是氢、甲烷、CO、硫化氢、芳烃等。煤气有毒是因为其中的CO、芳烃等能与人体中的血红蛋白结合,造成缺氧,使人昏迷不醒甚至死亡,在低浓度下也能使人头晕、恶心及虚脱。又因为煤气中的氢、甲烷、芳烃(包括CO)使煤气具有燃爆性。甲烷、一氧化碳、氢气、硫化氢危险特性描述如表3-5至3-8:

表3-5 甲烷危险特性

表3-6 一氧化碳危险特性

表3-7 氢气危险特性

表3-8 硫化氢危险特性

氨水是气体氨的水溶液,有强烈的刺激气味,呈弱碱性。煤气在塔内冷却,使用循环氨水,通过喷头的强烈喷洒进行的,当细雾状的氨水与煤气充分接触时,由于煤气温度很高湿度又很低,故煤气放出大量热,氨水大量蒸发,快速进行传热和传质过程。煤气经冷却和初冷后,可使温度降至30℃左右,为煤气输送创造条件,也完成了煤焦油的回收。氨水的危险特性描述如下表3-9。

表3-9 氨水的危险特性

4)煤

煤为焦炭生产的原料。煤是可燃物,丙类火灾危险品,粉尘具有燃爆性,着火点在300~500℃之间,爆炸下限34~47g/m3(粉尘平均粒径:5~10um)。高温表面堆积粉尘(5mm厚)的引燃温度:225~285℃,云状粉尘的引燃温度:580~610℃。此外,煤长期堆积可使煤料氧化,煤料氧化过程中放出热量。热量不断积聚使煤温升高,温度升高到一定的程度会引起自燃。在洗、备煤、粉碎、筛分、运输等生产过程中容易产生粉尘,对人体易造成粉尘伤害,在粉尘爆炸极限范围内还有可能发生粉尘爆炸。

5)焦炭

焦炭为可燃物质,丙类火灾危险品,粉尘具有燃爆性,爆炸下限374~50g/m3(粉尘平均粒径:4~5um)。高温表面堆积粉尘(5mm厚)的引燃温度:430~285℃,云状粉尘的引燃温度:>750℃。

3.1.3主要危险、有害物质危险特性综述

1)生产装置的主要物料焦油、煤气属甲类火灾危险物质,易于泄漏、扩散和爆燃,有较大的火灾爆炸危险;同时煤气中的CO是高度危害毒物,对人存在着中毒甚至窒息死亡的危险;焦油中苯是极度危害毒物,对人体有致癌性;

2)氨水为腐蚀性物质,对人体存在化学性灼烫和设备腐蚀。

3.2 区域位置、平面布置危险因素分析

1)区域位置

新疆艾斯米尔焦煤有限公司焦化工程西面为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的焦炉,东面为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的还原铁厂,南面为阜康市大黄山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的化产车间。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会对周围的生产装置造成影响。

2)平面布置 焦油储罐防护堤的孔洞未封死,一旦发生焦油泄漏事故,会对相邻的泵房、氨水澄清槽造成一定的影响。

3.3 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

3.3.1工艺过程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该工程的主要工艺过程,包括配煤工序、炼焦工序、煤气净化工序,每道工序操作不当,都可引发事故。

3.3.1.1备煤工序

1.煤堆上如未采用防止自燃和降温的措施。由于煤堆放时间过长,内部高温引起煤堆自然,造成人员伤害。

2.配电室供电地沟,未设置保护盖板或保护网,会造成人员的触电伤害。

3.操作人员进入煤槽、煤塔扒煤或清扫时,未系好安全带;人工捅料时,未采取安全措施;会造成人员机械伤害。

4.破碎机和粉碎机的电流表、电压表及盘车自动断电的联锁装置不全或失效,会造成人员机械伤害。

5.破碎机运转时,操作人员违章打开其两端门和小门,煤块飞溅,会造成人员伤害。

6.人工挑拣杂物处、电磁分离下需要人中拣出铁物处、起落带分流器及清扫溜槽处、人工跑盘和人工采样处、其他经常有人操作处的运输胶带机架两侧未设置钢制档板,会造成人员机械伤害。

7. 皮带机、破碎机传动设备等机械转动部位如果没有防护装置、转动部位安全防护装置设置不完善或防护设施不齐全、不可靠、不符合相应的规范要求均有可能导致人员的机械伤害事故。

8. 胶带输送机运行时,操作人员用铁锹等工具处理、清理转动部位时,会造成操作人机械伤害。

3.3.1.2炼焦工序

1.开工投入生产或停工检修时,焦炉内煤气中含氧量未经检测不符合要求而盲目点火,易造成炉体内混合性爆炸气体遇明火而发生爆炸。

2.煤焦炉、冷却水池等设施无安全防护装置,或装置不符合要求、损坏,存在人员高处坠落、淹溺等危险。

3.焦炉操作人员从下往上喷火道内砖煤气管道时,未佩戴防护眼镜,会造成人员的灼烫危害。

4.地下室焦炉煤气管道设置防爆装置不符合要求,煤气管道压力超压时,不能安全泄压,将会导致事故扩大,将会造成火灾爆炸和人员中毒事故。

5.推焦机、拦焦车、装煤车的开车音响信号设施不全,车辆行进过程,操作人员未及时撤离,会造成人员的车辆伤害。

6. 焦炉炉顶部位装煤车往复运动,在焦炉两侧操作平台上的拦焦车、推焦车往复运动,熄焦车的往复运动操作不当,机械失灵等都可能导致人员的机械伤害事故。

7.焦炉炉顶部位装煤车往复运动,在焦炉两侧操作平台上的拦焦车、推焦车往复运动,熄焦车的往复运动操作不当,机械失灵等都可能导致人员的车辆伤害和机械伤害。

8.焦炉装煤时,煤与高温炉墙接触后,立即产生黄色烟尘,如焦炉密封不好、不按顺序装煤、操作不当,就可能导致大量的烟尘冒出,如操作人员防护不当,会造成尘毒危害和高温烫伤。

9.操作人员在炉顶的装煤口捅煤时,如操作人员防护措施不当,会造成操作人员烫伤和高处坠落危害。

10.粉焦沉淀池未按规定设置防护栏杆,存在人员淹溺危险。

11.焦炉热修时,检修人员未采取防护措施,易造成人员被红焦及热气烫伤或灼伤。

12.在桥管、集气管内喷洒的氨水如不够,就不能有效的冷却煤气,会产生压力增大,增加煤气泄漏的可能性。

3.3.1.4煤气净化工序

1.调压煤气应控制放散,但其管口高度未高出周围建筑物,且距离地面小于30m,所放散的煤气未点燃或点燃后熄灭未采取措施,未设置灭火设施,会造成人员中毒、灼伤、火灾等危害。

2.循环喷淋系统设备焊接不符合要求、无防腐蚀措施,有导致煤气泄露的危险。

3.初冷器采用氨水冷凝液,氨水经泵经初冷器顶部进入冷却净化煤气,氨水具有强烈的刺激性和腐蚀性。生产中如设备、管道、储罐等发生泄漏,氨水一旦溅、喷、撒到人员身上,造成人员化学灼伤。

4.如果在鼓风机房内的煤气管道正压段漏气,负压段进空气,都易导致火灾爆炸事故;在没有分析煤气中氧含量和燃烧实验数据,盲目开启鼓风机可能造成易爆性混合气体遇火花燃烧爆炸。

5.煤气吹扫排挤空气和易爆混合气体驱逐于鼓风机工段范围以外时,鼓风机启动或其他明火、静电可能导致管路、设备内易爆混合气体燃烧、爆炸。

6.在煤气净化区违章动火或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和设备,易引起火灾爆炸。

7.若煤气鼓风机房内的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失灵,煤气泄露达到爆炸极限或遇明火,极易导致火灾爆炸事故。

8.集气管设置的或煤气管道设置的自动放散煤气装置失效,造成压力上升,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9.焦炉煤气经罗茨鼓风机对煤气加压回用、放散燃烧,在加压回用过程中泄漏、或防爆片失灵可能引发煤气爆炸及火灾、中毒的危险;

10.煤气循环系统使用的风机电机无防爆、防静电措施,若管线、阀门、密封措施、设备或焊接不符合规范要求,造成煤气泄露,存在中毒、爆炸等危险。

11.检修鼓风机负压系统设备时,没有预先把通向鼓风机的管线堵上盲板,引发中毒、爆炸等危险。

12.设备、管线无绝热保温或绝热保温不符合要求,作业人员接触到高温设备、管线,而发生灼(烫)伤危险。

13.设备的连接管线、设备密封点的密封材料选择不合理,使用过程中密封点发生泄漏,致使高温的物料在工作压力下发生喷射现象,一旦作用于人体,即会发生人员灼

(烫)伤危险。

3.3.2主要设备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3.3.2.1焦炉

1.焦化主体设施未经有相应专业资质的单位设计、制造、安装,不符合相应的规范标准,未设置安全防护装置或不能满足有关规范要求,存在煤炉倒塌、物料泄露,有引起火灾、中毒甚至爆炸的危险。

2.焦炉煤气由焦炉炉顶煤气收集罩收集,在上升管、桥管、文氏管塔与旋流板塔冷却的过程中为负压,若设备、管道的焊缝开裂、密封不严造成空气进入,安全装置防爆阀或防爆片不符合要求或失灵有引发煤气爆炸的危险。

3.当煤气通入集气主管期间压力很低时,如果焦炉炉室与集气主管接通时炉门未靠紧关严,空气则会漏入炭化室内,会使其中的煤气燃烧起来,而且将会造成火焰从上升管喷出。如果集气管中形成爆炸气体时,还有可能发生爆炸。

4.给焦炉加热煤气管道内压力过低,回止阀失效时易引起回火爆炸。

5.焦炉炉顶部位装煤车往复运动,在焦炉两侧操作平台上的拦焦车、推焦车往复运动,熄焦车的往复运动操作不当,机械失灵等都可能导致人员的机械伤害事故。

6.焦炉的的放散管,未高出走台5m以上,有造成人员中毒、灼伤危害的可能。

7.炉门修理站卷扬机上的升、降开关,与旋转架的位置未联锁或联锁失灵,会造成人员的烫伤和机械伤害。

3.3.2.2传动设备

1.胶带输送机及有关设施,未按工艺要求设置启动或停止的顺序联锁,未采取集中操作、集中控制,会造成人员机械伤害。

2.胶带输送机未设置下列装置,有可能造成人员机械伤害:

a.胶带打滑、跑偏及溜槽堵塞的探测器;

b.机头、机尾自动清扫装置;

c.倾斜胶带的防逆转装置;

d.紧急停机装置;

e.自动调整跑偏装置。

3.运输胶带未加罩或在机架两侧的下列地点未设置钢制档板,会造成人员机械伤害:

a.人工挑拣杂物处;

b.电磁分离器下需要人工拣出铁物处;

c.起落胶带分流器及清扫溜槽处;

d.人工跑盘和人工采样处;

e.其他经常有人操作的地方。

4.胶带输送机的传动装置、机头、机尾和机架等与墙壁的距离小于1m。机头、机尾和拉紧装置未设防护设施,会造成人员机械伤害:

5.胶带输送机通廊两侧有人行道,净宽小于0.8m,单侧人行道小于1.3m。可能造成人员机械伤害。

3.3.2.3煤气鼓风机

1.鼓风机下列联锁和信号未设置或失灵,会造成人员中毒,火灾爆炸事故;

a.鼓风机与油泵的联锁;

b.鼓风机油压下降、轴瓦温度超限、油冷却器冷却水中断、鼓风机过负荷、两台同时运转的鼓风机故障停车等报警信号;

c.通风机与鼓风机联锁,通风机停车的报警信号;

d.焦炉集气管煤气压力上、下限报警信号。

2.鼓风机煤气吸入口的冷凝液出口与水封满流口中心高度差、出口排冷凝液管的水封高度,不符合规定要求,会造成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3.3.2.4机泵类设备

该项目中使用机泵设备类较多,其中焦油泵、氨水泵等发生故障,可引起易燃物料外泄,遇明火可导致火灾爆炸事故;腐蚀性物料泄漏,可造成人员化学性灼伤。

1.泵机械密封冲洗不良,造成密封严重磨损而损坏,发生介质泄漏;

2.泵轴承润滑油油质受温度影响乳化变质,杂质超标或油位过低,可能造成轴承磨损,设备损坏;

3.泵联轴器护罩缺损或安装不牢靠,可能发生人员的机械伤害事故;

4.泵电机接地不良,或电缆老化、破损,可能发生人员触电伤害事故;

5.物料温度过高,流量太小或停电等原因,可能造成过热而损坏轴承和机械密封。

3.3.2.5储罐

1.该项目设有焦油储罐区。罐区内防火防爆措施不到位,安全管理不严都可以造成火灾爆炸事故,危害严重。

2.贮罐可能因材质不合格、腐蚀、应力变形、焊接质量差、密封不良、操作不当等原因发生泄漏,遇点火源即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3.系统内的各种阀门可能因垫片破损、冻裂或材质缺陷,而产生泄漏,遇火源可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4.储罐区的装卸栈台、车体及鹤管的静电接地设施不符合要求,静电不能有效导出,当静电放电时可导致可燃气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5.操作人员进入进罐检修等有限空间作业时,未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或无人监护、未进行吹扫置换、检测,遇残留的可燃气体,则会引发火灾爆炸事故和人员中毒事故。

6.贮罐等都为高大设备,当防护设施存在缺陷,有可能发生人员高处坠落事故。

7.看液位失准、液位计失真、输料离人等原因,致使可燃物料泄漏,遇点火源可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8.储罐区的防火堤布置、防火堤的构造、防火堤的有效容积不符合设计要求,防火堤未密实和闭合,如储罐发生泄漏,会使可燃物泄漏面积扩大,而导致更严重的事故发生。

9.人员在罐区吸烟、违章动火或使用非防爆工具,当遇到可燃气体泄漏时,可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3.3.2.9阀门和管道

1.管线与阀门因冷热应力、各种腐蚀穿孔、裂纹、砂眼、焊口开裂等原因发生煤气泄漏,遇火源可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2.阀门密封件易损坏,也会发生物料外泄事故。

3.安全阀、调节阀、压力表未定期检验,当事故发生时,可进一步导致事故恶化。

4.管线中的液体发生气化现象时,与液体接触的部位比较容易遭受腐蚀,可造成管线泄漏,遇火源可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5.输送煤焦油可燃液体的管道及阀门未采取保温措施,因气温低时造成冷冻管道堵塞和阀门不能启闭,使用明火烘烤等会造成泄漏、爆炸、中毒等伤害。

6.在煤气操作管道阀或更换阀门过程中,由于误操作可能引起煤气泄漏,如防护措施不到位,可能发生中毒事故。

7.煤气管道由于老化、腐蚀等原因,可能发生泄漏,一旦人员靠近该区域,则可能发生中毒事故。

8.管道内煤气压力异常,也可能发生煤气管道破裂,引起煤气大规模泄漏,当煤气扩散到有人区域,则可能发生煤气中毒事故。

9.煤气管道在外力破坏下,如物体打击,机械撞击等情况下,可发生大规模煤气泄

漏,当煤气扩散到有人区域,则可能发生煤气中毒事故。

10.在进行煤气管道检修时,由于管内煤气残余,未进行气体置换,检修人员动火作业,易造成煤气爆炸。

3.3.3特种设备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3.3.3.1起重机械

生产、检修过程中的升降机、电葫芦等起重机械,若设备本身存在缺陷或操纵控制系统失灵、安全防护装置损坏、失效,或违章作业,可能造成砸、碰、挤、撞、压、高空坠落等的起重伤害。

起重伤害事故的形式:

⑴重物坠落:吊具或吊装容器损怀、物件捆绑不牢、挂钩不当、起重机的零件故障等都会引发重物坠落。

⑵起重机失稳倾翻:起重机失稳有两种类型,一是由于操作不当(例如超载、臂架变幅或旋转过快等)导致起重机倾翻。二是由于坡度或风力作用,使起重机沿路面或轨道滑动,导致脱轨翻倒。

⑶挤压:起重机轨道两侧缺乏良好的安全通道或与建筑结构之间缺少足够的安全距离,使运行或回转的金属结构机体对人员造成夹挤伤害。

⑷高处坠落:人员在离地面大于2m的高度进行起重机的检查、维修或操作等作业时,如没有防护措施,不小心从高处跌落造成伤害。

⑸触电:起重机在输电附近作业时,其任何组成部分或吊物与高压带电体距离过近,感应带电或触碰带电物体,都可引发触电事故。

3.3.3.2燃气蒸汽锅炉

1.本项目的蒸汽锅炉采用煤气作为燃料,煤气使用过程中,管线焊接不符合要求和设备密封不良,存在着煤气泄漏,引起人员中毒、火灾和爆炸等危险。

2.由于司炉工误操作,水位计或自动给水装置失灵,以及省煤器浸漏大量跑水或排污阀关闭不严、止回阀故障等原因造成缺水事故。

3.严重缺水事故可导致受热面过热烧毁,降低受热面钢材的承载能力,金相发生劣化,炉管爆破,甚至造成锅炉爆炸。

4.司炉工失职、水位计故障、自动上水装置失灵也会造成满水事故。蒸汽大量带水会降低蒸汽品质甚至发生水击,损坏管道,破坏用汽设备。而水质不符合要求,锅炉水含盐量达到临界量,或超负荷运行,用汽量突然增加,压力降低过快可造成汽水共沸,破坏水循环,恶化蒸汽品质,水击振动,影响用汽设备的安全运行。

5.锅炉钢材或焊接质量低劣,角焊结构,水质不良严重腐蚀、结垢,水循环故障还可造成炉管爆破甚至爆炸等事故发生。

6.运行压力超过锅炉最高允许压力,钢板(管)应力增高超过极限值同时安全阀与超压连锁失灵也将造成超压爆炸。

7.点火不当,或熄火后炉膛内可燃物(煤气)未排除,其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极限下限,在点火或遇引爆能量的作用下,会发生炉膛爆炸。

3.3.3.3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

1.本装置属于压力容器有分汽缸等。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施工、使用和管理不符合现行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未设置安全防护装置或不能满足有关规范要求,有引起容器爆炸、人员烫伤的危险。

2.压力容器在运行过程中,有可能由于系统波动,操作不当或违章操作,造成超温超压运行,若超过设备的设计极限,在安全附件失灵的情况下,就会发生介质泄漏,设备破坏甚至物理爆炸,造成人身伤害及火灾爆炸事故。

3.装置压力容器可能因为没有定期进行检验而由于腐蚀、应力造成穿孔、裂纹等设备损坏,可燃有毒气体泄漏,都会发生人员中毒窒息和火灾爆炸事故。

4.压力设备及管道发生爆炸会有以下的几种形式的危害:

a.冲击波超压会造成人员伤亡和建筑物的破坏。压力容器因严重超压而爆炸时,其爆炸能量远大于按工作压力估算的爆炸能量,破坏和伤害也严重的多;

b.压力容器爆破时,高速喷出的气流可将壳体反向推出,有些壳体破裂成块或片向四周飞散。这些具有较高速度或较大质量的碎片,在飞出过程中具有较大的动能,对人和设备管道造成较大的危害;同时可能引起连续爆炸或火灾,造成更大的危害;

c.煤气具有快速扩散的危险危险,大量气体瞬向周围大气中扩散,会造成大面积的毒害,不但造成人员窒息,也破坏生态环境。容易形成 “蒸汽云”,在遇到点火源情况下,可能发生爆炸。

3.4设备腐蚀性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氨水有一定的腐蚀作用,碳化氨水的腐蚀性更加严重。对铜的腐蚀比较强,钢铁比较差,对水泥腐蚀不大。对木材也有一定腐蚀作用。

3.5运输及装卸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1.焦油装车专用接地夹未定期检测、维护保养而失效,或在装车时未按要求接地,可能产生车辆静电火花,导致火灾爆炸。

2.储罐区可燃液体装车未采用液下鹤管式,易造成可燃气体大量挥发扩散,可能导致火灾爆炸。

3.可燃液体装车泵的电气设备未采用防爆型,如可燃气体遇泄漏,易导致火灾爆炸。

4.进入储罐区的运输车辆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不齐全,有引发火灾及车辆碰撞伤害等事故。

6.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焦油等车辆无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证,不具备运输易燃液体的设施,车况难以保证;相关人员未经培训考核,不能做到持证上岗。

7.在原煤储存区、焦炭区使用装载机作业,可能导致翻倒、碰撞等车辆伤害事故。

9.运输车辆作业人员违章操作,超速驾驶、突然刹车、碰撞障碍物、重载时下斜坡、横穿斜坡、在斜坡上转弯或卸载等。

10.运输车辆与建筑物、构筑物、堆积物及其他车辆碰撞。

11.运输车辆制动系统、方向盘损坏、失灵等故障未及时修复或带病作业。

12.堆煤场、堆焦场使用装载机运输原煤和焦炭,运输车辆作业人员违章操作

3.6作业场所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1.该项目存在高温设备、设施,如焦炉、蒸汽锅炉等,这些高温设备、设施如果保护措施不当或者保护失效,人体接触高温设备、设施,可能造成灼烫;高温介质管线破裂泄漏,也可能对人体造成灼烫。腐蚀性介质(氨水)管线破裂泄漏,也可能对人体造成化学性灼伤。

2.装置在生产操作及焦炉等高设备检修中,登高作业较多。人员在操作、巡检、检修作业中,沿爬梯上下,工作中防护不周,用力不当,安全措施不全,手持器物把持不牢以及操作人员若麻痹大意,都可能发生高空坠落伤人或自伤。

3.皮带机、破碎机、泵、鼓风机传动设备等机械转动部位如果没有防护装置、转动部位安全防护装置设置不完善或防护设施不齐全、不可靠、不符合相应的规范要求均有可能导致人员的机械伤害事故。

4.高温、腐蚀等危险场所未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易造成操作人员的误接触,造成人员高温烫伤和化学性灼伤。

5.夜间操作、检修没有足够的照明,有造成机械、电气、高处坠落等伤害的危险。

3.7作业环境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1)中毒窒息

a.煤气有毒具有窒息性,若发生煤气大量泄漏,人员无防护和防护不到位,则会造

成人员煤气中毒窒息事故的发生;在检修清洗焦炉煤气设备和管道时,空气置换不彻底,罐内空气中氧含量不足18%时,操作人员盲目进入可致窒息,严重者可造成死亡。

b.氨水具有低毒性,如反复低浓度接触其蒸气,可引起支气管炎,可致皮炎,具有致癌性。

c.焦油中含氮、含硫的杂环化合物等很多有机物,其中含有的苯会抑制人体造血功能,能致使白细胞、红细胞和血小板的减少而造成多种严重疾病,吸入或经皮肤吸收可引起中毒;具有致癌性。

d.生产污水中含有的酚氰类化合物是原型质毒物,通过皮肤、黏膜的接触吸入和经口侵入人体内。与细胞原浆中蛋白质接触时,发生化学反应,形成不溶解蛋白质,使细胞失去活力。长期饮用含酚污水会引起头晕、贫血以及各种神经系统病症。

2)噪声危害

该项目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各工段机泵转动产生的噪声和厂内来往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人员长时间接触强噪声且无防护设施,可能会造成噪声伤害。在噪声的干扰下,使人感到烦躁不安、容易疲劳、分散注意力、反应迟钝,使差错率明显上升。当噪声达到85dB以上,人们的正常工作秩序可能受到影响,此时必要的指令、信号和危险警报被噪声掩盖,工伤事故和产品质量事故会明显增多,影响安全生产。

3)粉尘危害

该项目的主要粉尘为煤尘、焦尘等,人吸入粉尘量达到一定数值时,能引起鼻炎,各种呼吸道疾病及肺癌等。长期吸入大量的煤尘,可致矽肺病,最后可使人的肺失去功能而窒息死亡。

⑶某些粉尘如煤尘,易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若存在着足够的火源将引起火灾爆炸。

4)高温危害

高温作业是指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锅炉、焦炉等热源主要是通过高温辐射向人体传递。当工作场所的高温辐射强度大于4.2J/(cm2·min)时,可使人体过热,产生一系列生理功能变化。主要是高温设备表面散发的热量和热辐射,使生产作业场所环境温度升高,特别是夏季高温季节环境自身温度就高。影响人体的正常散热功能,引起体温调节障碍和水份,盐分损失等,从而造成心跳加快、血压降低等。

3.8电气仪表设施危险因素分析

1)电气

1.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设计、安装、施工、运行、维修和安全管理,未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及有关规程与规范的规定,引发电气伤害、火灾、爆炸事故。

2.运煤配电室处于容易积存爆炸性粉尘环境中,如未定期清理,使电器等带电体上容易沉积可燃粉尘,易引发火灾事故。

3.架空电力线路跨越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

4.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采用电缆沟配线,未采取防止可燃气体、易燃可燃液体或酸、碱等物质漏入电缆沟的措施;进入变、配电室的电缆沟入口处,未予以填实密封。

5.本装置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如没有按时检测、维护不当或失灵,系统故障等原因,在易燃易爆气体大量泄漏积聚时,不能发挥作用,在人员未知的情况下,就可能发生人员中毒或导致火灾爆炸事故。

6.电线和电气设备未持上岗证的电工安装、检查、维修和保养,造成人员触电、设备停机事故;也易造成机械伤害。

7.电焊作业人员未经安全管理部门培训、考核,无证上岗;电焊作业人员违章操作,未取得动火证,在有火灾、爆炸等危险场合动用明火;可能导致火灾、爆炸等危险事故。

8.电气设备可能因接地设施失效、线路绝缘损坏、短路、接点接触不良、未设置保护、不符合防爆要求等原因产生电气火花或发生电气火灾,若遇到装置事故状态,发生易燃物料泄漏时,可能引起火灾爆炸。

9.电气设备检修时,未佩带必需的防护用品(绝缘鞋、绝缘手套、绝缘工具等),易造成触电事故。未使用防爆泵输送易燃易爆液体,易产生静电火花,造成爆炸。

10.下列单位(或岗位)之间如未设直通电话或直通讯号,发生事故时不能及时实行安全救护,延误事故的控制,将造成更大的伤亡和损失:

a.厂调度室与各车间、工段、重要岗位及热力供应、电力供应、水力供应、消防和医疗卫生等单位;

b.集中控制台与有关设备; c.受煤与贮煤有关岗位; d.运焦与筛焦有关岗位;

e. 鼓风机、焦炉交换机与联合企业煤气管理部门。 2)仪表

1.煤气净化生产装置压力、温度、流量等指示失真,可导致系统超压、超温、操作

失控等后果,进而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2.各联锁控制阀一旦失效,有可能致使可燃气体大量泄漏,遇火源,引起燃烧爆炸。 3.设置的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失灵,泄漏时不能及时发现,造成可燃气体在装置区、罐区大量聚集,遇明火引起火灾爆炸;有可能造成中毒伤害。

3)防雷、防静电接地

1. 焦炉、煤气鼓风机房等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其设置的避雷网和引下线不符合要求,雷电不能有效导出,而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2.变压器、配电柜及其他电气设备无接地保护装置、质量不合格、设计不符合规范要求、设备绝缘老化、无安全防护措施,可能导致漏电、电气火花、短路、断路,造成人员触电、设备停机事故,泄露的煤气、煤焦油等易燃物体引发燃烧爆炸事故。

3.设备、设施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或损坏失效可引起雷电或静电火灾爆炸事故。

4.储罐区人体接地装置不全,操作人员进入储罐后,如遇可燃气体可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3.9消防设施危险因素分析

1.消防设施的配置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焦化安全规程》等相关规定。 2.消防安全平面布置、消防设施设置未考虑满足生产工艺要求,不利于防火、灭火救援。

3.灭火器失效,未按期更换;室内外消火栓、消防供水管网损坏;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不畅;火灾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安全标志不全;其他防火、灭火、抢险、报警救援装备和设施不全。 3.10自然、环境危险因素分析

1)高温、严寒危害

该地区冬季寒冷、夏季炎热,昼夜温差大,极端最高温度为40.7℃,极端最低温度为-35℃,高温天气易造成可燃气体的挥发扩散,引发火灾爆炸;严寒对工艺管线、设备、设施的保温造成困难,高温和低温易造成操作人员中暑和冻伤。

2)大风危害

该地区多有大风天气,多风天气可造成泄漏的煤气的传播、扩散,大风还可能破坏电力系统,造成突然停电,也可能毁坏装置设施和建(构)筑物。

3)地震和地质状况危害

该地区地震烈度Ⅵ度,一旦发生地震,可能使储罐位移、开裂、折断;地震还会破坏生产装置设施,造成水、电、通讯中断,导致易燃液体外泄,引发失火、爆炸,造成区域性灾害。

4)雷电侵害

地区累年雷暴最多日数达到31d/a。焦炉设备、设施和建筑在附近空中有云存在情况下,可能形成感应电荷中心,遭受直击雷侵害,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 3.11 安全管理影响因素分析

管理制度不建全;应急预未及时更新;特种作业人未持证上岗;劳动防护用品不全;员工未按时体验;工艺操作中违反操作规程;在临时用电、动火、登高等危险作业时,无人监护,无作业票或作业票制度不健全;操作人员在爆炸危险区域违章吸烟;使用非防爆工具;运输机动车辆不采取阻火和接地措施,在检修中动火、用电、有限空间(容器内、地坑中)作业等工作票制度不严,安全措施不到位等违章行为均是引发火灾爆炸事故的因素。入厂人员不穿防静电工作服可能产生静电火花,穿带铁钉的鞋可能产生撞击火花,这都可能成为引发火灾的点火源。 3.12主要生产场所火灾危险性分类

根据《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新疆艾斯米尔焦煤有限公司焦化工程生产场所火灾危险性分类如表3-10。

表3-10主要生产场所火灾危险性分类

3.13 主要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等级划分

根据《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新疆艾斯米尔焦煤有限公司焦化工程项目室内爆炸危险环境区域划分如表3-11。

表3-11室内爆炸危险环境区域划分

3.12 重大危险源辨识

根据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国家安监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对焦化工程进行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1)辨识计算过程

(1)储罐区设有罐区设2台200 m3焦油储罐;焦油相对密度(水=1) 1.18~1.23×103kg/m3,具体计算如下:

焦油贮存量(t)=200m3×2×1.2×103kg/m3/1000×0.95=456(t)

(2)煤气净化生产装置中,设有4台煤气初冷塔(V=8m3);煤气管道(V=40m3);煤气密度(相对空气=1):0.5,空气密度为1.293kg/m3。

煤气净化生产装置煤气量=(8m3×4+40m3)×0.5×1.293kg/m3/1000=0.046(t) (3)计算结果:456(t)/10(t) +0.046(t)/ 20(t)>1 焦油构成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本项目蒸汽锅炉额定压力为1.25MPa小于2.5MPa;煤气管道(工业管道)设计压力小于4MPa,不属于《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重大危险源申报范围,因此该项目蒸汽锅炉、煤气管道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2)辨识结论

根据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生产过程中不存在《指导意见》中的情况。

依据“重大危险源辨识的单元是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的定义,所以该项目生产场所整体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建设单位应严格按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管理的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

3.13 装置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及分布

参照GB6441-19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对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

第4章 评价单元划分和评价方法选择

4.1 评价单元划分

本次安全现状评价的单元划分主要根据定性、定量评价所选择的不同方法,以适应评价对象特点、满足评价实际需要为原则,灵活地选择工程的不同部分或关键设备作为评价单元。

详见定性、定量评价一章中评价单元的具体划分。 4.2 评价方法选择

1)安全检查表法(SCL)

采用系统规范符合性检查表和安全管理检查表分别对焦化工程的工艺系统进行综合检查评价,找出焦作工程设备、设施存在的问题、隐患和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为提出安全技术措施和建议提供依据。

2)危险度评价法(日本劳动省化工企业六阶段安全评价法)

采用该方法对存在危险介质的重点子单元进行初步定量评价,得出单元危险级别。 3)池火灾伤害数学模型分析法

易燃、易爆重大危险源火灾爆炸模型研究的目的是估算重大火灾爆炸危险源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的破坏严重度和危害程度,预测人员伤亡半径和财产损失情况,为设备的事故预防和安全管理提供依据,对预防事故的发生和减少人员财产损失具有重要意义。

4)火灾、爆炸指数评价(美国DOW七版)

采用该方法进行单元危险指数初始评价以及系统安全措施补偿后的计算评价,并作出各评价单元危险分级,找出应重点管理的危险单元。

第5章 定性、定量评价分析结果

5.1 安全检查表评价结果

对焦化工程区域位置及平面布置、建(构)筑物、工艺及设备设施、储存及装卸设施、电气仪表、消防系统、辅助工程、安全管理采用安全检查表进行符合性检查。将检查的结果进行了汇总,其汇总情况见表5-1。

表5-1检查结果汇总表

通过安全检查表的分析可知,共有8类141项检查内容,其中符合128项,符合率为90.8%,不符合13项,占9.2%。 5.2 危险度评价分析结果

表5-2 危险度评价结果汇总表

通过危险度分析结果可知:

1)炼焦单元和煤气净化冷凝鼓风单元危险度分值达到15,危险级别为Ⅱ级;焦油储罐单元危险度分值达到17,危险级别为Ⅰ级。依据危险度最大化的原则,总体评价该项目的生产装置具有高度危险。其中2座200m3焦油储罐介质为甲类液体,且容量较大,

是该项目生产装置的主要危险部位。 5.3 池火灾数学模型分析结果

焦油池火灾数学模型的计算结果见表5-3。

表5-3池火灾伤害数学模型评估结果

通过池火灾数学模型评估可知:本项目的焦油储罐若发生火灾后,所造成的死亡半径为6.64m,重伤半径为8.14m,轻伤半径为11.51m,建筑物破坏半径为20.34m,财产损失半径为32.16m。根据该项目的特征,在焦油储罐发生火灾后,其影响半径内均为操作工人,主要为罐区内操作工人,运输司机、维修工等操作人员,死亡半径内的死亡人数≤2人,重伤半径内的伤亡人数≤5人。 5.4 道化学火灾、爆炸指数分析结果

表5-4焦油储存单元危险分析汇总

的火灾、爆炸危险性。经过安全措施补偿,即设计所有的安全措施被采用的前提下,焦油储存单元等级降为中等,安全等级达到了可以接受的程度。但业主应注意保证安全措施补偿的有效实施,防止单元跨入危险级。

第6章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6.1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煤焦油储罐爆炸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8年6月25日16:00时左右,昌吉州阜康市铁焦有限公司3号煤焦油储罐罐顶作业人员用电焊焊接油管,刚焊接两下,就听到“嗡”的一声,3号煤焦油储罐发生燃爆。焦油罐顶部着起大火,冒出了滚滚浓烟。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将罐顶4名作业人员从罐顶抛了下来,另有4人失踪。16:50时左右,市消防大队、准东石油基地、鸿基焦化等企业消防力量赶到现场进行救援,经努力于18:10将大火扑灭。最后确认,此次事故共造成7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300万元。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工作现场指挥人员违章指挥,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在进行更换上油管作业时,未制定施工方案,未经领导批准及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使用电焊,引起煤焦油3号储罐内轻组分和空气混合物形成的可燃气体爆炸,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铁焦公司安全管理混乱,隐患排查不彻底,安全培训不落实,具体体现在: a.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松懈,员工安全意识淡薄,自我防护意识差。 b.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对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

c.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形同虚设。 d.厂领导安全管理职责不清,安全管理机构职责不落实。 三、防范措施

(1)阜康市铁焦有限公司要认真吸取“6.25”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认真开展全员培训,确保培训质量。

(2)阜康市铁焦有限公司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认真贯彻落实。

(3)阜康铁焦有限公司要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认真做好现场监护工作,杜绝违章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4)阜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加大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监管力度,落实监管职责,严格行业监管,真正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到位,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6.2 某焦化公司所属煤气发电厂锅炉炉膛煤气爆炸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0年9月23日上午10时15分,潞宝煤气发电厂厂长指令锅炉房带班班长对锅炉进行点火,随即该班职工将点燃的火把从锅炉从南侧的点火口送入炉膛时发生爆炸事故。

尚未正式移交使用的煤气发电锅炉在点火时发生炉膛煤气爆炸,炉墙被摧毁,炉膛内水冷壁管严重变形,最大变形量为1.5米。钢架不同程度变形,其中中间两根立柱最大变形量为230mm,部分管道、平台、扶梯遭到破坏,锅炉房操作间门窗严重变形、损坏。锅炉烟道、引风机被彻底摧毁,烟囱发生粉碎性炸毁,砖飞落到直径约80m范围内,砸在屋顶的较大体积烟囱砖块造成锅炉房顶11处孔洞,汽轮发电机房顶13处孔洞,最大面积约15m2,锅炉房东墙距屋顶1.5m处有12m长的裂缝。炸飞的烟囱砖块将正在厂房外施工的人员2人砸死,别造成5人重伤,3人轻伤。爆炸冲击波还使距锅炉房500m范围内的门窗玻璃不同程度地被震坏。

二、事故原因分析

此次爆炸事故是由于炉前2号燃烧器(北侧)手动蝶阀(煤气进气阀)处于开启状态(应为关闭状态),致使点火前炉膛、烟道、烟囱内聚集大量煤气和空气的混合气,且混合比达到轰爆极限值,因而在点火瞬间发生爆炸。具体分析如下:

(1)当班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全面的认真检查,在点火时未按规程进行操作,使点火装置的北蝶阀在点火前年于开启状态,是导致此次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

(2)煤气发电厂管理混乱,规章制度不健全,厂领导没有执行有关的指挥程序,没有严格要求当班人员执行操作规程,未制止违规操作行为,责职不明,规章制度不健全也是造成此将爆炸事故的原因之一。

(3)公司领导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管理。在安全生产方面失控,特别是在各厂的协调管理方面缺乏有效管理和相应规章制度,对各厂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够重视,也是造成此将爆炸事故的原因之一。 三、防范措施

(1)潞宝集化实业总公司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锅炉压力容器的法律、法规和江泽民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真正从思想上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制定出有效的详细的安全措施,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进一步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锅炉安全管理的有关事项和要求,把锅炉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目 录

编制说明 ................................................................... 3

第1章 评价总则 ........................................................... 4

1.1 评价目的 ........................................................... 4

1.2 评价范围和重点 ..................................................... 4

1.3 评价依据 ........................................................... 4

1.4 评价程序 ........................................................... 7

第2章 项目概述 ........................................................... 9

2.1企业基本情况 ........................................................ 9

2.2项目概况 ............................................................ 9

2.3生产规模 ........................................................... 14

2.4建(构)筑物 ....................................................... 14

2.8 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 ................................................. 14

2.9 消防系统 ........................................................... 17

2.10安全管理状况 ...................................................... 18

第3章 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与分析 ........................................ 23

3.1 物质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 23

3.2 区域位置、平面布置危险因素分析 .................................... 31

3.3 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 ............................... 31

3.4设备腐蚀性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 38

3.5运输及装卸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 38

3.6作业场所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 39

3.7作业环境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 39

3.8电气仪表设施危险因素分析 ........................................... 40

3.9消防设施危险因素分析 ............................................... 42

3.10自然、环境危险因素分析 ............................................ 42

3.11 安全管理影响因素分析 .............................................. 43

3.12主要生产场所火灾危险性分类 ........................................ 43

3.13 主要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等级划分 .................................... 43

3.12 重大危险源辨识 .................................................... 44

3.13 装置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及分布 ................................ 44

第4章 评价单元划分和评价方法选择 ........................................ 46

4.1 评价单元划分 ...................................................... 46

4.2 评价方法选择 ...................................................... 46

第5章 定性、定量评价分析结果 ............................................ 47

5.1 安全检查表评价结果 ................................................. 47

5.2 危险度评价分析结果 ................................................. 47

5.3 池火灾数学模型分析结果 ............................................. 48

5.4 道化学火灾、爆炸指数分析结果 ....................................... 48

第6章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 49

6.1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煤焦油储罐爆炸事故 ................... 49

6.2 某焦化公司所属煤气发电厂锅炉炉膛煤气爆炸事故 ....................... 50

6.3某焦化厂机械伤害事故 ............................................... 51

6.4 伊犁金志焦化有限责任公司“2·1”窒息事故 ........................... 51

6.5 总结 .............................................................. 53

第7章 与企业交换意见的结果、安全措施 .................................... 54

7.1 意见交换结果 ...................................................... 54

7.2 意见采纳情况 ...................................................... 54

第8章 危险化学品事故后果、安全对策措施 .................................. 56

8.1 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后果 ...................................... 56

8.2 安全对策措施 ...................................................... 56

第9章 评价结论 .......................................................... 58

9.1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论 ............................................ 58

9.2 定性、定量评价结论 ................................................ 58

9.3 评价结论 .......................................................... 59

附件F1 评价方法简介及评价过程 ............................................ 60 F1.1 评价方法简介 ..................................................... 60 F1.2 定性、定量分析 ................................................... 63

附件F2 收集的资料、文件目录 .............................................. 83

编制说明

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法理”的方针,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管理,全面评价企业的生产运行和安全管理现状,查找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为加强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提供科学依据,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有关规定,新疆艾斯米尔焦煤有限公司2010年6月初委托新疆华科科技咨询服务部对新疆艾斯米尔焦煤有限公司焦化工程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新疆华科科技咨询服务部在接受委托后,随即组建项目组,进行资料准备及专业分工。针对焦化工程的具体情况,项目组成员按照现状评价工作程序,多方收集相关资料,多次进行现场检查、调研,与焦化安全管理及技术管理人员进行交流,编制了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提纲。在此基础上项目组依据国家和行业有关焦化的安全设计规范和相关标准,运用安全现状评价导则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全面辨识、分析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危险、有害因素。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分析评价了该焦化的生产工艺、基础安全管理等与国家法规及标准规范的符合程度,找出了焦化生产装置存在的安全隐患;采用危险度评价法分析确定了该车间主要生产单元的危险级别;采用火灾、爆炸指数评价(美国DOW七版)作出焦化工程评价单元危险分级,找出应重点管理的危险单元;采用池火灾伤害数学模型分析法,估算重大火灾爆炸危险源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的破坏严重度和危害程度;采用收集类比工程的典型事故案例,总结经验教训;最后针对性地提出安全改进措施和建议,汇总评价结论,经过认真分析、论证,经公司评价组内审、预审,于7月初完成了新疆艾斯米尔焦煤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报审稿的编制。

第1章 评价总则

1.1 评价目的

1.分析焦化工程运行过程存在的火灾爆炸、机械伤害等危险因素,找出系统应重点防范的危险、危害事故,明确重点危险、危害事故的性质及危害程度。

2.进行全面系统地现场安全检查,找出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安全制度的问题,提出消除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管理的整改措施及建议,确保焦化工程的持续安全生产。

3.提出保证装置安全运行,避免各类火灾爆炸、机械伤害等危害事故的技术改进对策措施。从而为修订、完善、改进该工程安全设施提供依据,以确保装置的本质安全。

4.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请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依据。

1.2 评价范围和重点

评价范围:根据委托方要求,本项目安全现状评价范围为炼焦和煤气鼓冷回收系统范围内的工艺、设备、电气、消防、配套公用工程及安全管理现状;不包括煤气脱硫、脱氨部分和煤焦油深加工部分 。

评价重点:对该焦化工程存在的火灾爆炸进行评价分析,提出合理、有效的安全整改措施。

1.3 评价依据

1.3.1评价有关法律、法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日期2002.11.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日期1995.1.1)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日期2009.5.1)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实施日期2002.5.1)

5.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实施日期2004.1.13)

6.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日期2002.3.15)

7.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日期2005.11.1)

8.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实施日期2009.5.1)

9.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实施日期2000.1.1)

10.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实施日期1997.1.1)

11.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实施日期2004.5.17)

12. 《关于加快焦化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产业

[2006]328号))

13.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实施日期2006.3.1)

1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日期2008.1.1)

15. 《关于印发的通知》(安

监管危化字〔2004〕43号)

16. 《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

17.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

(安委办〔2008〕26号)

18.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30号(实施日期2010.7.1)

19. 《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

20.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

监总管三[2009]116号)

1.3.2国家和行业有关的标准规范

1.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1992

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3. 《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

4. 《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

5.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8

6.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02

7. 《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1996

8.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1993

9.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

10. 《焦化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1661-1989

11. 《炼焦行业清洁生产标准》HJ/T126-2003

12.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1991

13.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

14. 《生产性粉尘危害程度分级》GB5817-1986

15.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1992

16. 《低压配电室设计规范》GB50054-95

17.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

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19. 《地上地下消火栓通用技术条件》GB4452.3-1984

2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2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1998

22. 《固定式钢直梯和斜梯安全技术条件》GB4053.1~4053.2-93

23.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GB4053.3-1993

24. 《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要求》GB8196-1987

25.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2005

26. 《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H3063-1999

27. 《安全色》GB2893-2001

28.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

29.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HG/T 20649-1998

30.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程》AQ3009-2007

31. 《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HG/T20675-1990

32.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

33.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34.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1985

35. 《爆破片和爆破装置》GB567-1999

36. 《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AQ3021—2008

37.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

38.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3025—2008

39. 《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AQ3026—2008

40. 《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AQ3027—2008

41.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08

1.3.3相关文件资料

1. 新疆艾斯米尔焦煤有限公司安全评价委托书

2. 新疆艾斯米尔焦煤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

1.4 评价程序

1.前期准备

明确评价对象,备齐有关安全评价所需的设备、工具、国内外法律、标准、规章规范等资料。

2.辨识与分析危险、有害因素

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辨识和分析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存在的部位、方式,以及发生作用的途径和变化规律。

3.划分评价单元

评价单元划分应科学、合理,便于实施评价,相对独立且具有明显的特征界限。

4.定性评价

根据评价单元的特性,选择合理的评价方法,对评价对象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进行定性评价。

5.对策措施建议

依据危险、有害辨识结果与定性评价结果,遵循针对性、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的原则,提出消除或减弱危险、危害的技术和管理对策措施建议。

6.交换意见

评价机构应就安全评价中各个方面的情况,并与业主单位反复、充分交换意见。

7.安全评价结论

根据客观、公正、真实的原则,严谨、明确地做出安全评价结论,编制评价报告。

如图1-1所示。

第2章 项目概述

2.1企业基本情况

新疆艾斯米尔焦煤有限公司是由大黄山煤矿与外资公司新疆艾斯米尔有限公司合资经营。该公司位于阜康市大黄山,法人代表是宋导成,注册资本为三百万美元。

企业主要产品为焦炭及其副产品煤焦油,焦炉煤气。生产能力:20万t/a焦碳、16172t/a煤焦油、38.4万m3/a焦炉煤气。

公司下设二厂和三厂两大分厂和行政办、安全生产办、财务部、企管部、化验部、科技部、仓储部七大职能部门,定员216人,其中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员1名。

焦化工程建于2007年,由鞍钢集团设计研究院进行主体设计,乌市北辰实业有限公司进行工艺设备安装,新疆西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进行土建工程的监理。该企业2007年8月28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为焦油、煤气。

2.2项目概况

2.2.1区域位置

新疆艾斯米尔焦煤有限公司位于新疆阜康市境内大黄山。西距阜康市约60Km,距乌鲁木齐市120Km,距甘河子30Km,东距吉木萨尔界50Km,北距216国道7 Km,有柏油路通往厂区,并与吐一乌一大高等公路相接,交通极为便利。地理坐标:东经88O36',北纬44O04'。西侧10m处为阜康市大黄山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北面26m处为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三家公司在一个厂区内。厂外西侧是进矿区公路和黄山河。详见附图1:区域位置图。

2.2.2自然条件

1)水文地质

工程地质:该地区属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建筑场地II级湿陷性黄土。地耐力标准值为上部16OKPa―18OKPa,下部为18OKPa―2OOKPa。

地质构造:上部广布黄土层,且含中细砂层,下部夹粗砂,亚粘土坚硬含盐碱;最下部为砂卵石,漂石为较好坚硬地层,在钻探中,黄土含有包裹僵结核,是第四纪。

水文:黄山河是本地区唯一长年性河流,发源于博格达雪峰,由南向北流。12月至1月为枯水期。1993年6月-7月的洪水其月径流量为14.4-14.82万m2,年径流量为80.1万m2。场区范围内无地下水出露。

2)气候特征

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大黄山前丘陵地带,气温日差较大。其具体气象

资料见表2-1。

表2-1所在地气象资料表

全年主导风向:冬季为西北风、西风,夏季为西风、东北风。

最大冻土深度2020mm(根据黄山地区实践经验水道埋探度达到1030mm即不冻结)。 根据1994年地震局的地震区域图,本地区地震烈度:Ⅶ度。

2.2.3周边环境和平面布置

1)周边环境

新疆艾斯米尔焦煤有限公司位于阜康市大黄山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东侧,相隔一条约10m宽的厂内公路,北侧26m处是阜康市铁焦有限公司,东南面荒山环绕,厂区地处山前丘陵地带,占用山地、荒地建设。南面2km处为大黄山煤矿居民区,无其他敏感保护目标。详见附图1:区域位置图。

2)厂区平面布置图

新疆艾斯米尔焦煤有限公司占地面积65530m2,其中建筑物占地面积6193m2、露天堆场占地面积24606m2、管线管沟管架占地面积1311m2,空场和道路占地面积7864m2。该焦化厂的南部为备煤区,设有备煤堆场、原煤粉碎、输煤栈桥等设施;中部为炼焦区和贮焦区,有焦炉、熄焦系统、运焦系统、堆焦场;北部为煤气冷凝鼓风和辅助生产设施。详见附图2:厂区平面布置图。

2.2.4生产工艺简述

新疆艾斯米尔焦煤有限公司炼焦工艺采用2810型焦炉;煤气冷凝鼓风工艺。以上选工艺未列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附件: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

1)备煤工序

备煤工艺流程见图2-1。

图2-1 备煤工艺流程

原煤运来卸至煤场,装载机将原煤运至受煤口经皮带输送机运至Y280M-6鄂式粉碎机粉碎后,经电磁除铁器将煤料中的铁件吸除后,由皮带输送机运至炉顶储煤仓,经布料器向炉内连续供料,供焦炉使用。备煤工序日处理煤料12OOt(含8-1O%水分)。贮煤塔容量为180t,可满足焦炉6小时不间断生产。由于采用单一品种原煤炼焦,无混配煤工序。 2)炼焦工序

图2-2 炼焦工艺流程

采用4×30孔2810型焦炉,装煤方式为顶部装煤,由备煤工序运来的煤料装入煤塔,装煤车在煤塔下取煤,按作业计划将煤装入炭化室内,煤饼在炭化室内经过一结焦周期,约950~1050℃的高温干馏,炼制成焦炭和荒煤气。炭化室内的焦炭成熟后,用推焦机推出并通过拦焦机的导焦栅装入熄焦车内,熄焦车由电机车牵引至熄焦塔内,经喷水熄焦后的焦炭卸至焦台上,凉焦后由皮带输送机送至焦场。对焦台运来的混合焦进行筛分处理。

煤在干馏过程中产生的荒煤气汇集到炭化室的顶部空间,经上升管桥管进入集气管,800-900℃的荒煤气在桥管内经过氨水喷洒后温度降至7O℃-8O℃,煤气和冷凝下来的焦油及氨水一起,经吸煤气管流入煤气净化工序。

焦炉加热用的焦炉煤气由外部管道架空引入焦炉两侧,煤气经预热器预至45℃左右,通过煤气分管、支管送入燃烧室立火道,与从交换开闭器进入的空气汇合燃烧,燃烧后的废气经烟道、烟囱排入大气。

四座焦炉每两组共用一个60m高的烟囱,共2个60m高的烟囱,布置在焦炉的北侧,在焦炉两端外设两套湿法熄焦系统。在机侧建筑物边界线外设置氨水循环泵房。

采用湿法熄焦工艺,熄焦工段是将熄焦后的焦炭放至凉焦台,进行充分冷却脱水后,放入皮带机运至堆焦场,装车外运。

2810型焦炉的主要技术参数见表2-2。

表2-2 2810型焦炉的主要技术参数

3)冷凝鼓风工段

图2-3 煤气净化工艺流程

来自焦炉吸气总管8O℃的煤气经气液分离器进入煤气初冷塔进行冷却,至20-3O℃左右,冷却后的煤气经过罗茨机处理后,送往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净化处理。

从炭化室出来的荒煤气首先在桥管处被大量的循环氨水喷洒,在此过程中,煤气中的焦油雾和水蒸汽大部分被冷凝成液体,同时,煤气中夹带的煤尘、焦粉也被捕集下来,煤气中水溶性的成分也溶入氨水中,焦油、氨水及粉尘一起流入焦油氨水澄清槽,澄清后的氨水溢流入氨水中间槽,用泵打回焦炉循环使用。分离出的焦油经焦油中间槽用泵打至焦油贮罐。经加热,静置脱水后定期供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使用,焦油渣

由澄清槽底部排至渣坑,定期送入煤场掺入煤中使用。

初冷塔底部流出的氨水和冷却塔液入初冷循环氨水池,澄清后的氨水用泵抽送至喷淋冷却塔冷却至25℃后至初冷塔顶循环使用。池中多余的氨水一部分迭至循环氨水槽,用于补充焦炉循环氨水的蒸发损失。

新疆艾斯米尔焦煤有限公司焦炉年产煤气38.4万m3,一部分供焦炉和燃气锅炉自用,剩余的煤气输入阜康市铁焦有限公司燃气发电车间、还原铁车间,无剩余煤气。 2.2.5主要设备、设施

新疆艾斯米尔焦煤有限公司焦化工程主要设备、设施,特种设备列于表2-3,表2-4。

表2-3 焦化工程主要设备、设施表

表2-4 焦化工程特种设备表

2.3生产规模

新疆艾斯米尔焦煤有限公司生产规模如表2-6。

表2-6生产规模表

2.4建(构)筑物

装置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为Ⅶ度。建筑结构稳定,以防地震破坏。主要建筑物如:煤塔框架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煤气鼓风机室、配电室、循环水泵房、等采用砖混结构。有爆炸危险的锅炉车间厂房泄压设施采用轻质屋面板,其泄压面积符合要求,泄压比值大于0.11m2/m3。有爆炸危险的煤气鼓风机房泄压设施为轻质门。建筑物一览表分别见表2-7。

表2-7 主要建(构)筑物一览表

2.5 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 2.5.1 供配电 1)供电

新疆艾斯米尔焦煤有限公司焦作工程供电由关联企业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发电厂燃气发电机组经两台1600KVA(10KV)变压器供电,另一路来自白杨河35KV变电站10KV架空线引入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发电厂配电室。一级负荷为消防水泵事故照明;二级负荷采用双电源供电,其中二级负荷为煤气鼓风机、循环水泵等;二级负荷采用单电源供电,三级负荷为生活及辅助设施。

2)配电方式

低压配电系统为放射式,由各车间(备煤配电室、煤气鼓风机配电室、循环水泵配电室)内低压配电室中的低压配电屏及动力配电箱向各用电设备供电。配电屏采用GGD型,动力配电箱采用XL-21型。总用电设备容量为340KW,年耗电量约418万kw·h,单位产品耗电20.9kw·h/t。

照明:煤气鼓风机室、液压交换机室设置了防爆照明设置;液压交换机室设置防爆型应急照明灯。

3)仪表

煤气鼓风机仪表室设置有机前吸力、机后压力、回炉总压、塔前压力U型压力计、煤气流量测定仪,鼓风机电机电流和电压显示;煤气鼓风机与煤气管道出口安装的电磁阀设置停机联锁装置。

液压交换机室设置有炉煤气总压、炉分烟道吸力、总烟道吸力。

两座60m烟囱均设有在线式废气(烟尘、SO2、NOx)监测仪,由昌吉州环境局监管。 4)接地设施

焦炉、初冷塔、煤气鼓风机室为第二类防雷建构筑物,输煤塔、洗焦塔为第三类防雷建构筑物均采用避雷带防止雷击,储罐区设置防感应雷接地。焦油储罐和沉清槽作防雷接地及防静电保护系统,焦油储罐接地值为0.7Ω;煤气管道防静电接地值为0.7Ω;配电室的配电装置及电气设备接地系统采用TN-C系统。保护接地值为0.7Ω。(以上数据由阜康市防雷设施安全检测中心检测,检测合格)

5)可燃气体监控系统

煤气鼓风机室(二厂、三厂)各设有JB-TB-AEC2302型可燃气体检测头2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置于煤气鼓风机值班室。燃气锅炉房设有KB6000型可燃气体检测头3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置于锅炉房值班室。厂区配置有1台BX—AEC2281型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经昌吉州计量检定所检测,均合格。

测控点数:

煤气鼓风机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 4点(每台各1点) 燃气锅炉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 2点(每台各1点) 煤气水封槽(锅炉)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 1点 6)通讯

企业各车间均设有固定电话,供生产通讯联系和事故时对外报警之用。

2.5.2 给排水 2.5.2.1 给水

生产、消防给水系统

全厂消防及生产用水水源来自黄山河水,由厂外水源地加压泵站加压输送到厂内600m3蓄水池,接入管径DN100,供水压力0.25MPa。经综合水泵房的生产水加压泵加压后送往消防水池和循环水池。 2.5.2.2 排水

工艺中生产的废水为冷却水和熄焦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 2.5.3 供汽(蒸汽)

新疆艾斯米尔焦煤有限公司、阜康市大黄山焦化有限责任公司、阜康市铁焦有限公司的蒸汽全由新疆艾斯米尔焦煤有限公司锅炉房内的两台SZL10-1.25-AⅡ(Q)型燃气型锅炉供给,额定蒸发量10t/h,额定蒸汽压力1.25MPa,额定蒸汽温度194℃。燃料煤气由阜康市铁焦有限公司通过架空管道供应。新疆艾斯米尔焦煤有限公司使用蒸汽主要是焦油罐的保温、脱水以及煤气管道的吹扫。锅炉经新疆兵团特种设备检验研究中心检测,检测合格。见报告附件。 2.5.4通风

煤塔、煤转运站、带式输送机通廊、水泵房等处采用自然通风。液压交换机室采用机械强制通风,煤气鼓风机室采用机械强制通风,鼓风机室设自动事故排风装置,事故通风量换气次数不少于12次/h。燃气锅炉房采用机械通风,燃气锅炉房设自动事故排风装置,事故通风量换气次数不少于12次/h。 2.5.5 储存、装卸和运输设施

1)储存设施

本项目的原煤储存于原煤场,贮煤面积4000m2,其贮量约为1万吨,在煤场四周设高度2m围墙和5m高的防尘网,煤场四周设喷水管线。焦炭储存于焦炭场,焦炭按粒级分区储存,贮焦面积4500 m2;

产品煤焦油储存于二厂和焦油罐区,罐区设2台200 m3焦油储罐和2台20 m3氨水储罐,罐区四周设防火堤,防火堤有孔洞未封死。

产品煤气无储存设施,煤气经煤气鼓风机加压后送往阜康市铁焦有限公司煤气净化车间。

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粉焦,粉焦收集后送往阜康市铁焦有限公司制作成焦饼后销售。

物料贮存情况见下表2-8。

焦炭和原煤主要由厂区的装载机负责。 3)运输设施

本项目厂内的原煤、焦炭由厂内皮带运输机和装载机联合运输;煤焦油通过油管线送至阜康市铁焦有限公司化产车间使用。 2.6 消防系统 2.6.1消防水系统

厂内设有2座1000m3消防水池,厂内消防给水管网布置为“曰”字形,全厂消防水量为室内10L/S,室外15L/S,室内外消防总用水量25L/S,设消防水泵房一座和三台消防水泵。厂区设有1座200m3地下泡沫水池,泡沫管网布置区域为回收泵区和焦油罐区消防栓布置情况见表2-9。

表2-9消防栓布置情况表

2.6.2消防设施

焦化工程各装置和建筑物按国家有关规范配置消防设施,详见表2-10:

表2-10 消防设施配置情况表

2.6.3消防组织

新疆艾斯米尔焦煤有限公司建立有义务消防组,成员共18人,编制登记在册。详见表2-11。

表2-11义务消防队领导小组成员

2.6.4消防依托

厂区距离最近的准东油田消防队60公里,消防队配置了消防车辆,约30分钟左右方可到达公司,给予火灾扑救支援。交通便利,但路程较远。公司成立了义务消防队,配备了义务消防员,火灾初期阶段依靠企业自身设备救护。并且公司与厂区内阜康市大黄山焦化有限责任公司、阜康市铁焦有限公司二家单位联合组成企业消防队,负责厂区消防工作。 2.7安全管理状况 2.7.1安全管理机构设置

新疆艾斯米尔焦煤有限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二责任人。

安全管理网络见下图:

2.7.2安全管理制度

图2-1组织机械图

新疆艾斯米尔焦煤有限公司建立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各项操作规程,具体如下 :

1.安全生产责任制

(1)总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2)总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3)总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4)值班工长岗位责任制; (5)工艺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6)设备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7)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8)班长岗位责任制。 (9)操作岗位责任制。 2.管理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2)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3)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4)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6)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7)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8)焦场管理岗位责任制度; (9)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10)设备设施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11)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2)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3)使用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制度;(14)外单位人员进入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15)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16)特种作业设备管理制度; (17)安全文明卫生检查制度; (18)特种作业工种安全管理制度; (19)电气安全检查制度; (20)隐患整改与管理制度; (21)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22)交接班制度;

(23)安全事故报告管理制度; (24)安全检查制度; (25)消防设备管理制度; (26)消防标识管理制度; (27)用火管理制度; (28)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29)实施移动票、操作票工作制度; 3.安全操作规程

(1)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2)煤场上煤工、备煤皮带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3)风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4)上升管工安全操作规程; (5)单斗提升机岗位操作规程;(6)加煤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7)熄焦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8)机、焦侧炉门工安全操作规程; (9)炉顶指挥工安全操作规程 (10)放焦工安全操作规程; (11)热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2)铁件工安全操作规程; (13)推焦工安全操作规程; (14)拦焦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15)装煤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16)煤气使用安全规程。 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新疆艾斯米尔焦煤有限公司制定了煤焦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人员触电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高处坠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机械伤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机械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公司规定每月以岗位练兵的形式对各种处置预案进行学习;每季度要有针对性的对处置预案进行一次演练;每年全公司进行一次Ⅰ级预案的演练。主要针对火灾事故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并总结演练过程中的经验成果和不足。公司配备的救援物资和防护器具见表2-12:

表2-12 备用救援物资和防护器具一览表

2.7.3安全教育培训

新疆艾斯米尔焦煤有限公司总人员216人,其中管理人员25人,生产操作人员191人。年操作时间365天;24小时四班三运转制工作。公司设专职安全员1人,各车间设兼职安全员。人员取证情况见表2-13。

表2-13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一览表

2009年6月新疆艾斯米尔焦煤有限公司参加焦化企业全员安全培训 ,并取得的合格证,详见附件。 2.7.4三年来安全生产情况

该企业2007年8月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自取证三年以来,能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危险源的安全档案和设备安全标志牌。岗位操作人员已做到持证上岗;具有一定安全防护知识。并制定了安全教育及三级培训制度,定期进行安全

学习和消防培训。2010年2月26日发生了一起维修人员机械伤害事故,主要由于维修人员安全意见淡薄,无人监护,事故负责人已受到教育并采取了相应防范措施,企业再未发生过其他安全事故。

第3章 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与分析

3.1 物质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3.1.1 主要危险、有害物质

新疆艾斯米尔焦煤有限公司焦化工程主要涉及的危险、有害物质有煤焦油、煤气、氨水生产过程中由于危险物质存在发生火灾、爆炸、中毒、化学性灼伤等危险。涉及到主要危险化学品物质的危险性如下表3-1至3-3。

表3-1 易燃、易爆物质的火灾爆炸及危险特性

表3-2 有毒有害物质特性

表3-3 腐蚀性物质特性

3.1.2 物质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1)煤焦油

煤焦油是煤炭在隔绝空气的条件下干馏生成的具有刺激性臭味的黑色或褐黑色粘稠状液体,简称焦油。是一种高芳香烃的碳氢化合物的复杂化合物。煤焦油有低温干馏焦油、低温和中温发生炉焦油、中温立式炉焦油和高温炼焦焦油。焦化生产中产生的是高温炼焦焦油,简称焦油。焦油是从焦炉煤气直接冷凝下来的产品,其中含有上万种有机化合物,主要为稠环芳香族化合物。

依据《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将该物质划为第3.2 类中闪点易燃液体。同时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划分为火灾危险性的甲类。煤焦油的危险

特性描述如下表3-4。

表3-4 煤焦油危险特性

2)煤气

煤气的主要成分是氢、甲烷、CO、硫化氢、芳烃等。煤气有毒是因为其中的CO、芳烃等能与人体中的血红蛋白结合,造成缺氧,使人昏迷不醒甚至死亡,在低浓度下也能使人头晕、恶心及虚脱。又因为煤气中的氢、甲烷、芳烃(包括CO)使煤气具有燃爆性。甲烷、一氧化碳、氢气、硫化氢危险特性描述如表3-5至3-8:

表3-5 甲烷危险特性

表3-6 一氧化碳危险特性

表3-7 氢气危险特性

表3-8 硫化氢危险特性

氨水是气体氨的水溶液,有强烈的刺激气味,呈弱碱性。煤气在塔内冷却,使用循环氨水,通过喷头的强烈喷洒进行的,当细雾状的氨水与煤气充分接触时,由于煤气温度很高湿度又很低,故煤气放出大量热,氨水大量蒸发,快速进行传热和传质过程。煤气经冷却和初冷后,可使温度降至30℃左右,为煤气输送创造条件,也完成了煤焦油的回收。氨水的危险特性描述如下表3-9。

表3-9 氨水的危险特性

4)煤

煤为焦炭生产的原料。煤是可燃物,丙类火灾危险品,粉尘具有燃爆性,着火点在300~500℃之间,爆炸下限34~47g/m3(粉尘平均粒径:5~10um)。高温表面堆积粉尘(5mm厚)的引燃温度:225~285℃,云状粉尘的引燃温度:580~610℃。此外,煤长期堆积可使煤料氧化,煤料氧化过程中放出热量。热量不断积聚使煤温升高,温度升高到一定的程度会引起自燃。在洗、备煤、粉碎、筛分、运输等生产过程中容易产生粉尘,对人体易造成粉尘伤害,在粉尘爆炸极限范围内还有可能发生粉尘爆炸。

5)焦炭

焦炭为可燃物质,丙类火灾危险品,粉尘具有燃爆性,爆炸下限374~50g/m3(粉尘平均粒径:4~5um)。高温表面堆积粉尘(5mm厚)的引燃温度:430~285℃,云状粉尘的引燃温度:>750℃。

3.1.3主要危险、有害物质危险特性综述

1)生产装置的主要物料焦油、煤气属甲类火灾危险物质,易于泄漏、扩散和爆燃,有较大的火灾爆炸危险;同时煤气中的CO是高度危害毒物,对人存在着中毒甚至窒息死亡的危险;焦油中苯是极度危害毒物,对人体有致癌性;

2)氨水为腐蚀性物质,对人体存在化学性灼烫和设备腐蚀。

3.2 区域位置、平面布置危险因素分析

1)区域位置

新疆艾斯米尔焦煤有限公司焦化工程西面为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的焦炉,东面为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的还原铁厂,南面为阜康市大黄山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的化产车间。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会对周围的生产装置造成影响。

2)平面布置 焦油储罐防护堤的孔洞未封死,一旦发生焦油泄漏事故,会对相邻的泵房、氨水澄清槽造成一定的影响。

3.3 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

3.3.1工艺过程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该工程的主要工艺过程,包括配煤工序、炼焦工序、煤气净化工序,每道工序操作不当,都可引发事故。

3.3.1.1备煤工序

1.煤堆上如未采用防止自燃和降温的措施。由于煤堆放时间过长,内部高温引起煤堆自然,造成人员伤害。

2.配电室供电地沟,未设置保护盖板或保护网,会造成人员的触电伤害。

3.操作人员进入煤槽、煤塔扒煤或清扫时,未系好安全带;人工捅料时,未采取安全措施;会造成人员机械伤害。

4.破碎机和粉碎机的电流表、电压表及盘车自动断电的联锁装置不全或失效,会造成人员机械伤害。

5.破碎机运转时,操作人员违章打开其两端门和小门,煤块飞溅,会造成人员伤害。

6.人工挑拣杂物处、电磁分离下需要人中拣出铁物处、起落带分流器及清扫溜槽处、人工跑盘和人工采样处、其他经常有人操作处的运输胶带机架两侧未设置钢制档板,会造成人员机械伤害。

7. 皮带机、破碎机传动设备等机械转动部位如果没有防护装置、转动部位安全防护装置设置不完善或防护设施不齐全、不可靠、不符合相应的规范要求均有可能导致人员的机械伤害事故。

8. 胶带输送机运行时,操作人员用铁锹等工具处理、清理转动部位时,会造成操作人机械伤害。

3.3.1.2炼焦工序

1.开工投入生产或停工检修时,焦炉内煤气中含氧量未经检测不符合要求而盲目点火,易造成炉体内混合性爆炸气体遇明火而发生爆炸。

2.煤焦炉、冷却水池等设施无安全防护装置,或装置不符合要求、损坏,存在人员高处坠落、淹溺等危险。

3.焦炉操作人员从下往上喷火道内砖煤气管道时,未佩戴防护眼镜,会造成人员的灼烫危害。

4.地下室焦炉煤气管道设置防爆装置不符合要求,煤气管道压力超压时,不能安全泄压,将会导致事故扩大,将会造成火灾爆炸和人员中毒事故。

5.推焦机、拦焦车、装煤车的开车音响信号设施不全,车辆行进过程,操作人员未及时撤离,会造成人员的车辆伤害。

6. 焦炉炉顶部位装煤车往复运动,在焦炉两侧操作平台上的拦焦车、推焦车往复运动,熄焦车的往复运动操作不当,机械失灵等都可能导致人员的机械伤害事故。

7.焦炉炉顶部位装煤车往复运动,在焦炉两侧操作平台上的拦焦车、推焦车往复运动,熄焦车的往复运动操作不当,机械失灵等都可能导致人员的车辆伤害和机械伤害。

8.焦炉装煤时,煤与高温炉墙接触后,立即产生黄色烟尘,如焦炉密封不好、不按顺序装煤、操作不当,就可能导致大量的烟尘冒出,如操作人员防护不当,会造成尘毒危害和高温烫伤。

9.操作人员在炉顶的装煤口捅煤时,如操作人员防护措施不当,会造成操作人员烫伤和高处坠落危害。

10.粉焦沉淀池未按规定设置防护栏杆,存在人员淹溺危险。

11.焦炉热修时,检修人员未采取防护措施,易造成人员被红焦及热气烫伤或灼伤。

12.在桥管、集气管内喷洒的氨水如不够,就不能有效的冷却煤气,会产生压力增大,增加煤气泄漏的可能性。

3.3.1.4煤气净化工序

1.调压煤气应控制放散,但其管口高度未高出周围建筑物,且距离地面小于30m,所放散的煤气未点燃或点燃后熄灭未采取措施,未设置灭火设施,会造成人员中毒、灼伤、火灾等危害。

2.循环喷淋系统设备焊接不符合要求、无防腐蚀措施,有导致煤气泄露的危险。

3.初冷器采用氨水冷凝液,氨水经泵经初冷器顶部进入冷却净化煤气,氨水具有强烈的刺激性和腐蚀性。生产中如设备、管道、储罐等发生泄漏,氨水一旦溅、喷、撒到人员身上,造成人员化学灼伤。

4.如果在鼓风机房内的煤气管道正压段漏气,负压段进空气,都易导致火灾爆炸事故;在没有分析煤气中氧含量和燃烧实验数据,盲目开启鼓风机可能造成易爆性混合气体遇火花燃烧爆炸。

5.煤气吹扫排挤空气和易爆混合气体驱逐于鼓风机工段范围以外时,鼓风机启动或其他明火、静电可能导致管路、设备内易爆混合气体燃烧、爆炸。

6.在煤气净化区违章动火或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和设备,易引起火灾爆炸。

7.若煤气鼓风机房内的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失灵,煤气泄露达到爆炸极限或遇明火,极易导致火灾爆炸事故。

8.集气管设置的或煤气管道设置的自动放散煤气装置失效,造成压力上升,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9.焦炉煤气经罗茨鼓风机对煤气加压回用、放散燃烧,在加压回用过程中泄漏、或防爆片失灵可能引发煤气爆炸及火灾、中毒的危险;

10.煤气循环系统使用的风机电机无防爆、防静电措施,若管线、阀门、密封措施、设备或焊接不符合规范要求,造成煤气泄露,存在中毒、爆炸等危险。

11.检修鼓风机负压系统设备时,没有预先把通向鼓风机的管线堵上盲板,引发中毒、爆炸等危险。

12.设备、管线无绝热保温或绝热保温不符合要求,作业人员接触到高温设备、管线,而发生灼(烫)伤危险。

13.设备的连接管线、设备密封点的密封材料选择不合理,使用过程中密封点发生泄漏,致使高温的物料在工作压力下发生喷射现象,一旦作用于人体,即会发生人员灼

(烫)伤危险。

3.3.2主要设备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3.3.2.1焦炉

1.焦化主体设施未经有相应专业资质的单位设计、制造、安装,不符合相应的规范标准,未设置安全防护装置或不能满足有关规范要求,存在煤炉倒塌、物料泄露,有引起火灾、中毒甚至爆炸的危险。

2.焦炉煤气由焦炉炉顶煤气收集罩收集,在上升管、桥管、文氏管塔与旋流板塔冷却的过程中为负压,若设备、管道的焊缝开裂、密封不严造成空气进入,安全装置防爆阀或防爆片不符合要求或失灵有引发煤气爆炸的危险。

3.当煤气通入集气主管期间压力很低时,如果焦炉炉室与集气主管接通时炉门未靠紧关严,空气则会漏入炭化室内,会使其中的煤气燃烧起来,而且将会造成火焰从上升管喷出。如果集气管中形成爆炸气体时,还有可能发生爆炸。

4.给焦炉加热煤气管道内压力过低,回止阀失效时易引起回火爆炸。

5.焦炉炉顶部位装煤车往复运动,在焦炉两侧操作平台上的拦焦车、推焦车往复运动,熄焦车的往复运动操作不当,机械失灵等都可能导致人员的机械伤害事故。

6.焦炉的的放散管,未高出走台5m以上,有造成人员中毒、灼伤危害的可能。

7.炉门修理站卷扬机上的升、降开关,与旋转架的位置未联锁或联锁失灵,会造成人员的烫伤和机械伤害。

3.3.2.2传动设备

1.胶带输送机及有关设施,未按工艺要求设置启动或停止的顺序联锁,未采取集中操作、集中控制,会造成人员机械伤害。

2.胶带输送机未设置下列装置,有可能造成人员机械伤害:

a.胶带打滑、跑偏及溜槽堵塞的探测器;

b.机头、机尾自动清扫装置;

c.倾斜胶带的防逆转装置;

d.紧急停机装置;

e.自动调整跑偏装置。

3.运输胶带未加罩或在机架两侧的下列地点未设置钢制档板,会造成人员机械伤害:

a.人工挑拣杂物处;

b.电磁分离器下需要人工拣出铁物处;

c.起落胶带分流器及清扫溜槽处;

d.人工跑盘和人工采样处;

e.其他经常有人操作的地方。

4.胶带输送机的传动装置、机头、机尾和机架等与墙壁的距离小于1m。机头、机尾和拉紧装置未设防护设施,会造成人员机械伤害:

5.胶带输送机通廊两侧有人行道,净宽小于0.8m,单侧人行道小于1.3m。可能造成人员机械伤害。

3.3.2.3煤气鼓风机

1.鼓风机下列联锁和信号未设置或失灵,会造成人员中毒,火灾爆炸事故;

a.鼓风机与油泵的联锁;

b.鼓风机油压下降、轴瓦温度超限、油冷却器冷却水中断、鼓风机过负荷、两台同时运转的鼓风机故障停车等报警信号;

c.通风机与鼓风机联锁,通风机停车的报警信号;

d.焦炉集气管煤气压力上、下限报警信号。

2.鼓风机煤气吸入口的冷凝液出口与水封满流口中心高度差、出口排冷凝液管的水封高度,不符合规定要求,会造成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3.3.2.4机泵类设备

该项目中使用机泵设备类较多,其中焦油泵、氨水泵等发生故障,可引起易燃物料外泄,遇明火可导致火灾爆炸事故;腐蚀性物料泄漏,可造成人员化学性灼伤。

1.泵机械密封冲洗不良,造成密封严重磨损而损坏,发生介质泄漏;

2.泵轴承润滑油油质受温度影响乳化变质,杂质超标或油位过低,可能造成轴承磨损,设备损坏;

3.泵联轴器护罩缺损或安装不牢靠,可能发生人员的机械伤害事故;

4.泵电机接地不良,或电缆老化、破损,可能发生人员触电伤害事故;

5.物料温度过高,流量太小或停电等原因,可能造成过热而损坏轴承和机械密封。

3.3.2.5储罐

1.该项目设有焦油储罐区。罐区内防火防爆措施不到位,安全管理不严都可以造成火灾爆炸事故,危害严重。

2.贮罐可能因材质不合格、腐蚀、应力变形、焊接质量差、密封不良、操作不当等原因发生泄漏,遇点火源即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3.系统内的各种阀门可能因垫片破损、冻裂或材质缺陷,而产生泄漏,遇火源可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4.储罐区的装卸栈台、车体及鹤管的静电接地设施不符合要求,静电不能有效导出,当静电放电时可导致可燃气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5.操作人员进入进罐检修等有限空间作业时,未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或无人监护、未进行吹扫置换、检测,遇残留的可燃气体,则会引发火灾爆炸事故和人员中毒事故。

6.贮罐等都为高大设备,当防护设施存在缺陷,有可能发生人员高处坠落事故。

7.看液位失准、液位计失真、输料离人等原因,致使可燃物料泄漏,遇点火源可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8.储罐区的防火堤布置、防火堤的构造、防火堤的有效容积不符合设计要求,防火堤未密实和闭合,如储罐发生泄漏,会使可燃物泄漏面积扩大,而导致更严重的事故发生。

9.人员在罐区吸烟、违章动火或使用非防爆工具,当遇到可燃气体泄漏时,可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3.3.2.9阀门和管道

1.管线与阀门因冷热应力、各种腐蚀穿孔、裂纹、砂眼、焊口开裂等原因发生煤气泄漏,遇火源可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2.阀门密封件易损坏,也会发生物料外泄事故。

3.安全阀、调节阀、压力表未定期检验,当事故发生时,可进一步导致事故恶化。

4.管线中的液体发生气化现象时,与液体接触的部位比较容易遭受腐蚀,可造成管线泄漏,遇火源可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5.输送煤焦油可燃液体的管道及阀门未采取保温措施,因气温低时造成冷冻管道堵塞和阀门不能启闭,使用明火烘烤等会造成泄漏、爆炸、中毒等伤害。

6.在煤气操作管道阀或更换阀门过程中,由于误操作可能引起煤气泄漏,如防护措施不到位,可能发生中毒事故。

7.煤气管道由于老化、腐蚀等原因,可能发生泄漏,一旦人员靠近该区域,则可能发生中毒事故。

8.管道内煤气压力异常,也可能发生煤气管道破裂,引起煤气大规模泄漏,当煤气扩散到有人区域,则可能发生煤气中毒事故。

9.煤气管道在外力破坏下,如物体打击,机械撞击等情况下,可发生大规模煤气泄

漏,当煤气扩散到有人区域,则可能发生煤气中毒事故。

10.在进行煤气管道检修时,由于管内煤气残余,未进行气体置换,检修人员动火作业,易造成煤气爆炸。

3.3.3特种设备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3.3.3.1起重机械

生产、检修过程中的升降机、电葫芦等起重机械,若设备本身存在缺陷或操纵控制系统失灵、安全防护装置损坏、失效,或违章作业,可能造成砸、碰、挤、撞、压、高空坠落等的起重伤害。

起重伤害事故的形式:

⑴重物坠落:吊具或吊装容器损怀、物件捆绑不牢、挂钩不当、起重机的零件故障等都会引发重物坠落。

⑵起重机失稳倾翻:起重机失稳有两种类型,一是由于操作不当(例如超载、臂架变幅或旋转过快等)导致起重机倾翻。二是由于坡度或风力作用,使起重机沿路面或轨道滑动,导致脱轨翻倒。

⑶挤压:起重机轨道两侧缺乏良好的安全通道或与建筑结构之间缺少足够的安全距离,使运行或回转的金属结构机体对人员造成夹挤伤害。

⑷高处坠落:人员在离地面大于2m的高度进行起重机的检查、维修或操作等作业时,如没有防护措施,不小心从高处跌落造成伤害。

⑸触电:起重机在输电附近作业时,其任何组成部分或吊物与高压带电体距离过近,感应带电或触碰带电物体,都可引发触电事故。

3.3.3.2燃气蒸汽锅炉

1.本项目的蒸汽锅炉采用煤气作为燃料,煤气使用过程中,管线焊接不符合要求和设备密封不良,存在着煤气泄漏,引起人员中毒、火灾和爆炸等危险。

2.由于司炉工误操作,水位计或自动给水装置失灵,以及省煤器浸漏大量跑水或排污阀关闭不严、止回阀故障等原因造成缺水事故。

3.严重缺水事故可导致受热面过热烧毁,降低受热面钢材的承载能力,金相发生劣化,炉管爆破,甚至造成锅炉爆炸。

4.司炉工失职、水位计故障、自动上水装置失灵也会造成满水事故。蒸汽大量带水会降低蒸汽品质甚至发生水击,损坏管道,破坏用汽设备。而水质不符合要求,锅炉水含盐量达到临界量,或超负荷运行,用汽量突然增加,压力降低过快可造成汽水共沸,破坏水循环,恶化蒸汽品质,水击振动,影响用汽设备的安全运行。

5.锅炉钢材或焊接质量低劣,角焊结构,水质不良严重腐蚀、结垢,水循环故障还可造成炉管爆破甚至爆炸等事故发生。

6.运行压力超过锅炉最高允许压力,钢板(管)应力增高超过极限值同时安全阀与超压连锁失灵也将造成超压爆炸。

7.点火不当,或熄火后炉膛内可燃物(煤气)未排除,其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极限下限,在点火或遇引爆能量的作用下,会发生炉膛爆炸。

3.3.3.3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

1.本装置属于压力容器有分汽缸等。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施工、使用和管理不符合现行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未设置安全防护装置或不能满足有关规范要求,有引起容器爆炸、人员烫伤的危险。

2.压力容器在运行过程中,有可能由于系统波动,操作不当或违章操作,造成超温超压运行,若超过设备的设计极限,在安全附件失灵的情况下,就会发生介质泄漏,设备破坏甚至物理爆炸,造成人身伤害及火灾爆炸事故。

3.装置压力容器可能因为没有定期进行检验而由于腐蚀、应力造成穿孔、裂纹等设备损坏,可燃有毒气体泄漏,都会发生人员中毒窒息和火灾爆炸事故。

4.压力设备及管道发生爆炸会有以下的几种形式的危害:

a.冲击波超压会造成人员伤亡和建筑物的破坏。压力容器因严重超压而爆炸时,其爆炸能量远大于按工作压力估算的爆炸能量,破坏和伤害也严重的多;

b.压力容器爆破时,高速喷出的气流可将壳体反向推出,有些壳体破裂成块或片向四周飞散。这些具有较高速度或较大质量的碎片,在飞出过程中具有较大的动能,对人和设备管道造成较大的危害;同时可能引起连续爆炸或火灾,造成更大的危害;

c.煤气具有快速扩散的危险危险,大量气体瞬向周围大气中扩散,会造成大面积的毒害,不但造成人员窒息,也破坏生态环境。容易形成 “蒸汽云”,在遇到点火源情况下,可能发生爆炸。

3.4设备腐蚀性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氨水有一定的腐蚀作用,碳化氨水的腐蚀性更加严重。对铜的腐蚀比较强,钢铁比较差,对水泥腐蚀不大。对木材也有一定腐蚀作用。

3.5运输及装卸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1.焦油装车专用接地夹未定期检测、维护保养而失效,或在装车时未按要求接地,可能产生车辆静电火花,导致火灾爆炸。

2.储罐区可燃液体装车未采用液下鹤管式,易造成可燃气体大量挥发扩散,可能导致火灾爆炸。

3.可燃液体装车泵的电气设备未采用防爆型,如可燃气体遇泄漏,易导致火灾爆炸。

4.进入储罐区的运输车辆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不齐全,有引发火灾及车辆碰撞伤害等事故。

6.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焦油等车辆无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证,不具备运输易燃液体的设施,车况难以保证;相关人员未经培训考核,不能做到持证上岗。

7.在原煤储存区、焦炭区使用装载机作业,可能导致翻倒、碰撞等车辆伤害事故。

9.运输车辆作业人员违章操作,超速驾驶、突然刹车、碰撞障碍物、重载时下斜坡、横穿斜坡、在斜坡上转弯或卸载等。

10.运输车辆与建筑物、构筑物、堆积物及其他车辆碰撞。

11.运输车辆制动系统、方向盘损坏、失灵等故障未及时修复或带病作业。

12.堆煤场、堆焦场使用装载机运输原煤和焦炭,运输车辆作业人员违章操作

3.6作业场所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1.该项目存在高温设备、设施,如焦炉、蒸汽锅炉等,这些高温设备、设施如果保护措施不当或者保护失效,人体接触高温设备、设施,可能造成灼烫;高温介质管线破裂泄漏,也可能对人体造成灼烫。腐蚀性介质(氨水)管线破裂泄漏,也可能对人体造成化学性灼伤。

2.装置在生产操作及焦炉等高设备检修中,登高作业较多。人员在操作、巡检、检修作业中,沿爬梯上下,工作中防护不周,用力不当,安全措施不全,手持器物把持不牢以及操作人员若麻痹大意,都可能发生高空坠落伤人或自伤。

3.皮带机、破碎机、泵、鼓风机传动设备等机械转动部位如果没有防护装置、转动部位安全防护装置设置不完善或防护设施不齐全、不可靠、不符合相应的规范要求均有可能导致人员的机械伤害事故。

4.高温、腐蚀等危险场所未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易造成操作人员的误接触,造成人员高温烫伤和化学性灼伤。

5.夜间操作、检修没有足够的照明,有造成机械、电气、高处坠落等伤害的危险。

3.7作业环境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1)中毒窒息

a.煤气有毒具有窒息性,若发生煤气大量泄漏,人员无防护和防护不到位,则会造

成人员煤气中毒窒息事故的发生;在检修清洗焦炉煤气设备和管道时,空气置换不彻底,罐内空气中氧含量不足18%时,操作人员盲目进入可致窒息,严重者可造成死亡。

b.氨水具有低毒性,如反复低浓度接触其蒸气,可引起支气管炎,可致皮炎,具有致癌性。

c.焦油中含氮、含硫的杂环化合物等很多有机物,其中含有的苯会抑制人体造血功能,能致使白细胞、红细胞和血小板的减少而造成多种严重疾病,吸入或经皮肤吸收可引起中毒;具有致癌性。

d.生产污水中含有的酚氰类化合物是原型质毒物,通过皮肤、黏膜的接触吸入和经口侵入人体内。与细胞原浆中蛋白质接触时,发生化学反应,形成不溶解蛋白质,使细胞失去活力。长期饮用含酚污水会引起头晕、贫血以及各种神经系统病症。

2)噪声危害

该项目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各工段机泵转动产生的噪声和厂内来往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人员长时间接触强噪声且无防护设施,可能会造成噪声伤害。在噪声的干扰下,使人感到烦躁不安、容易疲劳、分散注意力、反应迟钝,使差错率明显上升。当噪声达到85dB以上,人们的正常工作秩序可能受到影响,此时必要的指令、信号和危险警报被噪声掩盖,工伤事故和产品质量事故会明显增多,影响安全生产。

3)粉尘危害

该项目的主要粉尘为煤尘、焦尘等,人吸入粉尘量达到一定数值时,能引起鼻炎,各种呼吸道疾病及肺癌等。长期吸入大量的煤尘,可致矽肺病,最后可使人的肺失去功能而窒息死亡。

⑶某些粉尘如煤尘,易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若存在着足够的火源将引起火灾爆炸。

4)高温危害

高温作业是指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锅炉、焦炉等热源主要是通过高温辐射向人体传递。当工作场所的高温辐射强度大于4.2J/(cm2·min)时,可使人体过热,产生一系列生理功能变化。主要是高温设备表面散发的热量和热辐射,使生产作业场所环境温度升高,特别是夏季高温季节环境自身温度就高。影响人体的正常散热功能,引起体温调节障碍和水份,盐分损失等,从而造成心跳加快、血压降低等。

3.8电气仪表设施危险因素分析

1)电气

1.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设计、安装、施工、运行、维修和安全管理,未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及有关规程与规范的规定,引发电气伤害、火灾、爆炸事故。

2.运煤配电室处于容易积存爆炸性粉尘环境中,如未定期清理,使电器等带电体上容易沉积可燃粉尘,易引发火灾事故。

3.架空电力线路跨越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

4.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采用电缆沟配线,未采取防止可燃气体、易燃可燃液体或酸、碱等物质漏入电缆沟的措施;进入变、配电室的电缆沟入口处,未予以填实密封。

5.本装置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如没有按时检测、维护不当或失灵,系统故障等原因,在易燃易爆气体大量泄漏积聚时,不能发挥作用,在人员未知的情况下,就可能发生人员中毒或导致火灾爆炸事故。

6.电线和电气设备未持上岗证的电工安装、检查、维修和保养,造成人员触电、设备停机事故;也易造成机械伤害。

7.电焊作业人员未经安全管理部门培训、考核,无证上岗;电焊作业人员违章操作,未取得动火证,在有火灾、爆炸等危险场合动用明火;可能导致火灾、爆炸等危险事故。

8.电气设备可能因接地设施失效、线路绝缘损坏、短路、接点接触不良、未设置保护、不符合防爆要求等原因产生电气火花或发生电气火灾,若遇到装置事故状态,发生易燃物料泄漏时,可能引起火灾爆炸。

9.电气设备检修时,未佩带必需的防护用品(绝缘鞋、绝缘手套、绝缘工具等),易造成触电事故。未使用防爆泵输送易燃易爆液体,易产生静电火花,造成爆炸。

10.下列单位(或岗位)之间如未设直通电话或直通讯号,发生事故时不能及时实行安全救护,延误事故的控制,将造成更大的伤亡和损失:

a.厂调度室与各车间、工段、重要岗位及热力供应、电力供应、水力供应、消防和医疗卫生等单位;

b.集中控制台与有关设备; c.受煤与贮煤有关岗位; d.运焦与筛焦有关岗位;

e. 鼓风机、焦炉交换机与联合企业煤气管理部门。 2)仪表

1.煤气净化生产装置压力、温度、流量等指示失真,可导致系统超压、超温、操作

失控等后果,进而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2.各联锁控制阀一旦失效,有可能致使可燃气体大量泄漏,遇火源,引起燃烧爆炸。 3.设置的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失灵,泄漏时不能及时发现,造成可燃气体在装置区、罐区大量聚集,遇明火引起火灾爆炸;有可能造成中毒伤害。

3)防雷、防静电接地

1. 焦炉、煤气鼓风机房等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其设置的避雷网和引下线不符合要求,雷电不能有效导出,而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2.变压器、配电柜及其他电气设备无接地保护装置、质量不合格、设计不符合规范要求、设备绝缘老化、无安全防护措施,可能导致漏电、电气火花、短路、断路,造成人员触电、设备停机事故,泄露的煤气、煤焦油等易燃物体引发燃烧爆炸事故。

3.设备、设施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或损坏失效可引起雷电或静电火灾爆炸事故。

4.储罐区人体接地装置不全,操作人员进入储罐后,如遇可燃气体可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3.9消防设施危险因素分析

1.消防设施的配置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焦化安全规程》等相关规定。 2.消防安全平面布置、消防设施设置未考虑满足生产工艺要求,不利于防火、灭火救援。

3.灭火器失效,未按期更换;室内外消火栓、消防供水管网损坏;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不畅;火灾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安全标志不全;其他防火、灭火、抢险、报警救援装备和设施不全。 3.10自然、环境危险因素分析

1)高温、严寒危害

该地区冬季寒冷、夏季炎热,昼夜温差大,极端最高温度为40.7℃,极端最低温度为-35℃,高温天气易造成可燃气体的挥发扩散,引发火灾爆炸;严寒对工艺管线、设备、设施的保温造成困难,高温和低温易造成操作人员中暑和冻伤。

2)大风危害

该地区多有大风天气,多风天气可造成泄漏的煤气的传播、扩散,大风还可能破坏电力系统,造成突然停电,也可能毁坏装置设施和建(构)筑物。

3)地震和地质状况危害

该地区地震烈度Ⅵ度,一旦发生地震,可能使储罐位移、开裂、折断;地震还会破坏生产装置设施,造成水、电、通讯中断,导致易燃液体外泄,引发失火、爆炸,造成区域性灾害。

4)雷电侵害

地区累年雷暴最多日数达到31d/a。焦炉设备、设施和建筑在附近空中有云存在情况下,可能形成感应电荷中心,遭受直击雷侵害,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 3.11 安全管理影响因素分析

管理制度不建全;应急预未及时更新;特种作业人未持证上岗;劳动防护用品不全;员工未按时体验;工艺操作中违反操作规程;在临时用电、动火、登高等危险作业时,无人监护,无作业票或作业票制度不健全;操作人员在爆炸危险区域违章吸烟;使用非防爆工具;运输机动车辆不采取阻火和接地措施,在检修中动火、用电、有限空间(容器内、地坑中)作业等工作票制度不严,安全措施不到位等违章行为均是引发火灾爆炸事故的因素。入厂人员不穿防静电工作服可能产生静电火花,穿带铁钉的鞋可能产生撞击火花,这都可能成为引发火灾的点火源。 3.12主要生产场所火灾危险性分类

根据《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新疆艾斯米尔焦煤有限公司焦化工程生产场所火灾危险性分类如表3-10。

表3-10主要生产场所火灾危险性分类

3.13 主要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等级划分

根据《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新疆艾斯米尔焦煤有限公司焦化工程项目室内爆炸危险环境区域划分如表3-11。

表3-11室内爆炸危险环境区域划分

3.12 重大危险源辨识

根据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国家安监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对焦化工程进行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1)辨识计算过程

(1)储罐区设有罐区设2台200 m3焦油储罐;焦油相对密度(水=1) 1.18~1.23×103kg/m3,具体计算如下:

焦油贮存量(t)=200m3×2×1.2×103kg/m3/1000×0.95=456(t)

(2)煤气净化生产装置中,设有4台煤气初冷塔(V=8m3);煤气管道(V=40m3);煤气密度(相对空气=1):0.5,空气密度为1.293kg/m3。

煤气净化生产装置煤气量=(8m3×4+40m3)×0.5×1.293kg/m3/1000=0.046(t) (3)计算结果:456(t)/10(t) +0.046(t)/ 20(t)>1 焦油构成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本项目蒸汽锅炉额定压力为1.25MPa小于2.5MPa;煤气管道(工业管道)设计压力小于4MPa,不属于《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重大危险源申报范围,因此该项目蒸汽锅炉、煤气管道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2)辨识结论

根据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生产过程中不存在《指导意见》中的情况。

依据“重大危险源辨识的单元是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的定义,所以该项目生产场所整体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建设单位应严格按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管理的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

3.13 装置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及分布

参照GB6441-19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对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

第4章 评价单元划分和评价方法选择

4.1 评价单元划分

本次安全现状评价的单元划分主要根据定性、定量评价所选择的不同方法,以适应评价对象特点、满足评价实际需要为原则,灵活地选择工程的不同部分或关键设备作为评价单元。

详见定性、定量评价一章中评价单元的具体划分。 4.2 评价方法选择

1)安全检查表法(SCL)

采用系统规范符合性检查表和安全管理检查表分别对焦化工程的工艺系统进行综合检查评价,找出焦作工程设备、设施存在的问题、隐患和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为提出安全技术措施和建议提供依据。

2)危险度评价法(日本劳动省化工企业六阶段安全评价法)

采用该方法对存在危险介质的重点子单元进行初步定量评价,得出单元危险级别。 3)池火灾伤害数学模型分析法

易燃、易爆重大危险源火灾爆炸模型研究的目的是估算重大火灾爆炸危险源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的破坏严重度和危害程度,预测人员伤亡半径和财产损失情况,为设备的事故预防和安全管理提供依据,对预防事故的发生和减少人员财产损失具有重要意义。

4)火灾、爆炸指数评价(美国DOW七版)

采用该方法进行单元危险指数初始评价以及系统安全措施补偿后的计算评价,并作出各评价单元危险分级,找出应重点管理的危险单元。

第5章 定性、定量评价分析结果

5.1 安全检查表评价结果

对焦化工程区域位置及平面布置、建(构)筑物、工艺及设备设施、储存及装卸设施、电气仪表、消防系统、辅助工程、安全管理采用安全检查表进行符合性检查。将检查的结果进行了汇总,其汇总情况见表5-1。

表5-1检查结果汇总表

通过安全检查表的分析可知,共有8类141项检查内容,其中符合128项,符合率为90.8%,不符合13项,占9.2%。 5.2 危险度评价分析结果

表5-2 危险度评价结果汇总表

通过危险度分析结果可知:

1)炼焦单元和煤气净化冷凝鼓风单元危险度分值达到15,危险级别为Ⅱ级;焦油储罐单元危险度分值达到17,危险级别为Ⅰ级。依据危险度最大化的原则,总体评价该项目的生产装置具有高度危险。其中2座200m3焦油储罐介质为甲类液体,且容量较大,

是该项目生产装置的主要危险部位。 5.3 池火灾数学模型分析结果

焦油池火灾数学模型的计算结果见表5-3。

表5-3池火灾伤害数学模型评估结果

通过池火灾数学模型评估可知:本项目的焦油储罐若发生火灾后,所造成的死亡半径为6.64m,重伤半径为8.14m,轻伤半径为11.51m,建筑物破坏半径为20.34m,财产损失半径为32.16m。根据该项目的特征,在焦油储罐发生火灾后,其影响半径内均为操作工人,主要为罐区内操作工人,运输司机、维修工等操作人员,死亡半径内的死亡人数≤2人,重伤半径内的伤亡人数≤5人。 5.4 道化学火灾、爆炸指数分析结果

表5-4焦油储存单元危险分析汇总

的火灾、爆炸危险性。经过安全措施补偿,即设计所有的安全措施被采用的前提下,焦油储存单元等级降为中等,安全等级达到了可以接受的程度。但业主应注意保证安全措施补偿的有效实施,防止单元跨入危险级。

第6章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6.1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煤焦油储罐爆炸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8年6月25日16:00时左右,昌吉州阜康市铁焦有限公司3号煤焦油储罐罐顶作业人员用电焊焊接油管,刚焊接两下,就听到“嗡”的一声,3号煤焦油储罐发生燃爆。焦油罐顶部着起大火,冒出了滚滚浓烟。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将罐顶4名作业人员从罐顶抛了下来,另有4人失踪。16:50时左右,市消防大队、准东石油基地、鸿基焦化等企业消防力量赶到现场进行救援,经努力于18:10将大火扑灭。最后确认,此次事故共造成7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300万元。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工作现场指挥人员违章指挥,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在进行更换上油管作业时,未制定施工方案,未经领导批准及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使用电焊,引起煤焦油3号储罐内轻组分和空气混合物形成的可燃气体爆炸,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铁焦公司安全管理混乱,隐患排查不彻底,安全培训不落实,具体体现在: a.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松懈,员工安全意识淡薄,自我防护意识差。 b.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对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

c.阜康市铁焦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形同虚设。 d.厂领导安全管理职责不清,安全管理机构职责不落实。 三、防范措施

(1)阜康市铁焦有限公司要认真吸取“6.25”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认真开展全员培训,确保培训质量。

(2)阜康市铁焦有限公司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认真贯彻落实。

(3)阜康铁焦有限公司要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认真做好现场监护工作,杜绝违章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4)阜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加大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监管力度,落实监管职责,严格行业监管,真正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到位,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6.2 某焦化公司所属煤气发电厂锅炉炉膛煤气爆炸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0年9月23日上午10时15分,潞宝煤气发电厂厂长指令锅炉房带班班长对锅炉进行点火,随即该班职工将点燃的火把从锅炉从南侧的点火口送入炉膛时发生爆炸事故。

尚未正式移交使用的煤气发电锅炉在点火时发生炉膛煤气爆炸,炉墙被摧毁,炉膛内水冷壁管严重变形,最大变形量为1.5米。钢架不同程度变形,其中中间两根立柱最大变形量为230mm,部分管道、平台、扶梯遭到破坏,锅炉房操作间门窗严重变形、损坏。锅炉烟道、引风机被彻底摧毁,烟囱发生粉碎性炸毁,砖飞落到直径约80m范围内,砸在屋顶的较大体积烟囱砖块造成锅炉房顶11处孔洞,汽轮发电机房顶13处孔洞,最大面积约15m2,锅炉房东墙距屋顶1.5m处有12m长的裂缝。炸飞的烟囱砖块将正在厂房外施工的人员2人砸死,别造成5人重伤,3人轻伤。爆炸冲击波还使距锅炉房500m范围内的门窗玻璃不同程度地被震坏。

二、事故原因分析

此次爆炸事故是由于炉前2号燃烧器(北侧)手动蝶阀(煤气进气阀)处于开启状态(应为关闭状态),致使点火前炉膛、烟道、烟囱内聚集大量煤气和空气的混合气,且混合比达到轰爆极限值,因而在点火瞬间发生爆炸。具体分析如下:

(1)当班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全面的认真检查,在点火时未按规程进行操作,使点火装置的北蝶阀在点火前年于开启状态,是导致此次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

(2)煤气发电厂管理混乱,规章制度不健全,厂领导没有执行有关的指挥程序,没有严格要求当班人员执行操作规程,未制止违规操作行为,责职不明,规章制度不健全也是造成此将爆炸事故的原因之一。

(3)公司领导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管理。在安全生产方面失控,特别是在各厂的协调管理方面缺乏有效管理和相应规章制度,对各厂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够重视,也是造成此将爆炸事故的原因之一。 三、防范措施

(1)潞宝集化实业总公司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锅炉压力容器的法律、法规和江泽民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真正从思想上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制定出有效的详细的安全措施,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进一步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锅炉安全管理的有关事项和要求,把锅炉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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