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投 资
二〇一五年三月协议
隐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二〇一五年三月 日在 签订: 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本协议是基于《关于设立XXXX之有限合伙协议》而签署。 鉴于:
1. 甲方拟以隐名方式出资认购XXXX之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XXXX”)的基金份额,实现对XXXX的隐名投资;
2.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甲方在XXXX的显名投资人; 3. 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作为甲方在XXXX显名投资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合作共赢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隐名投资XXXX的合作事项达成以下条款,以兹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 投资形式
1.1 甲方为乙方向XXXX投资人民币伍佰万圆(¥5,000,000)中的人民币 伍拾 万圆(¥ 500,000.00元)的实际投资人,即甲方为XXXX的隐名投资人;甲方作为XXXX的隐名投资人,承担对XXXX相应的投资风险,享有对XXXX相应的投资收益。
1.2 乙方为甲方在XXXX的显名投资人,即为XXXX投资人名册和工商登记所记载的投资人。
第二条 隐名投资款
2.1 甲方拟出资人民币万圆(¥,委托乙方代为认购XXXX相应的基金份额,实现甲方对XXXX的隐名投资。
2.2 甲方应于年月2.1条约定的隐名投资款足额转入乙方账户。
第三条 有限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作为XXXX的隐名投资人,对XXXX享有实际的投资人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
3.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以显名投资人身份行使投资人知情权,并将查询结果以约定形式及时告知甲方。
3.3 甲方承诺,在隐名投资期间,不得要求乙方抽回代甲方的出资。 3.4 乙方承诺,在未取得甲方授权条件下,不得将代持的甲方投资份额及其所产生的所有收益进行转让、质押等任何形式的处置,也不得利用其显名投资人权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第四条 保密条款
4.1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各方应尽最大努力,对其因履行本协议而取得的所有有关对方的各种形式的下列事项承担保密的义务:
范围包括商业信息、资料、文件、合同,具体包括: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协议的谈判内容;协议涉及到的XXXX的投资协议;各方的商业秘密以及任何商业信息、资料及/或文件内容等保密,包括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及各方可能有的其他合作事项等。
4.2 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4.3 本条款所述的保密义务于本协议终止后应继续有效。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5.1 因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争取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迅速解决,若经协商仍未能解决,双方约定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第六条 协议的变更
6.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须双方协商后由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才正式生效,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协议内容以变更后的内容为准。
第七条 生效
7.1 本协议于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立即生效。
7.2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 与 之隐名投资协议》之签署页】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字:
二〇一五年三月 日
名
投 资
二〇一五年三月协议
隐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二〇一五年三月 日在 签订: 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本协议是基于《关于设立XXXX之有限合伙协议》而签署。 鉴于:
1. 甲方拟以隐名方式出资认购XXXX之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XXXX”)的基金份额,实现对XXXX的隐名投资;
2.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甲方在XXXX的显名投资人; 3. 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作为甲方在XXXX显名投资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合作共赢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隐名投资XXXX的合作事项达成以下条款,以兹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 投资形式
1.1 甲方为乙方向XXXX投资人民币伍佰万圆(¥5,000,000)中的人民币 伍拾 万圆(¥ 500,000.00元)的实际投资人,即甲方为XXXX的隐名投资人;甲方作为XXXX的隐名投资人,承担对XXXX相应的投资风险,享有对XXXX相应的投资收益。
1.2 乙方为甲方在XXXX的显名投资人,即为XXXX投资人名册和工商登记所记载的投资人。
第二条 隐名投资款
2.1 甲方拟出资人民币万圆(¥,委托乙方代为认购XXXX相应的基金份额,实现甲方对XXXX的隐名投资。
2.2 甲方应于年月2.1条约定的隐名投资款足额转入乙方账户。
第三条 有限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作为XXXX的隐名投资人,对XXXX享有实际的投资人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
3.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以显名投资人身份行使投资人知情权,并将查询结果以约定形式及时告知甲方。
3.3 甲方承诺,在隐名投资期间,不得要求乙方抽回代甲方的出资。 3.4 乙方承诺,在未取得甲方授权条件下,不得将代持的甲方投资份额及其所产生的所有收益进行转让、质押等任何形式的处置,也不得利用其显名投资人权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第四条 保密条款
4.1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各方应尽最大努力,对其因履行本协议而取得的所有有关对方的各种形式的下列事项承担保密的义务:
范围包括商业信息、资料、文件、合同,具体包括: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协议的谈判内容;协议涉及到的XXXX的投资协议;各方的商业秘密以及任何商业信息、资料及/或文件内容等保密,包括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及各方可能有的其他合作事项等。
4.2 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4.3 本条款所述的保密义务于本协议终止后应继续有效。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5.1 因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争取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迅速解决,若经协商仍未能解决,双方约定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第六条 协议的变更
6.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须双方协商后由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才正式生效,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协议内容以变更后的内容为准。
第七条 生效
7.1 本协议于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立即生效。
7.2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 与 之隐名投资协议》之签署页】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字:
二〇一五年三月 日